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537.6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03%;利润总额1,153.7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6.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及关键环节中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及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