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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现场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

(四)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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