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25,668.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12,566.84元,余下未分配利润20,813,101.59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27,871,564.46元,扣除2023年度权益分派8,902,838.03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781,828.0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562,582,2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16.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001,316.29元(含税),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38.92%。
2、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01,316.29 | 8,902,838.03 | 33,103,864.0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65,723.28 | 14,733,064.67 | 61,274,503.04 |
研发投入(元) | 35,670,673.12 | 35,149,345.45 | 31,810,219.32 |
营业收入(元) | 607,064,786.43 | 658,214,081.40 | 742,465,457.5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24,478,784.2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39,781,828.0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008,018.4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1,791,097.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1,008,018.4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02,630,237.8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11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1,008,018.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