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 | 20000015862200034862817 | 募集资金专户 | 71,266,233.63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 0117014210005482 | 募集资金专户 | 2,912,125.77 |
合计 | 74,178,359.4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及偿还浦发银行绍兴上虞支行3,000.00万元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将存储于增开的募集资金专户,借款专门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因此,2020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至2024年12月2日的募集资金74,173,207.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448,080,932.84元,其中,用以实施“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为人民币348,080,932.84元,偿还银行贷款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4,178,359.40元(含募投项目结项以后的利息收入5,151.75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4,178,359.40元(含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利息收入)。2025年2月1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具备一致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颖泰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颖泰生物《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议决议》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513,861,196.7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687,970.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8,080,932.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否 | 413,861,196.70 | 54,687,970.80 | 348,080,932.84 | 84.11% | 2024年12月2日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目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13,861,196.70 | 54,687,970.80 | 448,080,932.84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100,000,000元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公告正文“三(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