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先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先中,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2013年10月至今在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亲自列席1次。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获取做出表决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5项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做到勤勉尽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研讨和制定。本人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会议。本人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了现场办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积极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报道、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有关负责人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参股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更改公司审计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本人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张先中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