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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并参考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

公司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变动比例。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计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计损失率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预计损失率
1年以内5%5%5%
1-2年10%10%10%
2-3年20%20%20%
3-4年30%30%30%
4-5年50%50%50%
5年以上100%100%100%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具体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按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变动比例,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不会对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应收账款处于不断变动状态,故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全体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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