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宓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总股本45,288,619,34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577,238.69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的公司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子公司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集团公司、包钢集团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董事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板材 | 指 | 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 |
稀土精矿 | 指 | 以白云鄂博矿为原料经选矿产出的稀土原料 |
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巴润分公司 | 指 | 公司下属的巴润矿业分公司 |
固阳矿山公司 | 指 | 公司下属的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庆华煤化工 | 指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还原铁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东矿、主东矿 | 指 | 包钢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 |
公司章程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稀土钢板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金石 | 指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金鄂博 | 指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尾矿库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包钢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InnerMongolia BaoTouSteel Un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SU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昭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宓 | 何丽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715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
电话 | 0472-2669515 | 0472-2669529 |
传真 | 0472-2669528 | 0472-2669528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glgfzqb@126.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包钢信息大楼主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40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baoganggf.com/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室证券融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包钢股份 | 600010 | 钢联股份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郑湘、蒋业磊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68,089,440,629.67 | 70,565,388,599.27 | -3.51 | 72,171,753,91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629,175.96 | 515,270,562.53 | -48.64 | -726,393,29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164,252.85 | 433,549,802.12 | -109.73 | -834,340,5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7,288,640.25 | -988,633,395.95 | 不适用 | 2,066,857,519.9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913,300,388.93 | 51,820,117,324.04 | 0.18 | 52,436,289,284.07 |
总资产 | 155,125,400,366.74 | 151,775,636,822.69 | 2.21 | 146,730,092,026.6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113 | -48.67 | -0.01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113 | -48.67 | -0.01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9 | 0.0095 | -109.47 | -0.01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98 | 减少0.47个百分点 | -1.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8 | 0.83 | 减少0.91个百分点 | -1.3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747,820,440.40 | 17,460,986,610.47 | 14,656,531,747.95 | 18,224,101,83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626,145.36 | 44,475,298.26 | -624,541,327.07 | 781,069,05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3,855,002.77 | 9,799,393.89 | -633,668,669.24 | 527,850,019.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273,485.09 | 464,196,617.64 | 731,696,790.55 | 1,479,668,717.1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9,983,288.68 | -95,286,074.31 | -189,868,996.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436,121.59 | 82,938,278.78 | 284,690,728.2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00,782.58 | 16,052,440.41 | 9,891,419.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872,781.18 | 78,584,077.98 | 25,250,619.7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192,392.52 | 19,443,634.55 | -5,119,896.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9,919.95 | 18,291,100.99 | 18,635,224.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49,547.37 | 1,720,496.01 | -1,738,648.65 | |
合计 | 306,793,428.81 | 81,720,760.41 | 107,947,298.6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52,950.00 | 23,205,500.00 | 3,852,550.00 | 3,852,550.00 |
合计 | 19,352,950.00 | 23,205,500.00 | 3,852,550.00 | 3,852,55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钢铁行业持续呈现“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全力稳经营、调结构、提质量、降成本、强管理、促转型,全年产铁1421万吨,产钢1499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412万吨,生产稀土精矿37.73万吨,生产萤石精矿57.8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80.8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成果,保持了生产经营稳定顺行。
(一)经营质效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市场化经营理念,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和精算意识,聚焦“一利五率”加强经营全过程的分析管控,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始终坚持“建设全球最优稀土钢新材料生产基地,成为卓越的稀土钢新材料优质供应服务商”目标,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坚定“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产品结构调整战略,拓展产品集群,品种钢销量同比提升9.65%,稀土钢产量突破150万吨,创历史新高。二是深化研产销协同,抓住载重汽车轻量化和长寿化发展趋势,跟进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发展、重载轨道市场需求,高效完成高性能大梁钢、车轮钢、输氢管线管、稀土轨等60个产品研发,实现批量供货156万吨。深耕客户渠道,推进汽车钢新入围6家主机厂,销量同比增长69%;钢轨产品首次出口乌兹别克斯坦;型钢入围行业龙头合格供应商名录;家电钢头部企业销量大幅提升,同比增长69%。加大近地销售,500公里近地钢材销量完成487.26万吨,风电钢销量稳居西部第一,宽厚板成功中标7个大型风电项目,管线钢成为自治区温暖工程项目首选产品,锌铝镁产品占稳周边及西北地区光伏项目市场。三是构建形成“四位一体”煤焦化工产业布局,推进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提高焦副产品资源利用效率;氟材料产业链积极推进。聚焦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伴生萤石资源预富集技术实现突破及资源产业化应用。
(二)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业财融合走向纵深。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打通财务、采购、制造、销售各环节,形成算账经营闭环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营情况预测、分析和复盘,动态调整经营策略。持续推进成本核算系统建设,加强标准成本管理,完成5.3万个钢轧产品成本分配调整,进一步提升算账经营指导性。全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完善库存预警机制,大力压降存货资金占用。二是极致降本成效显著。结合对标行业一流企业专项行动,不断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提升技术经济指标,优化配煤配矿结构,强化设备管理等措施,降低全工序制造成本,吨钢制造成本同比降低2.8%。采购端开展“经济料”替代“精致料”的工作,立足于“价格、数量、成分”开展品种战略寻源,
广泛开发适应公司生产工艺的新品种,开拓采购渠道,增加直供比例。制造端通过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吨冶金焦耗干煤、烧结球团铁料单耗、燃料比、综合成材率等经济技术指标水平,通过开发新品种不断优化配煤配矿结构。设备管理方面通过平衡利库提升备件使用周转效率、推进备件仓储一体化资产管控、持续推进区域维检修整合、引进新技术提升设备稳定性、加快永磁电机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三是效率效益稳步提升。紧跟市场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全力保证关键产线和品种稳产高产,各产线破月产纪录41次、年产纪录20项,以汽车钢为代表的高效益产品超目标计划7.34万吨。推动资源效益最大化,发挥自产矿优势,生产铁精矿921万吨,稀土精矿37.73万吨,萤石精矿57.84万吨。深化“质量一贯制”管控模式,钢轧系统产品废次降率同比降低26.87%。
(三)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全面推进
一是高端化加速提升。瞄准产线和产品高端化加快调整步伐,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钢材的需求,推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实施产线高端化改造,完成无取向硅钢退火炉降碳减污升级改造、150吨RH精炼炉新建工程等11项提质增效工程,大幅提升高端制造能力。完成1180MPa级连退汽车钢、980MPa级镀锌汽车钢等4个品种的冷轧汽车钢试制。举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产品研讨会,持续提升稀土钢新材料品牌影响力。低合金结构钢中厚板等8项产品获评中钢协“金杯优质产品”,成功入选“2024中国卓越钢铁企业品牌”,获评内蒙古品牌建设标杆企业。二是数智化进程加快。以智能化发展战略为指引,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实施炼钢厂8号9号转炉一键炼钢、轨梁厂冷区集控、42台无人吊车改造等项目。工业机器人累计上线91台(套),完成3年91个“3D”岗位机器替人的目标。在89个应用场景下实现工业机器人、设备在线监测、智能润滑等196个智能装备项目落地。“管加工智能接箍线应用项目”作为自治区唯一入选国家工信部“先进计算机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三是绿色低碳全面推进。锚定“双碳”目标,大力推进“极致能效”工程,成为行业“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深挖节能降耗潜力,稳步实施稀土永磁电机替代工作,完成钢铁行业首套冷却水综合治理、3号烧结机余热回收及环冷机升级改造等4个节能降碳项目。推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吨钢耗新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吨钢综合能耗同比降低2.8%。完成全部钢铁产品碳足迹计算,成功发布绿色低碳品牌、低碳排放钢工艺路线图和3类产品EPD报告,标志着包钢股份低碳排放钢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钢材产品“绿色含量”更高。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成为全区首家通过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评审的钢铁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较2023年分别下降33%、22%和27%,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创历史新低。强化环保监察职能,实现污染物排放全流程监管。按照“分水分治、源头治理”的原则,实施烧结脱硫废水近零排放、总排废水综合整治等重大水污染治理项目,总体接近废水零排放目标。
(四)创新活力持续增强
一是创新体系优化完善。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达5%以上。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拥有和参与共建的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级平台3个、院士工作站2个。推进人才飞地建设,成立“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并获批自治区“蒙科聚”协同创新区外挂牌机构。二是科研实力持续增强。围绕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创新,优化科研项目布局。承担并参与2030国家新材料专项研发计划子课题2项,承担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项目1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金补助项目1项。加速原创性科研成果培育,3个科研项目获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依托自治区稀土钢产品研发重点实验室,形成67个品种、近300个牌号的稀土钢新材料。三是着力推进成果转化,瞄准重点难点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实现12个产品首发,新型稀土高端汽车板通过自治区“三首”产品认定;成功开发稀土焊丝钢、800MPa水电钢、高强汽车钢等165个新品种,多项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锌铝镁光热用钢打破进口依赖;开发12种钢铁新材料用于新能源项目。全年150项创新成果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科研成果获评行业和自治区奖项,“转炉煤气全干法显热回收绿色低碳新技术与装备”科技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始终聚焦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全力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等重点任务,管企治企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开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综合改革,推进实施了9个类别、48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管理岗位与干部层级体系、技术业务序列改革,完成4351个管理、技术业务序列人员套改工作。二是持续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薪酬分配与考核结果挂钩兑现,实现员工收入和经
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正向联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公司治理有效衔接和规范运行。三是高效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获得上交所最高等级A级(优秀)评价,ESG评级从“BB级”跃升至“A级”,获评2024年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五星金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加速绿色转型与结构优化,粗钢产量调控政策延续,产能置换与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氢冶金等低碳技术加快试点应用;需求端受房地产持续调整与制造业升级双重影响,高端板材、特钢产品需求增长。传统用钢行业下行压力加大、原燃料价格易涨难跌,钢铁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
稀土行业方面,在政策调控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呈现供需动态调整态势。供给端,国内开采指标增速显著放缓,叠加缅甸稀土进口受阻和美国资源供应减少,整体供给刚性增强,同时《稀土管理条例》推动全链条追溯体系落地,强化资源向头部企业集中;需求端,新能源汽车、风电等领域需求稳步增长,但中高端市场趋于饱和导致增速放缓,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应用为高性能钕铁硼磁材提供长期增长潜力。
氟化工行业方面,全球氟化工行业在环保政策、新能源需求和技术升级的驱动下呈现结构性调整。随着《基加利修正案》加速淘汰高GWP(全球变暖潜值)制冷剂,企业加大对低GWP替代品(如HFOs)及含氟聚合物的研发投入,同时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和半导体产业的扩张推动六氟磷酸锂、电子级氢氟酸等高端氟材料需求激增。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氟化工生产国,持续优化产业链布局,但面临欧美供应链本地化及环保成本上升的挑战。行业整体向高附加值、低碳化方向转型,技术创新与绿色产能扩张成为竞争核心。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影响
1、钢铁行业
1月2日,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提到,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其中,涉及钢铁鼓励类7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28项。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推动实施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
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4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钢铁行业加快对现有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A级。
4月15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要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及,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
6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其中提及,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
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等1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24年9月25日实施。
9月20日,工信部印发的《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提出,到2027年,技术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0%以上钢铁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开展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
1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4)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6月1日实施。据悉,该版国家标准通过增加再生钢铁原料的种类、改进混料分类技术要求、完善组批运输规则、明确夹杂物定义与钢铁实物量等指标,优化成分与尺寸规定等要求,修改后的标准技术内容与国际通用的贸易规则更加契合,对优质再生钢铁原料进口起到重要的标准支撑和推动作用。
12月17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及,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氢冶金等低碳工艺以及相关技术装备、管理评价等标准研制,鼓励绿电—绿氢—石化、煤化工耦合技术标准预研。重点研制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方法,钢铁、电解铝、水泥、尿素、氢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对实施效果好的团体标准按程序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稀土行业
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6月29日,国务院公布《稀土管理条例》,明确稀土归国家所有,国家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
3、氟化工行业
1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指出,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其中指出,重点加强氟、硅、磷等矿产资源的高值利用,发展超净高纯氢氟酸,特种含氟单体,第四代含氟制冷剂等含氟化学品,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等含氟新材料。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拥有从采矿、选矿、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整体装备水平较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是我国西部最大的钢铁上市公司,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内蒙古民族品牌建设标杆企业、内蒙古行业标志性品牌、内蒙古百强品牌等荣誉称号。矿产品主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有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建筑用钢材等,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远销欧美、韩日等传统发达国家以及亚洲、中东、南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板材
由两条热轧生产线、两条酸轧生产线及酸洗、连退、镀锌、宽厚板、电工钢退火涂层等生产线组成,主要产品有热轧钢带、冷轧钢带、酸洗钢带、热镀锌钢带、厚板、电工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船舶、建筑、工程机械、石油、矿山机械、机械零件制造等行业。
2、钢管
包钢股份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主要应用于油套管、钻杆、射孔枪管、锅炉管、船用管、管线管、网架结构管、液压支架管、流体输送用管、气瓶管和车轴等领域。
3、型材
可生产国标、日标、腹板宽度150mm~1000mm全规格大中型高性能H型钢以及310乙字钢、钢板桩、角钢等异型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跨海桥梁、地下管廊、堤坝围海、铁路线杆、铁路车辆大梁用钢等行业领域。
4、钢轨
包钢股份是我国五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现拥有两条国际领先水平的万能轧钢生产线和一条热处理钢轨生产线,可生产钢轨和大型材两大系列,具备欧标、美标、日标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出口至25个国家及地区,钢轨已成为包钢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张名片。
5、线棒材
包钢长材厂是包钢股份主体生产厂之一,现设立线材、棒材两个作业区,拥有两条高速线材生产线,一条棒材生产线。主要可以生产棒材、线材二大类产品,主要品种有热轧带肋钢筋、高碳硬线、冷镦钢、焊丝焊条钢、抽油杆用圆钢等。
6、稀土钢新材料
稀土钢的研发生产有50多年,历经模铸、连铸工艺,成功开发了无间隙原子钢、含磷强化钢等7大类、61个品种的“稀土钢”新材料,“稀土钢”品牌位列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7、稀土精矿
公司稀土精矿生产线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原料基地,具备生产50%、56%、58%高品质稀土精矿的能力。稀土精矿经过冶炼分离技术,将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
8、萤石
萤石生产线可生产规格为80%-85%、85%-90%、90%-95%、95%以上,四种品级的萤石精矿,同时配有干燥系统,干燥后的萤石精矿水份≤1%,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化工工业等。
9、焦副产品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有6座JN60-6型焦炉和4座JNX3-70-2型焦炉,焦炭产能580万吨,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炭、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及改质沥青、蒽油、洗油、焦化萘、轻油、酚油、粗酚、硫铵和焦化粗硫磺等16个产品。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设有营销中心,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由营销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萤石精矿按照订单量排产生产。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得分、任期考核评价得分,决定其年度及任期报酬。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能力及装备优势
钢铁方面,公司已形成年产1750万吨铁、钢、材配套能力,总体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外一流;形成“板、管、轨、线”四条精品线的生产格局。
拥有CSP、宽厚板、世界先进的2250mm热连轧及配套冷轧连退、镀锌等生产线,年生产能力970万吨,可生产汽车板、高钢级管线钢、高强结构钢等高档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机械、桥梁、造船、石油、天然气、军工等领域,工艺技术世界领先,是我国西北地区最大的板材生产基地。
拥有5条无缝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可生产石油套管、管线管、高压锅炉管、结构用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大剧院、上海浦东机场、鸟巢等全国重点工程及中石油、中石化等各大油田,先后获得美、德等多国专业认证,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管生产基地之一。
拥有两条世界先进的万能轧机高速钢轨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10万吨,可生产国内外铁路用系列钢轨等产品,广泛运用于京沪高铁、京广高铁、青藏铁路等多条国家重要线路,是世界装备水平最高、能力最大的高速轨生产基地。
拥有3条线棒材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可生产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产品,广泛应用于三峡工程、江阴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高端线棒材生产基地。
此外,公司拥有80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为公司高炉原料提供保障。
资源开发方面,公司拥有45万吨稀土精矿生产能力,萤石产能80万吨,为稀土冶炼分离行业和氟化工行业提供原料。
(二)矿产资源优势
白云鄂博素有“富饶的神山”“世界稀土之乡”美誉,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是世界闻名的资源宝库,铁矿石累计查明资源量12.6亿吨;稀土资源量世界第一;铌资源量仅次于巴西,居世界第二位;伴生萤石资源量国内最大。包钢集团开采的白云鄂博矿石,排他性供应公司,公司拥有了白云鄂博矿资源开发的权利。公司拥有的白云鄂博西矿,属于铁、稀土多金属共伴生矿,铁矿石累计查明储量6.6亿吨。公司拥有的白云鄂博矿尾矿库,资源量约2亿吨,稀土品位7%左右,是世界上第二大稀土矿。
(三)稀土钢新材料竞争力优势
白云鄂博矿中铁与稀土共生的资源优势造就了公司独有的“稀土钢”新材料特色,钢中含稀土,更坚、更韧、更强,广受用户欢迎。目前,公司具备高档汽车钢、高档家电钢、高钢级管线钢、高强结构钢等生产能力,填补了内蒙古和中西部地区空白。
(四)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包头为中心,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在国内构建了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及立足本地现货销售中心的“6+1”区域营销服务平台,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体系,销售渠道顺畅;实施500公里营销规划,积极抢抓包头及周边市场客户群。国际市场,“借船出海”,在继续巩固和做好欧美、韩国、日本等传统发达国家市场钢材出口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以现有东南亚、中东、南美、非洲市场为立足点,向南亚、西亚各国辐射,突出重点市场区域加大出口。
(五)区位优势
内蒙古地处三北,内连八省,外接俄蒙,公司坐落于内蒙古工业重镇——包头市,不仅临近山西、陕西等煤炭富集区,而且毗邻资源丰富的蒙古国和俄罗斯,地处“一带一路”重要战略位置,区位资源优势明显。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铁1421万吨,产钢1499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412万吨,生产稀土精矿
37.73万吨,生产萤石精矿57.8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80.89亿元,利润总额0.86亿元,归母净利润2.65亿元;利税总额29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8,089,440,629.67 | 70,565,388,599.27 | -3.51 |
营业成本 | 62,726,063,636.55 | 63,707,515,990.90 | -1.54 |
销售费用 | 236,254,917.57 | 258,459,658.88 | -8.59 |
管理费用 | 1,390,661,943.61 | 1,699,015,813.36 | -18.15 |
财务费用 | 2,143,386,028.83 | 1,995,948,456.05 | 7.39 |
研发费用 | 620,774,607.48 | 422,096,645.74 | 4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7,288,640.25 | -988,633,395.9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512,010.12 | -2,211,602,613.2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7,433,709.52 | 2,323,705,392.86 | 80.64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解收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冶炼行业 | 68,089,440,629.67 | 62,726,063,636.55 | 7.88 | -3.51 | -1.54 | 减少1.8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管材 | 7,483,063,990.74 | 7,823,502,052.74 | -4.55 | -7.09 | -2.51 | 减少4.92个百分点 |
板材 | 34,426,972,626.07 | 35,409,678,427.70 | -2.85 | -2.71 | -3.35 | 增加0.69个百分点 |
型材 | 5,681,701,515.90 | 5,506,674,913.70 | 3.08 | -10.87 | -9.95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线棒材 | 4,831,679,825.05 | 4,992,731,813.25 | -3.33 | -30.10 | -33.16 | 增加4.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42,811,911,541.34 | 37,295,705,526.78 | 12.88 | -3.30 | -0.06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396,945,669.63 | 394,225,803.48 | 0.69 | -19.36 | -14.11 | 减少6.07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9,393,508,356.92 | 9,470,679,969.14 | -0.82 | 8.87 | 9.23 | 减少0.34个百分点 |
中南地区 | 978,025,822.83 | 1,008,073,020.30 | -3.07 | 29.07 | 28.63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5,267,203,938.16 | 5,288,877,588.24 | -0.41 | -28.57 | -28.34 | 减少0.32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1,150,143,863.57 | 1,079,708,508.82 | 6.12 | -26.43 | -30.92 | 增加6.10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639,280,409.27 | 1,661,314,686.22 | -1.34 | 28.73 | 29.60 | 减少0.68个百分点 |
出口 | 6,452,421,027.95 | 6,527,478,533.57 | -1.16 | 4.03 | 4.45 | 减少0.4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 | |||
国内销售 | 61,637,019,601.72 | 56,198,585,102.98 | 8.82 | -4.24 | -2.19 | 减少1.91个百分点 |
出口销售 | 6,452,421,027.95 | 6,527,478,533.57 | -1.16 | 4.03 | 4.45 | 减少0.4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管材 | 吨 | 1,807,180.00 | 1,802,752.10 | 163,143.29 | 3.42 | 4.65 | 2.79 |
板材 | 吨 | 9,414,389.00 | 9,510,660.96 | 425,959.20 | 4.00 | 4.25 | -18.47 |
型材 | 吨 | 1,467,341.00 | 1,465,624.49 | 154,772.82 | -0.31 | -2.00 | 1.12 |
线棒材 | 吨 | 1,430,269.00 | 1,419,413.92 | 110,239.04 | -28.13 | -29.77 | 10.92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冶金行业 | 原燃料 | 46,049,752,850.74 | 73.41 | 48,498,934,360.86 | 76.13 | -5.05 | |
人工 | 5,086,618,594.12 | 8.11 | 4,947,520,079.74 | 7.77 | 2.81 | ||
其他 | 11,589,692,191.69 | 18.48 | 10,261,061,550.29 | 16.11 | 12.9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钢铁类产品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53,732,587,207.38 | 85.66 | 58,247,591,609.50 | 91.43 | -7.75 | |
焦副产品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1,392,408,454.01 | 2.22 | 1,246,940,337.09 | 1.96 | 11.67 | |
其他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7,601,067,975.16 | 12.12 | 4,212,984,044.31 | 6.61 | 80.4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21,502.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2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771,198.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01%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89,917.1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1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050,798.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53%。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719,554,304.7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719,554,304.7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9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9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2 |
硕士研究生 | 818 |
本科 | 857 |
专科 | 152 |
高中及以下 | 11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3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9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99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解收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4,088,316,070.69 | 9.08 | 9,267,674,799.02 | 6.11 | 52.02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55,648,927.49 | 3.00 | 6,878,038,609.64 | 4.53 | -32.31 | |
预付款项 | 1,218,235,790.51 | 0.79 | 785,280,688.09 | 0.52 | 55.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53,687,606.02 | 1.90 | 1,308,622,785.31 | 0.86 | 125.71 | |
使用权资产 | 62,822,160.08 | 0.04 | 932,169,437.88 | 0.61 | -93.26 | |
长期应付款 | 4,738,668,874.98 | 3.05 | 3,602,403,666.88 | 2.37 | 31.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46,329.17 | 0.00 | 7,907,273.47 | 0.01 | -51.36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304,925.30 | 0.01 | 17,589,989.47 | 0.01 | -30.05 | |
盈余公积 | 235,060,496.65 | 0.15 | 82,129,322.15 | 0.05 | 186.21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到期应收票据解收增加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到期应收票据解收增加所致;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投资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公司所致;使用权资产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摊销及融资租赁设备合同到期转出至固定资产所致;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盈余公积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七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4.91万亿元,增速为5%;人均GDP为9.57万元/人,增速为5.10%
2024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2%,全年消费市场运行平稳,物价总体保持稳定。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工业生产增势较好,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
2、钢铁行业
钢铁产量同比下降。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05亿吨,同比下降1.7%;生产生铁8.52亿吨,同比下降2.3%;生产钢材14.00亿吨,同比增长1.1%;
钢材出口数量增长,进口数量下降。2024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1.11亿吨,同比增长22.7%;累计进口钢材682万吨,同比下降10.9%。
钢材价格同比下降。2024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02.47点,同比下降8.39%。
铁矿石进口数量增长。我国进口铁矿石12.37亿吨,同比增长4.9%,进口量创历史新高。
3、稀土行业
2024年,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分两批下达了“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024年度全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70000吨、254000吨,比2023年分别增加5.9%和4.3%,增速放缓。
2024年,稀土价格指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以稀土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均价同比下降。
2024年,我国出口稀土55431.1吨,同比增长6.0%;进口稀土132931.0吨,同比下降24.4%。
4、氟化工行业
2024年我国萤石价格总体呈现小幅上涨趋势。年初平均价格为3531.25元/吨,年底平均价格为3622.5元/吨,涨幅为2.58%。2024年我国氢氟酸价格经历了显著的波动。年初时,无水氢氟酸的市场价格维持在12500元/吨左右,年末价格降至10533元/吨,全年跌幅达到33%。2024年我国制冷剂价格总体呈现上涨趋势。
钢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按加工工艺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成品形态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成品形态区分的种类 | 产量(吨)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型材 | 1,467,341.00 | 1,471,903.00 | 1,465,624.49 | 1,495,576.76 | 5,681,701,515.90 | 6,374,524,639.37 | 5,506,674,913.70 | 6,115,439,741.91 | 3.08 | 4.06 |
板材 | 9,414,389.00 | 9,052,268.00 | 9,510,660.96 | 9,122,912.95 | 34,426,972,626.07 | 35,384,210,849.27 | 35,409,678,427.70 | 36,637,484,857.70 | -2.85 | -3.54 |
管材 | 1,807,180.00 | 1,747,435.00 | 1,802,752.10 | 1,722,681.79 | 7,483,063,990.73 | 8,054,361,861.33 | 7,823,502,052.74 | 8,024,559,574.94 | -4.55 | 0.37 |
其他 | 1,430,269.00 | 1,990,099.00 | 1,419,413.92 | 2,021,045.45 | 4,831,679,825.06 | 6,912,216,978.62 | 4,992,731,813.25 | 7,470,107,434.95 | -3.33 | -8.07 |
3、 按销售渠道分类的钢材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铁矿石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铁矿石供应来源 | 供应量(吨) | 支出金额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自供 | 9,242,380.08 | 9,352,619.02 | 5,310,838,029.44 | 5,713,782,021.19 |
国内采购 | 3,141,389.81 | 3,697,339.84 | 2,881,515,615.43 | 3,371,330,399.95 |
国外进口 | 9,267,276.00 | 9,539,275.69 | 8,362,392,868.46 | 9,190,266,077.53 |
合计 | 21,651,045.89 | 22,589,234.55 | 16,554,746,513.33 | 18,275,378,498.67 |
5、 废钢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废钢供应来源 | 供应量(吨) | 支出金额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自供 | 1,316,738.08 | 1,097,678.44 | 251,435.30 | 231,419.48 |
国内采购 | 956,796.96 | 646,761.33 | 228,691.71 | 166,164.33 |
国外进口 |
合计 | 2,273,535.04 | 1,744,439.76 | 480,127.00 | 397,583.8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9,352,950.00 | 3,852,550.00 | 23,205,500.00 | |||||
合计 | 19,352,950.00 | 3,852,550.00 | 23,205,5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028 | 中国石化 | 5,750,000.12 | 14,508,000.00 | 2,860,000.00 | 520,000.00 | 17,368,000.00 | |||||
股票 | 601186 | 中国铁建 | 5,765,800.00 | 4,832,350.00 | 990,600.00 | 222,250.00 | 5,822,950.00 | |||||
股票 | 601916 | 浙商银行 | 24,700.00 | 12,600.00 | 1,950.00 | 379,600.00 | 14,550.00 |
合计 | / | / | 11,540,500.12 | / | 19,352,950.00 | 3,852,550.00 | 1,121,850.00 | 23,205,500.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主要经营范围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49,803.03 | 127,075.77 | 54,995.40 | 1,484.32 | 氧化球团及直接还原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铁矿石采选;生产所需辅料的精选、预处理及制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264,440.27 | 3,669,288.41 | 3,372,424.81 | -130,646.86 | 金属冶炼;轧制及延压加工产品、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鄂尔多斯包钢首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 | 19,943.79 | 10,042.38 | 133.93 | 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 | 31,267.55 | 14,192.78 | 89.53 | 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300.00(美元) | 4,821.93 | 1,461.95 | -400.99 |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 | 29,528.70 | 28,938.57 | 7.91 | 钢材销售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1,386,635.81 | 252,274.40 | 17,783.03 | 现代银行部分职能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 | 87,013.69 | -187,012.60 | -74,618.44 | 焦炭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钢铁行业
我国钢铁行业将呈现绿色低碳转型加速、产能结构持续优化的发展趋势。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氢能冶金、电炉炼钢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快应用。市场需求呈现分化,传统基建用钢需求趋缓,而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端制造业对高性能特种钢材需求显著增长,推动产品结构向高强轻量化、耐腐蚀等高端产品升级。
2、稀土行业
我国稀土行业将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政策引导下,进一步优化资源整合与产业链升级,推动绿色开采技术、高端材料研发及循环利用体系的发展。随着新能源、电子、军工等领域对稀土永磁等关键材料的需求增长,行业将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同时强化全球供应链话语权。
3、氟化工行业
我国氟化工行业将呈现绿色转型与高端化发展并行的趋势,政策驱动下行业加速向低碳环保技术升级,新能源、半导体等战略新兴领域对高性能氟材料(如锂电池粘结剂PVDF、半导体蚀刻气体)需求持续增长,环保法规趋严推动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并减少碳排放,区域产业集群(如浙江、内蒙古)依托资源与技术优势进一步强化产能优势,同时国产替代进程加快,企业通过研发突破高端产品进口依赖,但国际贸易壁垒和技术竞争压力仍存,行业整体向高附加值、精细化方向迈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做精做优钢铁主业。以“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为产品结构调整方向,追求极致效率、极限成本,深调产品结构;聚焦做精做优,最大限度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产品结构,发挥板、管、轨、线特色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力;推动稀土钢品种系列化、标准化、高端化,努力推进稀土钢产品在国家重大工程、国家战略领域以及重点核心企业的应用;实现打造国内领先、品牌卓著的稀土钢新材料综合供应商和服务商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加速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提升钢铁产能利用率,释放规模效应;加速推动钢铁产业改革发展进程;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资源、产能和市场海外布局,探索通过产能整合、品牌输出、技术输出、管理输出等,扩大包钢“稀土钢”品牌影响力。
加快发展资源及综合利用产业。依托白云鄂博矿资源优势,在打好“资源牌”上实现新突破,以白云鄂博资源为主体,培育资源及综合利用产业成为第三主业。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全力整合内外部矿产资源,做好资源保护性开发、规范化管理、高质化利用,开展找矿行动,摸清资源家底。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和资源综合利用,延伸资源产业链,做大做强包钢资源产业,力争成为我国西北地区最大的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基地。
加快发展煤焦化工产业。依托现有焦化产业基础优势和内蒙古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瞄准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从提升发展质量和创建绿色示范着手,打造集煤焦化工生产、技术服务、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焦化工产业业务综合体,致力于成为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服务商和中西部地区国家煤焦化工集聚发展示范基地。
全面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要求,探索推进节能低碳发展进程;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通过有组织排放源控制措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排放点位治理,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和清洁运输比例提升等方法,推动钢铁产业环保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加快低碳发展能力建设,规划2025年前钢铁产业全面实现碳达峰;“十四五”末,吨钢碳排放强度与吨钢综合能耗同步降低。
“十四五”末,以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以“极致能效”工程为抓手,以“一利五率”高标准为追求,开拓构建品种结构合理、资源供给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慧制造升级、绿色低碳持续、竞争优势显著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成为稀土钢系列产品标准的制定者,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品牌化、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发展的践行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两会”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锚定钢铁主业长期稳定盈利目标,勇毅创新强动能,深化改革提质效,落实“调结构、拓市场、提效率、降事故、强绩效、降成本、优投资、稳质量”经营方针,强化创新引领、业财融合、研产销融合,聚焦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算账经营、精益生产、优化布局、风险防控、引领保障等七个方面发
力,主动作为,破局开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打赢打好“十四五”规划收官战,谋深谋实谋细“十五五”规划开篇布局,闯出高质量发展新天地。全年主要目标是产铁1462万吨,粗钢1564万吨,商品坯材1476万吨,稀土精矿39万吨,萤石精矿65万吨。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算账经营上持续发力,加快提升经济运营质效
一是强化“精算意识”。聚焦成本管控和效率提升,加快成本核算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基础数据准确性管理,建立自动分析模块,提升成本控制点快速识别和改进能力,将成本管控渗透到经营管理各环节,提高全系统精算水平。构建采购、生产、运输、销售、结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促进业务流程透明化,数据传递及时准确,实现从业务前端到财务后端的无缝对接。二是深化结构调整。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瞄准地区优势产业用钢,加大与央企、区属企业合作,扩大重轨、风电钢、汽车钢、管线钢、锌铝镁产品等战略产品销量。强化“研产销+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推动品种结构调整。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开发系列稀土钢新材料,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钢材需求,提升产品溢价能力。布局绿色钢铁新材料,研发生产更多高强度、耐腐蚀、长寿命的绿色低碳产品,促进下游行业协同降碳和绿色升级,打造低碳绿色产品集群。三是规划极致降本增效。按照“制造服从市场,指标服从经营”的要求,将铁水成本、吨钢制造成本、吨钢能耗指标等作为降本增效的核心工作,开展全工序成本对标,构建市场响应模型,深挖降本潜力。全面增强拓市增收能力,围绕国家“两新”“两重”政策实施,加大钢铁新材料装备领域的产品供给。主动融入自治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紧盯自治区重大项目需求,重点围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油气、煤炭等资源开发、大型装备制造等方向,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作。
(二)在科技创新上持续发力,加快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
一是优化体制机制。构建创新生态体系,以项目为依托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强度。树立“转化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研发推进思路,基于研产销融合工作健全研发清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研发团队经费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进出、技术孵化以及科技创新后评价等制度机制。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引擎的矩阵式研发平台。发挥自治区稀土钢产品研发重点实验室作用,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院士专家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促进高校、院所等成熟科技成果移植。拓展在氢能储输、稀土钢新材料、低碳绿色高效冶炼工艺等领域的项目合作和项目开发。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与用户建立联合实验室,提升产品适配性,构建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研产销一体化平台。三是加速成果转化。树立投入产出比的理念,更加注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紧扣产业链发展部署科技创新,加快球团矿冶金性能优化技术研究;加大炼铁原料改善、高球比冶炼降低燃料比、烧结矿冶金性能优化等项目攻关,推进高炉喷吹焦炉煤气工业试验和新矿种开发试验,为改善高炉冶炼指标提供技术支撑;开发高洁净度、绿色低碳冶金技术。紧盯深部能源油气开发、西部重大水电工程、川藏地区特殊性能建设用材等项目需求,加大前瞻性和战略性产品研发转化力度,拓展延伸钢铁新材料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新材料和首发产品。
(三)在合规治企上持续发力,着力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一是依法合规治企。构建“合规制度图”,建立合规管理专业化考核评价体系,归集汇总合规领域风险,建立重大风险排查预警机制。持续优化审计监督体系,实施重点领域合规审计、全面经济效益考核指标审计等专项审计工作。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内控缺陷闭环管理整改机制,推动控股子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二是筑牢环保红线。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各类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实现污染物排放全流程管控,巩固超低排放改造及重污染天气绩效A级企业成效。深入开展厂容厂貌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厂区环境质量,厂区优良天数比例力争与市区均值持平。实施固阳矿山公司(还原铁)球团等工序超低排放治理。三是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全链条责任体系,提升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一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扩大SRE项目成果,强化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打造全员参与的管控模式。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项目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强化市值管理。完善市值管理制度,提高市值管理水平。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编发中英文ESG报告,
进一步提升包钢股份国内外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大与行业上市公司管理、市值维护、经营数据等对比分析,为科学高效决策提供参考。
(四)在优化布局上持续发力,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推动战略升级。紧紧围绕“建设全球最优稀土钢新材料生产基地,成为卓越的稀土钢新材料优质供应服务商”目标,加快从传统材料制造企业向新材料制造企业转型。钢铁主业,以优化产品结构为主,新建中大规格优特钢棒材生产线,提升优特钢的产品种类、产品性能、精度,改善优特钢产品质量,满足开发高附加值优特钢产品的轧制工艺要求。新建硅钢、电力塔架等延链补链项目,延伸增加取向硅钢产品,补齐高牌号无取向硅钢生产环节,进一步增强产品品类生产能力,补齐品种结构短板,强化产业发展韧性。实施绿色低碳冶金项目,推进工艺绿色转型。针对汽车、家电、光伏、电机、变压器等行业,布局剪切配送和深加工等上下游产业链,提升供应链效率和服务响应速度,增强客户粘性,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深化EVI合作模式,提供定制化材料解决方案,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确保重点项目用钢的高效解决,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煤焦化工产业,推进钢化联产,利用钢铁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打造煤炭洗选—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精深加工产业链。氟材料产业,以萤石资源为基础,结合包头市氟材料产业规划,耦合包钢及周边资源,推动氟材料向高品质、高质量、高端化发展,构建萤石-氟化氢-制冷剂-聚合物-含氟精细材料等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快速推进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建设,深化铁矿资源利用。
二是加快高端转型。坚持“调高、调优、调特”原则,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将资源向更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倾斜。全力打造高端产品集群,大力推进高强度汽车用钢、高端装备制造用钢、耐腐蚀海洋工程用钢等高端产品研发推广;结合区域产业规划和重点客户需求,加大新能源和高牌号硅钢研发推广;提升汽车钢整车保障能力,开展高端绿色汽车板开发制造再升级行动,实现在主机厂规模化应用,形成一批细分产线的“专精特”产品和首发产品。
三是加速数智赋能。加速推进智能装备升级,打造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逐步建立业财一体化平台,实现成本核算过程的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推动集控中心建设,引进AI模型、推进智能化应用,协同推进3D岗位少人化、无人化改造,全面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将轨梁产线、宽厚板产线、巴润智慧采场培育为智能化示范产线,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智化应用典型经验。
四是全面节能降碳。持续深化“极致能效”工程,确保稀土钢板材区域焦化、高炉、转炉工序及4号6号高炉通过中钢协“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首批验收,实现30%产能达到标杆水平。开展首台(套)绿色低碳BL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完成全显热回收绿色低碳和放散煤气催化燃烧技术匹配性试验。打造行业低碳排放钢示范产品,将稀土钢板材公司作为试点,打通“绿钢”工艺,产出“绿钢”并实现供货。健全完善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碳核算效率,多渠道寻求并适时储备CEA和CCER等碳资产,开展碳金融业务探索,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强化履约成本控制,营造全员节能降碳氛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风险
钢铁行业为强周期行业,国内外形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全面落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构建品种结构合理、资源供给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慧制造升级、绿色低碳持续、竞争优势显著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环保风险
在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压力凸显。
对策:对标同类企业碳排放强度,深挖降碳潜力,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开展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优化攻关,创建与城市和谐共荣的生态工厂。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同时坚持党组织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的高度融合,重大事项先经党委会审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沟通渠道、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所有股东对重大事项的平等知情权和决策权,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内容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均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权,积极学习最新监管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充分发挥其在法律、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性,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出客观判断,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及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保障董事会专业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58项议案。专门委员会发表意见15次;独立董事组织召开专门会议6次,审议议案7项。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33项议案。
(四)关于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了产业上下游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发展。报告期内,在坚持连续五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首次编制披露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充分展示了公司在各领域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
(五)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就公司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形成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报告期内,举办了两场“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包钢股份”活动,70余位基
金经理、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包钢股份的投资者等参加活动;利用公司举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产品研讨会的契机,邀请40余位基金经理、分析师、研究员、投资者参加研讨会并对公司进行调研;接待了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金证券等多家券商、投资机构的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到公司沟通交流和现场调研。先后赴北京、上海、武汉举行了五场“一对多”形式的路演,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稀土钢产品优势和稀土、萤石资源优势,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30余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参加了活动。定期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使投资者更直观深入地了解了公司优势和投资价值。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网络会议、现场座谈等方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时、完整地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内控的相关规定,在已建立的内控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等方式,系统梳理了公司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保证公司治理合规有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规范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在制度制定和日常管理方面能够严格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交易表决,保证交易公平合理,确保不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由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1-03 | http://www.sse.com.cn/ | 2024-01-04 | 具体内容详见《包钢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3-27 | http://www.sse.com.cn/ | 2024-03-28 | 具体内容详见《包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4-014)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13 | http://www.sse.com.cn/ | 2024-05-14 | 具体内容详见《包钢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6-25 | http://www.sse.com.cn/ | 2024-06-26 | 具体内容详见《包钢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09 | http://www.sse.com.cn/ | 2024-12-10 | 具体内容详见《包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昭 | 董事长 | 男 | 50 | 2023-11-27 | 是 | ||||||
梁志刚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24-01-03 | 61.16 | 否 | |||||
韩培信 | 董事 | 男 | 57 | 2024-05-13 | 是 | ||||||
王占成 | 董事 | 男 | 58 | 2024-05-13 | 是 | ||||||
王伟平 | 董事 | 男 | 58 | 2023-11-27 | 54.16 | 否 | |||||
郭文亮 | 董事 | 男 | 43 | 2023-11-27 | 76.78 | 否 | |||||
刘宓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女 | 46 | 2024-01-03 | 53.60 | 否 | |||||
魏喆妍 | 独立董事 | 女 | 68 | 2020-05-21 | 10 | 否 | |||||
肖军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3-05-12 | 10 | 否 | |||||
文守逊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3-05-12 | 10 | 否 | |||||
付明月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10-13 | 10 | 否 | |||||
胡明哲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4 | 2023-11-27 | 是 | ||||||
陈桂荣 | 职工监事 | 女 | 52 | 2023-05-12 | 62,300 | 62,300 | 0 | 64.91 | 否 | ||
邢立凯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23-05-12 | 12,200 | 12,200 | 0 | 57.61 | 否 | ||
倪鑫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3-11-10 | 46.42 | 否 | |||||
郭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11-10 | 60.56 | 否 | |||||
黄雅彬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4-04-17 | 60.42 | 否 | |||||
李强 | 董事(离任) | 男 | 51 | 2022-05-06 | 2024-01-03 | 是 | |||||
刘义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2-05-06 | 2024-01-03 | 是 |
吴明宏 | 董事(离任) | 男 | 52 | 2024-01-03 | 2024-05-13 | 是 | |||||
李雪峰 | 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21-08-16 | 2024-05-13 | 是 | |||||
周远平 | 监事(离任) | 男 | 51 | 2023-05-12 | 2025-01-03 | 40 | 40 | 0 | 是 | ||
孙浩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19-04-17 | 2025-04-15 | 1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585.6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昭 | 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董事长。 |
梁志刚 | 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
韩培信 | 曾任包钢绿化公司副经理;包钢西创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包钢绿化公司党委委员、经理;包钢冶金渣公司(包钢绿化公司)党委委员、经理兼包钢节能环保中心(节能环保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总经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专员。现任包钢股份董事。 |
王占成 |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期间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包钢股份董事。 |
王伟平 | 曾任包钢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组织部(人事部) 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供电厂党委书记;包钢纪委(监察部、审计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组长、一组组长;包钢(监察部、审计部、巡察办)纪委常委、党委巡察组组长(正处职);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包钢股份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 |
郭文亮 | 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董事。 |
刘宓 | 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魏喆妍 | 曾任内蒙古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院长。现任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肖军 | 曾任包头糖厂制糖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包头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包头市发展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融办主任兼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包头城乡建设发展集团董事长;包头市金融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包头交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包头市政协工作。现任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文守逊 | 曾任重庆机电控股集团重庆冶炼股份公司镍钴分厂、镍钴技改工程组,助理工程师。现任教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付明月 |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为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现任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业务领域为证券金融、IPO辅导、国企混改、公司合规与治理、投融资与并购重组、税收筹划、金融不良资产等。社会职务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内蒙古区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内蒙古区直工委综合三支部副主委、包头仲裁委仲裁员。现任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胡明哲 | 曾任包钢办公厅律师事务处副处长;包钢办公厅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部)处长(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副部长;包钢法律事务部(律师事务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包钢股份监事会主席。 |
陈桂荣 | 曾任轨梁厂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兼团委副书记;轨梁厂团委副书记;轨梁厂轧辊加工部党支部副书记;轨梁厂党工部部长;轨梁厂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代主席;包钢股份监事等职。现任包钢股份职工监事。 |
邢立凯 | 曾任包钢股份炼钢厂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综合部部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主任;包钢股份职工监事。 |
倪鑫 | 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郭伟 | 曾任包钢轨梁厂副厂长;包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部长;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黄雅彬 | 曾任包钢炼铁厂炼铁二部副部长;包钢炼铁厂炼铁二部部长;包钢炼铁厂生产部部长;包钢炼铁厂厂长助理;包钢股份炼铁厂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铁厂厂长。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李强 | 曾任包头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和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包钢股份董事等职。 |
刘义 | 曾任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副厂长、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稀奥科贮氢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厂长、党委书记;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包钢股份董事等职。 |
吴明宏 | 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兼新机组筹备组副组长;包钢钢联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
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包钢股份董事等职。 | |
李雪峰 |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合资合作管理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处业务主管;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主管、副部长;包钢股份董事等职。 |
周远平 |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一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审计部)纪检监察审计三组副科级纪检员、审计五组副科级纪检员;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室主管、审计三室主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副组长;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常委、审计部部长;包钢股份财务总监兼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包钢股份监事等职。 |
孙浩 | 曾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昭 | 包钢集团 | 副总经理 | 2023年9月 | |
韩培信 | 包钢集团 | 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王占成 | 包钢集团 | 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胡明哲 | 包钢集团 | 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 2019年3月 | |
李强 | 包钢集团 | 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部长 | 2021年4月 | |
刘义 | 北方稀土 | 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吴明宏 | 包钢集团 | 战略发展部部长 | 2023年10月 | |
李雪峰 | 包钢集团 | 集团管理部部长 | 2021年3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文守逊 | 重庆大学 |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4年10月 | |
付明月 | 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副主任 | 2020年10月 | |
周远平 |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 | 2024年12月 | |
孙浩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2014年9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年薪的考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包钢股份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和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方案聚焦“一利五率”,按照“摸高机制”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压实经营责任、管理职责,一体化落实岗位聘任、契约约定、指标设定、考核兑现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挂钩,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业绩、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按照公司薪酬考评程序及相关制度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制订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其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报酬数额,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价、董事会确认后如数发放了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85.6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梁志刚 | 董事 | 选举 | |
韩培信 | 董事 | 选举 | |
王占成 | 董事 | 选举 | |
刘宓 | 董事 | 选举 | |
刘宓 | 财务总监 | 聘任 | |
黄雅彬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李强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刘义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吴明宏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雪峰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周远平 | 监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孙浩 | 独立董事(离任) | 离任 |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01-03 |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成员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2票, |
弃权0票,反对0票。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03-11 |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业务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成立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04-0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1#高炉大修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04-17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2票, |
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包钢股份2023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包钢股份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和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04-2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06-04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06-07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07-11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08-26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0-2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10-3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11-20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11-22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12-27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昭 | 否 | 14 | 13 | 12 | 1 | 0 | 否 | 3 |
梁志刚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4 |
韩培信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5 |
王占成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5 |
王伟平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4 |
郭文亮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5 |
刘宓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4 |
魏喆妍 | 是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5 |
肖军 | 是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5 |
文守逊 | 是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5 |
付明月 | 是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魏喆妍、王占成、文守逊 |
战略及ESG委员会 | 张昭、梁志刚、韩培信、郭文亮、刘宓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肖军、王伟平、付明月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2-06 | 审议通过《2023年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 | 审计委员会成员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举行见面会,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 |
2024-03-11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
2024-04-10 | 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 ||
2024-04-17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一、对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意见: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组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此期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对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重要事项、财务报告等年报编制内容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再次审阅了年报,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意见:经审查,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未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欺诈行为,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情况。 |
三、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 |||
2024-04-26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4-07-11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
2024-08-26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4-10-22 | 审议通过《关于启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议案》 |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启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汇报,审议了公司编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公开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推荐评审专家等事项考虑了相关必要因素,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合理可行。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启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 |
2024-10-30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审计委 |
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4-11-22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对兴华所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及专业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及ESG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11 |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 一、对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公司2024年拟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及其他机构融资770亿元人民币。该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项目投资、基建技改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完成202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开展2024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意见: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为租赁标的,采用直租或售后回租模式,开展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盘活现有资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公司新采购设备、备件,采用直租方式进行融资,可以缓解资金压力、降低税负,保障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顺利实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意见:2024年,公司计划生产生铁1482万吨,粗钢1573万吨,商品坯材1485万吨。生产稀土精矿37万吨,萤石65万吨;营业收入预算目标808亿元;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23项,计划投资291278万元;股权投资计划共1项,计划投资6000万元,2024年计划出资3000万元,2025年—2027年每年出资1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04-17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报告紧扣“钢铁+资源”双主业战略定位,充分展现了包钢股份作为绿色发展引领者、战略资源担当者及稀土钢材先驱者的优势。报告详尽地展示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 |
治理三大领域的战略部署、实际行动及积极成效,充分展现了其全面深入的可持续发展实践。 | |||
2024-07-11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有利于盘活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公司新采购设备、备件,采用直租方式进行融资,可以缓解资金压力、降低税负,保障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顺利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11-20 |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公司与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及资产转让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聚焦钢铁主业,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有利于争取优惠政策,保障用电成本降低,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四)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17 | 1、审议通过《关于<包钢股份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和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一、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1、经审阅韩培信先生、王占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我们同意提名韩培信先生、王占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审核意见:1、经审阅黄雅彬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黄雅彬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我们同意提名黄雅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和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审核意见:该方案聚焦“一利五率”,按照“摸高机制”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压实经营责任、管理职责,一体化落实岗位聘任、契约约定、指标设定、考核兑现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1,26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46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5,2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1,593 |
销售人员 | 364 |
技术人员 | 2,742 |
财务人员 | 90 |
行政人员 | 470 |
合计 | 25,2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8 |
硕士研究生 | 736 |
本科 | 7,899 |
专科 | 7,107 |
高中及以下 | 9,499 |
合计 | 25,25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以岗位效益工资制为主,辅以年薪制和岗位薪酬制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公司总额调控、二级单位自主分配”的薪酬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紧扣年度培训计划,立足职工队伍建设实际,通过点上发力、线上延伸、面上提质,多维度全面提升培训质效,突出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时效性,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培训工作质量,强化专业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单位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培训组织运行模式,整合培训资源,有序组织各培训项目开班,完成培训项目2203项,培训覆盖率100%。加快课程建设的步伐,建设并推出12180门课程,涵盖各个专业领域,满足不同学习者需求。2024年新增课程4793门,同比增长显著,多元化的课程分类不仅丰富了平台的内容库,更为职工学习提供了更加精细化的学习选择。2024年员工培训云平台内部课程总体使用率为96%,各单位充分利用平台上的课程资源,通过组织学习、自我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5926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0,260.53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规定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其中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在盈利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要求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5,288,619,34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577,238.69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0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0,577,238.696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4,629,175.9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2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0,577,238.69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23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90,577,238.6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90,577,238.6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7,835,481.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507.8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4,629,175.9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8,234,168,632.14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评价得分、任期考核评价得分,决定其年度及任期报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程序和方法,这些制度涵盖了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多个方面,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实施方面,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定期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公示,确保规章制度实时有效,开展了规章制度有效性评价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制定《包钢股份控参股公司管控模式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监督管理体系,体现专业管理对不同类型的控参股公司的管理深度、管理广度、管理标准及管理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将所属控参股公司分为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运营管控型、差异化管控型、委托管理型五类,根据工作性质将各项业务分为总部管理、分层管理、属地管理,助力控参股公司提高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地址:
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别对2018年以来公司三会一层的运作情况,董监高依法履职情况,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情况,承诺履行情况,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优质资源转移等风险,与大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银行存款情况,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开展了自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77,107.8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家总量控制指标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和氨氮,报告期内,公司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氮氧化物9518.76吨,二氧化硫4003.8吨,颗粒物5390.29吨,总排放量小于许可排放量。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COD44.27吨,氨氮3.04吨。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污染物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等国家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
重点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个) | 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246 | 2185.56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11717.316 |
氮氧化物 | 5690.25 | 19079.254 | |||||
颗粒物 | 2885.27 | 7812.471 | |||||
COD | 44.27 | 1347.075 | |||||
氨氮 | 3.04 | 134.708 | |||||
钢管公司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32 | 58.2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 137.691 |
氮氧化物 | 142.41 | 275.382 | |||||
颗粒物 | 209.41 | 316.558 |
稀土钢板材公司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107 | 1760.03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6721.221 |
氮氧化物 | 3686.1 | 12044.922 | |||||
颗粒物 | 2295.61 | 5952.797 | |||||
白云选矿分公司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14 | 6.53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采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160.9 |
氮氧化物 | 49.25 | 160.9 | |||||
颗粒物 | 3.82 | 48.27 | |||||
巴润矿业分公司 | 颗粒物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12 | 6270.84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排污登记表无核定排放总量 |
固阳矿山分公司(球团)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13 | 145.99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190.4 |
氮氧化物 | 185.77 | 1785.6 | |||||
颗粒物 | 18.2 | 2484.92 | |||||
固阳矿山分公司(采矿)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4 | 2.8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排污登记表无核定排放总量 |
氮氧化物 | 146.93 | 排污登记表无核定排放总量 | |||||
颗粒物 | 116 | 排污登记表无核定排放总量 |
庆华煤化工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24 | 182.86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471.45 |
氮氧化物 | 824.49 | 1771.35 | |||||
颗粒物 | 49.63 | 299.34 | |||||
还原铁公司 | 二氧化硫 | 处理后集中排放 | 7 | 26.11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595.2 |
氮氧化物 | 78.9 | 892.8 | |||||
颗粒物 | 54.61 | 281.59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
截至2024年12月,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照2021年,分别降低60.4%、52.11%、46.38%。目前,公司已完成全工序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超低水平,所有有组织排放口全面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运行,排放指标也将再创历史新低。
清洁化运输已于2022年5月19日于中钢协网站公示。
(2)2024年重点治理工程
2024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审核,获得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企业称号,并成为自治区首家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钢铁企业。公司依据绿色工厂计划,持续提升厂区环境及重点生产区域环境,同时加快煤焦化工分公司北筒仓料线、炼铁厂新建混匀料场等工艺项目实施投运,项目投运后,相关区域无组织治理将得到优化及完善,同时部分落后设施将按照要求退出生产序列,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治理及管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均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包钢股份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稀土钢板材公司排污许可证变更。公司搭建了国内首个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平台。该平台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基础,采用环境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企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度挖掘行业大数据和整合内部各类运营系统,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实现企业按证排污、自证守法,降低环境风险。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对自身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本部存在焦炉煤气柜及管道、高炉煤气柜及管道、转炉煤气柜及管道、煤焦化工分公司回收车间粗苯工段轻苯等物质储存、总排污水处理中心输送管道等重大风险源;还原铁公司存在煤粉回流过程发生爆炸风险;巴润公司存在尾矿库溃坝等风险。根据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均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了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同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修订和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有:
(1)编制完成了《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动供总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薄板坯连铸连轧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仓储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长材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轨梁轧钢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钢管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个二级单位应急预案均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在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备案。
(2)还原铁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备案。
(3)巴润矿业分公司制定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矿浆管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包钢庆华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备案。
(5)包钢与地方政府、周边企业建立了应急响应的联动机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和清洁生产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环境监测任务下发执行。
此外方案还单独列出了巴润矿业公司、固阳矿山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等监测任务。
方案监测任务由公司本部和外围独立企业下属两部分组成。包括了本部所有的国控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排放浓度、大气环境、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部监测主要由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外围独立下属企业宝山矿业公司、巴润矿业公司、固阳矿山公司、还原铁公司、包钢庆华煤化工公司每年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废水、废气和锅炉排放源进行监测。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6个单位18个废水排放口、300多个废气排放口、14个点位环境空气质量、6个点位厂界噪声、8个单位固废(包括高炉渣、转炉渣、瓦斯灰、除尘灰、脱硫渣、氧化铁皮等)的监测任务。
本部各单位及各下属公司凡列入国控污染源需要进行开展监测的,监测方案均按照要求上传到了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本部及各单位均按照监测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和频次开展
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监测上报时限要求在内蒙古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自行监测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监测点 | 项目 | 监测类型 | 监测频次 |
1 | 动供总厂 (热电区域) | 1#、2#热力锅炉 1#-6#燃气轮机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烟气黑度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2 | 巴润矿业分公司 | 粗破碎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干选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3 | 炼铁厂 | 三烧烧结机机头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四烧烧结机机头一期、二期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烧结机机尾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高炉热风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高炉出铁场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高炉矿槽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4 | 炼钢厂 | 麦尔兹窑,转炉二次除尘,铁水预处理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转炉一次,转炉三次,原料,麦窑原料、成品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5 | 煤焦化工分公司 | 干熄焦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焦炉推焦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焦炉装煤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苯并[a]芘 | 手工监测 | 每半年一次 | |||
1-10#焦炉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焦炉机侧除尘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运焦、破碎除尘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6 | 钢管公司 | 加热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一次 | ||||
转炉一次,转炉三次,精轧机,精整,精炼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转炉二次,铁水预处理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7 | 轨梁厂 | 加热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一次 | ||||
轧机除尘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8 | 长材厂 | 加热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一次 | ||||
9 | 稀土钢冷轧板材厂 | 镀锌退火炉、冷轧罩式炉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热处理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一次 | ||||
冷轧破鳞、氧化铁粉除尘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10 | 薄板厂 | 矫直机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转炉一次,转炉三次,精炼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散装料仓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转炉二次,铁水预处理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11 | 仓储中心 | 原料、转运除尘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两年一次 |
12 | 稀土钢炼铁厂 | 烧结机机头脱硫脱硝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烧结机机尾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球团脱硫脱硝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高炉热风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高炉出铁场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高炉矿焦槽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13 | 稀土钢板材厂 | 麦尔兹窑,转炉二次除尘,铁水预处理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转炉一次,转炉三次,原料,麦窑原料、成品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14 | 固阳矿山公司 | 球团机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15 | 还原铁公司 | 球团机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16 | 包钢庆华公司 | 焦炉1#烟气脱硫脱硝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焦炉2#烟气脱硫脱硝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1#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2#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3#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1#熄焦补水 | COD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氨氮 | |||||
2#熄焦补水 | COD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
氨氮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氰化氢、苯、酚类、硫化氢、氨、氮氧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焦炉炉顶无组织 | 颗粒物、苯并[a]芘、硫化氢、氨、苯可溶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17 | 公司总排口 | 总排 | COD、氨氮、PH值、水流量 | 自动监测 | 自动监测 |
悬浮物、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总氰化物、氟化物、总铁、总锌、总铜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
18 | 包钢股份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环境保护税管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按季度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环境保护税。
(2)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通过加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量,优化资源利用路线,拓宽资源利用途径提升了钢渣、转炉喷溅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逐步降低历史堆存量,大幅度降低露天堆存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管理:为适应当前环保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了危险废物的名称、性质、产生量、产生源、去向、处理处置方法、处置单位等相关信息。对管理危险废物的环保技术人员每年进行1~2次的环保技术培训。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公示工作,2024年9月2日,包钢股份完成全工序超低排放于中钢协网站顺利公示,并成为内蒙古首家完成全工序超低排放公示的钢铁企业。2024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审核,获得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企业称号,并成为自治区首家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钢铁企业。2024年是国家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第43年,3月27日举行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包钢股份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防控能力,将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提升到公司战略的高度,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发展,建设成为绿色城市钢厂,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绿色映底蕴,山水见初心。70年间,包钢以绿为笔,让起于戈壁荒滩的钢铁企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终绘成绿色篇章。未来,包钢将执好绿色之笔,继续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以建设美丽包钢的实际行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1.75万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推进厂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节能节水技术应用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企业能效水平为核心,开展极致能效工程、水资源取水核验、节电攻关、碳排放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重点从工序、装备和设备节能极致化方面有序推动各工序节能改造。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平衡能源与成本的关系,二次能源做到“吃干榨尽、应收尽收”。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细化包钢碳中和路线图,落实低碳管理举措,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为推动重点耗能工序能效达标,增设焦炉、高炉、转炉单体设备能耗指标,与重点用能介质单耗、气体放散等纳入专业考核指标,完善考评体系,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对标管理提升、能源网格化检查”等手段,强化工序过程管理,制定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节能降耗。全年吨钢综合能耗完成629.11kgce/t,比计划降低0.89kgce/t;吨钢耗新水完成3.87m?/t,比计划低0.23m?/t。
推动“极致能效”工程,助力重点工序能效达标。一是申请成功在中钢协团体标准《钢协〔2024〕14号钢铁企业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验收办法》、《钢铁企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评估规范》中增加自产稀土矿对高炉工序能耗的折减系数,为通过能效验收提供有利条件。二是从各工序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从计量要求、检化验、数据计算、节能措施、装备等要求全方位评估包钢股
份能源资源利用情况,形成78项问题清单并制定甘特图推进整改。三是组织对照技术清单、能力清单、T80技术清单梳理适合应用的新技术并推进。落实节电工作,增发电减外购,降低用电成本,制定《包钢股份节电工作方案》。一是通过高炉热风炉掺烧焦炉煤气、焦炉倒烧等措施,降低煤气放散,提高燃机发电负荷,全年自发电率达到73.74%。二是落实削峰填谷措施,发电侧充分发挥煤气柜吞吐能力,做好煤气柜与燃机联动;用户侧贯彻执行错峰生产、迎峰检修,全年节省电费约349万元;三是强化工艺匹配和检修时序,减少用电设施空载运行。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取水核验顺利通过。一是按照覆盖工业生活用途要求增补各类涉水计量仪表370余套。二是推动智能水务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三是加大节水项目力度,完成转炉乏汽及直排水回收、燃机循环水离子微聚综合治理、循环水综合回用等11个项目启动。深挖各工序节能潜力,推进节能项目建设。规划新体系余热热源回收与热负荷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碳排放基础能力建设。开展钢铁板块碳盘查工作,为建立健全碳管理体系制度奠定基础。碳管理平台搭建完成,并已全面投入使用,实现月度信息存证。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包钢股份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64.15 | 合理运用发放职工福利等契机,鼓励各单位积极购买包联旗县的农副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564.15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等 | 消费帮扶包括农家鸡、黄芪、莜面、木耳、米、面、油等各类扶贫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包钢股份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7号》和《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包钢股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940,000.00 | 1,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存有、张国涛、王洪波、周全龙、王凯峰 | 郑湘、蒋业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刘存有(2016、2017、2018) 张国涛(2016、2017、2018、2019、2020) 王洪波(2019、2020) 周全龙(2021、2022、2023) 王凯峰(2021、2022、2023) | 郑湘(2024) 蒋业磊(202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北方稀土开展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每季度上旬公告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报告期内交易稀土精矿41.98万吨(干量,REO=50%)。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聚焦主业,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提升能源资源专业化水平,降低能源成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11-22/600010_20241122_3DVO.pdf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5亿元,融资期限为1—5年。报告期内,公司以售后回租和直租方式融入资金4.21亿元。
2024年7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租赁公司开展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截至目前,公司以售后回租和直租方式融入资金5.77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550,000.00 | 0.55%-1.3% | 317,646.71 | 15,707,965.89 | 15,540,887.72 | 484,724.88 |
合计 | / | / | / | 317,646.71 | 15,707,965.89 | 15,540,887.72 | 484,724.8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500,000.00 | 2.50%-2.70% | 139,500.00 | 169,200.00 | 139,500.00 | 169,200.00 |
合计 | / | / | / | 139,500.00 | 169,200.00 | 139,500.00 | 169,2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信贷及签票业务 | 570,000.00 | 247,814.6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22,560.96 | 是 | 合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98.85 | 是 | 合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39.34 | 是 | 合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253.87 | 是 | 联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92 | 是 | 联营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无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3月5日已注销回购的股份116,322,9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404,942,248股变更为45,288,619,348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024.3.28 | 3.80% | 5亿元 | 2027.3.28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8,5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11,83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82,792,537 | 55.24 | 13,907,821,061 | 质押 | 6,313,988,80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34,248,608 | 925,295,199 | 2.04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1.69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7,550,800 | 391,906,168 | 0.86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0,267,300 | 270,379,180 | 0.6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0.58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4,122,300 | 179,719,625 | 0.4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5,406,100 | 170,272,775 | 0.38 | 未知 | 未知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74,971,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74,971,47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25,295,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5,295,199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486,7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1,906,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906,16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379,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379,180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83,3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9,719,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719,62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0,272,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272,775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需要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 | 164,355,368 | 0.36 | 4,686,100 | 0.01 | 391,906,168 | 0.86 | 0 | 0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50,111,880 | 0.11 | 13,585,100 | 0.03 | 270,379,180 | 0.6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597,325 | 0.10 | 3,500,300 | 0.01 | 179,719,625 | 0.40 | 0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4,866,675 | 0.10 | 8,932,600 | 0.02 | 170,272,775 | 0.38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391,906,168 | 0.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70,379,180 | 0.6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79,719,625 | 0.4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70,272,775 | 0.38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167,831,580 | 0.37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167,831,580 | 0.37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167,831,580 | 0.37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167,831,580 | 0.37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907,821,061 | 2019-5-28 | 13,907,821,061 | 非公开发行认购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孟繁英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选矿;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包钢集团持有中国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84%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04-19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22 |
拟回购金额 | 1-2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 |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 |
已回购数量(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631.79万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回购计划已实施注销完毕。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钢联03 | 163705 | 2020/7/23 | 2020/7/27 | 2025/7/27 | 2025/7/27 | 0.25 | 2.7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C钢联01 | 175793 | 2021/3/31 | 2021/4/1 | 2025/4/1 | 2026/4/1 | 5 | 3.4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目前债券余额5亿元。报告期内,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下调利率至3.40%,2024年4月1日支付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利息,兑付回售本金1.5亿元,并于2024年4月2日完成转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目前该债券余额0.25亿元。报告期内,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下调至2.70%,2024年7月27日支付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兑付本金0.35亿元。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8.5亿元,票面利率6.00%,目前该债券余额
0.25亿元。报告期内,行使调整利率权利,下调利率至2.70%,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支付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兑付本金0.35亿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00%,目前债券余额5亿元。报告期内,行使调整利率权利,下调利率至3.40%。2024年4月1日支付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利息,兑付回售本金1.5亿元,并于2024年4月2日完成转售。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中心16层 | 王洪波 | 张翌辰,秦驭初 | 010-56800280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21层 | 王洪波 | 耿欣,曹熙 | 010-89926962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175793 |
债券简称 | GC钢联01 |
专项债券类型 | 绿色公司债 |
募集总金额 | 5 |
已使用金额 | 5 |
临时补流金额 | 0 |
未使用金额 | 0 |
绿色项目数量 | 1 |
绿色项目名称 | 余压余气节能减排CCPP发电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承诺用途或最新披露用途一致 | √是 □否 |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变更 | □是 √否 |
变更后用途是否全部用于绿色项目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履行的程序 | 不适用 |
变更事项是否披露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公告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闲置资金金额 | 0 |
闲置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计划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概述、所属目录类别,项目所处地区、投资、建设、现状及运营详情等 | 余压余气节能减排CCPP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在划定区域内布置两套165MW CCPP机组,包括动力岛、主控楼、COG加压站、循环冷却水设施、除盐水站以及配套建设的煤气柜、放散塔、COG净化装置。动力岛EP废水送至划定区域外指定位置。其他公用介质接口在划定区域外一米。每套CCPP机组含一台98MW燃气轮发电机及一台67MW蒸汽轮发电机。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已在2023年9月实现竣工,已正式投产使用。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及是否会对偿债产生重大影响(如有) | 无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所遴选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的标准、方法、依据和重要前提条件
预计每年可实现节约93.96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87.89万吨。经折算,对于该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资金预计可实现节约14.22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28.44万吨/年。 |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预期与/或实际环境效益情况(具体环境效益情况原则上应当根据《绿色债券 | 已按《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进行披露。 |
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对于无法披露的环境效益指标应当进行说明) | |
对于定量环境效益,若存续期环境效益与注册发行时披露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变动幅度超 15%)需披露说明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管理方式及具体安排 | 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委托监管银行监管资金动向,确保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 |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执行情况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末全部投放于余压余气节能减排CCPP发电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公司聘请评估认证机构相关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认证内容及评估结论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如有) | 无 |
其他事项 | 无 |
3、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8、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0、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1、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亿元;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
(2).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 √否
(3).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2、 负债情况
(1).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 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406.08亿元和455.27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2.11%。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7.53 | 14.90 | 22.43 | 4.93 | |
银行贷款 | 182.51 | 144.68 | 327.19 | 71.87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8.00 | 8.92 | 16.92 | 3.72 | |
其他有息债务 | 41.11 | 47.62 | 88.73 | 19.49 | |
合计 | 239.15 | 216.12 | 455.27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12.43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亿元,且共有0.25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月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2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408.44亿元和457.66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2.05%。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7.53 | 14.90 | 22.43 | 4.90 | |
银行贷款 | 184.31 | 145.27 | 329.58 | 72.01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8.00 | 8.92 | 16.92 | 3.70 | |
其他有息债务 | 41.11 | 47.62 | 88.73 | 19.39 | |
合计 | 240.95 | 216.71 | 457.66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12.43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亿元,且共有0.25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月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3 境外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7.18亿元人民币,且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人民币。
(2).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3年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短期借款 | 8,957,005,258.12 | 7,946,314,922.22 | 12.72 | |
长期借款 | 15,462,025,315.39 | 13,444,075,372.55 | 15.01 | |
长期应付款 | 4,738,668,874.98 | 3,602,403,666.88 | 31.54 | 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46,329.17 | 7,907,273.47 | -51.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 |
(4).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3包钢MTN001 | 102380468 | 2023/3/10 | 2026/3/10 | 2026/3/10 | 5 | 5.4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4包钢MTN001 | 102481240 | 2024/3/28 | 2027/3/28 | 2027/3/28 | 5 | 3.8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正常按时付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正常按时付息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 不适用 | 付秋男 | 010-65988666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5 | 5 | 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0.58 | 0.56 | 4.19 | |
速动比率 | 0.37 | 0.32 | 15.58 | |
资产负债率(%) | 60.48 | 59.50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7 | 0.09 | -19.04 | |
利息保障倍数 | 1.04 | 1.20 | -13.36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49 | 0.61 | 311.10 | 受现金流量增加的影响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49 | 4.23 | -17.43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35.71 | 增加64.29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偿还贷款率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86.69 | 增加13.31个百分点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25)京会兴审字第00550217号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包钢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包钢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七)的存货会计政策和附注五、(八)的存货披露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钢股份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521,195.47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133.87万元,账面净值1,478,025.60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确定。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当前库存状况等作出重大判断。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有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检索主要产品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公司的存货减值测试结果,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估计售价和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6)检查存货跌价准备在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钢股份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数量较多、不同类别的交易,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
鉴于关联方数量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包钢股份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的风险,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公司与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定价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例如管理层定期复核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清单、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流程等;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3)复核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4)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5)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6)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商业实质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核查,如检查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核查其实物流转信息并与交易场所核对,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比对同类关联交易价格,对特殊商品交易定价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关联交易毛利率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7)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包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包钢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包钢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包钢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包钢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包钢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包钢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88,316,070.69 | 9,267,674,799.0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205,500.00 | 19,352,9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11,063,404.09 | 1,286,350,390.17 | |
应收账款 | 3,855,735,508.90 | 3,604,967,062.23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55,648,927.49 | 6,878,038,609.64 | |
预付款项 | 1,218,235,790.51 | 785,280,688.0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29,816,414.44 | 408,438,996.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95,237.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780,255,970.94 | 16,506,867,799.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1,962,011.11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6,530,043.09 | 292,873,161.3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00,769,641.26 | 39,049,844,456.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53,687,606.02 | 1,308,622,785.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945,191.16 | 91,323,900.0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5,177,816,265.20 | 66,307,022,631.79 | |
在建工程 | 1,230,460,969.67 | 1,206,793,629.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2,822,160.08 | 932,169,437.88 | |
无形资产 | 2,259,009,706.80 | 2,424,590,020.0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0,437,824.14 | 639,496,446.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1,915,338.93 | 477,770,463.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183,535,663.48 | 39,338,003,051.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024,630,725.48 | 112,725,792,366.45 | |
资产总计 | 155,125,400,366.74 | 151,775,636,822.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57,005,258.12 | 7,946,314,922.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752,081,983.32 | 10,784,756,791.52 | |
应付账款 | 17,170,240,864.47 | 16,735,077,533.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89,151,757.68 | 4,141,464,218.9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7,837,959.13 | 199,310,619.25 | |
应交税费 | 755,026,704.16 | 867,999,972.00 | |
其他应付款 | 9,353,891,842.28 | 7,262,453,296.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792,219.47 | 3,717,729.9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2,838,878.60 | 14,148,358,722.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10,805,787.20 | 8,087,560,925.7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888,881,034.96 | 70,173,297,001.2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15,462,025,315.39 | 13,444,075,372.55 | |
应付债券 | 1,548,498,314.44 | 1,818,484,997.6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403,866.62 | 19,298,753.76 | |
长期应付款 | 4,738,668,874.98 | 3,602,403,666.8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66,880,000.00 | 332,65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91,385,199.27 | 914,248,282.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46,329.17 | 7,907,273.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930,707,899.87 | 20,139,068,346.81 | |
负债合计 | 93,819,588,934.83 | 90,312,365,348.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404,942,248.00 | 45,404,942,2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7,244,727.79 | 167,149,951.37 | |
减:库存股 | 199,017,268.05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304,925.30 | 17,589,989.47 | |
专项储备 | 308,253,111.20 | 285,960,120.42 | |
盈余公积 | 235,060,496.65 | 81,082,476.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984,512,148.04 | 5,863,392,538.0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913,300,388.93 | 51,820,117,324.04 | |
少数股东权益 | 9,392,511,042.98 | 9,643,154,150.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305,811,431.91 | 61,463,271,474.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5,125,400,366.74 | 151,775,636,822.69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15,412,934.97 | 8,524,308,186.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205,500.00 | 19,352,9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58,414,889.93 | 1,222,099,379.50 | |
应收账款 | 6,215,233,695.24 | 8,359,170,266.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96,420,803.71 | 6,662,577,789.12 | |
预付款项 | 1,008,185,847.82 | 643,662,376.05 |
其他应收款 | 1,406,731,037.23 | 3,505,122,857.5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95,237.00 | ||
存货 | 12,085,584,529.39 | 11,701,042,416.6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1,962,011.11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616,737.21 | 180,636,623.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929,767,986.61 | 40,817,972,844.9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892,998,761.53 | 39,282,793,176.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945,191.16 | 91,323,900.0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351,493,360.84 | 27,723,565,385.74 | |
在建工程 | 911,045,505.54 | 837,116,918.7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1,587,842.59 | 931,913,039.81 | |
无形资产 | 1,519,325,728.32 | 1,598,543,780.6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89,344,303.85 | 620,697,654.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1,680,027.22 | 436,854,018.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180,599,961.47 | 39,330,001,601.1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043,020,682.52 | 110,852,809,475.10 | |
资产总计 | 153,972,788,669.13 | 151,670,782,320.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06,954,110.90 | 7,923,295,6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806,841,405.34 | 10,810,180,119.52 | |
应付账款 | 19,283,328,613.30 | 17,170,781,394.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37,716,386.14 | 3,744,629,613.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3,485,741.79 | 170,543,708.88 | |
应交税费 | 618,959,518.38 | 813,533,195.25 | |
其他应付款 | 10,276,265,807.68 | 11,315,479,036.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68,539.47 | 2,268,539.4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1,985,827.72 | 14,048,109,726.81 |
其他流动负债 | 6,266,869,222.88 | 7,979,127,248.34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932,406,634.13 | 73,975,679,716.4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403,297,232.88 | 13,331,392,990.21 | |
应付债券 | 1,548,498,314.44 | 1,818,484,997.6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809,124.73 | 19,298,753.76 | |
长期应付款 | 4,738,668,874.98 | 3,602,403,666.8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55,450,000.00 | 319,98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23,594,607.36 | 907,970,176.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45,312.45 | 7,875,825.0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792,163,466.84 | 20,007,406,410.50 | |
负债合计 | 95,724,570,100.97 | 93,983,086,126.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404,942,248.00 | 45,404,942,2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38,787,344.95 | 2,538,692,568.53 | |
减:库存股 | 199,017,268.05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173,412.49 | 16,595,315.02 | |
专项储备 | 216,188,602.80 | 183,899,446.53 | |
盈余公积 | 2,041,975,595.83 | 1,882,607,556.68 | |
未分配利润 | 8,234,168,632.14 | 7,660,959,058.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248,218,568.16 | 57,687,696,193.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3,972,788,669.13 | 151,670,782,320.08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8,089,440,629.67 | 70,565,388,599.27 | |
其中:营业收入 | 68,089,440,629.67 | 70,565,388,599.2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599,373,837.83 | 69,596,544,409.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62,726,063,636.55 | 63,707,515,990.9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82,232,703.79 | 1,513,507,844.36 | |
销售费用 | 236,254,917.57 | 258,459,658.88 | |
管理费用 | 1,390,661,943.61 | 1,699,015,813.36 | |
研发费用 | 620,774,607.48 | 422,096,645.74 | |
财务费用 | 2,143,386,028.83 | 1,995,948,456.0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77,859,745.50 | 1,918,024,932.33 | |
利息收入 | 72,764,234.85 | 91,200,143.97 | |
加:其他收益 | 610,432,924.30 | 124,398,577.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4,904,075.88 | 63,028,866.2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894,725.21 | -71,234,979.3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52,550.00 | 3,093,7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72,840.30 | -48,003,068.5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1,061,292.33 | -615,259,435.9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148,640.57 | 12,600,763.2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570,849.96 | 508,703,592.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82,279,434.36 | 48,975,781.45 | |
减:营业外支出 | 95,014,009.06 | 137,418,984.4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836,275.26 | 420,260,389.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087,362.80 | 390,656,149.3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48,912.46 | 29,604,240.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48,912.46 | 29,604,240.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629,175.96 | 515,270,562.5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880,263.50 | -485,666,321.9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53,592.02 | 12,287,900.75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285,064.17 | 11,958,837.8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21,902.53 | 11,616,343.8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21,902.53 | 11,616,343.8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838.36 | 342,494.0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6,838.36 | 342,494.0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1,472.15 | 329,062.8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595,320.44 | 41,892,141.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9,344,111.79 | 527,229,400.3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3,748,791.35 | -485,337,259.0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1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1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5,014,502,810.91 | 70,305,328,998.73 | |
减:营业成本 | 59,233,905,397.31 | 62,739,449,321.79 | |
税金及附加 | 1,143,668,360.24 | 1,197,645,918.12 | |
销售费用 | 129,846,819.06 | 147,833,679.78 | |
管理费用 | 1,106,873,862.84 | 1,340,650,451.76 | |
研发费用 | 440,884,949.91 | 303,764,450.47 | |
财务费用 | 2,050,195,166.10 | 1,838,127,645.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60,288,123.73 | 1,903,770,560.67 |
利息收入 | 153,090,632.80 | 248,682,325.67 | |
加:其他收益 | 414,130,254.25 | 115,299,904.3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6,536,250.32 | 70,996,845.8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6,858,635.95 | -67,413,920.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52,550.00 | 3,093,7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66,847.87 | -11,696,635.9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462,529.63 | -282,747,063.4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759.04 | 15,571,519.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3,614,869.22 | 2,648,375,802.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69,091,463.15 | 38,993,204.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906,750.98 | 113,739,485.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08,799,581.39 | 2,573,629,520.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512,163.59 | 342,370,973.4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29,311,744.98 | 2,231,258,547.4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29,311,744.98 | 2,231,258,547.4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21,902.53 | 11,616,343.8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21,902.53 | 11,616,343.8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21,902.53 | 11,616,343.8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23,889,842.45 | 2,242,874,891.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196,234,025.71 | 61,005,416,238.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604,050.06 | 20,379,937.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690,609.96 | 1,524,904,54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85,528,685.73 | 62,550,700,724.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771,136,209.64 | 53,053,409,749.4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89,205,147.01 | 5,636,278,023.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72,415,358.96 | 3,827,393,109.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5,483,329.87 | 1,022,253,237.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708,240,045.48 | 63,539,334,119.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7,288,640.25 | -988,633,395.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7,803.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843,159.87 | 17,127,397.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961,260.00 | 301,074.5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303,548.7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107,968.66 | 19,216,274.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39,028,234.78 | 1,756,215,974.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0,591,744.00 | 470,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2,913.5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9,619,978.78 | 2,230,818,888.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512,010.12 | -2,211,602,613.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987,530.09 | 23,653,394.7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987,530.09 | 23,653,394.7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847,661,618.96 | 20,099,549,379.6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99,500,000.00 | 1,993,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04,973,598.42 | 16,171,802,349.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719,122,747.47 | 38,288,505,124.2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619,062,167.61 | 18,902,819,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51,477,907.54 | 1,354,212,418.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51,148,962.80 | 15,707,768,312.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21,689,037.95 | 35,964,799,731.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7,433,709.52 | 2,323,705,392.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47,458.85 | 8,607,915.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96,562,880.80 | -867,922,700.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95,388,345.62 | 5,263,311,045.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91,951,226.42 | 4,395,388,345.62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5,390,285,407.07 | 72,721,404,222.4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323,433.74 | 72,799.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6,249,234.69 | 1,943,466,819.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252,858,075.50 | 74,664,943,841.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665,093,987.07 | 63,498,556,279.2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59,241,007.28 | 4,446,900,158.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63,500,520.32 | 3,231,865,195.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0,362,232.02 | 651,819,979.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798,197,746.69 | 71,829,141,612.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54,660,328.81 | 2,835,802,228.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85,639.00 | 1,787,803.2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981,345.77 | 69,531,025.8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7,168.00 | 301,074.5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22,571.6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16,985.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33,709.73 | 71,619,903.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66,515,594.98 | 1,400,048,802.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2,351,715.00 | 539,404,070.6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71,765,245.71 | 4,746,090,998.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80,632,555.69 | 6,685,543,870.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33,598,845.96 | -6,613,923,967.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711,482,916.06 | 19,848,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99,500,000.00 | 1,993,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97,536,467.21 | 16,891,564,785.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08,519,383.27 | 38,733,064,785.4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486,062,167.61 | 18,886,819,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0,495,852.70 | 1,347,512,730.8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29,958,646.13 | 15,697,768,312.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56,516,666.44 | 35,932,100,043.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2,002,716.83 | 2,800,964,741.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338,997.62 | 7,412,692.4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63,725,202.06 | -969,744,303.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0,026,696.04 | 4,639,771,000.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33,751,898.10 | 3,670,026,696.04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167,149,951.37 | 17,589,989.47 | 285,960,120.42 | 81,082,476.76 | 5,863,392,538.02 | 51,820,117,324.04 | 9,643,154,150.55 | 61,463,271,474.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1,046,845.39 | 9,421,608.56 | 10,468,453.95 | 10,468,453.95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04,942,248.00 | 167,149,951.37 | 17,589,989.47 | 285,960,120.42 | 82,129,322.15 | 5,872,814,146.58 | 51,830,585,777.99 | 9,643,154,150.55 | 61,473,739,928.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776.42 | 199,017,268.05 | -5,285,064.17 | 22,292,990.78 | 152,931,174.50 | 111,698,001.46 | 82,714,610.94 | -250,643,107.57 | -167,928,496.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85,064.17 | 264,629,175.96 | 259,344,111.79 | -243,748,791.35 | 15,595,320.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776.42 | 199,017,268.05 | -198,922,491.63 | -6,296,957.80 | -205,219,449.4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017,268.05 | -199,017,268.05 | 64,568,310.03 | -134,448,958.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94,776.42 | 94,776.42 | -70,865,267.83 | -70,770,491.41 | |||||||||||
(三)利润分配 | 152,931,174.50 | -152,931,174.50 | - | -532,268.00 | -532,26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2,931,174.50 | -152,931,174.50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532,268.00 | -532,268.00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22,292,990.78 | 22,292,990.78 | -65,090.42 | 22,227,900.36 | |||||||||||
1.本期提取 | 497,707,292.34 | 497,707,292.34 | 11,242,351.02 | 508,949,643.36 | |||||||||||
2.本期使用 | -475,414,301.56 | -475,414,301.56 | -11,307,441.44 | -486,721,743.00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167,244,727.79 | 199,017,268.05 | 12,304,925.30 | 308,253,111.20 | 235,060,496.65 | 5,984,512,148.04 | 51,913,300,388.93 | 9,392,511,042.98 | 61,305,811,431.9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167,149,951.37 | 199,999,951.75 | 5,419,616.94 | 288,442,090.85 | 1,018,806,717.23 | 5,571,438,211.43 | 52,436,289,284.07 | 8,966,314,611.40 | 61,402,603,89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167,149,951.37 | 199,999,951.75 | 5,419,616.94 | 288,442,090.85 | 1,018,806,717.23 | 5,571,438,211.43 | 52,436,289,284.07 | 8,966,314,611.40 | 61,402,603,89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90,400.00 | -199,999,951.75 | 12,170,372.53 | -2,481,970.43 | -937,724,240.47 | 291,954,326.59 | -616,171,960.03 | 676,839,539.15 | 60,667,579.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58,837.86 | 515,270,562.53 | 527,229,400.39 | -485,337,259.08 | 41,892,141.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090,400.00 | -199,999,951.75 | -1,160,828,941.74 | -1,140,919,389.99 | 1,164,572,784.71 | 23,653,394.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090,400.00 | -199,999,951.75 | -19,909,551.75 | 23,653,394.72 | 23,653,394.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40,919,389.99 | -1,140,919,389.99 | 1,140,919,389.99 |
(三)利润分配 | 223,125,854.74 | -223,125,854.74 | -535,352.89 | -535,352.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3,125,854.74 | -223,125,854.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35,352.89 | -535,352.8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1,534.67 | -21,153.47 | -190,381.2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11,534.67 | -21,153.47 | -190,381.2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81,970.43 | -2,481,970.43 | -1,860,633.59 | -4,342,604.02 | |||||||||||
1.本期提取 | 642,486,155.02 | 642,486,155.02 | 10,514,797.66 | 653,000,952.68 | |||||||||||
2.本期使用 | -644,968,125.45 | -644,968,125.45 | -12,375,431.25 | -657,343,556.70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167,149,951.37 | 17,589,989.47 | 285,960,120.42 | 81,082,476.76 | 5,863,392,538.02 | 51,820,117,324.04 | 9,643,154,150.55 | 61,463,271,474.59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2,538,692,568.53 | 16,595,315.02 | 183,899,446.53 | 1,882,607,556.68 | 7,660,959,058.38 | 57,687,696,193.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046,845.39 | 9,421,608.56 | 10,468,453.95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404,942,248.00 | 2,538,692,568.53 | 16,595,315.02 | 183,899,446.53 | 1,883,654,402.07 | 7,670,380,666.94 | 57,698,164,647.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776.42 | 199,017,268.05 | -5,421,902.53 | 32,289,156.27 | 158,321,193.76 | 563,787,965.20 | 550,053,921.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1,902.53 | 1,529,311,744.98 | 1,523,889,842.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776.42 | 199,017,268.05 | -198,922,491.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017,268.05 | -199,017,268.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94,776.42 | 94,776.42 | |||||||||
(三)利润分配 | 152,931,174.50 | -152,931,17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2,931,174.50 | -152,931,174.5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207,685.15 | 20,207,685.15 | |||||||||
1.本期提取 | 423,579,804.67 | 423,579,804.67 | |||||||||
2.本期使用 | -403,372,119.52 | -403,372,119.52 | |||||||||
(六)其他 | 12,081,471.12 | 5,390,019.26 | -812,592,605.28 | -795,121,114.9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2,538,787,344.95 | 199,017,268.05 | 11,173,412.49 | 216,188,602.80 | 2,041,975,595.83 | 8,234,168,632.14 | 58,248,218,568.16 |
项目 | 2023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4,767,436.52 | 196,513,333.62 | 1,659,502,855.41 | 5,653,016,746.91 | 55,457,435,188.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4,767,436.52 | 196,513,333.62 | 1,659,502,855.41 | 5,653,016,746.91 | 55,457,435,188.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90,400.00 | -19,909,551.75 | -199,999,951.75 | 11,827,878.50 | -12,613,887.09 | 223,104,701.27 | 2,007,942,311.47 | 2,230,261,004.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16,343.83 | 2,231,258,547.41 | 2,242,874,891.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090,400.00 | -19,909,551.75 | -199,999,951.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090,400.00 | -19,909,551.75 | -199,999,951.7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3,125,854.74 | -223,125,854.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3,125,854.74 | -223,125,854.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1,534.67 | -21,153.47 | -190,381.2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11,534.67 | -21,153.47 | -190,381.2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613,887.09 | -12,613,887.09 | |||||||||
1.本期提取 | 516,678,442.31 | 516,678,442.31 | |||||||||
2.本期使用 | -529,292,329.40 | -529,292,329.4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04,942,248.00 | 2,538,692,568.53 | 16,595,315.02 | 183,899,446.53 | 1,882,607,556.68 | 7,660,959,058.38 | 57,687,696,193.14 |
公司负责人:张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宓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1999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内政股批字[1999]6号)文件批准,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并于2001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5,404,942,248股,注册资本45,404,942,248元。
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总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本公司母公司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钢铁行业,主要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生产和销售、汽车货物运输、钢铁生产技术咨询等。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铁精粉、稀土精矿的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涉诉款项或对方破产预计无法收回且单项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当期转固金额或者期末结余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个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3%以上且金额大于2亿元,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占当期合并税前利润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
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
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贷款承诺、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或当单项计提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详见“第十节 五 12、应收票据”、“第十节 五 13、应收账款”、“第十节 五 14、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或当单项计提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对其他应收款划分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见“第十节五 15、其他应收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5)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6.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5、金融资产减值”。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应收票据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项目 | 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 |
账龄组合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 |
应收票据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应收账款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 |
应收利息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应收股利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账龄组合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及半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政策: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和包装物,根据其金额大小及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一次转销法、工作量法和分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第十节 五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第十节 五 8、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
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 五 27、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一、房屋建筑物部分 | ||||
1.房屋 | 25-40年 | 3% | 3.88%-2.43% | |
2.建筑物 | 25-40年 | 3% | 3.88%-2.43% | |
二、通用设备 | ||||
1.机械设备 | 13-24年 | 3% | 7.06%-4.04% | |
2.动力设备 | 12-18年 | 3% | 8.08%-5.39% | |
3.传导设备 | 12-18年 | 3% | 8.08%-5.39% | |
4.工业炉窑 | 8-13年 | 3% | 12.13%-7.46% |
5.其他通用设备 | 8-24年 | 3% | 12.13%-4.04% | |
三、专用设备部分 | ||||
1.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 15-24年 | 3% | 6.47%-4.04% | |
2.其他专用设备 | 8-24年 | 3% | 12.13%-4.04% | |
四、运输设备 | ||||
1.运输设备 | 8-14年 | 3% | 12.13%-6.9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第十节 五 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详见“第十节 五 27、长期资产减值”。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寿命、估计情况及摊销方法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20年 | 直线法 | |
采矿权 | 23年 | 直线法 |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直线法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中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
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进行会计处理。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义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1)钢材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本公司将销售客户分为战略合同客户、专项代理协议客户、直供及协议客户、出口等不同类别。依据不同类别客户的结算方式不同,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I.战略合同客户
本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在商品发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II.专项代理协议客户
本公司部分钢轨产品主要销售给中国铁路总公司代理采购单位,在商品发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III.直供及协议客户
本公司与直供及协议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协议,采取“指导价订货,结算价结算”的定价结算模式,每月确定上月26号至本月25号的产品结算价格。确定产品结算价格的商品在商品发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按照确定的结算价格确认收入。
IV.出口产品
本公司出口产品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和离岸价确认收入。
(2)其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本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在商品销售发出并经客户验收取得收款权利,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1.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3.合同成本摊销和减值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时,企业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 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在需要退回的当期进行会计处理,即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
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
1)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2).后续计量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五 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②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后续计量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4)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租赁变更,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1)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2)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五 34、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①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初始计量: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五 38、3.(3)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中的后续计量,以及“第十节 五 38、3.(4)租赁变更”的相关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方式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离岗退养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A.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 |
解释第17号规范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就供应商融资安排下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披露以及与金融负债相关的风险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A、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B、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前述规定未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有形动产租赁收入 | 13、9、6 |
房产税 | 从租计征(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从价计征(房产原值的70%、90%为纳税基准)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资源税 | 矿产资源开采量 | 12、5 |
水资源税 | 从量计征 | 2.50、0.70元/立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15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17 |
其他说明: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下属分支机构由本公司统一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
2、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适用新加坡共和国的所得税有关法规,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36,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2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31500004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17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67,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20]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315000301,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403.70 | 6,725.70 |
银行存款 | 8,891,945,822.72 | 4,395,381,619.92 |
其他货币资金 | 5,196,364,844.27 | 4,872,286,453.40 |
合计 | 14,088,316,070.69 | 9,267,674,799.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为4,847,248,803.86元。
外币信息,在“第十节 七 81、外币货币性项目”中披露。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质押、冻结等使用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第十节七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205,500.00 | 19,352,950.00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23,205,500.00 | 19,352,950.0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3,205,500.00 | 19,352,95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9,158,570.91 | 349,239,362.57 |
商业承兑票据 | 771,904,833.18 | 937,111,027.60 |
合计 | 1,111,063,404.09 | 1,286,350,390.1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256,275.0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0,256,275.02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3,472,079.93 | |
商业承兑票据 | 477,686,620.89 | |
合计 | 701,158,700.82 |
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1,551,834.73 | 100.00 | 488,430.64 | 0.04 | 1,111,063,404.09 | 1,287,278,839.01 | 100.00 | 928,448.84 | 0.07 | 1,286,350,390.17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72,292,245.87 | 69.48 | 387,412.69 | 0.05 | 771,904,833.18 | 937,864,769.41 | 72.86 | 753,741.81 | 0.08 | 937,111,027.60 |
银行承兑汇票 | 339,259,588.86 | 30.52 | 101,017.95 | 0.03 | 339,158,570.91 | 349,414,069.60 | 27.14 | 174,707.03 | 0.05 | 349,239,362.57 |
合计 | 1,111,551,834.73 | / | 488,430.64 | / | 1,111,063,404.09 | 1,287,278,839.01 | / | 928,448.84 | / | 1,286,350,390.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928,448.84 | -433,294.93 | 6,723.27 | 488,430.64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74,707.03 | -68,565.81 | 5,123.27 | 101,017.95 | ||
商业承兑汇票 | 753,741.81 | -364,729.12 | 1,600.00 | 387,412.69 | ||
合计 | 928,448.84 | -433,294.93 | 6,723.27 | 488,430.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910,859,446.90 | 3,714,386,846.95 |
1年以内小计 | 3,910,859,446.90 | 3,714,386,846.95 |
1至2年 | 92,972,898.67 | 35,088,634.72 |
2至3年 | 17,478,846.80 | 41,335,335.73 |
3至4年 | 33,485,457.09 | 11,776,546.45 |
4至5年 | 1,853,353.60 | 163,718,079.00 |
5年以上 | 214,990,677.74 | 79,648,442.40 |
合计 | 4,271,640,680.80 | 4,045,953,885.2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303,833.56 | 4.29 | 183,303,833.56 | 100.00 | 207,450,985.38 | 5.13 | 207,450,985.3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88,336,847.24 | 95.71 | 232,601,338.34 | 5.69 | 3,855,735,508.90 | 3,838,502,899.87 | 94.87 | 233,535,837.64 | 6.08 | 3,604,967,062.2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088,336,847.24 | 95.71 | 232,601,338.34 | 5.69 | 3,855,735,508.90 | 3,838,502,899.87 | 94.87 | 233,535,837.64 | 6.08 | 3,604,967,062.23 |
合计 | 4,271,640,680.80 | / | 415,905,171.90 | / | 3,855,735,508.90 | 4,045,953,885.25 | / | 440,986,823.02 | / | 3,604,967,062.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7,450,985.38 | 23,026,299.01 | 1,120,852.81 | 183,303,833.5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33,535,837.64 | 1,667,812.37 | 2,602,311.67 | 232,601,338.34 | ||
合计 | 440,986,823.02 | 1,667,812.37 | 23,026,299.01 | 1,120,852.81 | 2,602,311.67 | 415,905,171.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20,852.8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529,100,811.06 | 1,529,100,811.06 | 35.80 | 61,316,942.52 | |
单位2 | 767,057,473.86 | 767,057,473.86 | 17.96 | 30,759,004.70 | |
单位3 | 422,621,951.52 | 422,621,951.52 | 9.89 | 16,947,140.26 | |
单位4 | 303,475,430.87 | 303,475,430.87 | 7.10 | 12,169,364.78 | |
单位5 | 135,933,782.79 | 135,933,782.79 | 3.18 | 18,460,868.35 | |
合计 | 3,158,189,450.10 | 3,158,189,450.10 | 73.93 | 139,653,320.61 |
其他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158,189,450.1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3.93%,相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39,653,320.61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655,648,927.49 | 6,878,038,609.64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4,655,648,927.49 | 6,878,038,609.64 |
合计 | 4,655,648,927.49 | 6,878,038,609.6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应收票据 | 2,462,694,083.88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2,462,694,083.88 |
合计 | 2,462,694,083.88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673,852,033.42 | |
合计 | 21,673,852,033.4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 | 2,751,996.24 | -1,812,208.58 | 939,787.66 |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2,751,996.24 | -1,812,208.58 | 939,787.66 | |||
合计 | 2,751,996.24 | -1,812,208.58 | 939,787.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质押票据(应收票据质押、应收款项融资质押)情况如下:
①本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88,880.35万、质押货币保证金95,110.58万元,获取长期借款80,000.00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34,000.00万元,开立保函93,068.41万元;
②本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83,457.00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73,961.92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192,400.00万元,开立商业承兑汇票31,895.14万元;
③本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40,019.97万元,开立商业承兑汇票53,917.0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69,384.50万元;
④本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40,937.72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915.84万元、质押大额存单101,000.00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151,400.00万元,开立商业承兑汇票27,704.34万元、保函4,782.07万元,获取短期借款30,180.00万元。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75,788,252.65 | 96.51 | 771,222,428.35 | 98.20 |
1至2年 | 32,711,269.63 | 2.69 | 11,426,484.73 | 1.46 |
2至3年 | 9,454,863.85 | 0.78 | 359,400.07 | 0.05 |
3年以上 | 281,404.38 | 0.02 | 2,272,374.94 | 0.29 |
合计 | 1,218,235,790.51 | 100.00 | 785,280,688.0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64,393,391.17 | 5.29 |
单位2 | 44,030,358.63 | 3.61 |
单位3 | 41,524,417.23 | 3.41 |
单位4 | 20,847,385.82 | 1.71 |
单位5 | 15,351,389.64 | 1.26 |
合计 | 186,146,942.49 | 15.28 |
其他说明: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86,146,942.49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5.2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95,237.00 | |
其他应收款 | 320,321,177.44 | 408,438,996.35 |
合计 | 329,816,414.44 | 408,438,996.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95,237.00 | |
合计 | 9,495,237.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4,500,225.59 | 199,560,291.56 |
1年以内小计 | 144,500,225.59 | 199,560,291.56 |
1至2年 | 79,314,766.33 | 139,269,885.64 |
2至3年 | 117,424,085.18 | 61,458,592.84 |
3至4年 | 10,808,303.30 | 30,404,219.25 |
4至5年 | 30,142,383.11 | 24,454,235.74 |
5年以上 | 80,381,841.43 | 75,575,490.16 |
小计 | 462,571,604.94 | 530,722,715.19 |
减:坏账准备 | 142,250,427.50 | 122,283,718.84 |
合计 | 320,321,177.44 | 408,438,996.3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00,385,838.72 | 306,254,750.21 |
单位往来款 | 136,244,628.11 | 161,687,919.95 |
代收代付款项 | 18,731,675.85 | 54,968,247.27 |
备用金 | 7,079,915.11 | 7,717,082.50 |
其他 | 129,547.15 | 94,715.26 |
合计 | 462,571,604.94 | 530,722,715.1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55,398.06 | 35,885,453.82 | 82,142,866.96 | 122,283,718.84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39,409.74 | 1,039,409.74 | ||
--转入第三阶段 | -3,810,150.41 | 3,810,150.4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961,767.15 | 19,039,881.85 | 1,375,181.45 | 28,376,830.4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800.00 | 194,600.13 | 201,400.13 | |
其他变动 | 108,854.78 | 1,348,109.62 | 6,751,757.26 | 8,208,721.66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1,068,900.69 | 50,799,685.38 | 80,381,841.43 | 142,250,427.5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01,400.1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96,000,000.00 | 20.75 | 保证金 | 0-3年 | 13,811,400.00 |
单位2 | 40,690,302.87 | 8.80 | 往来款 | 1年以上 | 21,803,257.43 |
单位3 | 30,000,000.00 | 6.49 | 保证金 | 2-3年 | 5,331,000.00 |
单位4 | 28,975,000.00 | 6.26 | 保证金 | 0-3年 | 3,128,857.50 |
单位5 | 25,000,000.00 | 5.4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17,500.00 |
合计 | 220,665,302.87 | 47.70 | / | / | 45,992,014.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226,313,885.23 | 17,124,011.25 | 9,209,189,873.98 | 9,186,458,175.35 | 95,842,316.85 | 9,090,615,858.50 |
在产品 | 1,028,181,472.57 | 27,673,419.09 | 1,000,508,053.48 | 1,186,648,017.25 | 31,099,097.98 | 1,155,548,919.27 |
库存商品 | 2,909,866,843.31 | 310,846,797.06 | 2,599,020,046.25 | 5,115,590,989.92 | 510,072,295.50 | 4,605,518,694.42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备品备件 | 1,540,149,610.25 | 39,262,355.71 | 1,500,887,254.54 | 1,571,468,392.59 | 365,925,485.34 | 1,205,542,907.25 |
发出商品 | 507,082,862.59 | 36,432,119.90 | 470,650,742.69 | 503,076,812.30 | 53,435,392.38 | 449,641,419.92 |
合计 | 15,211,594,673.95 | 431,338,703.01 | 14,780,255,970.94 | 17,563,242,387.41 | 1,056,374,588.05 | 16,506,867,799.3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5,842,316.85 | 17,124,011.25 | 94,719,943.35 | 1,122,373.50 | 17,124,011.25 | |
在产品 | 31,099,097.98 | 27,673,419.09 | 31,099,097.98 | 27,673,419.09 | ||
库存商品 | 510,072,295.50 | 309,831,742.09 | 508,931,851.95 | 125,388.58 | 310,846,797.0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备品备件 | 365,925,485.34 | 326,663,129.63 | 39,262,355.71 | |||
发出商品 | 53,435,392.38 | 36,432,119.90 | 53,435,392.38 | 36,432,119.90 | ||
合计 | 1,056,374,588.05 | 391,061,292.33 | 1,014,849,415.29 | 1,247,762.08 | 431,338,703.0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731,962,011.11 | |
合计 | 731,962,011.11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所得税 | 2,976,121.50 | 3,975,343.58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1,123,936.22 | 85,121,749.80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81,043,192.92 | 203,776,068.00 |
碳排放权资产 | 1,386,792.45 | |
合计 | 306,530,043.09 | 292,873,161.3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48,387,788.26 | 39,566.00 | 3,777,237.87 | 144,650,116.39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小计 | 148,387,788.26 | 39,566.00 | 3,777,237.87 | 144,650,116.39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14,274,105.66 | 53,349,081.87 | 10,800,000.00 | 756,823,187.53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14,065,450.03 | 1,050,310.86 | 933,415.00 | 14,182,345.89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64,463,519.38 | -13,239,815.60 | 251,223,703.78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717,777.16 | -1,375,770.74 | 8,342,006.42 |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96,117,671.78 | 4,745,228.37 | 100,862,900.15 | ||||||||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42,630,000.00 | 119,178.18 | 42,749,178.18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497,572,757.00 | 127,947.80 | 1,497,700,704.80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61,596,473.04 | 7,961,744.00 | -5,039,000.80 | 64,519,216.24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2,117,999.27 | 94,776.42 | 70,421,470.95 | 72,634,246.64 | |||||||
小计 | 1,160,234,997.05 | 1,548,164,501.00 | 41,855,159.21 | 94,776.42 | 11,733,415.00 | 70,421,470.95 | 2,809,037,489.63 | ||||
合计 | 1,308,622,785.31 | 1,548,164,501.00 | 41,894,725.21 | 94,776.42 | 15,510,652.87 | 70,421,4 | 2,953,687,606.02 |
70.9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3,795,185.78 | 217,097.21 | 4,012,282.99 | 1,012,282.99 | 由于以上项目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87,528,714.25 | 6,595,806.08 | 80,932,908.17 | 16,827,744.00 | 12,132,908.17 | ||||||
合计 | 91,323,900.03 | 217,097.21 | 6,595,806.08 | 84,945,191.16 | 16,827,744.00 | 13,145,191.16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5,174,229,302.43 | 66,306,002,097.08 |
固定资产清理 | 3,586,962.77 | 1,020,534.71 |
合计 | 65,177,816,265.20 | 66,307,022,63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016,072,946.95 | 88,685,783,049.27 | 605,994,230.12 | 127,307,850,226.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8,583,007.68 | 4,067,070,501.06 | 7,570,972.26 | 4,923,224,481.00 | |
(1)购置 | 114,884,335.20 | 194,045,083.65 | 7,570,972.26 | 316,500,391.1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3,698,672.48 | 2,706,376,211.74 | 3,440,074,884.2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使用权资产转入 | 1,166,649,205.67 | 1,166,649,205.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7,151,960.86 | 2,670,032,375.46 | 16,716,916.77 | 3,573,901,253.09 | |
(1)处置或报废 | 801,463,516.64 | 2,575,456,055.25 | 12,390,729.00 | 3,389,310,300.89 |
(2)处置子公司 | 85,688,444.22 | 94,576,320.21 | 4,326,187.77 | 184,590,952.20 | |
4.期末余额 | 37,977,503,993.77 | 90,082,821,174.87 | 596,848,285.61 | 128,657,173,454.25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960,416,222.96 | 48,590,979,779.54 | 234,772,701.16 | 60,786,168,703.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3,563,532.40 | 3,662,686,344.52 | 16,144,249.26 | 4,422,394,126.18 | |
(1)计提 | 743,563,532.40 | 3,362,343,609.11 | 16,144,249.26 | 4,122,051,390.77 | |
(2)使用权资产转入 | 300,342,735.41 | 300,342,735.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6,143,201.03 | 1,579,809,547.28 | 6,694,430.01 | 1,882,647,178.32 | |
(1)处置或报废 | 262,946,822.27 | 1,538,938,520.81 | 4,672,230.54 | 1,806,557,573.62 | |
(2)处置子公司 | 33,196,378.76 | 40,871,026.47 | 2,022,199.47 | 76,089,604.70 | |
4.期末余额 | 12,407,836,554.33 | 50,673,856,576.78 | 244,222,520.41 | 63,325,915,651.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9,878,805.15 | 165,330,748.47 | 469,871.98 | 215,679,425.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718.37 | 58,603,206.93 | 58,650,925.30 | ||
(1)处置或报废 | 47,718.37 | 58,603,206.93 | 58,650,925.30 | ||
4.期末余额 | 49,831,086.78 | 106,727,541.54 | 469,871.98 | 157,028,500.3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519,836,352.66 | 39,302,237,056.55 | 352,155,893.22 | 65,174,229,302.4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005,777,918.84 | 39,929,472,521.26 | 370,751,656.98 | 66,306,002,097.0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909,067,113.87 |
通用设备 | 278,661,563.63 |
合计 | 1,187,728,677.50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142,008,456.69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385,149.38 | |
通用设备 | 3,201,813.39 | 1,020,534.71 |
合计 | 3,586,962.77 | 1,020,534.71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30,460,969.67 | 1,206,793,629.4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30,460,969.67 | 1,206,793,62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炼钢厂新建150tRH精炼炉工程 | 136,111,432.17 | 136,111,432.17 | 74,901,750.68 | 74,901,750.68 | ||
巴润分公司尾矿库扩容 | 97,432,252.20 | 97,432,252.20 | 77,648,016.37 | 77,648,016.37 | ||
煤焦化分公司37套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99,373,729.28 | 99,373,729.28 | 92,746,862.41 | 92,746,862.41 | ||
动供总厂2023年CCPP4#燃机大中修项目 | 71,260,392.28 | 71,260,392.28 | 19,872,787.05 | 19,872,787.05 | ||
2024年2#转炉及宽厚板轧机组中修工程 | 66,150,735.20 | 66,150,735.20 | ||||
炼铁厂1#高炉大修工程 | 64,310,722.96 | 64,310,722.96 | ||||
炼铁厂3#高炉中修工程 | 47,309,767.56 | 47,309,767.56 | ||||
稀土钢冷轧板材厂(东区)2024年冷轧及镀锌硅钢产线中修 | 42,550,256.29 | 42,550,256.29 | ||||
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套煤气净化系统尾气治理项目 | 42,510,618.05 | 42,510,618.05 | 42,034,144.85 | 42,034,144.85 | ||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2150mm双流板坯连铸机多功能结晶器电磁搅拌改造项目 | 37,783,542.75 | 37,783,542.75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炼焦运焦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27,077,345.71 | 27,077,345.71 | 52,440,175.49 | 52,440,175.49 | ||
选矿厂翻车机更新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 26,800,000.00 | 26,800,000.00 | ||||
2024年长材厂1#线中修计划 | 22,654,874.74 | 22,654,874.74 | ||||
薄板厂正火炉、淬火炉恢复专项工程 | 18,180,816.67 | 18,180,816.67 | ||||
炼钢RH精炼炉机械抽真空系统改造EPC总包 | 18,135,079.62 | 18,135,079.62 | ||||
包钢股份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 17,813,050.62 | 17,813,050.62 | ||||
炼铁厂消防历史遗留项目整改总包 | 17,594,000.00 | 17,594,000.00 | ||||
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17,311,000.00 | 17,311,000.00 | ||||
轨梁厂2024年(2号线)中修工程 | 15,877,922.79 | 15,877,922.79 | ||||
仓储中心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第三批次) | 15,468,946.00 | 15,468,946.00 |
白云选矿分公司淘洗磁选机(山下)改造工程 | 14,344,494.24 | 14,344,494.24 | ||||
2024冷轧厂中修-02(酸轧) | 12,902,306.35 | 12,902,306.35 | ||||
动供总厂铁五路-环厂东路-烧结南路-气柜东路防腐亮化工程 | 12,816,210.80 | 12,816,210.80 | ||||
100万t/a铁尾萤石综合回收技改项目 | 12,520,009.34 | 12,520,009.34 | ||||
81#变电所主变更换项目 | 10,416,300.00 | 10,416,300.00 | ||||
包钢股份薄板厂无取向硅钢退火炉降碳减污升级改造 | 10,234,200.00 | 10,234,200.00 |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10,325,076.19 | 10,325,076.19 | ||||
2024冷轧厂中修-04(镀锌) | 9,118,022.69 | 9,118,022.69 | ||||
新体系白灰输出线道路维修项目 | 7,676,593.51 | 7,676,593.51 | ||||
动供总厂2024年CCPP3#燃机大中修项目 | 7,398,810.68 | 7,398,810.68 | ||||
年处理260万吨稀尾+铁尾萤石浮选回收生产线改造总承包 | 6,621,408.41 | 6,621,408.41 | ||||
2024冷轧厂中修-03(连退) | 5,799,860.95 | 5,799,860.95 | ||||
2024年稀土永磁电机及高效机电设备替代项目 | 5,060,036.76 | 5,060,036.76 | ||||
稀土钢板材厂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设备费 | 5,022,800.00 | 5,022,800.00 | ||||
宝山矿业公司(白云选矿分公司)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第三批次) | 4,487,899.00 | 4,487,899.00 | ||||
2023年绿色钢厂增补-炼钢除尘管道及钢结构亮化追加 | 3,661,500.29 | 3,661,500.29 | ||||
2023年绿色钢厂增补项目-稀土钢板材厂炼钢区域管线及钢结构亮化 | 3,549,944.54 | 3,549,944.54 | ||||
白云鄂博矿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选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 3,436,179.17 | 3,436,179.17 | ||||
稀土钢炼铁厂球团项修 | 2,947,333.54 | 2,947,333.54 | ||||
稀土钢炼铁厂五烧1#机项修 | 2,785,742.76 | 2,785,742.76 |
2024年稀土钢冷轧板材厂(西区)酸轧产线中修项目 | 2,621,020.00 | 2,621,020.00 | ||||
公路两侧硬化及铁道福利渣回填 | 2,588,750.00 | 2,588,750.00 | ||||
仓储中心废钢区域料场封闭项目-绿化工程 | 784,800.00 | 784,800.00 | ||||
煤焦化工分公司新区全干熄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 | 154,967,689.27 | 154,967,689.27 |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工程 | 92,651,375.75 | 92,651,375.75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工程项目(股份) | 30,894,566.42 | 30,894,566.42 | ||||
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车间三次除尘改造及无组织排放治理工程 | 28,973,778.67 | 28,973,778.67 | ||||
3×240T转炉一次干法除尘项目 | 28,296,089.00 | 28,296,089.00 | ||||
煤焦化工分公司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防腐修缮密封项目 | 27,638,987.73 | 27,638,987.73 | ||||
长材厂棒线整体改造项目 | 25,462,076.08 | 25,462,076.08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焦油渣的无害化处理项目 | 25,911,332.78 | 25,911,332.78 | ||||
包钢股份1#-3#锅炉脱硫脱硝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23,103,848.10 | 23,103,848.10 | ||||
炼钢厂三座80t转炉升级改造项目 | 21,804,038.91 | 21,804,038.91 | ||||
巴润分公司选厂新增0-12mm干式预选工艺项目 | 22,587,079.98 | 22,587,079.98 | ||||
炼钢厂新建蒸汽发电项目 | 17,950,220.06 | 17,950,220.06 | ||||
长材厂3#线加热炉改造项目 | 17,434,900.00 | 17,434,900.00 | ||||
薄板厂宽板板坯库无人吊车工程项目 | 16,459,646.05 | 16,459,646.05 | ||||
稀土钢板材厂超低排放预验收追加项目 | 15,770,195.17 | 15,770,195.17 | ||||
轨梁厂冷伤处理提质改造项目 | 15,609,345.07 | 15,609,345.07 | ||||
薄板厂CSP热轧卷库无人吊车工程项目 | 14,070,535.20 | 14,070,535.20 | ||||
热电区域1#2#锅炉中修工程 | 13,865,500.00 | 13,865,500.00 |
薄板厂宽厚板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亮点工程(股份) | 13,084,688.75 | 13,084,688.75 | ||||
钢管公司Ф180生产线电除尘系统改造 | 10,037,825.69 | 10,037,825.69 | ||||
仓储中心Y2\YX3A\YX3B\YX6四条皮带永磁滚筒电机升级改造项目 | 8,723,000.00 | 8,723,000.00 | ||||
稀土钢板材厂冷轧3#和4#成品库智能无人库管系统项目 | 7,900,415.91 | 7,900,415.91 | ||||
炼钢厂超低排放预验收追加项目 | 7,631,801.26 | 7,631,801.26 | ||||
动供总厂7#空压站单体设备节能项目 | 7,086,101.47 | 7,086,101.47 | ||||
真空吸尘管道施工项目(稀板厂) | 6,925,007.82 | 6,925,007.82 | ||||
2023年长材厂2#线中修计划工程 | 6,605,494.66 | 6,605,494.66 | ||||
煤焦化工分公司2023年5号干熄焦(配套9、10号焦炉)中修工程 | 6,514,243.66 | 6,514,243.66 | ||||
长材厂4条产线轧机除尘设备工程 | 6,142,943.58 | 6,142,943.58 | ||||
总厂5-9#制氧机组DCS系统集控及8#和9#制氧机组APC控制优化提升项目 | 6,010,000.00 | 6,010,000.00 | ||||
1#线和2#线加热炉集控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5,957,000.00 | 5,957,000.00 | ||||
酸轧主传动日立变频器国产化改造项目 | 5,290,000.00 | 5,290,000.00 | ||||
稀土钢板材公司厂界主要建筑物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 | 5,820,163.00 | 5,820,163.00 | ||||
轨梁厂智慧泵站项目 | 4,398,900.00 | 4,398,900.00 | ||||
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 | 1,868,300.00 | 1,868,300.00 | ||||
钢管公司新增三次除尘工程 | 283,018.87 | 283,018.87 | ||||
其他工程项目汇总 | 171,635,185.56 | 171,635,185.56 | 130,219,783.72 | 130,219,783.72 | ||
合计 | 1,230,460,969.67 | 1,230,460,969.67 | 1,206,793,629.48 | 1,206,793,629.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炼钢厂新建150tRH精炼炉工程 | 200,000,000.00 | 74,901,750.68 | 61,209,681.49 | 136,111,432.17 | 68.06 | 75.00 | 自筹 | |||||
巴润分公司尾矿库扩容 | 237,390,000.00 | 77,648,016.37 | 19,784,235.83 | 97,432,252.20 | 41.04 | 45.00 | 自筹 | |||||
煤焦化分公司37套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151,000,000.00 | 92,746,862.41 | 6,626,866.87 | 99,373,729.28 | 65.81 | 65.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2023年CCPP4#燃机大中修项目 | 75,000,000.00 | 19,872,787.05 | 51,387,605.23 | 71,260,392.28 | 95.01 | 95.00 | 自筹 | |||||
2024年2#转炉及宽厚板轧机组中修工程 | 67,480,000.00 | 66,150,735.20 | 66,150,735.20 | 98.03 | 99.00 | 自筹 | ||||||
炼铁厂1#高炉大修工程 | 777,303,600.00 | 64,310,722.96 | 64,310,722.96 | 8.27 | 15.00 | 自筹 | ||||||
炼铁厂3#高炉中修工程 | 61,500,000.00 | 47,309,767.56 | 47,309,767.56 | 76.93 | 80.00 | 自筹 | ||||||
稀土钢冷轧板材厂(东区)2024年冷轧及镀锌硅钢产线中修 | 49,314,700.00 | 42,550,256.29 | 42,550,256.29 | 86.28 | 90.00 | 自筹 |
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套煤气净化系统尾气治理项目 | 68,830,000.00 | 42,034,144.85 | 476,473.20 | 42,510,618.05 | 61.76 | 70.00 | 自筹 | |||||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2150mm双流板坯连铸机多功能结晶器电磁搅拌改造项目 | 63,320,000.00 | 37,783,542.75 | 37,783,542.75 | 59.67 | 65.00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炼焦运焦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89,885,700.00 | 52,440,175.49 | 14,834,528.00 | 40,197,357.78 | 27,077,345.71 | 74.84 | 80.00 | 自筹 | ||||
选矿厂翻车机更新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 | 35,500,000.00 | 26,800,000.00 | 26,800,000.00 | 75.49 | 85.00 | 自筹 | ||||||
2024年长材厂1#线中修计划 | 23,300,000.00 | 22,654,874.74 | 22,654,874.74 | 97.23 | 98.00 | 自筹 | ||||||
薄板厂正火炉、淬火炉恢复专项工程 | 19,500,000.00 | 18,180,816.67 | 18,180,816.67 | 93.23 | 95.00 | 自筹 | ||||||
炼钢RH精炼炉机械抽真空系统改造EPC总包 | 58,760,000.00 | 18,135,079.62 | 18,135,079.62 | 30.86 | 35.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 27,170,000.00 | 17,813,050.62 | 17,813,050.62 | 65.56 | 75.00 | 自筹 | ||||||
炼铁厂消防历史遗留项目整改总包 | 17,817,000.00 | 17,594,000.00 | 17,594,000.00 | 98.75 | 99.00 | 自筹 | ||||||
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53,000,000.00 | 17,311,000.00 | 17,311,000.00 | 32.66 | 35.00 | 自筹 | ||||||
轨梁厂2024年(2号线)中修工程 | 21,720,000.00 | 15,877,922.79 | 15,877,922.79 | 73.10 | 75.00 | 自筹 | ||||||
仓储中心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第三批次) | 16,643,800.00 | 15,468,946.00 | 15,468,946.00 | 92.94 | 95.00 | 自筹 |
白云选矿分公司淘洗磁选机(山下)改造工程 | 32,290,000.00 | 14,344,494.24 | 14,344,494.24 | 44.42 | 45.00 | 自筹 | ||||||
2024冷轧厂中修-02(酸轧) | 36,546,000.00 | 12,902,306.35 | 12,902,306.35 | 35.30 | 40.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铁五路-环厂东路-烧结南路-气柜东路防腐亮化工程 | 44,970,000.00 | 12,816,210.80 | 12,816,210.80 | 28.50 | 35.00 | 自筹 | ||||||
100万t/a铁尾萤石综合回收技改项目 | 18,000,000.00 | 16,497,571.91 | 3,977,562.57 | 12,520,009.34 | 91.65 | 75.00 | 自筹 | |||||
81#变电所主变更换项目 | 12,000,000.00 | 10,416,300.00 | 10,416,300.00 | 86.80 | 95.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薄板厂无取向硅钢退火炉降碳减污升级改造 | 44,910,000.00 | 10,234,200.00 | 10,234,200.00 | 22.79 | 30.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194,720,000.00 | 10,325,076.19 | 10,325,076.19 | 5.30 | 10.00 | 自筹 | ||||||
2024冷轧厂中修-04(镀锌) | 16,869,500.00 | 9,118,022.69 | 9,118,022.69 | 54.05 | 65.00 | 自筹 | ||||||
新体系白灰输出线道路维修项目 | 11,397,400.00 | 7,676,593.51 | 7,676,593.51 | 67.35 | 70.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2024年CCPP3#燃机大中修项目 | 75,000,000.00 | 7,398,810.68 | 7,398,810.68 | 9.87 | 10.00 | 自筹 | ||||||
年处理260万吨稀尾+铁尾萤石浮选回收生产线改造总承包 | 13,800,000.00 | 12,854,510.04 | 6,233,101.63 | 6,621,408.41 | 93.15 | 95.00 | 自筹 | |||||
2024冷轧厂中修-03(连退) | 10,355,000.00 | 5,799,860.95 | 5,799,860.95 | 56.01 | 65.00 | 自筹 | ||||||
2024年稀土永磁电机及高效机电设备替代项目 | 68,981,000.00 | 5,060,036.76 | 5,060,036.76 | 7.34 | 10.00 | 自筹 |
稀土钢板材厂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设备费 | 17,817,000.00 | 5,022,800.00 | 5,022,800.00 | 28.19 | 35.00 | 自筹 | ||||||
宝山矿业公司(白云选矿分公司)消防历史遗留整改项目交钥匙总包(第三批次) | 16,916,200.00 | 4,487,899.00 | 4,487,899.00 | 26.53 | 30.00 | 自筹 | ||||||
2023年绿色钢厂增补-炼钢除尘管道及钢结构亮化追加 | 5,070,000.00 | 3,661,500.29 | 3,661,500.29 | 72.22 | 80.00 | 自筹 | ||||||
2023年绿色钢厂增补项目-稀土钢板材厂炼钢区域管线及钢结构亮化 | 3,710,000.00 | 3,549,944.54 | 3,549,944.54 | 95.69 | 99.00 | 自筹 | ||||||
白云鄂博矿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选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 50,000,000.00 | 3,436,179.17 | 3,436,179.17 | 6.87 | 10.00 | 自筹 | ||||||
稀土钢炼铁厂球团项修 | 15,568,100.00 | 2,947,333.54 | 2,947,333.54 | 18.93 | 20.00 | 自筹 | ||||||
稀土钢炼铁厂五烧1#机项修 | 34,547,800.00 | 2,785,742.76 | 2,785,742.76 | 8.06 | 10.00 | 自筹 | ||||||
2024年稀土钢冷轧板材厂(西区)酸轧产线中修项目 | 36,546,000.00 | 2,621,020.00 | 2,621,020.00 | 7.17 | 10.00 | 自筹 | ||||||
公路两侧硬化及铁道福利渣回填 | 64,901,700.00 | 2,588,750.00 | 2,588,750.00 | 3.99 | 5.00 | 自筹 | ||||||
仓储中心废钢区域料场封闭项目-绿化工程 | 11,220,000.00 | 784,800.00 | 784,800.00 | 6.99 | 10.00 | 自筹 | ||||||
热电区域1#2#汽轮机中修 | 1,620,000.00 | 2,491,000.00 | 4,235,000.00 | 6,726,00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热电区域1#2#锅炉中修 | 8,000,000.00 | 13,865,500.00 | 645,000.00 | 14,510,50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综合利用稀土再回收 | 1,550,000.00 | 1,538,000.00 | 1,538,000.00 | 99.23 | 100.00 | 自筹 |
2024年绿色钢厂-白云选矿分公司区域精矿泵站东北角等道路硬化项目施工 | 8,785,700.00 | 6,406,607.76 | 6,406,607.76 | 72.92 | 100.00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新区全干熄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 | 189,186,000.00 | 154,967,689.27 | 154,967,689.27 | 81.91 | 100.00 | 自筹 | ||||||
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车间三次除尘改造及无组织排放治理 | 40,000,000.00 | 28,973,778.67 | 28,973,778.67 | 72.43 | 100.00 | 自筹 | ||||||
3×240T转炉一次干法除尘项目 | 99,467,500.00 | 28,296,089.00 | 28,296,089.00 | 28.45 | 100.00 | 自筹 | ||||||
稀土钢板材厂超低排放预验收追加项目 | 36,730,000.00 | 15,770,195.17 | 15,770,195.17 | 42.94 | 100.00 | 自筹 | ||||||
150生产线-65米浓缩池及配电室 | 3,897,300.00 | 4,062,632.80 | 4,062,632.8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150生产线-脱硫车间建安工程 | 4,050,100.00 | 4,221,917.17 | 4,221,917.17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60生产线-45米浓缩池基础工程 | 2,529,000.00 | 2,410,105.93 | 2,410,105.93 | 95.30 | 100.00 | 自筹 | ||||||
260生产线-45米保温棚工程 | 2,888,000.00 | 2,752,228.51 | 2,752,228.51 | 95.3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 | 5,167,500.00 | 1,868,300.00 | 1,685,145.30 | 3,553,445.30 | 68.77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Ф180生产线电除尘系统改造 | 21,000,000.00 | 10,037,825.69 | 2,592,767.59 | 12,630,593.28 | 60.15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6#转炉及北精炼二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7,926,000.00 | 14,200.00 | 186,640.00 | 200,840.00 | 2.53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石油管加工智能接箍线改造项目 | 2,440,000.00 | 66,800.00 | 10,576,511.49 | 10,643,311.49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7#转炉及南精炼二次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9,192,600.00 | 14,500.00 | 4,254,839.00 | 4,269,339.00 | 46.44 | 100.00 | 自筹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工程 | 100,000,000.00 | 92,651,375.75 | 92,651,375.75 | 92.65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3,495,000,200.00 | 722,107,874.81 | 781,710,580.38 | 444,992,671.08 | 1,058,825,784.11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662,192.03 | 1,357,959,475.44 | 1,185,103,703.16 | 2,575,725,370.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755,610.67 | 499,368,718.74 | 8,558,977.11 | 543,683,306.52 |
(1)租入 | 35,755,610.67 | 499,368,718.74 | 8,558,977.11 | 543,683,306.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999,151.94 | 1,357,959,475.44 | 1,166,649,205.67 | 2,556,607,833.05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1,166,649,205.67 | 1,166,649,205.67 | ||
(2)转让或持有待售 | ||||
(3)其他减少 | 31,999,151.94 | 1,357,959,475.44 | 1,389,958,627.38 | |
4.期末余额 | 36,418,650.76 | 499,368,718.74 | 27,013,474.60 | 562,800,844.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405,793.96 | 1,357,959,475.44 | 253,190,663.35 | 1,643,555,932.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13,767.32 | 481,415,632.78 | 48,194,713.96 | 546,724,114.06 |
(1)计提 | 17,113,767.32 | 481,415,632.78 | 48,194,713.96 | 546,724,114.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999,151.94 | 1,357,959,475.44 | 300,342,735.41 | 1,690,301,362.79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300,342,735.41 | 300,342,735.41 | ||
(3)转让或持有待售 | ||||
(4)其他减少 | 31,999,151.94 | 1,357,959,475.44 | 1,389,958,627.38 | |
4.期末余额 | 17,520,409.34 | 481,415,632.78 | 1,042,641.90 | 499,978,684.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98,241.42 | 17,953,085.96 | 25,970,832.70 | 62,822,160.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6,398.07 | 931,913,039.81 | 932,169,437.8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51,299,730.35 | 425,571,152.53 | 654,886.85 | 2,177,556,776.10 | 3,755,082,545.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29,704.49 | 194,174.76 | 879,300.00 | 36,403,179.25 | |
(1)购置 | 35,329,704.49 | 194,174.76 | 879,300.00 | 36,403,179.2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681,321.12 | 82,681,321.12 | |||
(1)处置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其他减少 | 82,681,321.12 | 82,681,321.12 | |||
4.期末余额 | 1,103,948,113.72 | 425,765,327.29 | 654,886.85 | 2,178,436,076.10 | 3,708,804,403.9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125,181.90 | 75,299,952.03 | 163,721.70 | 1,108,386,961.66 | 1,314,975,817.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37,616.85 | 21,244,160.64 | 65,488.68 | 83,280,180.48 | 136,527,446.65 |
(1)计提 | 31,659,165.61 | 21,244,160.64 | 65,488.68 | 83,280,180.48 | 136,248,995.41 |
(2)其他增加 | 278,451.24 | 278,451.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25,275.23 | 17,225,275.23 | |||
(1)处置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其他减少 | 17,225,275.23 | 17,225,275.23 | |||
4.期末余额 | 145,837,523.52 | 96,544,112.67 | 229,210.38 | 1,191,667,142.14 | 1,434,277,988.7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516,708.45 | 15,516,708.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516,708.45 | 15,516,708.4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8,110,590.20 | 329,221,214.62 | 425,676.47 | 971,252,225.51 | 2,259,009,706.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0,174,548.45 | 350,271,200.50 | 491,165.15 | 1,053,653,105.99 | 2,424,590,020.0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11.4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西矿基建剥岩费 | 551,682,417.05 | 27,866,558.40 | 523,815,858.65 | ||
白云鄂博西矿围坝费 | 69,015,237.20 | 3,486,792.00 | 65,528,445.20 | ||
取水权使用费 | 10,699,425.00 | 432,300.00 | 10,267,125.00 | ||
其他 | 8,099,367.18 | 9,138,642.88 | 6,411,614.77 | 10,826,395.29 | |
合计 | 639,496,446.43 | 9,138,642.88 | 38,197,265.17 | 610,437,824.14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81,782,012.80 | 162,344,234.61 | 1,549,692,272.76 | 245,435,643.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645,104,951.00 | 96,765,742.66 | ||
递延收益 | 825,730,753.33 | 123,859,613.00 | 907,970,177.00 | 136,195,526.55 |
资产收购-选矿厂 | 190,704,991.07 | 28,605,748.66 | 225,378,625.87 | 33,806,793.88 |
辞退福利 | 335,600,000.00 | 50,340,000.00 | 415,550,000.00 | 62,332,500.00 |
租赁负债 | 61,468,605.16 | 9,290,889.56 | 19,934,552.87 | 2,990,182.93 |
合计 | 3,140,391,313.36 | 471,206,228.49 | 3,118,525,628.50 | 480,760,646.5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145,191.20 | 1,971,778.68 | 19,523,900.07 | 2,928,585.01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11,664,999.87 | 1,749,749.98 | 7,812,449.87 | 1,171,867.48 |
使用权资产 | 62,297,897.28 | 9,415,690.07 | 45,229,496.92 | 6,797,003.91 |
合计 | 87,108,088.35 | 13,137,218.73 | 72,565,846.86 | 10,897,456.4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90,889.56 | 461,915,338.93 | 2,990,182.93 | 477,770,463.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90,889.56 | 3,846,329.17 | 2,990,182.93 | 7,907,273.4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1,685,716.66 | 304,829,436.28 |
可抵扣亏损 | 6,751,660,440.01 | 4,869,127,327.53 |
合计 | 6,833,346,156.67 | 5,173,956,763.8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1,709,292.90 | ||
2025年 | 45,500,654.64 | 49,966,165.89 | |
2026年 | 935,338.67 | ||
2027年 | 170,953,204.36 | 2,459,399,313.85 | |
2028年 | 2,505,600,736.87 | 2,337,117,216.22 | |
2029年 | 4,029,605,844.14 | ||
合计 | 6,751,660,440.01 | 4,869,127,327.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准备 | 准备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稀土尾矿资源 | 40,651,015,767.03 | 40,651,015,767.03 | 38,675,787,018.32 | 38,675,787,018.32 | ||
未实现售后融资损益 | 16,613,685.76 | 16,613,685.76 | ||||
定期存单 | 314,595,833.33 | 314,595,833.33 | 515,361,095.89 | 515,361,095.89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17,924,063.12 | 217,924,063.12 | 130,241,251.83 | 130,241,251.83 | ||
合计 | 41,183,535,663.48 | 41,183,535,663.48 | 39,338,003,051.80 | 39,338,003,051.80 |
其他说明:
尾矿资源2015年7月,本公司完成尾矿资源的资产交割。该资产预计可长期使用,除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将按月使用的尾矿资源转入存货外,剩余部分均作为长期资产在本项目中列报。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196,364,844.27 | 5,196,364,844.2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4,872,286,453.40 | 4,872,286,453.4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
应收票据 | 70,256,275.02 | 70,235,198.14 | 应收票据质押 | 63,896,900.36 | 63,864,951.91 | 应收票据质押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62,694,083.88 | 2,532,443,768.83 | 应收款项融资质押 | 3,376,437,722.42 | 3,375,087,147.33 | 应收款项融资质押 | ||
固定资产 | 22,146,180,049.84 | 14,197,256,644.45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 | 12,503,903,116.37 | 7,319,038,699.14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40,000,000.00 | 886,809,336.66 | 融资租赁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10,000,000.00 | 1,010,000,000.00 | 定期存单质押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定期存单质押 |
合计 | 30,885,495,253.01 | 23,006,300,455.69 | / | / | 22,156,524,192.55 | 16,717,086,588.4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91,800,000.00 | 895,000,000.00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9,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954,046,996.35 | 3,206,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770,000,000.00 | 3,827,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158,261.77 | 9,314,922.22 |
合计 | 8,957,005,258.12 | 7,946,314,922.2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
保证借款保证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质押借款:
①本公司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质押与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已签订及未来两年内签订的全部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取得短期借款25,000.00万元;
②本公司于蒙商银行包头分行开立质押银行账户,承诺将向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稀土精矿的收入全部汇入质押账户,同时开立保证金账户,保证在质押期间的任何时点质押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内的金额合计不低于壹仟万元,获取短期借款164,000.00万元;
③本公司其他的质押借款为公司质押票据取得的短期借款。
(3)抵押借款:
本公司的子公司包钢钢业有限公司将其土地抵押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取得短期借款3,0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40,987,755.30 | 3,560,804,549.31 |
银行承兑汇票 | 7,711,094,228.02 | 7,223,952,242.21 |
合计 | 8,752,081,983.32 | 10,784,756,791.5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8,908,834,492.62 | 9,349,064,824.12 |
应付材料款 | 3,638,536,053.44 | 2,294,477,818.19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2,568,718,691.40 | 2,511,602,024.23 |
应付服务费 | 1,479,173,534.34 | 1,466,240,879.49 |
应付维修及劳务费 | 402,075,370.67 | 885,718,836.06 |
应付加工费 | 65,614,790.42 | 71,071,593.19 |
其他 | 107,287,931.58 | 156,901,557.84 |
合计 | 17,170,240,864.47 | 16,735,077,533.1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58,843,222.43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2 | 55,712,922.4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3 | 50,464,289.25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4 | 32,770,698.95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5 | 31,843,172.95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29,634,305.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504,790,123.37 | 4,670,224,335.64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 | 515,638,365.69 | 528,760,116.68 |
合计 | 3,989,151,757.68 | 4,141,464,218.9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718,376.63 | 4,554,964,459.37 | 4,570,559,892.41 | 82,122,943.5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42,242.62 | 849,341,505.78 | 849,448,732.86 | 1,235,015.54 |
三、辞退福利 | 100,250,000.00 | 80,560,000.00 | 96,330,000.00 | 84,480,00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9,310,619.25 | 5,484,865,965.15 | 5,516,338,625.27 | 167,837,959.1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827,971.89 | 3,634,106,603.30 | 3,629,814,047.11 | 32,120,528.08 |
二、职工福利费 | 41,916,230.46 | 204,855,622.96 | 204,056,820.50 | 42,715,032.92 |
三、社会保险费 | 20,782,331.01 | 246,934,652.79 | 267,372,964.58 | 344,019.2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575,340.55 | 224,186,793.51 | 244,625,084.30 | 137,049.76 |
工伤保险费 | 186,094.57 | 22,741,740.59 | 22,741,761.59 | 186,073.57 |
生育保险费 | 20,895.89 | 6,118.69 | 6,118.69 | 20,895.89 |
四、住房公积金 | 24,213.03 | 397,639,875.81 | 397,639,875.81 | 24,213.0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67,630.24 | 71,427,704.51 | 71,676,184.41 | 6,919,150.3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7,718,376.63 | 4,554,964,459.37 | 4,570,559,892.41 | 82,122,943.5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23,715.39 | 659,868,971.38 | 659,976,198.46 | 1,116,488.31 |
2、失业保险费 | 111,422.97 | 17,349,869.45 | 17,349,869.45 | 111,422.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7,104.26 | 172,122,664.95 | 172,122,664.95 | 7,104.26 |
合计 | 1,342,242.62 | 849,341,505.78 | 849,448,732.86 | 1,235,015.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6,556,782.55 | 97,653,490.4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8,866,708.62 | 387,444,370.20 |
个人所得税 | 5,668,001.11 | 12,548,848.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178,074.99 | 5,662,959.79 |
水利建设基金 | 202,798,394.59 | 212,669,158.77 |
资源税 | 135,275,398.12 | 105,356,238.93 |
印花税 | 20,823,960.87 | 23,651,322.60 |
环境保护税 | 14,863,320.10 | 14,192,840.85 |
教育费附加 | 6,060,811.25 | 4,236,626.39 |
房产税 | 42,279.11 | 42,279.11 |
土地使用税 | 1,937.08 | 1,937.08 |
其他税费 | 5,891,035.77 | 4,539,899.56 |
合计 | 755,026,704.16 | 867,999,972.0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792,219.47 | 3,717,729.91 |
其他应付款 | 9,350,099,622.81 | 7,258,735,566.53 |
合计 | 9,353,891,842.28 | 7,262,453,296.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3,792,219.47 | 3,717,729.91 |
合计 | 3,792,219.47 | 3,717,729.9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 | 8,649,747,175.45 | 6,163,161,717.47 |
往来款及其他 | 188,739,526.61 | 547,162,773.01 |
押金及保证金 | 314,486,353.83 | 349,729,590.78 |
应付投资款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经营代收款 | 27,126,566.92 | 28,681,485.27 |
合计 | 9,350,099,622.81 | 7,258,735,566.5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69,844,530.61 | 7,412,384,702.4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52,783,057.29 | 2,672,755,286.8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067,629,445.53 | 4,062,452,334.1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581,845.17 | 766,398.66 |
合计 | 15,132,838,878.60 | 14,148,358,722.0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供应链融资安排 | 5,394,008,720.69 | 6,876,148,720.55 |
已背书转让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701,158,700.82 | 682,652,088.47 |
待转销项税额 | 515,638,365.69 | 528,760,116.68 |
合计 | 6,610,805,787.20 | 8,087,560,925.7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308,500,000.00 | 1,0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3,455,850,000.00 | 15,716,250,000.00 |
信用借款 | 4,939,984,834.61 | 4,115,549,379.61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27,535,011.39 | 24,660,695.42 |
小计 | 25,731,869,846.00 | 20,856,460,075.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69,844,530.61 | 7,412,384,702.48 |
合计 | 15,462,025,315.39 | 13,444,075,372.5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保证借款担保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650,850.00万元的长期借款,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北方稀土公司33,450.00万股上市股票为质押物,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担保情况见附注十四、5(4)。
2、借款:本公司质押票据取得长期借款情况见附注七、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2,242,521,123.02 | 4,377,587,963.04 |
应付债券应付利息 | 58,760,248.71 | 113,652,321.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52,783,057.29 | 2,672,755,286.82 |
合计 | 1,548,498,314.44 | 1,818,484,997.64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面值的汇兑影响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19包钢MTN001 | 100.00 | 4.90% | 2019/4/18 | 五年 | 2,500,000,000.00 | 31,004,029.00 | 447,041.10 | 18,929.90 | 31,470,000.00 | 否 | |||
19包钢联 | 100.00 | 5.50% | 2019/8/20 | 五年 | 1,680,000,000.00 | 189,912,866.47 | 6,540,530.23 | 81,498.30 | 196,534,895.00 | 否 | |||
19钢联03 | 100.00 | 3.96% | 2019/9/18 | 五年 | 3,320,000,000.00 | 1,698,560.10 | 39,846.21 | 1,756.09 | 1,740,162.40 | 否 | |||
20钢联03 | 100.00 | 2.70% | 2020/7/23 | 五年 | 850,000,000.00 | 61,248,303.16 | 1,909,603.84 | 65,874.63 | 37,970,000.00 | 25,253,781.63 | 否 | ||
GC钢联01 | 100.00 | 3.40% | 2021/3/31 | 五年 | 500,000,000.00 | 520,327,070.16 | 19,593,920.00 | 168,416.53 | 27,500,000.00 | 512,589,406.69 | 否 | ||
21蒙包钢股份ZR001 | 100.00 | 5.60% | 2021/8/27 | 三年 | 1,000,000,000.00 | 900,773,830.03 | 32,819,345.51 | 4,059,046.68 | 937,652,222.22 | 否 | |||
海外债—包钢股份N20250406 | 100.00美金 | 5.35% | 2022/4/6 | 三年 | 634,820,000.00 | 715,311,385.00 | 10,570,000.00 | 37,934,335.66 | 1,689,192.50 | 37,975,637.50 | 727,529,275.66 | 否 | |
23包钢MTN001 | 100.00 | 5.40% | 2023/3/8 | 三年 | 500,000,000.00 | 521,598,239.32 | 27,000,000.00 | 164,834.40 | 27,000,000.00 | 521,763,073.72 | 否 | ||
23包钢CP001 | 100.00 | 4.80% | 2023/4/4 | 一年 | 1,000,000,000.00 | 1,034,315,026.54 | 12,624,657.53 | 1,060,315.93 | 1,048,000,000.00 | 否 | |||
23包钢CP002 | 100.00 | 4.60% | 2023/4/24 | 一年 | 500,000,000.00 | 515,050,974.68 | 7,309,589.04 | 639,436.28 | 523,000,000.00 | 否 |
24包钢MTN001 | 100.00 | 3.80% | 2024/3/26 | 三年 | 500,000,000.00 | 499,500,000.00 | 14,523,287.67 | 122,546.36 | 514,145,834.0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2,984,820,000.00 | 4,491,240,284.46 | 499,500,000.00 | 10,570,000.00 | 160,742,156.79 | 8,071,847.60 | 2,868,842,917.12 | 2,301,281,371.73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5,756,811.00 | 22,369,924.84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3,771,099.21 | 2,304,772.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581,845.17 | 766,398.66 |
合计 | 19,403,866.62 | 19,298,753.7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738,668,874.98 | 3,602,403,666.88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738,668,874.98 | 3,602,403,666.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购借款 | 8,806,298,320.51 | 7,664,856,001.00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067,629,445.53 | 4,062,452,334.12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351,360,000.00 | 432,90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4,480,000.00 | 100,250,000.00 |
合计 | 266,880,000.00 | 332,65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87,672,922.80 | 19,090,000.00 | 49,376,811.40 | 857,386,111.40 | 政府补助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575,359.71 | 12,327,760.74 | 4,904,032.58 | 33,999,087.87 | 政府补助 |
合计 | 914,248,282.51 | 31,417,760.74 | 54,280,843.98 | 891,385,199.27 | / |
其他说明:涉及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404,942,248.00 | 45,404,942,248.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7,149,951.37 | 94,776.42 | 167,244,727.79 | |
合计 | 167,149,951.37 | 94,776.42 | 167,244,727.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99,017,268.05 | 199,017,268.05 | ||
合计 | 199,017,268.05 | 199,017,268.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3月5日已注销回购的股份116,322,9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404,942,248股变更为45,288,619,348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595,315.02 | -6,378,708.86 | -956,806.33 | -5,421,902.53 | 11,173,412.4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595,315.02 | -6,378,708.86 | -956,806.33 | -5,421,902.53 | 11,173,412.4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4,674.45 | 268,310.51 | 136,838.36 | 131,472.15 | 1,131,512.8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94,674.45 | 268,310.51 | 136,838.36 | 131,472.15 | 1,131,512.8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589,989.47 | -6,110,398.35 | -956,806.33 | -5,285,064.17 | 131,472.15 | 12,304,925.3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5,153,592.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5,285,064.1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131,472.15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6,828,671.28 | 220,892,161.92 | 234,530,528.84 | 63,190,304.36 |
维简费 | 42,088,398.48 | 179,797,530.42 | 181,806,165.11 | 40,079,763.79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67,043,050.66 | 97,017,600.00 | 59,077,607.61 | 204,983,043.05 |
合计 | 285,960,120.42 | 497,707,292.34 | 475,414,301.56 | 308,253,111.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基金按年度提取,年度基金提取额按照矿类计提基数、露天开采影响系数、地下开采影响系数、土地复垦难度影响系数、地区影响系数、煤矿价格影响系数、上一年度实际生产矿石量综合确定。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2,129,322.15 | 152,931,174.50 | 235,060,496.6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2,129,322.15 | 152,931,174.50 | 235,060,496.6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63,392,538.02 | 5,571,438,211.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9,421,608.5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72,814,146.58 | 5,571,438,211.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4,629,175.96 | 515,270,562.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2,931,174.50 | 223,125,854.7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90,381.2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84,512,148.04 | 5,863,392,538.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9,421,608.56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644,323,512.96 | 62,458,898,604.93 | 70,142,030,903.71 | 63,508,120,354.71 |
其他业务 | 445,117,116.71 | 267,165,031.62 | 423,357,695.56 | 199,395,636.19 |
合计 | 68,089,440,629.67 | 62,726,063,636.55 | 70,565,388,599.27 | 63,707,515,990.90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年度扣除的正常经营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入人民币25,669.63万元(2023年:人民币25,618.54万元);销售材料、废料及其他业务收入人民币18,842.08万元(2023年:人民币16,717.23元)。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467,669.56 | 91,833,633.38 |
教育费附加 | 44,210,302.24 | 68,812,198.31 |
资源税 | 731,481,989.70 | 822,795,260.45 |
房产税 | 311,481,852.82 | 210,373,377.89 |
土地使用税 | 96,286,097.51 | 97,801,233.46 |
车船使用税 | 682,186.15 | 723,194.34 |
印花税 | 108,947,577.27 | 112,451,465.25 |
水利基金 | 4,233,104.73 | 6,906,924.72 |
环境保护税 | 54,356,365.64 | 55,111,484.45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3,716,666.80 | 2,161,498.79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62,770,372.58 | 36,505,312.37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7,598,518.79 | 4,419,064.15 |
其他 | 3,613,196.80 | |
合计 | 1,482,232,703.79 | 1,513,507,844.3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0,531,420.02 | 152,767,519.92 |
仓储费 | 3,953,122.20 | 12,406,100.90 |
其他 | 91,770,375.35 | 93,286,038.06 |
合计 | 236,254,917.57 | 258,459,658.8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2,075,287.21 | 338,651,096.82 |
辞退福利 | 10,840,000.00 | 281,410,000.00 |
综合服务费 | 116,959,374.02 | 203,722,808.39 |
租赁费 | 452,061,557.54 | 445,117,920.40 |
水电费 | 6,673,063.75 | 6,933,159.2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4,914,019.22 | 16,269,295.48 |
业务招待费 | 1,816,083.83 | 2,210,281.26 |
折旧与摊销 | 45,399,813.65 | 50,831,321.44 |
停工损失 | 86,324,041.02 | 120,234,944.22 |
保险费 | 30,040,631.19 | 35,837,354.79 |
咨询服务费 | 10,118,175.67 | 4,628,600.32 |
取暖费 | 26,562,501.45 | 26,160,054.22 |
办公费 | 8,286,127.55 | 6,562,251.87 |
诉讼费 | 1,683,474.66 | 5,824,496.89 |
其他 | 216,907,792.85 | 154,622,228.04 |
合计 | 1,390,661,943.61 | 1,699,015,813.3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动力费 | 213,268,661.85 | 170,845,054.53 |
人工费 | 127,122,090.94 | 60,593,536.93 |
折旧费 | 123,309,830.45 | 103,519,718.19 |
产品检验、试验、试制费 | 66,646,005.07 | 36,978,173.02 |
鉴定、验收、维修费 | 36,331,655.44 | 32,597,768.63 |
委托开发、咨询费 | 24,431,261.34 | 13,783,084.48 |
其他 | 29,665,102.39 | 3,779,309.96 |
合计 | 620,774,607.48 | 422,096,645.7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77,859,745.50 | 1,941,691,388.50 |
减:利息资本化 | 23,666,456.17 | |
利息收入 | -72,764,234.85 | -91,200,143.97 |
承兑汇票贴息 | 162,426,981.18 | 171,328,514.92 |
汇兑损益 | -13,255,455.55 | -63,336,545.33 |
手续费及其他 | 89,118,992.55 | 61,131,698.10 |
合计 | 2,143,386,028.83 | 1,995,948,456.0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环保专项资金 | 22,196,678.53 | 22,869,867.80 |
余压余气节能减排CCPP发电项目 | 4,930,032.59 | 2,552,474.02 |
西区焦化土地出让金返还收益 | 2,566,637.64 | 2,566,637.64 |
2030MM冷轧工程能源利用项目 | 2,512,896.59 | 2,512,896.56 |
动供总厂新建电动鼓风机项目 | 1,597,619.79 | |
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 830,244.67 | |
炼铁厂烧结一部3#机余热回收及环冷机升级改造项目 | 478,445.62 | 228,616.88 |
稀土钢板材公司转炉区域九套环境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 | 345,078.95 | |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333,333.33 | 333,333.32 |
稀土钢板材公司两台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 | 302,666.67 | |
动供总厂总排中水提质改造项目 | 279,354.17 | 73,901.88 |
长材厂棒材线整体改造 | 243,055.56 | |
奇瑞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包钢首瑞厂房建设补贴 | 119,940.00 | 119,940.00 |
递延收益摊销-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款 | 4,583.34 | 4,583.34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548,996,802.71 | 41,460,299.14 |
稳岗补贴 | 10,216,353.84 | 11,168,179.90 |
高质量发展资金 | 2,397,000.00 | 3,360,000.00 |
新一代高强耐磨重载铁路用稀土热处理钢轨系列研究与开发 | 2,026,284.52 | 486,350.94 |
尾矿补助 | 1,464,000.00 | |
“草原英才”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 | 1,041,683.17 | 425,252.36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1,019,000.00 | 400,000.00 |
先进人才资金支持 | 1,000,000.00 | |
研发后补助 | 896,000.00 | |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补贴 | 650,000.00 | |
中央外贸发展资金 | 540,000.00 | |
800MPa级新型高强韧锚杆钢研发 | 320,458.41 |
残疾人就业补贴 | 306,9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款 | 300,000.00 | |
包头财政国库2022年支持企业上限和重点企业产值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稀土钢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 287,000.00 | 13,000.00 |
上海市促进社会发展专项经费 | 210,000.00 | |
展会补助 | 200,000.00 | |
稀土耐腐蚀新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集成开发项目资金 | 109,349.71 | |
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奖 | 28,000.00 | |
退伍军人就业减免税 | 24,000.00 | |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2020年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 14,000.00 | |
包头市青年人才引进贡献奖 | 13,243.16 | |
稀土高强钢免回火节能热处理工艺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8,484.56 | |
钢中稀土微合金化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 | 4,185.05 | |
稀土微合金化钢系列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 3,498.53 | |
稀土马氏体耐磨钢关键技术开发 | 1,371.24 | |
2022年第二批留工补助 | 14,725,500.00 | |
智能无人库管理系统项目 | 6,210,000.00 | |
外贸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 5,044,356.00 | |
新一代高品质稀土钢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4,852,641.51 | |
蜂窝式稀土基中低温脱硝催化剂中试放大及工业化试生产项目 | 300,000.00 |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145,070.00 | |
电子围栏项目资金 | 50,000.00 | |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硫氧化物冶金提高高强厚板焊接性能的机理研究 | 5,262.18 | |
北京工信国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首届新材料创新大赛三等奖奖金 | 5,000.00 | |
政府扶持资金 | 1,452,100.00 | |
商务局奖励 | 50,000.00 | |
现代服务业项目落户奖 | 1,000,000.00 | |
批发业企业增量奖 | 160,000.00 | |
空港新城“五上”企业招引扶持资金 | 123,000.00 | |
其他 | 1,314,741.95 | 1,700,314.45 |
合计 | 610,432,924.30 | 124,398,577.9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894,725.21 | -71,234,979.3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392,642.22 | 2,546,745.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9,309.64 | 1,062,85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827,744.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96,748.55 | 11,895,890.41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业务形成的投资收益 | 211,761,615.33 | |
债务重组收益 | 20,872,781.18 | 75,653,552.77 |
其他 | 36,603,794.19 | 43,104,807.35 |
合计 | 344,904,075.88 | 63,028,866.2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52,550.00 | 3,093,70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852,550.00 | 3,093,700.00 |
合计 | 3,852,550.00 | 3,093,7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33,294.93 | 256,733.0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358,486.64 | -48,715,472.9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376,830.45 | 1,764,408.6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1,812,208.58 | -1,308,737.30 |
合计 | -4,772,840.30 | -48,003,068.5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91,061,292.33 | -615,259,435.9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91,061,292.33 | -615,259,435.9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5,148,640.57 | 12,600,763.20 |
合计 | 45,148,640.57 | 12,600,763.2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12,972,429.28 | 26,380,373.47 | 12,972,429.28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56,630,889.74 | 17,499,132.85 | 56,630,889.74 |
赔偿收入 | 32,225.59 | 2,492,000.00 | 32,225.59 |
其他 | 12,643,889.75 | 2,604,275.13 | 12,643,889.75 |
合计 | 82,279,434.36 | 48,975,781.45 | 82,279,434.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926,967.22 | 107,886,837.51 | 36,926,967.2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926,967.22 | 107,886,837.51 | 36,926,967.2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违约赔偿支出 | 539,544.00 | 1,087,206.99 | 539,544.00 |
罚没支出 | 44,808,250.32 | 12,429,757.33 | 44,808,250.32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750,000.00 | 6,181,729.28 | 750,000.00 |
碳排放权资产 | 5,479,445.03 | 9,020,945.29 | 5,479,445.03 |
其他 | 6,509,802.49 | 812,508.01 | 6,509,802.49 |
合计 | 95,014,009.06 | 137,418,984.41 | 95,014,009.0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825,442.63 | 482,082,995.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261,920.17 | -91,426,846.34 |
合计 | 65,087,362.80 | 390,656,149.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5,836,275.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875,441.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424,894.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583,600.0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无须纳税的收入 | 6,284,208.7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84,314.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3,946.34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3,045,049.1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5,181,242.34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204,618,180.71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0,435,289.16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06,772.19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65,087,362.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缴及往来款项 | 160,626,213.41 | 338,135,878.52 |
经营租赁收入 | 280,087,502.41 | 258,624,312.89 |
政府补助 | 44,389,873.19 | 628,964,006.12 |
收取的保证金及押金 | 215,213,983.32 | 190,063,154.24 |
存款利息收入 | 46,920,947.68 | 91,200,143.97 |
其他 | 13,452,089.95 | 17,917,051.93 |
合计 | 760,690,609.96 | 1,524,904,547.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及经营租赁支出 | 761,687,868.64 | 491,662,920.05 |
企业往来款 | 211,758,093.61 | 178,555,854.24 |
综合服务费 | 83,393,274.10 | 54,409,140.00 |
保证金及押金支出 | 214,565,088.60 | 134,039,130.84 |
法院涉诉冻结资金 | 71,239,996.88 | 69,000,000.00 |
手续费 | 77,917,626.99 | 59,983,746.73 |
矿山治理保证金及其他 | 50,099,531.41 | 27,400,637.50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821,849.64 | 7,201,807.95 |
合计 | 1,475,483,329.87 | 1,022,253,237.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4,502,913.56 | |
合计 | 4,502,913.5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262,084,853.52 | 6,418,712,539.95 |
收到的信用证融资款(含保证金) | 10,176,701,744.90 | 4,182,900,000.00 |
融资租赁款 | 6,566,108,000.00 | 5,210,189,810.00 |
企业间借款收到的资金 | 300,079,000.00 | 360,000,000.00 |
合计 | 21,304,973,598.42 | 16,171,802,349.9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914,189,147.17 | 7,108,220,225.66 |
偿还的信用证融资款(含保证金) | 7,069,028,052.98 | 3,569,170,700.00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5,747,413,343.88 | 4,417,538,397.92 |
企业间拆借 | 300,593,750.00 | 360,156,000.00 |
支付应收款项融资利息(保理、福费廷业务) | 178,385,895.27 | 165,555,426.15 |
支付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 41,000,000.00 | 83,000,000.00 |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 199,017,268.05 | |
发行债券等直接支付的手续、宣传费 | 1,521,505.45 | 4,127,563.02 |
合计 | 19,451,148,962.80 | 15,707,768,312.7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946,314,922.22 | 13,166,726,163.96 | 1,843,339.55 | 12,157,879,167.61 | 8,957,005,258.12 | |
长期借款 | 20,856,460,075.03 | 13,680,935,455.00 | 2,874,315.97 | 8,808,400,000.00 | 25,731,869,846.00 | |
应付债券 | 4,491,240,284.46 | 499,500,000.00 | 2,652,783,000.00 | 36,675,912.73 | 2,301,281,371.73 | |
合计 | 33,294,015,281.71 | 27,347,161,618.96 | 4,717,655.52 | 23,619,062,167.61 | 36,675,912.73 | 36,990,156,475.85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748,912.46 | 29,604,240.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4,772,840.30 | 48,003,068.53 |
资产减值损失 | 391,061,292.33 | 615,259,435.9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22,051,390.77 | 3,833,049,269.6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46,724,114.06 | 602,492,671.55 |
无形资产摊销 | 136,527,446.65 | 127,644,914.4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197,265.17 | 33,702,313.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148,640.57 | -12,600,763.2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926,967.22 | 107,886,837.5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2,550.00 | -3,093,7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77,859,745.50 | 1,918,024,932.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4,904,075.88 | -63,028,866.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855,124.71 | -95,374,265.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60,944.30 | 3,947,418.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0,954,856.50 | -1,275,747,555.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7,518,057.56 | -3,682,206,650.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11,200,037.89 | -3,818,682,853.66 |
其他 | 22,292,990.78 | 642,486,155.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7,288,640.25 | -988,633,395.9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891,951,226.42 | 4,395,388,345.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395,388,345.62 | 5,263,311,045.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96,562,880.80 | -867,922,700.3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360,244.84 |
其中: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4,785,639.00 |
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74,605.84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679,267.68 |
其中: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492,428.76 |
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164.19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3,178,674.73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622,571.63 |
其中: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622,571.63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303,548.79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891,951,226.42 | 4,395,388,345.62 |
其中:库存现金 | 5,403.70 | 6,725.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891,945,822.72 | 4,395,381,619.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91,951,226.42 | 4,395,388,345.6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059,125,926.45 |
其中:美元 | 146,296,675.50 | 7.1884 | 1,051,639,022.15 |
欧元 | |||
港币 | |||
新加坡币 | 1,406,942.59 | 5.3214 | 7,486,904.30 |
应收账款 | - | - | 1,431,707.95 |
其中:美元 | 199,169.21 | 7.1884 | 1,431,707.9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127,495.91 | |
其中:美元 | 17,736.34 | 7.1884 | 127,495.91 |
应付账款 | / | 3,666,342.06 | |
其中:美元 | 510,035.90 | 7.1884 | 3,666,342.06 |
其他应付款 | / | 6,713,588.57 | |
其中:美元 | 933,947.55 | 7.1884 | 6,713,588.57 |
应付债券 | / | 727,529,275.66 | |
其中:美元 | 101,208,791.34 | 7.1884 | 727,529,275.6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动力费 | 213,268,661.85 | 170,845,054.53 |
人工费 | 127,122,090.94 | 60,593,536.93 |
折旧费 | 123,309,830.45 | 103,519,718.19 |
产品检验、试验、试制费 | 66,646,005.07 | 36,978,173.02 |
鉴定、验收、维修费 | 36,331,655.44 | 32,597,768.63 |
委托开发、咨询费 | 24,431,261.34 | 13,783,084.48 |
其他 | 29,665,102.39 | 3,779,309.96 |
合计 | 620,774,607.48 | 422,096,645.7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20,774,607.48 | 422,096,645.7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 | 4,785,639.00 | 51.00 | 转让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且取得了全部的股权转让价款,生产经营权已转移 | 216,773.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原持有内蒙古包钢高温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原协议约定: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协议书》”及“《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调整为本公司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的单一股东管理模式。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监督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对本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下,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合资公司实施单方管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5年,首期管理期限为两届共10年,至2022年8月31日到期。2024年11月22日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30日起公司管理权由北京利尔拥有,届时公司由北京利尔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包钢股份不再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双方确定管理权交接日为2024年11月30日,双方及公司需共同做好管理权交接工作,确保公司平稳运行”。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包头市固阳县 | 13,283.20 | 包头市固阳县 | 开采、加工、销售矿产品 | 100.00 | 收购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乌拉特前旗 | 49,803.03 | 包头市乌拉特前旗 | 还原铁生产销售 | 91.97 | 投资设立 | |
鄂尔多斯市包钢钢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15,000.00 | 鄂尔多斯市 | 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 90.00 | 投资设立、收购 |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300.00万美元 | 新加坡 |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1,264,440.27 | 包头市 | 金属冶炼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72.65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30,000.00 | 包头市 | 热扩无缝钢管的生产及销售;钢材、稀土产品的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收购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3,000.00 | 成都市 | 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金属及金属矿产品 | 60.00 | 收购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50,000.00 | 包头市 | 萤石矿、铁矿及其他非金属矿的投资开发;矿产品开采、加工、检测的技术咨询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4,500.00 | 上海市 | 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合金制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包钢华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4,500.00 | 天津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包钢华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4,500.00 | 青岛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包钢西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4,500.00 | 成都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包钢华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4,500.00 | 广州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包钢西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4,500.00 | 陕西省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包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0 | 北京市 | 加工钢材、销售金属材料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60,000.00 | 北京市 |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27.35 | -357,300,875.92 | 8,847,075,559.52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12,269,023.24 | 389,886,189.38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8.03 | 1,191,909.98 | 344,500.00 | 44,741,913.6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5,343,059,946.05 | 31,349,824,157.98 | 36,692,884,104.03 | 2,903,743,993.37 | 64,892,009.71 | 2,968,636,003.08 | 10,037,980,472.59 | 33,770,288,702.83 | 43,808,269,175.42 | 8,770,389,089.79 | 3,780,000.00 | 8,774,169,089.79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919,468,606.88 | 452,780,515.71 | 1,372,249,122.59 | 517,834,939.31 | 58,728,082.51 | 576,563,021.82 | 578,524,180.77 | 474,335,100.75 | 1,052,859,281.52 | 512,523,069.23 | 112,682,382.34 | 625,205,451.57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1,057,524,339.39 | 213,233,406.49 | 1,270,757,745.88 | 720,803,788.05 | 720,803,788.05 | 1,280,358,746.17 | 215,313,369.69 | 1,495,672,115.86 | 953,132,454.75 | 953,132,454.7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27,798,679,923.90 | -1,306,468,616.03 | -1,306,468,616.03 | -2,252,657,237.90 | 27,510,160,918.38 | -2,031,765,245.71 | -2,031,765,245.71 | 415,562,016.14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110,168,766.50 | 229,120,455.59 | 229,120,455.59 | -10,593,111.59 | 685,787,346.88 | 172,363,155.71 | 172,363,155.71 | -239,697,665.12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839,690,571.88 | 14,843,212.75 | 14,843,212.75 | 10,652,675.02 | 783,240,244.19 | -21,627,239.10 | -21,627,239.10 | -230,995.1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非银行金融企业 | 30.00 | 权益法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氟化工生产 | 43.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5,873,819,033.97 | 1,458,118,253.51 | 4,617,757,739.56 | 647,740,831.24 |
非流动资产 | 7,992,539,035.05 | 1,491,601,419.07 | 7,628,089,944.25 | 1,349,942,150.73 |
资产合计 | 13,866,358,069.02 | 2,949,719,672.58 | 12,245,847,683.81 | 1,997,682,981.97 |
流动负债 | 11,311,489,250.50 | 1,400,406,582.58 | 9,857,913,202.79 | 720,603,167.54 |
非流动负债 | 32,124,860.10 | 779,539,233.34 | 7,020,795.50 | 561,804,636.01 |
负债合计 | 11,343,614,110.60 | 2,179,945,815.92 | 9,864,933,998.29 | 1,282,407,803.5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522,743,958.42 | 769,773,856.66 | 2,380,913,685.52 | 715,275,178.4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56,823,187.53 | 331,002,758.36 | 714,274,105.66 | 307,568,326.7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9,779,054.58 | -43,104,807.34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56,823,187.53 | 251,223,703.78 | 714,274,105.66 | 264,463,519.3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84,260,186.90 | 1,581,469,283.80 | 336,317,771.71 | 548,745,229.55 |
净利润 | 177,830,272.90 | 54,334,833.92 | 150,136,624.72 | 16,431,604.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7,830,272.90 | 54,334,833.92 | 150,136,624.72 | 16,431,604.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8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45,640,714.71 | 445,960,891.3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85,458.94 | -42,387,887.5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85,458.94 | -42,387,887.55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560,406,320.71 | 374,656,654.65 | 935,062,975.35 |
其他说明:
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87,672,922.80 | 19,090,000.00 | 49,376,811.40 | 857,386,111.40 | 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575,359.71 | 12,327,760.74 | 4,904,032.58 | 33,999,087.87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914,248,282.51 | 31,417,760.74 | 54,280,843.98 | 891,385,199.2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6,740,567.45 | 31,262,251.44 |
与收益相关 | 573,692,356.85 | 93,136,326.48 |
合计 | 610,432,924.30 | 124,398,577.9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3.93%(2023年:
64.2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47.70%(2023年:43.37%)。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
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资产4,110,076.96万元,流动负债7,088,888.10万元,营运资金-2,978,811.14万元,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共获得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651.4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520.97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30.49亿元;本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5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663.29亿元授信额度,公司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承诺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30.49亿元(上年年末:99.41亿元)。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以上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8,832.02 | 1,408,832.02 | |||
应收票据 | 111,106.34 | 111,106.34 | |||
应收账款 | 385,573.55 | 385,573.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5,564.89 | 465,564.89 | |||
其他应收款 | 32,981.64 | 32,981.64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653.00 | 30,653.00 | |||
金融资产合计 | 2,434,711.45 | 2,434,711.04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5,700.53 | 895,700.53 | |||
应付票据 | 875,208.20 | 875,208.20 | |||
应付账款 | 1,717,024.09 | 1,717,024.09 | |||
其他应付款 | 935,389.18 | 935,389.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283.89 | 1,513,283.89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661,080.58 | 661,080.58 | |||
长期借款 | 1,040,253.90 | 485,108.57 | 20,840.06 | 1,546,202.53 | |
应付债券 | 103,435.25 | 51,414.58 | 154,849.83 | ||
租赁负债 | 1,036.39 | 904.00 | 1,940.39 | ||
长期应付款 | 243,209.14 | 154,854.79 | 75,802.96 | 473,866.89 | |
金融负债合计 | 6,597,686.46 | 1,387,934.68 | 692,281.94 | 96,643.02 | 8,774,546.10 |
接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以上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6,767.48 | 926,767.48 | |||
应收票据 | 128,635.04 | 128,635.04 |
应收账款 | 360,496.71 | 360,496.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687,803.86 | 687,803.86 | |||
其他应收款 | 40,843.90 | 40,843.9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68.72 | 29,287.32 | |||
金融资产合计 | 2,173,015.71 | 2,173,834.03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794,631.49 | 794,631.49 | |||
应付票据 | 1,078,475.68 | 1,078,475.68 | |||
应付账款 | 1,673,507.75 | 1,673,507.75 | |||
其他应付款 | 726,245.33 | 726,245.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4,835.87 | 1,414,835.87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808,756.09 | 808,756.09 | |||
长期借款 | 1,037,513.34 | 299,630.73 | 7,263.47 | 1,344,407.54 | |
应付债券 | 77,655.97 | 104,192.53 | 181,848.50 | ||
租赁负债 | 1,929.88 | 1,929.88 | |||
长期应付款 | 258,345.21 | 101,895.16 | 360,240.37 | ||
金融负债合计 | 6,496,452.21 | 1,375,444.39 | 505,718.42 | 7,263.47 | 8,384,878.50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2,494,638.70 | 2,760,199.00 |
其中:短期借款 | 894,584.70 | 793,700.00 |
长期借款 | 1,375,670.00 | 1,527,875.00 |
应付债券 | 224,384.00 | 438,624.00 |
合计 | 2,494,638.70 | 2,760,199.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1,408,833.08 | 926,767.48 |
其中:货币资金 | 1,408,833.08 | 926,767.48 |
金融负债 | 1,194,763.48 | 555,304.94 |
其中:短期借款 | ||
长期借款 | 1,194,763.48 | 555,304.94 |
合计 | 2,603,596.56 | 1,482,072.42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5,973.82万元(2023年12月31日:
2,776.52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美元 | 73,790.92 | 86,741.65 | 105,319.82 | 41,029.79 |
新加坡币 | 748.69 | |||
日元 | 3.40 | |||
合计 | 73,790.92 | 86,741.65 | 106,068.51 | 41,033.19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205,500.00 | 23,205,5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945,191.16 | 84,945,191.1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655,648,927.49 | 4,655,648,927.4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205,500.00 | 4,740,594,118.65 | 4,763,799,618.6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钢铁制品、机械设备、稀土产品 | 1,642,697.71 | 55.45 | 55.4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无变化。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第十节、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海市包钢万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蒙润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矿业物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天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鑫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海包钢煤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博研智成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万开置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鄂尔多斯市绿动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蒙泰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包头氢能绿电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唐山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泰纳瑞斯全球服务远东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合肥亿昌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合肥昌辉建材有限公司 | 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矿、精矿粉 | 439,219.67 | 511,695.96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燃料 | 294,683.48 | 364,560.13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装卸费 | 265,650.05 | 252,412.28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焦炭 | 149,440.76 | 184,518.56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燃料、合金 | 89,355.72 | 116,394.35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装卸费 | 82,474.00 | 56,118.66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备件、原材料 | 66,719.71 | 35,275.04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废钢 | 52,990.84 | 32,033.4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费、综合服务费 | 51,245.28 | 87,505.20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废钢 | 42,779.37 | 38,884.97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款、修理费 | 39,050.24 | 72,059.31 | ||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废钢 | 38,991.23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修理费 | 25,547.69 | 45,518.54 |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 | 23,232.14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燃料 | 22,645.59 | 25,173.83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动力 | 21,062.03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修理费、工程款 | 15,567.29 | 17,781.85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绿化费、养护费、运费、修理费 | 15,178.55 | 23,563.20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4,019.89 | 8,088.14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总包费、劳务费 | 8,803.10 | 10,502.24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服务费、修理费、安措费 | 11,502.82 | 8,013.42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修理费 | 6,902.59 | 16,031.05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工程款 | 6,850.05 | 20,368.85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 | 6,787.61 | 7,284.53 |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原料 | 6,566.65 | 7,449.89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餐费、水费、印刷费、通勤费、住宿费、租车费 | 5,710.47 | 5,723.87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5,575.10 | 5,187.93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工程款 | 4,958.37 | 7,137.91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装卸费 | 3,689.59 | 4,246.84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款、辅材 | 3,009.72 | 2,806.04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运费、废钢 | 2,555.59 | 11,052.88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劳务费、服务费 | 2,228.28 | 2,693.12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合金 | 2,210.10 | 11,110.53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辅材 | 1,980.21 | 2,468.08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监测费 | 1,884.99 | 1,710.21 |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1,854.51 | 1,089.23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辅材 | 1,829.88 |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1,640.00 | 1,640.00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费、设计费、工程款 | 1,627.56 | 2,154.98 |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备件 | 1,585.10 | 1,838.90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 | 1,547.03 | 1,881.29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钢 | 1,408.46 | 6,781.01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1,158.46 | 88.10 |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 | 1,113.25 | 4,142.11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鉴定费 | 1,089.38 | 1,737.63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装卸费、仓储费 | 933.83 | 753.89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化验费 | 858.87 | 286.92 |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工程款 | 575.07 | 790.45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消防设施、修理费、劳务费 | 563.13 | 1,447.69 | ||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 | 477.93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置费 | 401.76 | 99.99 |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87.85 | 223.95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87.18 | 236.10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代理运费 | 348.37 | 1,679.50 |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17.77 | 210.85 |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合金 | 182.58 | 985.02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咨询费 | 114.43 | 49.96 | ||
包钢教育培训中心 | 服务费 | 198.53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 | 113.29 | 484.08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原料、废钢 | 64.90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钢 | 45.72 | 46.34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加工费 | 28.36 | 4,483.15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废钢 | 14.31 | 85.11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66 | 0.02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0.04 | 4,821.02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钢、非炼焦煤、辅材 | 104.71 | 25,554.60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原燃料 | 15,763.32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修理费、安措费 | 3,557.03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废钢 | 325.04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金 | 150.22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废钢 | 29.32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计量、检验费 | 19.88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6.4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精矿、能源介质、服务 | 762,565.47 | 910,942.49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610,943.57 | 559,415.47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原材料、租赁费、服务、副产品 | 250,108.53 | 95,951.91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萤石、能源介质 | 99,752.71 | 57,958.08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副产品、能源介质 | 147,580.49 | 267,583.83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副产品、服务、能源介质、租赁 | 79,697.16 | 7,191.55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29,871.13 | 26,509.21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9,185.07 | 24,691.60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能源介质、租赁费、服务 | 10,414.59 | 6,514.75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16,561.55 | 14,513.69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13,552.04 | 11,976.31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2,602.82 | 24,156.34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原材料 | 10,414.68 | 733.90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7,705.05 | 1,684.3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能源介质 | 5,783.73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2,501.59 | 462.82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808.53 | 1,740.94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712.14 | 2,351.78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 | 1,678.36 | 1,152.65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服务 | 1,600.00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1,247.64 | 10.57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1,106.03 | 655.27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钢铁产品、服务、原材料 | 1,006.54 | 803.41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 | 925.53 | 880.38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898.00 | 1,027.52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867.26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762.56 | 3.92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746.81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租赁费 | 684.59 | 841.92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591.24 | 1,214.25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480.66 | 630.21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332.55 | 240.61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 | 302.81 | 447.47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243.40 | 302.83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能源介质 | 113.82 |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152.30 | 52.37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129.62 | 157.64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125.62 | 133.62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24.27 | 129.07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 | 188.18 | 36.27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92.89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68.50 | 50.97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58.17 | 123.63 |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4.55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服务 | 38.17 | 14.26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32.38 | 17.79 |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4.98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能源介质 | 23.73 | 4.37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服务 | 11.69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化检验费 | 10.15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租赁费 | 3.92 |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3.77 | 3.58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服务 | 3.48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2.21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84 | 2.23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 | 1.12 | 0.30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1.01 |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0.87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 | 0.82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0.61 | 0.42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0.38 | 0.39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服务 | 0.31 | 2.02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服务 | 0.24 | 3.16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0.05 | 2.50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0.03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能源介质、原材料 | 47.17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8.85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4,501.81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服务 | 4.66 |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 | 87.87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8.73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原材料、化检验费 | 0.16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64.34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3,570.67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71.41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55.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22,560.96 | 22,560.96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98.85 | 598.85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39.34 | 357.7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253.87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9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47,832.75 | 48,677.44 | 1,480.69 | 1,704.92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148.16 | 19,891.22 | 148.16 | 465.00 | 643.93 | 4,510.37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58.32 | 1,640.00 | 142.77 | 57.86 | 1,766.40 | 4.9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850.00 | 2023/10/20 | 2026/10/1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4/12/23 | 2026/1/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175.00 | 2024/12/23 | 2027/12/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825.00 | 2024/12/19 | 2027/12/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2024/12/23 | 2027/12/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 | 2024/12/26 | 2027/12/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4/12/30 | 2027/12/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000.00 | 2023/7/31 | 2025/7/3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7,000.00 | 2023/6/30 | 2025/6/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750.00 | 2023/6/21 | 2026/6/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470.00 | 2023/7/29 | 2026/7/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 | 2023/3/18 | 2025/11/1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3/5/6 | 2025/1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2023/5/6 | 2025/1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3/8/31 | 2025/8/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825.00 | 2023/9/5 | 2025/8/3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 | 2023/10/27 | 2025/10/2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3/10/31 | 2025/10/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5.00 | 2024/4/1 | 2027/3/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995.00 | 2024/4/1 | 2027/3/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700.00 | 2023/4/14 | 2025/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00.00 | 2023/4/14 | 2025/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700.00 | 2023/5/11 | 2025/5/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600.00 | 2023/5/18 | 2025/5/1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700.00 | 2023/8/10 | 2025/8/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700.00 | 2023/8/17 | 2025/8/1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800.00 | 2023/9/12 | 2025/9/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700.00 | 2023/10/16 | 2025/10/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700.00 | 2023/10/27 | 2025/10/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700.00 | 2023/12/5 | 2025/12/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549.92 | 2024/1/26 | 2026/1/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700.00 | 2024/1/26 | 2026/1/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150.08 | 2024/1/26 | 2026/1/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900.00 | 2023/6/29 | 2026/6/2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11/30 | 2025/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 | 2022/3/30 | 2025/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3/30 | 2025/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3/30 | 2025/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11/18 | 2025/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00.00 | 2023/9/26 | 2026/9/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950.00 | 2023/9/26 | 2026/8/2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50.00 | 2023/8/31 | 2026/8/2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50.00 | 2023/10/30 | 2026/9/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800.00 | 2023/1/1 | 2025/12/2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50.00 | 2023/8/7 | 2026/7/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3/30 | 2025/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500.00 | 2024/1/15 | 2027/1/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500.00 | 2024/1/19 | 2027/1/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4/3/8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24/3/8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24/4/1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 | 2024/4/1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4/3/8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4/3/8 | 2027/3/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 | 2024/7/5 | 2027/5/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 | 2024/7/5 | 2027/5/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9/23 | 2027/9/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9/23 | 2027/9/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9/30 | 2027/8/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10/25 | 2027/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4/12/12 | 2027/12/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4/12/12 | 2027/12/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12/13 | 2025/6/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 | 2024/10/30 | 2025/4/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4/2/27 | 2025/2/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4/4/10 | 2025/4/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4/7/10 | 2025/5/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4/10/16 | 2025/5/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2024/1/26 | 2025/1/2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4/3/29 | 2025/3/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4/11/15 | 2025/3/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700.00 | 2024/6/25 | 2025/1/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4/9/30 | 2025/4/3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63.00 | 2024/4/23 | 2025/1/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150.35 | 2024/4/25 | 2025/1/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120.00 | 2024/5/11 | 2025/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2024/5/24 | 2025/2/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500.00 | 2024/5/29 | 2025/2/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631.35 | 2024/5/31 | 2025/3/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03.00 | 2024/6/5 | 2025/3/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 | 2024/6/12 | 2025/3/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300.00 | 2024/9/14 | 2025/6/1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 | 2024/9/25 | 2025/6/2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00.00 | 2024/10/14 | 2025/7/1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600.00 | 2024/11/15 | 2025/8/1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00.00 | 2024/12/12 | 2025/9/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37.00 | 2024/12/13 | 2025/9/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4/2/6 | 2025/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2024/3/7 | 2025/3/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 | 2024/5/29 | 2025/5/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4/6/26 | 2025/6/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4/7/4 | 2025/7/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2024/6/28 | 2025/6/27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700.00 | 2024/10/29 | 2027/10/28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500.00 | 2024/11/15 | 2027/11/14 |
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期末余额为169,200.00万元,本期支付的贷款利息3,032.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已全部偿还,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59.38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5.62 | 832.2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无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152,910.08 | 6,131.69 | 163,590.43 | 7,247.06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6,705.75 | 3,075.90 | 33,708.63 | 1,493.29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2,262.20 | 1,694.71 | 44,476.32 | 1,970.30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056.45 | 1,864.66 | 9,405.10 | 625.33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89.72 | 79.79 | 4,468.95 | 282.06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1,727.10 | 69.26 | 1,549.96 | 68.66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1,155.41 | 57.46 | 1,468.27 | 143.43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965.99 | 38.74 | 935.00 | 41.42 |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743.54 | 29.82 | 194.78 | 71.71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15.19 | 27.71 | 31.16 | 4.04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19.90 | 20.85 | 1,186.28 | 52.55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63.07 | 18.57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99.40 | 16.02 | - | -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285.88 | 179.55 | 836.96 | 415.96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62.34 | 100.16 | 249.31 | 176.84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0.44 | 68.14 | 140.44 | 53.03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31.85 | 5.29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12.43 | 4.51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32 | 3.86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19.37 | 0.86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3.36 | 30.74 | 63.36 | 23.92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57.77 | 16.85 | 136.68 | 12.87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42.57 | 1.71 | 43.66 | 1.93 |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37 | 1.70 | |||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85 | 1.12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23.81 | 4.26 | 23.81 | 8.55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26 | 0.85 | 42.24 | 1.87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0.46 | 15.81 | 4.17 | 1.65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17.88 | 0.72 | 71.09 | 3.15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22 | 0.65 | 200.78 | 8.89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4.60 | 0.59 | 23.58 | 1.04 |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80 | 0.31 | 260.64 | 11.55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63 | 1.19 | 37.77 | 18.01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1.11 | 0.04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0.56 | 0.02 | 2.57 | 0.11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45 | 0.08 | 0.45 | 0.02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41 | 16.10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6.30 | 0.28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14.12 | 0.63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0.03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99.06 | 4.39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299.77 | 13.28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26.89 | 12.07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3.18 | 0.58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167.88 | 7.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20.00 | 2.00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81.45 | 0.02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0.00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74.29 | 0.03 | |||
预付账款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2,069.61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534.53 | 1,534.53 | |||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有限公司 | 1,020.29 | 1,020.29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53.07 | 137.69 |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129.08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3 | 8.73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68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1.00 | ||||
其他应收款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4.49 | 62.35 | 145.24 | 20.13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63.96 | 63.96 | 63.96 | 55.88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44.53 | 14.74 | 44.53 | 4.96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9.85 | 4.18 | 29.85 | 0.75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36 | 4.90 | 11.36 | 1.57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6.33 | 0.49 | 37.51 | 0.83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1.32 | 0.10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0.07 | 0.01 | 0.07 | ||
应收股利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9.5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83.97 | 90,259.02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71,166.12 | 24,160.48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540.78 | 30,924.93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512.47 | 17,855.55 | |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30,248.77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25,981.74 | 40,064.89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4,481.55 | 39,243.67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2,382.84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7,942.62 | 19,974.67 |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7,440.60 | 15,184.00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314.13 | 28,730.25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16,272.14 | 20,252.01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13,335.70 | 8,979.96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564.33 | 9,886.23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9,625.96 | 12,259.91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8,160.66 | 8,811.34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93.43 | 9,256.20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5,594.84 | 3,758.83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5,512.33 | 6,314.79 |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5,448.56 | 3,660.96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424.65 | 5,845.29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5,108.69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6,477.38 | 6,742.66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09.92 | 5,265.47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3,450.62 | 9,284.18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3,396.93 | 3,324.57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3,343.91 | 3,343.91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3,096.21 | 2,502.00 |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75.15 | 3,434.46 |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2,365.84 | 6,325.70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24.23 | 2,373.85 |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2,061.82 | 948.37 |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85.80 | 1,163.76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1,534.77 | 1,091.50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432.30 | 1,883.99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1,410.77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99.68 | 1,486.62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02.81 | 519.24 |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079.29 | 991.01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18.50 | 326.26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935.60 | 817.73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673.40 | 322.49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569.07 | 823.08 |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555.89 | 915.57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500.90 | 426.95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464.05 | 37.22 | |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454.59 |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05.70 | 177.66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381.80 | 128.99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7.12 | 330.90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290.75 | 242.02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174.67 | 158.50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164.40 | 170.10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1.36 | 517.55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01.00 | 239.36 |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79.57 | 113.52 | |
包钢教育培训中心 | 16.45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49.25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46.20 | 40.81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39.20 | ||
内蒙古包钢万开置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75 |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29.35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8.07 | 1,165.50 |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21.55 | 20.88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9.26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3.74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10.81 | 10.81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7.56 | 7.56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2 | 14.19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1.15 | 674.40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75 | 0.75 |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36 | 0.36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68.02 |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26,130.61 | ||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82.36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1832.3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98.72 |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27.86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73.34 | ||
应付票据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800.00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3,475.30 | 40,865.73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5,585.11 | 37,111.89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026.20 | 3,018.66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385.00 | 4,320.00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2,427.26 | 3,632.21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1,620.00 | 502.02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 |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907.00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583.48 | 571.00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479.12 | 1,332.28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 | 1,348.00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282.99 | 516.21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243.59 | 2,260.00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229.56 | 6.44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85.00 |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122.63 | 214.44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95.00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86.67 | 303.52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1.66 | 3,000.00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00 | 1,150.00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16.67 | 200.0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215.53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1,375.0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024.95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789.95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359.00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0.34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88.71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31.79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1.97 | ||
合同负债(含待转销项税额)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2,068.82 | 11,986.54 |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1,306.00 | 7,774.08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69.49 | 2,626.05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917.12 | 325.71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730.51 | 679.18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22.60 | 46.77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65 | 182.05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24.10 | 5.34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3.00 | 5.66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3.64 | 8.42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13.13 | 0.50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00 | 27.21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43 | 68.40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2.18 | 2.18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71 | 1.47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 | 1.50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0.44 | 2,671.20 |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0.10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246.08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1,088.18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281.17 |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1.41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91.32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38.36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7 |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8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00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75 | ||
其他应付款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17,000.00 | 17,000.0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73.28 | 7,076.69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488.39 | 1,178.11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01 | 210.52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65.70 | 183.09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44.00 | 126.4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30.96 | 130.96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9.56 | 127.60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1.39 | 35.00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99.52 | 106.61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85.40 | 80.46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8.48 | 4.88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77.41 | 192.02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67.38 | 44.17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56.29 | 54.91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53.67 | 38.66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0.00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34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36.90 | 28.09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82 | 35.82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33.69 | 2.16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30.41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63 | 10.35 | |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22.77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18.35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10.36 | 4.00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42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20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00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00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1.97 | 9.24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1.52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0.80 | 0.80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0.60 | 0.60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50 | 0.50 |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0.20 | 9.75 | |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988.73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21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50.00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0.03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45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5.41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59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0.40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144,657.64 | 236,605.3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①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②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
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取;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
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
无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2.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建设、维修、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料铁矿石主要由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供给的原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费用低,保证了公司的原料供应、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集团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应系统,为本公司供应原主材料,是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关联销售方面,集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基本由本公司供给,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同时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采购费用,也为公司节约了经营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运输、基建、维护、化检验和后勤等综合性服务,长期以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既避免了公司重复建设的投资负担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缺点,也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有限的资金、人才投入到主营业务中。
3.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07年7月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司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集团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补充和修改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并终止了《铁水购销协议》、《原料购销协议书(钢坯)》、《原料购销协议书(钢材)》、《原辅料购销协议书》、《能源供应协议》、《钢材销售合同(集团)》、《进出口代理协议》、《维修合同》、《运输及检化验合同》。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年,根据本公司购入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2011年6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天诚线材资产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13年3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巴润矿业资产后,2017年与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终止《矿浆供应合同》;2017年终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铌选矿浆供应合同》。2018年废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并新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④《融资租赁合同》
⑤《焦炭采购协议》
⑥《金融服务协议》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⑧《资产租赁协议》
⑨《资金使用协议》
4.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a.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保证将依照本公司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包括铁矿石、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但本公司所订购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必须为集团公司现生产(或所能生产)的品种。集团公司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若本公司要求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的数量超出集团公司届时的生产能力,集团公司不必亦无义务向本公司提供超出部分的主要原、辅料。就主要原、辅料供应而言,在任何特定期间内,本公司没有义务向集团公司保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本公司将有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集团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任何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其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材料(胶、油漆等);火工材料(炸药、雷管等);建筑用料(木材等)等: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辅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规格及要求本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集团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确保其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价格确定原则铁矿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品位、加工难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交易价格按照区内采购的市场价格执行。上述价格均包括集团公司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订购本公司可按其需要向集团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主要原、辅料。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种类、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集团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每类主要原、辅料品种的供售价。本公司接获集团公司回复后5个作日内,若并无书面通知集团公司作任何更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鉴于不同品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周期,本公司在订购时应给予集团公司充分的事前通知。就此,本协议双方同意在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发出的书面订单订购的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周期期限届满前,集团公司无须向本公司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集团公司须按事前与本公司商定的安排向本公司按订单要求交货。交货地点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料的交货地点按下列约定确定:铁矿石为本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质量检验在交货时集团公司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等相关参数,如经本公司检验发现有不符合订单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的货品时,本公司可于交货后10日内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拒收,经集团公司检验部门确认并即时通知本公司办理有关处置手续,一切检验应按国家有关标准
进行。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主要原、辅料,本公司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货款将无须支付。此外,若本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退还给集团公司。就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须在本公司发出通知后30日内付还给本公司相等于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供售价格的款项;过期未付的,本公司可于应付但未付给集团公司的任何其他主要原、辅料货款中将其扣除。就上述被拒收的主要原、辅料而言,若双方同意,可按双方临时协商议定的较低价格将其售予本公司。
计量铁矿石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结算集团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主要原、辅料在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就本公司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集团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本公司如有对任何主要原、辅料的质量发生质疑,则在该等质疑按第七条规定解决以前,本公司有权对质疑部分的主要原、辅料货款实行拒付;拒付形式可采取对日后提供货品的等额货款实行留扣(指相关部分的金额而言)。生效、期限及终止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仅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本公司事先提前不少于30天向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2.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进出口代理: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设备、钢材等)由集团公司代理完成,所涉业务依正常商业行为处理。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进口铁矿石代理协议》,协议约定价格条件:CFR中国主要港口,结算方式:信用证,包装要求:散装。费用:为完成进口铁矿石代理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口合同项下的所有支付款项、进口税、港口费用、货物运输费用、海运保险、银行费用等,将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代为支付。代理费:按实际到包头过磅干量,以每干吨2.5元向集团国贸公司支付代理费。
b.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服务连铸小方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连铸小方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方钢: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方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初轧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初轧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矩型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矩型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废钢、废材: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废钢、废材,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焦炭: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焦炭,双方同意按本地区市场价格作为定价标准。非金属原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非金属原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备件、辅助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备件、辅助材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支持性服务计量: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计量服务,双方同意按行业计量收费标准确定。化检验: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化检验,本公司同意提供化检验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化检验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维修维护服务: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服务,由本公司提供该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维修维护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约定就协议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应为:如存在政府定价,则为政府定价;如无适用的政府定价,则为该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无适用的市场价格,则为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
结算方式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的经常性服务项目及包钢股份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水、电、气、蒸汽、煤气等,由双方协商后定期结算。对于非经常性服务项目,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商业惯例商定。对于定期调整价格的服务,如价格尚未调整,先按原定价格付款,在价格确定之后,双方按有关价款进行结算。
②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回收废钢: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废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备品备件: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由集团公司自加工的备品备件服务,双方同意按上一年度集团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种类备品备件的价格确定。支持性服务运输: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公路、铁路运输,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维修、维护:对于本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集团公司同意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讯: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设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咨询与技术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暖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印刷品: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印刷品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住宿: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租车: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爆破: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爆破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检测: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有关款项的代收代缴:对于本公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排污费、人防费,双方同意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代收代缴,并不收取任何服务性质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其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消防、交通、绿化、卫生与安全保卫等),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a.根据与集团、宝山矿业公司2017年8月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承租集团拥有使用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及预留用地,面积为176,990.00平方米,承租宝山拥有所有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5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88.50万元,办公楼、厂房租赁费用为每年1,640.00万元。租赁期限自本公司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稀土、铌选生产线有关资产交割日起,至本公司完成对该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厂房、土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收购完成,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承租集团公司位于白云区和固阳县的白云选矿、巴润矿业和固阳矿山公司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48,049,551.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2.1至3.4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10,474.65万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在租赁期间,如购买集团上述租赁土地,双方另行协商租赁终止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24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面积为23,867,599.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厂区),本协议项下的租赁土地每年租金价格为:18元/平方米(一类)、13.2元/平方米(二类),该租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租金按年度制定。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b.自2013年9月起,本公司将依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使用。共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该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3号、乌前旗国用(2012)
第40103539号、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4号,面积共计1,996,179.8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际租赁面积为1,996,179.88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如包钢庆华要求续展租赁协议,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包钢股份。双方商讨续展租赁的条款及租金,包钢股份应在15日内对是否同意续展予以书面确认,如同意续展,应在1个月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格为:3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598.85万元。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包钢股份可以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包钢庆华在租赁期内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赁期(包括续展期限)内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费用及就该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或其他监管机关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或税款应由包钢庆华承担。
c.与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轨道”)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本公司将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500米重轨厂区及电淬火车间给中铁轨道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中铁轨道每年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339.34万元(该有偿使用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租赁土地年度租金由中铁轨道一次性向包钢股份支付。甲方收到中铁轨道支付的年度租金后30日内开具当年度已收租金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国家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国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包钢股份承租土地价格发生变化,包钢股份有权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双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租金标准执行。
d.与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楷”)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本协议项下涉及一宗土地,租赁期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偿使用金共计112.83万元(该有偿使用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若遇国家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国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甲方关于土地有偿使用价格标准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对有偿使用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乙方应于甲方要求的时间执行新标准向甲方支付有偿使用金。
e.与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利尔需有偿使用本协议项下土地,土地位于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厂区院内,所涉土地由包钢股份按照现状有偿提供给利尔,租赁期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偿使用金共计
47.02万元(不含增值税)。利尔应于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全部有偿使用金。包钢股份于利尔有偿使用金支付后15日内开具已发生有偿使用金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融资租赁合同
本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融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执行《租赁合同》共35份,租赁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租金年利率为3.19%-4.65%不等。租赁期间本公司每3个月付息一次,每6个月或12个月还本一次,租赁期满后,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或100元的留购价格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购。
⑤焦炭采购协议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焦炭做为原料。本公司可按需要向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焦炭。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焦炭的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焦炭品种的供售价。在本公司接获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通知回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焦炭。按本公司订单计划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焦炭。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焦炭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焦炭品种。
本公司要求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焦炭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焦炭的品种、规格。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焦炭,并确保其供应的焦炭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双方同意焦炭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焦炭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交易价格按照采购时的市场价执行。上述价格包括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将焦炭运到约定所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焦炭在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同时定期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
⑥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5月与包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本公司拟与包钢财务公司续签新的协议,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本公司愿意选择由财务公司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本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本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归集资金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日均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同期限贷款所定的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本公司享有以下权利: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或说明的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财务公司出现经营风险的情况,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或自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公司通过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稀土选矿、铌选矿相关资产,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具有了开发尾矿资源的能力,鉴于尾矿开发的主要产品之一为稀土精矿,具备年产45万吨的生产能力。双方约定,自2023年4
月1日起,在定价计算公式不变的情况下,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定价公式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与北方稀土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公告。
⑧资产租赁协议
2022年10月26日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确认。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包钢庆华每月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1,880.08万元(不含税),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租金。如需对租金进行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租赁期间,协议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包钢庆华自行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包钢庆华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协议资产获得的收益,归包钢股份所有。
⑨资金使用协议
2017年本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筹措、现金流等情况、结合本公司的现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使用利息,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本公司使用资金每日余额的平均数为计息基数。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公司应于下列情形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资金:
a.包钢集团尚未向本公司提出资金归还需求,但本公司资金状况改善,希望向包钢集团偿还资金。
b.包钢集团有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出归还要求,本公司应当归还,但应给予本公司合理期限。
c.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本协议或作出与本协议内容相反的决议,包钢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立即归还资金,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d.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未决诉讼,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判断及考虑法律意见后能合理估计诉讼的结果时,就该等诉讼中可能承担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如诉讼的结果不能合理估计或者管理层相信不会造成资源流出时,则不会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一些因主张公司权利而与客户、供应商等之间发生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及经本公司管理层合理估计该些未决纠纷、诉讼或索偿的结果后,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等,本公司单项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目前无法合理估计最终结果的未决纠纷、诉讼及索偿或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些纠纷、诉讼或索偿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本公司管理层未就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不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0,577,238.69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90,577,238.69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980,214,570.98 | 8,467,295,532.70 | |
1年以内小计 | 4,980,214,570.98 | 8,467,295,532.70 |
1至2年 | 1,358,806,298.22 | 22,459,959.15 |
2至3年 | 17,136,580.04 | 22,232,368.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55,967.65 | 5,749,640.24 |
4至5年 | 68,100.22 | 145,264,993.33 |
5年以上 | 214,125,534.47 | 95,913,679.53 |
合计 | 6,585,807,051.58 | 8,758,916,173.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303,833.56 | 2.78 | 183,303,833.56 | 100.00 | 207,450,985.38 | 2.37 | 207,450,985.38 | 100.00 | -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02,503,218.02 | 97.22 | 187,269,522.78 | 5.81 | 6,215,233,695.24 | 8,551,465,188.44 | 97.63 | 192,294,922.28 | 5.95 | 8,359,170,266.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221,386,888.18 | 48.92 | 187,269,522.78 | 5.81 | 3,034,117,365.40 | 3,229,467,913.88 | 36.87 | 192,294,922.28 | 5.95 | 3,037,172,991.6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181,116,329.84 | 48.30 | 3,181,116,329.84 | 5,321,997,274.56 | 60.76 | 5,321,997,274.56 | ||||
合计 | 6,585,807,051.58 | / | 370,573,356.34 | / | 6,215,233,695.24 | 8,758,916,173.82 | / | 399,745,907.66 | / | 8,359,170,266.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303,833.56 | 183,303,833.56 | 100.00 | |
合计 | 183,303,833.56 | 183,303,833.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67,678,905.31 | 123,013,924.08 | 4.01 |
1至2年 | 90,389,246.63 | 16,170,636.22 | 17.89 |
2至3年 | 16,972,967.46 | 5,577,317.11 | 32.86 |
3至4年 | 7,455,562.17 | 3,617,438.76 | 48.52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8,890,206.61 | 38,890,206.61 | 100.00 |
合计 | 3,221,386,888.18 | 187,269,522.7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7,450,985.38 | -23,026,299.01 | 1,120,852.81 | 183,303,833.5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2,294,922.28 | -5,444,490.09 | -419,090.59 | 187,269,522.78 | ||
合计 | 399,745,907.66 | -28,470,789.10 | 1,120,852.81 | -419,090.59 | 370,573,356.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20,852.8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2,454,647,392.01 | 2,454,647,392.01 | 37.27 | ||
单位2 | 1,529,100,811.06 | 1,529,100,811.06 | 23.22 | 61,316,942.52 | |
单位3 | 542,449,448.87 | 542,449,448.87 | 8.24 | ||
单位4 | 422,621,951.52 | 422,621,951.52 | 6.42 | 16,947,140.26 | |
单位5 | 303,475,430.87 | 303,475,430.87 | 4.61 | 12,169,364.78 |
合计 | 5,252,295,034.33 | 5,252,295,034.33 | 79.75 | 90,433,447.56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495,237.00 | |
其他应收款 | 1,397,235,800.23 | 3,505,122,857.51 |
合计 | 1,406,731,037.23 | 3,505,122,857.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95,237.00 | |
合计 | 9,495,237.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13,793,858.54 | 522,661,397.95 | |
1年以内小计 | 413,793,858.54 | 522,661,397.95 |
1至2年 | 105,821,851.78 | 199,192,142.84 |
2至3年 | 145,445,331.86 | 76,316,861.3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9,581,516.78 | 93,986,826.16 |
4至5年 | 19,565,192.18 | 2,638,878,343.03 |
5年以上 | 799,969,657.35 | 73,101,629.50 |
减:坏账准备 | 116,941,608.26 | 99,014,343.32 |
合计 | 1,397,235,800.23 | 3,505,122,857.5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1,194,759,963.24 | 3,288,715,514.81 |
保证金 | 298,137,283.11 | 277,061,367.18 |
代收代付款项 | 18,162,517.42 | 36,286,691.91 |
备用金 | 3,023,367.25 | 2,069,211.67 |
其他 | 94,277.47 | 4,415.26 |
合计 | 1,514,177,408.49 | 3,604,137,200.8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246,118.15 | 23,469,557.86 | 73,298,667.31 | 99,014,343.32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07,524.62 | 607,524.62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28,670.12 | 1,028,670.1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77,285.10 | 10,582,022.44 | -1,440,896.41 | 17,418,411.1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94,600.13 | 194,600.13 | ||
其他变动 | -499,463.28 | -82,226.49 | -121,764.17 | -703,453.94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415,341.91 | 33,712,661.29 | 72,813,605.06 | 116,941,608.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9,014,343.32 | 17,418,411.13 | 194,600.13 | -703,453.94 | 116,941,608.26 | |
合计 | 99,014,343.32 | 17,418,411.13 | 194,600.13 | -703,453.94 | 116,941,608.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94,600.1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854,651,881.57 | 56.44 | 往来款 | 0-5年以上 | |
单位2 | 258,099,250.45 | 17.0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单位3 | 96,000,000.00 | 6.34 | 保证金 | 0-3年 | 13,811,400.00 |
单位4 | 30,000,000.00 | 1.98 | 保证金 | 2-3年 | 5,331,000.00 |
单位5 | 28,975,000.00 | 1.91 | 保证金 | 0-3年 | 3,128,857.50 |
合计 | 1,267,726,132.02 | 83.72 | / | / | 22,271,257.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939,311,155.51 | 32,939,311,155.51 | 38,035,766,863.83 | 38,035,766,863.8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953,687,606.02 | 2,953,687,606.02 | 1,247,026,312.27 | 1,247,026,312.27 | ||
合计 | 35,892,998,761.53 | 35,892,998,761.53 | 39,282,793,176.10 | 39,282,793,176.1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30,962,587,073.13 | 30,962,587,073.13 | ||||||
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 5,121,124,406.32 | 5,121,124,406.32 |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463,427,681.03 | 463,427,681.03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458,030,308.06 | 458,030,308.06 |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306,283,125.83 | 306,283,125.83 | ||||||
鄂尔多斯市包钢钢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15,109,883.16 | 115,109,883.16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26,618,839.40 | 69,721,715.00 | 196,340,554.40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59,953,017.00 | -59,953,017.00 |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8,012,637.87 | 48,012,637.87 | ||||||
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天津包钢华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青岛包钢华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成都包钢西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广州包钢华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陕西包钢西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9,519,892.03 | 9,519,892.03 | ||||||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38,035,766,863.83 | 89,721,715.00 | 5,126,224,406.32 | -59,953,017.00 | 32,939,311,155.5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48,387,788.26 | 39,566.00 | 3,777,237.87 | 144,650,116.39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小计 | 148,387,788.26 | 39,566.00 | 3,777,237.87 | 144,650,116.39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14,274,105.66 | 53,349,081.87 | 10,800,000.00 | 756,823,187.53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14,065,450.03 | 1,050,310.86 | 933,415.00 | 14,182,345.89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64,463,519.38 | -13,239,815.60 | 251,223,703.78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717,777.16 | -1,375,770.74 | 8,342,006.42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96,117,671.78 | 4,745,228.37 | 100,862,900.15 | ||||||||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 42,630,000.00 | 119,178.18 | 42,749,178.18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497,572,757.00 | 127,947.80 | 1,497,700,704.80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64,594,306.30 | -75,090.06 | 64,519,216.24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2,117,999.27 | 94,776.42 | 70,421,470.95 | 72,634,246.64 | |||||||
小计 | 1,098,638,524.01 | 1,604,797,063.30 | 46,819,069.95 | 94,776.42 | 11,733,415.00 | 70,421,470.95 | 2,809,037,489.63 | ||||
合计 | 1,247,026,312.27 | 1,604,797,063.30 | 46,858,635.95 | 94,776.42 | 15,510,652.87 | 70,421,470.95 | 2,953,687,606.02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505,967,297.73 | 58,046,374,564.75 | 69,431,430,319.60 | 62,040,350,378.49 |
其他业务 | 1,508,535,513.18 | 1,187,530,832.56 | 873,898,679.13 | 699,098,943.30 |
合计 | 65,014,502,810.91 | 59,233,905,397.31 | 70,305,328,998.73 | 62,739,449,321.7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38,185.90 | 57,368,983.1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858,635.95 | -67,413,920.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45,197.85 | -4,639,984.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827,744.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0,863,034.18 | 72,723,027.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96,748.55 | 11,895,890.4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9,309.64 | 1,062,850.00 |
处置业务形成的投资收益 | 184,567,394.25 | |
合计 | 296,536,250.32 | 70,996,845.8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9,983,288.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 61,436,121.59 |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00,782.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872,781.18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192,392.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39,919.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49,547.37 | |
合计 | 306,793,428.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1 | 0.0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8 | -0.000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昭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