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08 公司简称:永茂泰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徐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楚楚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329,9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0,028股后的股本为329,539,9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52,058.908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含有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前瞻性陈述,包括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永茂泰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零部件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零部件 | 指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铝业 | 指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四川铝业 | 指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重庆新材料 | 指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广德新材料 | 指 | 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安徽新能源 | 指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环保 | 指 | 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安徽运输 | 指 | 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烟台通泰 | 指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磊昶投资 | 指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宏芝投资 | 指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皮尔博格 | 指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科尔本 | 指 | 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一汽铸造 | 指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域三电 | 指 | 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
苏州三电 | 指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 Inc. |
联合电子 | 指 |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大陆制动系统 | 指 | 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华域麦格纳 | 指 | 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伊控动力 | 指 | 上海伊控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长安马自达 | 指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MEB | 指 | 大众汽车推出的专为纯电动汽车设计的生产平台 |
BEV3 | 指 | 通用汽车第三代电动汽车平台 |
BIQS | 指 | 通用汽车供应商制造质量体系 |
GP-10 | 指 | 通用汽车对其供应商实验室的评估和认证 |
中国结算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双碳 | 指 | 碳达峰、碳中和 |
新废铝 | 指 |
铝材加工企业与铸件生产企业在制造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料以及因成份、性能不合格而报废的铝产品
旧废铝 | 指 |
铝制品经过消费后,从社会上回收的废铝与废铝件,主要来源于报废的建筑材料、汽车、通用机械、电器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茂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ongmaota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ngmaot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光普 | 曹李博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电话 | 021-59815266 | 021-59815266 |
传真 | 021-59815199 | 021-59815199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ymtauto@ymtauto.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715 |
公司网址 | www.ymtauto.com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茂泰 | 605208 | 无变更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奥商务中心T2写字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边珊姗、李唯婕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099,543,471.30 | 3,536,373,002.75 | 15.93 | 3,533,960,81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21.35 | 94,194,19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222,964.35 | 17,183,626.71 | 35.15 | 93,580,89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62,231.18 | 93,195,429.51 | -326.79 | 51,055,014.8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00,447,425.97 | 2,100,424,365.23 | 0.001 | 2,073,146,383.07 |
总资产 | 3,997,236,084.29 | 3,376,146,544.83 | 18.40 | 3,354,420,578.2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22.22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22.22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5 | 40.00 | 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1.48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4.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0.82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4.5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付现购买原材料备货金额大幅增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23,390,813.82 | 903,740,751.04 | 1,036,665,027.23 | 1,335,746,87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17,565.23 | 25,255,373.16 | 473,613.36 | 1,563,07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82,954.42 | 7,819,873.18 | -15,066,222.25 | 29,186,359.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82,337.07 | 65,005,921.56 | -54,149,232.72 | -152,436,582.9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1,668.03 | -2,710,332.31 | -161,842.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3,538.60 | 28,725,752.10 | 46,985,383.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0,789.90 | -7,354,748.30 | -47,735,93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2,248.17 | -185,186.43 | -412,813.0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300,626.52 | 320,678.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84,378.76 | 4,748,121.21 | -1,617,823.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286,660.06 | 13,727,363.85 | 613,299.8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75,119,255.10 | 106,933,439.97 | -168,185,815.1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192.33 | -125,192.33 | 125,192.33 | |
合计 | 275,244,447.43 | 106,933,439.97 | -168,311,007.46 | 125,192.33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公司市场开拓、降本增效的破局之年,是公司空间拓展、产业升级的谋划之年,也是公司经营业绩触底反转、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之年。这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增量放缓、存量升级”的汽车产业生态,公司紧紧把握阶段特征、抢抓产业发展机遇,坚定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及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布局,坚决落实“重研发、拓市场、强管理”的经营思路,全面贯彻“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的管理思想,努力提升“质量、效率、成本、效益”四大要素,持续放大优势、补齐短板,2024年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等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净利润也逆势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及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的行业地位,同时也为公司空间拓展、产业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收入规模历史新高,经营业绩逆势增长
2024年以来,公司始终贯彻“积极发展、稳健经营”的经营思路,外抓汽车轻量化带来的市场机遇,内抓“质量、效率、成本、效益”的要素提升,充分发挥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优势,拼命拓市场、抢订单、保生产,实现了主营产品产销增加、营业收入稳步提升、经营业绩逆势增长的经营局面,经受住了经营与发展的严峻挑战。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1.00亿元,同比增长1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0.96万元,同比增长21.35%;共销售铝合金产品约23.41万吨,同比增长约23.66%;销售零部件产品约2,568.03万件,同比增长约1.62%。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努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铝合金业务从客户降本的痛点出发,借助自身铝危废处置及铝液运输的优势,大力拓展铝液厂区及一定区域内直供业务,2024年铝合金液销量在公司铝合金业务中占比提升至57.18%;零部件业务在保持传统燃油车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重点加大新能源及国际客户的开发力度,努力提升新能源及国际客户业务占比,2024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公司零部件板块收入比例提升至35.57%,零部件国际客户收入占公司零部件板块收入比例达到22.08%。
2、开放合作战略突破,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024年以来,公司继续以价值创造、利益共享为原则,持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战略合作。2024年8月,公司与拓普集团就宁波杭州湾开展铝液直供与生产废料综合处置利用业务签订年纲领采购量15万吨的《铝液供应合作协议》,该项目一期6.5万吨产能已于今年3月份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及产品认证等相关工作。本次与拓普集团的合作,是公司继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后,在客户厂区开展铝液直供业务的又一重大实践,既能够为客户降低成本、创造价值,也为双方进一步深度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报告期内,公司还围绕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全产业链,推动一批项目的落地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后劲。公司子公司广德新材料一期3.6万吨铝合金产能、子公司上海零部件4万吨铝合金产能顺利建成并实现
对外销售;子公司安徽环保的铝危废处置产能得到充分利用,客户、区域均得到拓展;子公司安徽运输的铝合金液及铝危废运输车增至8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2024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促进公司快速发展。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1.01亿元,同比增长9.62%;新增授权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主要包括铝合金生产及检测设备、零部件压铸工艺及检测、设备、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相关零部件及其材料、铝危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艺及设备等方面;已提交尚未授权的在审专利申请27项,其中一体化压铸铝合金材料成型工艺1项,新能源汽车三电相关零部件工艺、设备及检测5项,铝灰渣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艺及相关设备4项,其余分别为其他汽车零部件和铝合金生产工艺或设备。上述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的投入使用,既满足了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也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为公司拓市场、降成本、增业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强基固本练好内功,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2024年以来,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及自身实际,不断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体制机制、增强履职能力,以高水平管理支撑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每周、每月、每季度经营分析,分客户、分产品、分工厂单独核算,通过对各项成本变动进行深度剖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优化管理措施和资源配置;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建模分析与优化等技术,实现制造系统各层级以及对产品、资产和商业全流程优化;应用三维建模软件(CATIA)、CAD软件、制造计划软件、生产管理系统(ERP)、生产监控软件(MES)等管理软件,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打造汽车零部件生产全过程可视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密切关注原料供需变化,捕捉价格波动机会,拓展供应商渠道,千方百计降低采购成本;不断优化配料组合,提高废铝使用比例;严格把控来料检验,做好废铝分类管理,发挥废铝价值最大化;降低生产辅料、备品备件消耗,降低原材料成本;优化工艺参数和工艺过程,提高直收率、回收率,降低能耗、铝耗;优化生产节拍,一模多件,提升效率;优化排产计划,减少产品频繁更换对效率、能耗的影响;对各生产基地设备、人员等资源进行整合,提高产能利用率和规模效益。实施设备和模具的预防性维护保养,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维修成本。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一次合格率;优化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加大对优秀员工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5、系统谋划战略布局,产业空间不断拓展
2024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日趋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加快产业布局和空间拓展,在危机中寻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产业布局方面,公司在保持自身汽车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借助汽车零部件行业二十多年积累的技术、质量、渠道、成本等优势,积极布局铝合金产品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目前已与部分客户同步开发机器人相关铝合金零部件产品;在产品布局方面,今年3月,公司正式成立镁合金事业部,主要从事镁合金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与多家客户开展镁合金产品的同步设计与开发,预计今年
下半年将完成试制;在空间布局方面,为有效应对地缘政治危机,2024年以来,公司多次前往欧美、东南亚等地考察,并于今年4月份决定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制造地。未来随着公司在产业、产品、空间上的布局全面铺开,公司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6、深耕全链生态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024年以来,公司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低碳循环产业链,大力拓展再生铝、铝液直供、铝危废处置等业务,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废铝使用比例,原料结构中废铝用量达到80.87%;积极拓展铝液厂内直供业务,新增拓普15万吨铝液直供项目;持续完善铝液对外运输销售的各项保障措施、提升运输能力,铝液对外运输销售覆盖面扩大、客户持续增加,2024年销售铝液约13.38万吨,同比增长约38.07%,铝液直供避免了铝锭重熔造成的能源消耗和环境负担,助力汽车产业链节能减排;充分发挥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产能,2024年处置各类铝灰合计超过2万吨,回收铝再投入生产,处置后的副产品再生氧化铝作为耐火材料的辅料添加,助力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被阿拉丁评为“2023年度中国再生铝产业低碳应用贡献企业”;安徽铝业工厂入选安徽省工信厅“2024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公司还围绕减碳、降碳、低碳发展目标,开展铝锭、铝液、涡轮增压器壳体、逆变器壳体等系列产品的碳足迹认证;加入铝业管理倡议(ASI)组织,推动铝的负责任生产、负责任采购和企业治理,以实际行动为产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汽车行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之一,而我国汽车市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之一。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度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达到40.9%,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
汽车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巨大商机,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也迫使汽车零部件厂商从传统燃油车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转型。根据《美国汽车新闻》发布的202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数据,尽管在经济形势整体不太好的情况下,今年上榜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约9%,今年新上榜的两家中国企业,都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崛起息息相关。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繁荣的背后,是不容忽视的残酷市场竞争。车企价格战也对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盈利能力带来挑战。报告期内,汽车厂商以不同形式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发出倡议或者通知,要求各供应商提出降低成本的举措,共同努力降低整车成本;还有个别汽车厂商向上游扩展,生产汽车零部件,以此降低电动化转型的高昂成本。在此形势下,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凭借品牌、技术、成本等优势,有望获取并巩固市场地位;而部分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报告期内,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发展及消费者对汽车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持续上涨,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轻量化技术有助于提高电池续航里程和整车效率,因此高度契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目标2025、2030、2035年,燃油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整车轻量化系数分别降低10%、18%、25%和15%、25%、35%。汽车轻量化不是简单地减少重量,而是综合汽车耐撞性、刚度强度性能、安全性、经济性的系统工程。铝合金强度高、密度低、耐腐蚀性强,回收利用率高,经济性好,具有高延展性和良好的铸造性能,能在保证汽车质量、安全性的同时,降低整车重量,是目前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材料,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在汽车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管理层对此非常有信心。公司所布局的从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到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将致力于持续深化铝合金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布局,抢抓汽车轻量化智能化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为产业作出贡献。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包括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包括燃油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时公司开展废铝回收和铝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已形成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低碳循环,现主要有上海、安徽、成都、重庆等生产基地。
(二)经营模式
1、汽车用铝合金业务
公司以纯铝、废铝、硅、铜、镍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熔炼、成分调整、精炼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铸造再生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主要用于燃油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油底壳、支架、活塞、涡轮增压壳体、变速箱端盖等,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组件、电机端盖、逆变器壳体、减速器壳体等,以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支架、制动卡钳等铝合金铸件,其中公司的1项免热处理铝合金可用于大型一体化压铸件。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在运行铝合金产能31.3万吨(不包含为公司汽车零部件直接配套自用的铝合金液产能),其中13.6万吨既可以铝合金锭形式对外销售,也可以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13.7万吨为铝合金液厂内直供,4万吨为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主要产品包括ADC12、AlSi7Mg、AlSi9Cu3、AlSi9Cu3Fe、AlSi10MgCu、AlSi7Cu0.5Mg0.3、AlSi6Cu4、KS309、KS1295、R14、AlSi10MnMg、AlSi12Fe、AlSi6Cu4Mg、A356、AlSi7Cu3Mg、A380、WT-01(免热处理铝合金,用于油底壳)、WT-02、WT-03(免热处理铝合金,用于大型一体化压铸件)等各种牌号的铝合金。
(1)采购模式
为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公司制定了《供方选择与评价管理规定》《采购管理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在开发新供应商时,采购部门根据《供方调查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后筛选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再由采购部门组织质保部、技术中心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验等方式对供应商技术水平与生产能力、产品的符合性及稳定性、交货周期、价格合理性、付款方式等评定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列入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定期会同质保部对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进行管理评估,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货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组织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纯铝、废铝、硅、铜等,不同原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①纯铝、硅和铜
纯铝、硅和铜的市场供应充分,价格透明,公司与合格供应商通常通过询价、议价、竞价的方式按批次签署合同,采购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此外,应个别铝合金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销量预测情况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纯铝,锁定纯铝采购的价格,同时公司向客户销售铝合金锭价格根据其指定供应商的纯铝供货价格加固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
②废铝
公司对外采购的废铝包括新废铝和旧废铝。新废铝价格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故价格也相对透明,公司主要通过与合格供应商签署季度或年度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供货,或向合格供应商按批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旧废铝种类相对较多,价格也参差不齐,对于此部分原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对合格供应商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按批次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①生产模式概况
公司铝合金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规模化生产。目前,公司铝合金业务的主要生产基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型 | 所属公司 | 产能 (万吨) | 生产基地所在地 | 备注 |
铝合金锭 /铝合金液 | 安徽铝业 | 10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锭对外销售或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等铝铸件 |
广德新材料 | 3.6 | 安徽省广德市 | ||
铝合金液 | 永茂泰 | 1.2 | 上海市嘉定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 |
四川铝业 | 3.5 | 四川省成都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 | |
安徽铝业 | 8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 | |
重庆新材料 | 1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 |
上海零部件 | 4 | 上海市青浦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等铝铸件 |
②铝合金液生产模式
与传统的铝合金锭销售的供货模式相比,铝合金液销售省去了客户二次重熔铝合金锭的熔炼工序,可以减少客户对熔炼设备和人工的投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铝合金锭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铸造工序提供更可靠的原料,同时可以减少客户铝合金锭的采购库存及对客户流动资金的占用,是较为先进的铸造行业铝原料供应方式。
铝合金液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模式是在同一厂区内主要为一家客户配套生产铝合金液;第二种模式是以铝合金液生产基地为中心覆盖周边客户。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适用范围 | 单一客户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客户数量 | 以一家客户为主 | 以多家客户为主 |
生产场地 | 与客户的铸造车间处于同一厂区 | 在客户周边选址建厂 |
运输情况 | 同一厂区内叉车运输 | 短途汽车运输 |
客户关系 | 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紧密,互相依赖程度更高 | 如果服务多家客户,则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但同时客户对其依赖程度会有所减弱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也开展了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③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铝合金业务客户提供了受托加工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公司客户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柄、浇冒口、废铸件、铝屑等返回料交付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加工成一定重量和标准的铝合金液或铝合金锭交还客户并向客户收取加工费。
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与铝合金销售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约定以返回料加工费方式定价,或同时约定返回料和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其中返回料价格以铝合金产品价格的一定折率确定 | 合同约定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 |
原材料来源 | 原材料为客户提供的返回料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对外采购 |
原材料用途 | 返回料型号与受托加工完成后的铝合金产品型号之间具有较为明确的对应关系 | 原材料通用,可用于各种铝合金产品的生产 |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均直接销售给下游用户。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凭借良好的品质,在市场享有较高美誉度,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公司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压铸、浇铸和机加工等工艺生产汽车零部件,具有年产汽车零部件2,500万件以上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燃油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油底壳、支架、涡轮增压壳体、变速箱端盖等,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模组支架、电机端盖壳体、逆变器壳体盖板、减速器壳体等,以及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支架、制动卡钳、减震塔、轮罩等铝合金铸件。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铝、废铝、硅和铜等,采购模式和价格确定方式与铝合金业务类似。除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公司还需要采购一些密封嵌件、刀具、脱模剂、切削液、包装物等辅料。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由制造管理部编制《月份生产任务书》,制订出合理的生产周期,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制造管理部、质保部、技术中心、销售部等密切配合,实时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和安徽省广德市。
汽车零部件受托加工业务与汽车零部件购销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加工费方式定价 | 合同明确规定零部件名称、价格 |
原材料来源 | 汽车零部件毛坯件由客户提供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采购 |
不良品责任 | 公司需根据客户提供的毛坯件数量返还完工品,对于超过免责比率的加工不良品需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向客户销售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自行负责 |
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直接回收利用。此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热处理、浸渗、机加工等。公司外协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且具备这类加工能力的外协供应商数量众多,公司在该类供应商的选取上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因此,公司对该类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
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会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研发,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由销售部和技术中心根据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报价。公司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对产品系列、每年采购价格、每年预计采购数量、项目各主要节点进行约定。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3、废铝回收业务、铝危废处置业务、危险品运输业务
公司之子公司烟台通泰回收上汽通用东岳及其他周边企业的铝屑、铝屑压块,子公司安徽铝业回收个人及单位废铝,公司及各子公司回收其他企业废铝,作为公司原材料。公司之孙公司安徽环保于2022年11月取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安徽环保采用回转炉-球磨-煅烧工艺流程处理铝灰,包括一次灰、二次灰和环保灰。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公司内部铝合金和零部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除处置费收入外,回收铝颗粒向公司内部铝锭厂销售提炼铝合金锭,最终的再生氧化铝(高铝矾土熟料)主要销售给耐火材料厂作为耐火材料的辅料添加;另外,公司还拓展了周边地区其他企业的铝危废处置业务。公司之孙公司安徽运输于2022年6月取得宣城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12月底,安徽运输有危险品运输车8辆,具备上海、四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备案,开展铝危废运输业务及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业务。
(三)市场地位
在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领域,公司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为国内规模较大、管理和技术先进的铝合金生产企业之一,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2024 SMM中国铝合金锭企业二十强。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是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理事长单位,第四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第四届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体化的产业协同
公司自1987年始创于浙江永康,2002年成立上海永茂泰,2003年成立上海零部件,2022年取得危险品运输和铝危废处置资质,至今从事汽车用再生铝合金业务已有30多年,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已有20多年,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铝危废处置经营资质的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底在运行铝合金产能31.3万吨,汽车零部件2,500万件以上,铝危废处置产能3.3万吨,已形成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低碳循环,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材料到零部件开发和生产、再到铝危废运输和处置的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业务覆盖面和市场地位,增强了与客户合作的紧密度和广度。同时,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也有利于公司抓住汽车产业链材料环节、零部件环节、危废运输和处置环节等不同领域的更多发展机遇,有利于提升销量,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废铝回收、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业务之间也存在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公司废铝回收,不仅为铝合金、零部件业务提供原材料,降低成本,还可同时拓展含油铝屑、铝灰等危废运输和处置业务。公司汽车用铝合金根据下游汽车零部件、整车企业需求共同开发,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配套产能,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带动了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
市场开拓。在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利用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优势协同研发,对材料成份进行优化调整,进而提高汽车零部件的产品性能,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提升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竞争力,同时研发出更多高性能的铝合金材料,销售零部件也带动了铝合金的销量和市场开拓,另外公司零部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返回料可再加工成铝合金用于零部件生产。公司具有危险品运输和铝危废处置资质,可进行铝合金液远程运输直供,有利于公司铝合金业务的新客户开拓,提升销量;还可进行铝危废运输和处置,一方面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运输和处理的费用,且充分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进行再利用,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另一方面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再生氧化铝(高铝矾土熟料)主要销售给耐火材料厂作为耐火材料的辅料添加,公司也可对外承接其他企业的铝危废运输和处置业务,其中为客户提供铝危废运输和处置服务,不仅增加公司盈利,还有利于巩固铝合金、零部件客户的合作关系,促进销量提升。
2、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
公司生产的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空调压缩机、变速箱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其需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对材料性能要求较高,且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高,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作为支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属于危废,需要由具备危废处置技术和经营资质的主体进行处理。公司具备与大众、通用等知名整车厂的同步开发能力,从铝合金新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铸造技术方案、机加工技术方案等专业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具备铝危废处置相关技术和经营资质。铝合金材料方面,公司拥有高延伸率高强度铸造Al-Si合金(免热处理材料,用于汽车大型部件一体化压铸)、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免热处理材料,用于汽车发动机油底壳)、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用于汽车发动机活塞、汽车刹车盘)、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用于汽车制动卡钳)等高性能铝合金材料专利技术,以及蓄热式熔炼炉生产工艺、旋转除气工艺、铝合金纯净度控制工艺等生产技术。汽车零部件方面,公司掌握了真空铸造技术、流量监控水冷技术、原液喷涂技术、局部挤压技术、挤压铸造技术、异常监控技术、智能集约化机加工生产线的运用技术、精确追溯系统的运用技术等。模具方面,公司掌握了模具设计的标准化建设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CAE模拟分析及经验教训库应用技术、高精度、高寿命模具制造工艺。此外,公司还掌握了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并取得部分专利。公司于2015年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高校建立研发合作,并享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公司注重技术人才引进,组建永茂泰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为安徽省第十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建立了《新产品研发管理办法》等研发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技术的持续研究及应用推广;制定了《研发部绩效考核办法》《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激励制度,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创新,并结合研发人员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奖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研发工作绩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50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14项。公司与高校、客户合作开发的一项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于2023年6月获得独家专利权(下表第1项),该专利材料兼具高强度与高塑性,在满足一体化压铸要求的同时可大幅度使用再生铝,成本更低。公司还持有爱尔思与上海
交通大学的一项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铝合金材料可用于汽车大型一体化压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如下: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一种铸造Al-Si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210897362.X | 20230602 |
汽车用轻量化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其流变压铸工艺 | ZL202210515587.4 | 20230110 |
一种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及制法与应用 | ZL202111019838.1 | 20220712 |
一种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010650942.X | 20210723 |
一种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910228703.2 | 20201106 |
一种铝灰渣再加工的供料方法 | ZL202311294918.7 | 20240329 |
一种二次铝灰的资源化利用方法 | ZL202210454812.8 | 20230721 |
环保型铝灰降尘筛分设备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210367304.6 | 20230310 |
一种高铝矾土熟料低污染制备工艺 | ZL202111290443.5 | 20230110 |
二次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 ZL202111563162.2 | 20230110 |
铝合金铸件废料用环保粉碎清洗装置 | ZL202210551220.8 | 20230502 |
一种汽车零部件近净成型压铸工艺 | ZL202310984881.4 | 20241122 |
一种汽车零部件的双轴钻孔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111029646.9 | 20230324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电加热磨具温度控制装置 | ZL202110995575.1 | 20220401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ZL202110969180.4 | 20220322 |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精密压铸模具 | ZL201710250311.7 | 20181116 |
新能源汽车制动卡钳的自动化加工工艺 | ZL202210542130.2 | 20230324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镀锡设备 | ZL202210345218.5 | 20240416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清洗干燥设备 | ZL202210749779.1 | 20240329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压焊装置 | ZL202210498540.1 | 20230324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激光焊接装置 | ZL202210405432.5 | 20240906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冲压裁切装置 | ZL202210535327.3 | 20230228 |
放置砂芯机器人用监控报警系统及方法 | ZL202311452265.0 | 20240430 |
立式多功能圆盘铣浇口机 | ZL201810340353.4 | 20231017 |
工件落座气检系统有效性检验系统和方法 | ZL202010779134.3 | 20220315 |
一种多功能铣床及其控制方法 | ZL201911160623.4 | 20210420 |
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ZL202011551112.8 | 20220628 |
一种铝合金材料高导热性能检测方法 | ZL202311515492.3 | 20240412 |
具有调质过滤功能的铝合金熔炼炉 | ZL202210373566.3 | 20240202 |
一种铝合金熔液的智能化氮气定量加料设备 | ZL202210570537.6 | 20230110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20220322 |
一种铝锌合金熔体流变制备方法 | ZL201910442739.0 | 20200501 |
自动出料型铝液中转运输机 | ZL201510586098.8 | 20170912 |
一种铝合金熔化定量浇注一体炉 | ZL202210334655.7 | 20240705 |
旋转开合式铝锭用熔化炉 | ZL201510586013.6 | 20170531 |
手动开合式快速集中熔解炉 | ZL201510585703.X | 20170524 |
3、优质的客户资源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取得汽车零部件订单前,通常需要通过客户审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其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
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进行报价,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此外,公司铝合金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发动机等相关核心零部件,为了保证产品性能,最终客户通常需要对核心零部件的铝合金供应商进行审核,铝合金供应商一旦选定,就不会轻易更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有多年合作历史,并且签订了年度协议或长期合作协议。公司与拓普集团、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苏州三电等铝合金客户,以及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博格华纳、华域三电等零部件客户长期紧密合作,是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与拓普集团、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采用了铝合金液厂内直供合作模式,根据客户新增项目配套新建铝合金产能,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并开展同步研发合作,带动了公司铝合金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海汽车、一汽大众、博格华纳、华域三电、大陆制动系统、联合汽车电子等主要整车和零部件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不断深化,合作广度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充分发挥在长三角、川渝地区市场布局的先发优势,市场开拓成果显著,客户结构优化、单一客户依赖风险持续下降,铝合金业务开拓了诸多优质的新客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汽车零部件业务陆续拓展了部分头部车企和海内外零部件厂商,国际客户数量增加,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务实求精、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方针,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精细化生产管理,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安徽零部件、安徽新能源、安徽铝业、四川铝业均通过了IATF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施质量控制,持续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包括德国Wenzel三坐标测量仪、英国LK三坐标测量仪、英国Taylor轮廓仪、德国蔡司金相显微镜、X光探伤仪、德国YXLON工业CT、美国Thermo直读光谱仪、德国Oblf直读光谱仪、德国Ideco热分析和密度当量测试仪、光学投影仪、拉力机、硬度计等,具备了合金化学成份分析、机械性能分析、产品内部质量分析、精度尺寸检测等能力。公司实验室通过了上汽通用GP-10认证及一汽大众和上汽集团的实验室认证。公司所有产品出厂前均需通过实验室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公司建立了专业的质量管理团队,导入实施上汽通用的BIQS管理体系,制定了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一体化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四个层级文件即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各类质量记录。通过《产品设计评审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以及《检验
规范》等制度对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制造过程到成品出厂均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各个不同的层次和职能部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运行。公司积极应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记录铸造、机加工等环节信息,在产品上刻印二维码,将产品与生产时间、班次、设备编号、测量数据、检查员工号、包装箱编号等信息绑定,实现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可追溯。公司采用异常监控系统,通过将铸造设备和周边设备参数集成实现监控功能,降低人为判定铸件品质出现偏差的风险,有效防止操作工误将不良品混入合格品并流至下道工序甚至到客户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3%;全年铝合金业务销售额
29.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7%;全年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额10.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99,543,471.30 | 3,536,373,002.75 | 15.93 |
营业成本 | 3,869,677,587.15 | 3,293,869,452.91 | 17.48 |
销售费用 | 4,378,436.17 | 5,156,797.57 | -15.09 |
管理费用 | 79,962,011.18 | 82,336,036.65 | -2.88 |
财务费用 | 29,028,594.36 | 18,163,758.59 | 59.82 |
研发费用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62,231.18 | 93,195,429.51 | -326.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733,097.24 | -179,668,319.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965,521.92 | 84,035,969.23 | 409.2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量提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生产成本同步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将原销售配套的相关运输人员薪资、车辆折旧费用转列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理费用中折旧费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银行借款规模扩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付现购买原材料备货金额大幅增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业务 | 2,983,943,508.28 | 2,864,299,198.91 | 4.01 | 21.07 | 20.10 | 增加0.78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1,020,245,982.20 | 958,980,682.49 | 6.00 | 1.98 | 9.04 | 减少6.0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锭 | 1,650,758,240.75 | 1,617,268,056.46 | 2.03 | 12.60 | 12.25 | 增加0.30个百分点 |
铝合金液 | 1,283,847,499.09 | 1,210,882,054.89 | 5.68 | 33.13 | 31.94 | 增加0.85个百分点 |
铝合金加工 | 49,337,768.44 | 36,149,087.56 | 26.73 | 44.38 | 36.48 | 增加4.24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 | 1,020,245,982.20 | 958,980,682.49 | 6.00 | 1.98 | 9.04 | 减少6.0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778,870,174.68 | 3,638,142,479.79 | 3.72 | 16.15 | 17.02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境外 | 225,319,315.80 | 185,137,401.61 | 17.83 | 6.48 | 18.97 | 减少8.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004,189,490.48 | 3,823,279,881.40 | 4.52 | 15.56 | 17.12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 汽车零部件业务本期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售价降低、海外运输成本增长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 境外地区销售的均系汽车零部件产品,本期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海外运输成本增长及为深化战略合作,公司响应主要客户降本需求,对部分产品实施了价格让利。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铝合金锭 | 吨 | 100,193.20 | 100,252.17 | 4,448.51 | 10.80 | 8.54 | -1.31 |
铝合金液 | 吨 | 133,853.47 | 133,856.47 | 81.00 | 38.04 | 38.07 | -3.57 |
汽车零部件 | 万件 | 2,577.86 | 2,568.03 | 158.99 | 4.37 | 1.62 | 6.59 |
产销量情况说明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的销量包括销售给本公司零部件子公司的自用量;铝合金液的销售量包括铝合金加工业务的销售量;本期销售量较去年相比都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铝合金业务 | 直接材料 | 269,705.16 | 95.37 | 226,236.81 | 94.86 | 19.21 | 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
铝合金业务 | 直接人工 | 2,093.07 | 0.57 | 1,651.51 | 0.69 | 26.74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业务 | 制造费用 | 14,631.69 | 4.06 | 10,610.26 | 4.45 | 37.90 | 天然气费用等增加 |
铝合金业务 | 成本小计 | 286,429.92 | 100.00 | 238,498.58 | 100.00 | 20.10 |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直接材料 | 42,790.27 | 44.62 | 39,817.04 | 45.27 | 7.47 | 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直接人工 | 12,529.61 | 13.07 | 10,562.11 | 12.01 | 18.63 | 职工薪酬增加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制造费用 | 40,578.19 | 42.31 | 37,569.37 | 42.72 | 8.01 |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成本小计 | 95,898.07 | 100.00 | 87,948.52 | 100.00 | 9.04 | 折旧费、运输费用增加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铝合金锭 | 直接材料 | 153,967.33 | 95.20 | 138,597.31 | 96.20 | 11.09 | 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
铝合金锭 | 直接人工 | 809.54 | 0.50 | 549.39 | 0.38 | 47.35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锭 | 制造费用 | 6,949.94 | 4.30 | 4,927.15 | 3.42 | 41.05 | 天然气费用等增加 |
铝合金锭 | 成本小计 | 161,726.81 | 100.00 | 144,073.85 | 100.00 | 12.25 | |
铝合金液 | 直接材料 | 115,737.83 | 95.58 | 87,639.49 | 95.49 | 32.06 | 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
铝合金液 | 直接人工 | 813.39 | 0.67 | 626.33 | 0.68 | 29.87 | 职工薪酬增加 |
铝合金液 | 制造费用 | 4,536.99 | 3.75 | 3,510.27 | 3.82 | 29.25 | 天然气费用等增加 |
铝合金液 | 成本小计 | 121,088.21 | 100.00 | 91,776.09 | 100.00 | 31.94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42,790.27 | 44.62 | 39,817.04 | 45.27 | 7.47 | 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人工 | 12,529.61 | 13.07 | 10,562.11 | 12.01 | 18.63 | 职工薪酬增加 |
汽车零部件 | 制造费用 | 40,578.19 | 42.31 | 37,569.37 | 42.72 | 8.01 | 折旧费、运输费用增加 |
汽车零部件 | 成本小计 | 95,898.07 | 100.00 | 87,948.52 | 100.00 | 9.0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2,411.1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9.1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8,476.2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费用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4,378,436.17 | 5,156,797.57 | -15.09 | 主要系本期将原销售配套的相关运输人员薪资、车辆折旧费用转列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所致 |
管理费用 | 79,962,011.18 | 82,336,036.65 | -2.88 | 主要系本期管理费用里折旧费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29,028,594.36 | 18,163,758.59 | 59.82 | 主要系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银行借款规模扩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9.62 | 主要系本期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0,670,458.0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0,670,458.0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6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43 |
专科 | 65 |
高中及以下 | 10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1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现金流量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62,231.18 | 93,195,429.51 | -326.79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付现购买原材料备货金额大幅增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733,097.24 | -179,668,319.2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965,521.92 | 84,035,969.23 | 409.26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0,651,388.31 | 1.27 | 107,636,403.32 | 3.19 | -52.94 | [注 1] |
应收票据 | 27,056,008.73 | 0.68 | 10,068,812.22 | 0.30 | 168.71 | [注 2] |
应收账款 | 1,287,635,522.38 | 32.21 | 872,509,764.97 | 25.84 | 47.58 | [注 3]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933,439.97 | 2.68 | 275,119,255.10 | 8.15 | -61.13 | [注 4] |
预付款项 | 116,056,899.02 | 2.90 | 76,734,427.55 | 2.27 | 51.24 | [注 5] |
其他应收款 | 2,720,878.18 | 0.07 | 1,594,254.85 | 0.05 | 70.67 | [注 6] |
存货 | 659,198,427.49 | 16.49 | 495,543,676.22 | 14.68 | 33.03 | [注 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737,049.61 | 0.29 | 1,136,178.40 | 0.03 | 933.03 | [注 8] |
其他流动资产 | 54,225,724.18 | 1.36 | 37,465,825.72 | 1.11 | 44.73 | [注 9] |
长期应收款 | 1,718,232.45 | 0.04 | 2,869,643.16 | 0.08 | -40.12 | [注 10] |
使用权资产 | 4,595,816.36 | 0.11 | 846,767.95 | 0.03 | 442.75 | [注 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74,433.12 | 1.34 | 31,583,993.31 | 0.94 | 69.94 | [注 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86,809.36 | 0.18 | 26,933,772.88 | 0.80 | -73.32 | [注 13] |
短期借款 | 801,755,251.93 | 20.06 | 483,280,124.99 | 14.31 | 65.90 | [注 1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125,192.33 | 0.00 | -100.00 | [注 15]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26,050,000.00 | 0.77 | -100.00 | [注 16] |
应付账款 | 332,954,071.67 | 8.33 | 190,424,908.11 | 5.64 | 74.85 | [注 17] |
合同负债 | 737,335.48 | 0.02 | 16,984,306.06 | 0.50 | -95.66 | [注 18] |
其他应付款 | 1,098,338.12 | 0.03 | 1,211,834.22 | 0.04 | -9.37 | [注 1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123,007.39 | 4.68 | 27,164,555.43 | 0.80 | 588.85 | [注 20] |
租赁负债 | 3,657,223.64 | 0.09 | 146,467.28 | 0.00 | 2396.96 | [注 21] |
减:库存股 | 37,197,164.25 | 0.93 | 0.00 | 0.00 | 不适用 | [注 22] |
其他说明:
[注 1]:主要系本期应收款未全部回款所致;[注 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注 3]:主要系本期第四季度收入增加,应收款项增加所致;[注 4]: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注 5]: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注 6]:主要系本期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注 7]: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注 8]: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转列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所致;[注 9]: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留抵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注 10]:主要系本期长期设备租赁费逐月分摊所致;[注 11]: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租赁款项增加所致;[注 12]: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和递延收益增加所致;[注 13]: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注 14]: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贷款增加所致;
[注 15]:主要系上期远期结售汇业务浮动亏损,本期已全部到期所致;[注 16]:主要系本期开具的尚未到期承兑的票据减少所致;[注 17]:主要系本期采购材料及设备等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注 18]: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减少所致;[注 19]: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其他款项减少所致;[注 20]: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列所致;[注 21]:主要系本期尚未支付的租赁款项增加所致;[注 22]:主要系本期股份回购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9.06 | 远期结售汇、信用证、银行承兑保证金利息 |
货币资金 | 2,780.42 | 账户全额冻结 |
应收票据 | 21,446,880.85 |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 21,449,950.33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信息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铝制零部件(万件) | 2,568.03 | 2,527.04 | 1.62 | 2,577.86 | 2,469.85 | 4.37 |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4、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合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兴慈六路637号。
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宣城永茂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木竹深加工基地办公楼302室。
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于2024年12月26日设立全资子公司YONGMAOTAI PTE.LTD.(永茂泰(新加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注册地址新加坡美芝路152号新门广场东楼。
4、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于2024年12月26日设立全资子公司YONGMAOTAI AUTOMOTIVETECHNOLOGY PTE.LTD.(永茂泰(新加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批发贸易等业务,注册资本80万美元,注册地址新加坡美芝路152号新门广场东楼。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275,119,255.10 | -168,185,815.13 | 106,933,439.9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192.33 | 125,192.33 | ||||||
合计 | 275,244,447.43 | 125,192.33 | -168,185,815.13 | 106,933,439.9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 车零部件 | 25,000 | 129,352.63 | 56,423.64 | 107,392.47 | -2,223.57 |
安徽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 车零部件 | 20,000 | 152,023.50 | 46,863.53 | 118,525.63 | 1,791.13 |
安徽铝业 | 制造业 | 铝合金锭 铝合金液 | 3,800 | 118,395.36 | 39,891.55 | 345,910.32 | 2,943.4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汽车产业空间巨大,行业格局加速重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汽车行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之一,而中国汽车市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之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将继续保持增长。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除传统车企外,各大造车新势力也纷纷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汽车产能快速扩充,新车大量上市,市场供给随之过剩。而汽车行业巨大的设备投资和由之而来的固定成本决定了销量的重要性,市场份额成为车企竞争的优先项,以价换量成为车企短期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价格战成为常态。同时,随着新型科技企业的进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愈演愈烈,汽车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在此形势下,部分车企凭借品牌、技术等优势,有望获取、并巩固市场地位;而部分缺乏核心竞争力、资金链断裂的车企也逐渐被市场所淘汰。随着旧市场格局被打破,新的品牌叙事和消费价值观正在重塑汽车市场的发展。
2、汽车轻量化大势所趋,铝合金材料需求确定
庞大的燃油车保有量给能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也对车辆的加速性、制动性、操稳性及行驶里程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据统计,汽车整车重量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排放可降低4%,汽车轻量化已经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在各种汽车材料中,铝的密度仅为钢的34%、铜的30%,且成本较低,添加合金元素后的铝合金强度大幅提高,且塑性优良,可加工成复杂形状,是目前主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根据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对于车用材料,短期以完善高强度钢应用体系为重点,中期以形成轻质合金应用体系为方向,远期形成多材料混合应用体系为目标,其中铝在轻质合金应用中居于主体地位,汽车零部件“以铝代钢”,铝用量逐年增加。
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及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带来了全产业链的巨大商机。当前汽车发动机、传动、热管理系统及车轮毂的铝制零部件较为成熟,近年来随着免热材料及一体化压铸的推广应用,车身、底盘、刹车系统等零部件铝渗透率快速提高,未来随着铝合金材料更多潜能被发掘,汽车零部件铝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目标2025、2030年我国汽车单车用铝量分别达到250kg、350kg,相较于2014年减重分别达到30%、40%,国际铝业协会预测,2030年中国汽车行业用铝量将达1,07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9%。
3、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再生铝行业前景明朗
为应对世界环境和能源问题的严峻挑战,全球各主要政府纷纷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降低碳排放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选择。铝工业作为有色金属节能降碳的关键领域,大力推广再生铝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铝工业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之一。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与原生铝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铝相当于节能3,443千克标准煤,节水22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0吨。同时由于再生铝中本身含有Mg、Si、Mn等合金元素且成本相对较低,生产过程中对元素进行除杂、调配,即可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牌号,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汽车发动机系统、壳体和车轮毂等。在“双碳”背景和限制“两高”政策下,我国大力鼓励发展再生铝循环经济产业。2022年11月,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引导在废旧金属产量大的地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区域回收预处理配送中心。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再生铝占比大大超过原铝,我国再生铝占比较低,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24年,我国再生铝产量1,050万吨,同比增长10.5%。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目标2025年我国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2027年我国再生铝产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综上所述,在汽车产业大发展和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公司所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所布局的从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到铝危废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不断顺应时代潮流、抢抓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成为行业最优秀的世界级公司”。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重点研发、开拓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轻量化、高强度、高韧性、自强化型铝、镁合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持续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重点开发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电机、减速箱、电控、车身、底盘等的铝部件;持续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和再生铝合金业务;积极扩大铝液直供业务;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高度关注其他行业铝合金的应用,利用自身优势开拓产品线宽度。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公司进军新行业、布局新赛道、拓展新空间的关键一年,干好这一年,对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公司将继续锚定“成为行业最优秀的世界级公司”宏伟愿景,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拓展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深化战略合作,深度践行“重研
发、拓市场、强管理”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质量、效率、成本、效益”四大核心要素,把细节做到极致,以精益求精的方法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和管控,为应对未来行业残酷的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进一步巩固公司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铝合金零部件行业地位的同时,努力成为机器人及镁合金行业优秀企业。2025年,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管控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定战略导向,加快产业布局
2025年,公司将瞄准机器人零部件行业广阔的市场需求,积极参与机器人领域的同步研发,加快机器人客户和产品的拓展,抢占机器人行业发展新机遇,力争成为机器人零部件行业优质供应商。镁合金材料方面,公司将加大镁合金熔炼、成型工艺的研发力度,积极拓展镁合金客户和产品,牢牢把握镁合金材料广阔应用前景。在国际化布局方面,公司将有序推进印尼项目建设,加大对泰国等地考察力度,高度契合客户定制化诉求,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
2、放大全链优势,优化客户结构
2025年,公司将依托上下游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协同优势、长期深耕市场的渠道优势、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优势,以及成熟可靠的质量品牌优势,精准锚定市场竞争突破口,全力开拓新客户、布局新项目。在铝合金业务板块,公司将在巩固与拓普集团、皮尔博格、一汽铸造、科尔本等长期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新合作客户业务规模;充分发挥铝液直供的成本与效率优势,推动业务模式从传统铝锭销售向铝液直供服务升级,以深度合作带动产销量持续增长。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将积极拓展扩大与比亚迪、吉利、奇瑞、赛力斯、上汽集团、大众通用等头部车企及博格华纳、华域三电、大陆制动系统、联合汽车电子等主机厂核心供应商的战略协同。积极拓展新客户、新项目;积极参与新产品的同步研发;重点扩大新能源 “三电”系统、减震塔、副车架、纵梁等车身件、底盘件业务规模,提升单车配套价值;开发涡轮增压器壳体、制动卡钳零部件等高附加值产品,加速开拓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市场,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3、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组织建设、加快技术进步,力求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升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在产品研发上,公司将重点开发机器人、新能源电驱、电控系统以及车身、底盘结构件核心零部件。在材料研发领域,公司将全力攻关镁合金及新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并申请专利,构建技术护城河。以技术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4、加强三基建设,夯实经营基础
2025 年,公司将坚持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建设、基础管理、基本功提升,把细节做到极致,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持续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划小核算单元,严格把控可变成本支出;通过动态监测原料价格波动、优化供应商分级管理,千方百计从源头上降成本;依托技术革新与流程再造,降低铝耗、能耗及废品率;通过设备智能化改造、
生产节拍精细化调整,压缩单件折旧与人工成本;以标准化作业流程与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减少返工损耗,全方位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实现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控制;通过创新激励机制及完善考核体系,提升全员降本意识,充分调动员工降本增效积极性;严守安全红线,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与联合安全检查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环保法规,加强废气、废水、危废管控。持续优化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体系融合与协同增效,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安全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属于汽车产业链,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所处周期、竞争状况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扩张周期时,各行业需求旺盛,铝消费增长,带动铝价上行,在公司以铝价作为产品基价的定价模式下,有利于增厚公司业绩,同时,汽车消费旺盛,带动产业链需求增长,零部件企业规模效应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降低单位成本,提升业绩;另外,当汽车行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时,汽车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在积极降本增效的趋势下,有利于整个汽车产业链盈利的改善。相反,当宏观经济处于收缩周期时,各行业需求不振,铝消费低迷,导致铝价低位震荡甚至下行,不利于公司业绩增长,同时,汽车消费较弱,产业链需求减少,零部件企业单位成本偏高,导致毛利率下降;另外,当汽车行业严重内卷,发生价格战时,汽车降价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将给整个产业链经营业绩带来压力。此外,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车企数量、汽车产业投资及产能规模都有较大增长,国内汽车行业严重内卷,同时上游汽车用铝合金、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在不断扩大产能,电解铝企业提高合金化率往下游铝合金延伸,汽车轻量化趋势所带来的良好前景也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存在行业产能过剩、供过于求、竞争加剧、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甚至被淘汰出局的风险。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建立成本优势,将会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另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不高。近年来,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部分国家和车企公开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电动化浪潮席卷欧美各国,上下游产业链高速发展,传统燃油车的市场空间正在被新能源车挤占。“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趋势,产销量快速增长,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已达到40.9%,随着产业链成本的降低,新能源汽车价格下降,相对燃油车的竞争力上升,对燃油车的替代速度加快,传统燃油车市场空间被蚕食,降价促销成为常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使得汽车发动机系统被电池、电机、电控取代,导致发动机相关零部件和铝合金材料需求逐渐呈萎缩趋势、降价压力传导影响也加大,而三电系统相关零部件和铝合金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技术、设备产线、客户等与传统燃油车也存在较大差异,企业转型新能源需要调整技术团队和产品开发路线、新增投资建设新能源设备产线、开拓新能源车客户,由于汽车行业存在上下游企业供货资格认证等严格程序,上下游紧密绑定,新客户开发存在壁垒,企业转型新能源又受到传统燃油车
客户转型速度的影响,企业存在错失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机遇、传统燃油车业务下降,整体产销量和收入、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汽车消费和行业竞争状况等,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产销量,并采取各方面措施持续降本增效,建立成本优势;公司在巩固原有传统燃油车主体业务的同时,积极转型新能源汽车及机器人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铝合金、镁合金材料和零部件的人才引进、项目和产品开发、产线设备投入、工艺导入、客户开发等,新能源汽车业务比例在逐步提升。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持续开拓市场,客户数量逐年增加,但不同客户销售额占比差异较大,对单一客户的依存度偏高。公司现主要客户有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宁波遵航、芜湖舜富等铝合金客户,以及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博格华纳、华域三电等零部件客户。现有客户主要集中在上汽、华域体系,公司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互相依赖的合作关系,合作广度、深度扩大,其中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开展铝合金液厂内直供,皮尔博格8万吨、科尔本2.2万吨、一汽铸造3.5万吨。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同时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尤其是对皮尔博格的销售占比较高,存在对大客户依赖风险。近年来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13%。铝液厂内直供项目及汽车零部件产能利用率受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大,若皮尔博格或者其他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需求下降、价格下降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销量及销售收入、毛利率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积极开拓市场,一方面以不断完善的产业链,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尤其是长期大客户的合作,做好现有客户的新产品开发、产能配套和生产、销售服务,扩大合作广度和深度,提升产销量;另一方面,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带来业务增量。2024年,公司市场开拓成效明显,新开发了诸多优质的铝合金客户,业务规模持续提升,零部件业务开发了部分头部车企和海内外零部件企业,促进了公司客户销售结构的优化,大客户依赖风险有所下降。
3、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需采购纯铝、废铝、硅、铜、镍等原材料,合计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在90%左右,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纯铝、硅和铜的采购价格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市场价格确定,废铝的采购价格与纯铝的价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其中新废铝采购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旧废铝采购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同时需根据废铝所含金属量和回收率协商定价。公司产品铝合金定价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铝、硅、铜、镍等)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其中主要以铝价作为产品定价的基价,铝合金基价主要按月度铝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基价按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铝均价执行。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产品的销售价格均受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波动趋势又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货币政策、供需关系、国家政策
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波动趋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价格波动幅度及波动时间存在差异,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采购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可能对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贸易配合采购,根据工厂生产需求及生产计划,降低优化采购单价,同时加速公司存货周转,降低存货跌价等风险,但贸易本身存在价格波动风险,以及上下游违约等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另外,汽车行业价格战愈演愈烈,降价促销成为常态,降价压力势必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存在盈利下降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分析预判,并根据产品销售计划、具体订单情况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采购策略,采购与贸易结合,降低优化采购单价,控制采购成本;汽车零部件产品由于部分客户调价周期较长,每年末公司会根据铝价波动幅度及市场情况,通过与下游客户协商补差的方式弥补铝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尽调供应商及销售客户,优化上下游客户资源,建立安全稳定的贸易链条和业务模式;公司可以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开展铝、铜、镍、硅等期货交易对原材料采购及现货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4、资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设备投资规模较大,产品开发至达产周期较长。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纯铝、废铝、硅、铜、镍等原材料,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销售付款结算存在一定账期,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相应增大,给公司营运资金带来压力,2022、2023、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05.50万元、9,319.54万元、-21,136.22万元;公司属于行业第一梯队,但规模距龙头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仍处于资金投入和业务扩张期。公司正在扩大产能,并转型新能源汽车领域,尽可能缩小与龙头企业的差距,部分产品产能提升、以及开拓的新客户及新项目也在配套投入产线和设备,公司研发投入也在增加。公司通过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质押、信用贷款等方式向银行融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189,678.87万元,资产负债率
47.45%,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余额79,19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余额11,5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同时包含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保证担保余额中)。如果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及时偿还融资款项,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处置相应资产,或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做好资金预算,优化采购策略,采购与贸易相结合,控制库存规模,并提高存货周转率,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改善经营现金流,同时谨慎投资规划,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确保经营资金周转和公司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公司将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5、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可以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但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1)公司锁定期货价格后,其后续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可能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
于最终市场价,另外,期货和现货基差也可能因市场波动而拉大,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2)如持仓期货大幅亏损,可能存在因公司资金划拨延迟、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公司无法及时以预定价格成交,导致交易结果与预定方案偏差较大,从而带来损失;(3)公司到期如拟进行实物交割,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4)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5)期货品种所在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期货或套期保值监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或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违规风险。公司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控措施:(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业务、交易、内控、财务、信披、决策等不同职能的人员负责,各司其职,对现货及期货价格及套期保值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2)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前提下,在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决策;(4)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了现货、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盈亏信息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5)公司内控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各类风险,将风险信息定期发送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做出预警,与相关部门拟订风险处置方案并执行;(6)公司设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人民币,为止损预警线;上述指标达到5%且超过1,000万元,为止损平仓线;(7)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要求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销售计划或合同、订单对应的现货数量、期限,对于因市场、政策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销售减少或销售计划缩减,从而出现超出销售用量之外的现货库存,需要开展现货库存的卖出套期保值时,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库存现货数量和卖出期限。
6、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出口,收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同时公司也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鉴于汇率、利率波动较大,公司出口业务及持有外汇面临较大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了控制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可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远期汇率、利率,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1)在公司锁定远期汇率、利率后,市场汇率、利率后续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或利息损失的风险;(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在交割时也需要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可能存在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而无法完成交割的风险;(3)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的风险,或者客户订单调整、应收款项逾期等原因,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4)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5)国内外法律法规、进出口及外汇、利率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汇率、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违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出口业务和持有外汇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控措施:(1)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财务部门拟订方案和操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对汇率波动、利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前提下,日常执行中,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测算情况拟订交易方案,提交总经理决策;(4)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了远期结售汇交易信息登记及盈亏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总经理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5)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各类风险,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总经理,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内控部门监督风控执行情况;(6)公司设定: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或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为亏损预警线;达到10%且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止损线;(7)公司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长期合作的外汇指定银行为交易对手方,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不得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关注出口合同履行、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持有外汇及汇率、利率波动情况,并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出口业务及持有外汇的风险管理所需。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权责清晰、规范运作。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规定程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公司2名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了2名新的独立董事。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中均有独立董事参与,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投资战略、审计、人事和薪酬等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运作良好。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并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召开等方面执行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了1名新的监事,并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会主席。公司现有3名监事,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管理层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考核制度,董事、监事的绩效与履职评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年度提交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每年度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由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和履职评价纳入公司内部考核管理。公司员工薪酬实行按岗定薪、并与绩效表现紧密挂钩,核心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团队较为稳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交董事会审议,董监高薪酬均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严格实行“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方面,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并有独立的机构和职能部门。
6、关于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设置了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并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或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平对待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及时披露了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信息。
7、关于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守信的原则对待利益相关者,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同时,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相关者建立互信互利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注重安全环保,持续进行环保投入和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的改造,通过改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公司建设项目执行安全环保“三同时”管理,确保足额投入安全环保费用,安全设备设施及三废处置设备工艺符合规定。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发布临时公告71项,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和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平透明、满足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7 | www.sse.com.cn | 2024-5-18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彭立明、周栋均已当选)《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叶楚楚已当 |
选)等17项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徐宏 | 董事长 | 男 | 63 | 2017-5-23 | 2026-4-27 | 101,987,917 | 101,987,917 | 0 | / | 106.18 | 否 |
总经理 | 2019-5-8 | ||||||||||
徐文磊 | 董事 | 男 | 32 | 2018-6-28 | 2026-4-27 | 17,550,000 | 17,550,000 | 0 | / | 75.12 | 否 |
徐娅芝 | 董事 | 女 | 38 | 2017-5-23 | 2026-4-27 | 17,550,000 | 17,551,600 | 1,600 | 二级市场买入 | 43.18 | 否 |
王斌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3-4-28 | 2026-4-27 | 0 | 0 | 0 | / | 66.12 | 否 |
朱永 | 董事 | 男 | 56 | 2019-5-29 | 2026-4-27 | 0 | 0 | 0 | / | 53.21 | 否 |
张志 | 董事 | 男 | 41 | 2023-4-28 | 2026-4-27 | 0 | 0 | 0 | / | 50.21 | 否 |
张志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2-4-22 | 2026-4-27 | 0 | 0 | 0 | / | 8.00 | 否 |
彭立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4-5-17 | 2026-4-27 | 0 | 0 | 0 | / | 4.99 | 否 |
周栋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4-5-17 | 2026-4-27 | 0 | 0 | 0 | / | 4.99 | 否 |
张发展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2 | 2024-5-17 | 2026-4-27 | 0 | 0 | 0 | / | 60.72 | 否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7-5-18 | ||||||||||
应莎 | 监事 | 女 | 33 | 2023-4-28 | 2026-4-27 | 3,510 | 3,510 | 0 | / | 31.20 | 否 |
叶楚楚 | 监事 | 女 | 38 | 2024-5-17 | 2026-4-27 | 0 | 0 | 0 | 二级市场买入并卖出2,100股 | 23.62 | 否 |
范玥 | 财务总监 | 女 | 37 | 2023-8-25 | 2026-4-27 | 0 | 0 | 0 | / | 60.18 | 否 |
王光普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5 | 2024-1-22 | 2026-4-27 | 0 | 0 | 0 | / | 100.00 | 否 |
李英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56 | 2018-6-28 | 2024-5-17 | 0 | 0 | 0 | / | 4.00 | 否 |
李小华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73 | 2018-6-28 | 2024-5-17 | 0 | 0 | 0 | / | 4.00 | 否 |
章妙君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48 | 2018-6-28 | 2024-5-17 | 0 | 0 | 0 | / | 3.0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37,091,427 | 137,093,027 | 1,600 | / | 698.75 | /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徐娅芝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1,600股,占总股本的0.0005%,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注2: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叶楚楚为新任监事,其二级市场买卖是在担任监事之前的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违反董监高持股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注3:彭立明、周栋、叶楚楚、王光普、李英、李小华、章妙君的薪酬为2024年度担任董监高期间应发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徐宏 | 初中学历,永茂泰创始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理事长,GBT13586-2006《铝及铝合金废料》国家标准起草人之一。1987年开始创办公司前身,2002年开始陆续创办上海永茂泰及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徐文磊 | 本科学历,机械自动化专业。曾在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采购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铝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徐娅芝 | 本科学历,管理学和经济学专业。2015年至2019年6月先后在公司采购部、财务部任职,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规划部兼控制部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王斌 | 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广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德市工商联副主席。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任安徽省宣城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运行副总,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朱永 | 本科学历,机械制造专业,工程师。曾任长春汽油机厂技术员和车间主任、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特毅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旺大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11月至今任辽宁永学泰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上海零部件技术总监。 |
张志 | 本科学历,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2008年9月至2021年8月在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任厂长,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今任上海零部件总经理助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志勇 | 本科学历,铸造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副理事长、国家铸造标准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8年5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铸造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2022年7月至今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彭立明 | 博士研究生学历,钢铁冶金专业,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国材料学会镁及镁合金分会常务理事、世界铸造组织压铸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11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长聘教授、特聘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周栋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2年至2015年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中心主任,2013年至 2015年任海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至2018年任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8年至2021年任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至 2022年任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至今任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张发展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上海众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审部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应莎 | 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3年7月进入上海零部件工作,2015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上海零部件质量部检验科科长,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上海零部件质量部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上海及安徽零部件质量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叶楚楚 |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任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会计,2013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22年1月至今任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范玥 | 本科学历,信用管理专业。2010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会计,2016年至2019年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至2023年6月任财务部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王光普 | 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曾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一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 |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徐文磊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6-10 | |
徐娅芝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1-26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志勇 | 中国铸造协会 | 常务副会长 | 2022-7-26 | |
中铸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7-20 | ||
北京中铸世纪展览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4-26 | ||
北京铸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7-19 | 2024-5-28 | |
彭立明 | 苏州慧驰轻合金精密成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3-10 | |
杭州美格力轻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0-11 | ||
董事长 | 2023-8-18 | |||
伊科思(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22-12-20 | ||
凤阳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6-2 | ||
上海美格力轻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8-31 | ||
上海治实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9-5 | 2024-10-24 | |
浙江文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7 | 2024-5-23 | |
董事长 | 2023-8-18 | 2024-5-23 | ||
杭州思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20 | 2024-8-27 | |
杭州甄镁新材料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10-20 | 2024-5-20 | |
周栋 | 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3-1 | |
李英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师 | 2017-1-1 | |
李小华 |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4-1-1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分工及绩效拟定年度薪酬,其中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监事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后,由董事会审批。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公司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岗位、贡献和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建议董事会审议和披露。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同类行业、同类地区、同等规模公司薪酬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及岗位职责确定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与实际发放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98.7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光普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补聘 |
彭立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周栋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叶楚楚 | 监事 | 选举 | 补选 |
张发展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补选 |
李英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小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章妙君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树祥已于2023年7月31日辞职,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徐宏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王光普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志勇、李英、李小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李英、李小华自2018年6月28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李英、李小华本届任期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需在其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彭立明、周栋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英、李小华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通过之日终止。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章妙君的书面辞职报告,章妙君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名叶楚楚为公司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章妙君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通过之日生效。之后,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补选职工代表监事张发展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1-22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光普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2-7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4-25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25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5-17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3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8-8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铝液供应合作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8-27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终止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5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10-28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徐宏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1 |
徐文磊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0 |
徐娅芝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1 |
王斌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0 |
朱永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1 |
张志 | 否 | 7 | 7 | 4 | 0 | 0 | 否 | 1 |
张志勇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彭立明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周栋 | 是 | 4 | 4 | 2 | 0 | 0 | 否 | 0 |
李英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李小华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周栋、彭立明、徐娅芝 |
提名委员会 | 彭立明、周栋、徐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志勇、周栋、徐宏 |
战略委员会 | 徐宏、王斌、张志勇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2-7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无 | 无 |
2024-4-25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 | 就《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 无 |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8项议案。 |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5-17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8-27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10-28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2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光普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司董事长提名王光普为董事会秘书。我们对该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王光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无 |
2024-4-25 | 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彭立明、周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建议提名彭立明、周栋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 无 |
2024-5-17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彭立明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无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 |
行职责情况 | |||
2024-4-25 | 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公司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岗位、贡献和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2-7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无 | 无 |
2024-4-25 | 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无 | 无 |
2024-8-8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铝液供应合作协议的议案》。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永茂泰与拓普集团签订《铝液供应合作协议》,开展铝液直供及生产废料综合处置利用,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客户成本,同时提升公司铝合金液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签订该协议。 | 无 |
2024-8-27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云南砚山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受市场环境、原料保障、能源认定等因素影响,继续推进该项目将无法达成预期目标。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协议》。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1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37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211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82 |
合计 | 1,4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1 |
大学本科 | 101 |
大学专科 | 158 |
中专及以下 | 1,216 |
合计 | 1,48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行政部负责确定公司薪酬政策、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公司员工根据职级分为总经理级、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段长级、班组级、职员级和普工级。公司生产人员实施计时与计件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其他人员实行计时薪酬制度。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技能工资、加班费、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以及其他福利费用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级别设置以及所承担的工作设置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员工个人能力确定不同工资水平;
3、绩效技能工资: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估考核表确定;
4、加班费: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及双休或法定休息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核算加班费;
5、计件工资:根据工序和岗位确定的计件定额和实际工作工时核算;
6、工龄工资: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之后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享受工龄工资;
7、年终奖: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核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培训旨在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人才和技能保障,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持续推进职业发展通道,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及梯度培养计划,建立内部人才梯队,并有效提升业务及管理能力,增强员工归属感。根据企业年度目标,每年年初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有序实施,培训项目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培训、班组培训、部门培训和管理层专项培训及特种作业培训等。此外,公司大力提倡员工业余自学和参加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考试,员工业余学习期间,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3,439.5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20.48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公司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删除了要求独立董事对分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内容。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对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中期分红等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根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新《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同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否则,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应说明下列情况: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③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④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29,9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02,628股后的股本为326,237,3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4,747.4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1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3,702,62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最终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6-7月,公司以2024年7月1日为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7月2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截止2024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329,9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453,028股后的股本为325,486,97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9,739.4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06%。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9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2,852,058.91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09,624.41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2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37,193,587.22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0,045,646.1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33.42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9,259,998.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9,259,998.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54,204,935.8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53.9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09,624.4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68,926,998.44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年薪制的基础上,参与年终述职和考评。公司根据考评结果和绩效实现情况提出年终奖建议,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了《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并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合计16家,均为全资控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情况良好。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39.8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子公司安徽铝业、四川铝业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具体如下:
重点排污单位 | 分类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m?) | 2024年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年度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安徽铝业(10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 废气 | 有组织 | 1 | DA001 | 二氧化硫 | 1.2 | 100 | 1.302 | 0.8(注)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氮氧化物 | 6.625 | 100 | 6.445 | 61.2 | ||||||
颗粒物 | 2.288 | 10 | 2.488 | 15 | ||||||
安徽铝业(8万吨铝合金液项目) | 废气 | 有组织 | 1 | DA001 | 二氧化硫 | 3 | 200 | 1.237 | 7.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氮氧化物 | 13.33 | 400 | 20.263 | 28.309 | ||||||
颗粒物 | 1.73 | 40 | 4.246 | 5.375 | ||||||
四川铝业 | 废气 | 有组织 | 2 | TA001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 | 850 | 0.6172 | 714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TA002 | 未检出 | 850 | ||||||||
TA001 | 氮氧化物 | 35 | / | 5.3483 | / | |||||
TA002 | 48 | / | ||||||||
TA001 | 颗粒物 | 5.76 | 100 | 1.9153 | 84 | |||||
TA002 | 3.6 | 100 |
注1:安徽铝业两个项目的排放总量合并计算,未超标。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类别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废水 | (1)铝合金锭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 经设施处理后污水可达相应标准 |
(2)清洗废水:采取混凝沉淀、气浮法等方式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或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分离出的水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废气 | (1)熔炼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2)铸造废气:经铸造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除尘设施(主要由布袋除尘装置+排气筒组成); 铸造废气处理设施(主要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过滤棉组成) | 处理后熔炼废气、铸造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
固废 |
铝灰渣由公司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铁皮打包带、废塑料、废纸板等固废由公司或第三方综合回收利用
铝灰渣综合利用设施 | 公司回收利用及第三方单位危废处置能力可满足公司处置需求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10万吨铝合金锭项目)于2024年11月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徽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对重大危险场所(设备)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的环境事件进行了相关程序控制,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内容。四川铝业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四川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应急监测、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应急培训和演习、奖惩、保障措施等,预案分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
上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已报当地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及企业环境管理方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排污口个数、污染物名称、监测方式、采样频次、采样次数、检测单位等,以及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川铝业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执行标准及其限值、自行监测内容(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频次、测定方法等)、监测报告、监测点位、采样及样品保存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等。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属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孙公司安徽环保属于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子公司上海零部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上海零部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环境风险分析、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适用于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
上海零部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排放设备及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
孙公司安徽环保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了安徽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确定了空气、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并根据不同的环境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资源,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状态控制、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突发性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等。安徽环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批复,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污染物类型、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子公司上海零部件于2024年7月收到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模具扩产及环保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定》(青环保许管[2024]53号),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子公司安徽零部件年产1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5月获得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广环审[2024]66号环评批复。
孙公司广德新材料于2024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孙公司安徽环保于2024年11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变更。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危废名录。公司于2021年成立孙公司安徽环保,于2022年11月取得3.3万吨危废处置资质,并办理了部分企业的省内和跨省危废转移许可。安徽环保采用回转炉-球磨-煅烧工艺流程处理铝灰,包括一次灰、二次灰和环保灰,对公司内部铝合金和零部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回收铝颗粒向公司内部铝锭厂销售再利用生产铝合金锭,最终的再生氧化铝(高铝矾土熟料)主要销售给耐火材料厂作为耐火材料的辅料添加,同时拓展了公司周边区域企业的铝危废处置业务。公司积极开展铝灰渣资源化工艺及设备研发,取得多项专利,为铝危废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另外,公司于2022年成立孙公司安徽运输,于2022年6月取得危废运输资质,开展铝危废运输业务,截至2024年12月底安徽运输有危险品运输车8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利用废铝可以多次循环利用的优势,大力收购废铝进行再生铝合金的生产,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低碳、绿色发展。公司之子公司烟台通泰回收上汽通用东岳及其他周边企业的铝屑、铝屑压块,子公司安徽铝业回收个人及单位废铝,公司及各子公司回收其他企业废铝,作为公司原材料。公司不断拓展废铝采购渠道和再生铝的应用范围,为不断提升社会再生铝的利用比例和铝行业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在运行再生铝合金产能31.3万吨(不包含为公司汽车零部件直接配套自用的铝合金液产能)。公司发展汽车用再生铝合金,符合汽车轻量化要求。公司积极研发生产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有利于减少汽车零部件生产能耗,助力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压铸,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被阿拉丁评为“2023年度中国再生铝产业低碳应用贡献企业”。 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推广铝合金液直供业务模式,减少铝合金锭二次重熔能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安徽皮尔博格、一汽铸造成都有色、上海科尔本、重庆科尔本合计在运行铝合金液厂内直供产能13.7万吨。公司办理了上海、四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备案,开展铝合金液对外运输直供。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跟踪研究行业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运用蓄热式燃烧、低温熔炼、沉浸式熔炼和在线精炼等技术降低生产能耗;在各个工厂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和节能设备,并对各工厂主要耗能设备进行了节能化改造。通过对生产工艺进行节能化设计、简约化包装,与供应链企业携手共同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其中安徽零部件工厂入选工信部“绿色供应链 |
管理企业”、“2022年度绿色制造工厂”,安徽铝业工厂入选安徽省工信厅“2024年安徽省绿色工厂”。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5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0 | 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30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子公司安徽零部件向安徽省广德市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会捐款10万元、向宣城市广德桐汭教育基金会捐款1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教育事业;子公司广德新材料向广德市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慈善事业。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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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茂泰 |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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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永茂泰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11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当符合预警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1;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应自达到预警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公司回购股份在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达成后,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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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公司回购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永茂泰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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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且本人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6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稳定股价措施2、3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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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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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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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于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含永茂泰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永茂泰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永茂泰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不越权干预永茂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永茂泰公司利益。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磊昶投资、 宏芝投资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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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
其他 | 磊昶投资、 宏芝投资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永茂泰股票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本企业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6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磊昶投资 |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永茂泰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永茂泰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永茂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雄辉、徐精女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章荣剑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张发展、章妙君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姜留奎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章荣剑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6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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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4。稳定股价措施2、3、4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控股股东已经履行增持义务的,可豁免本项增持义务)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3月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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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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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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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英、 李小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5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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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张发展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李英、 李小华、章妙君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5年5月17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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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孙福荣、孙晓鸣、王美英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2024年4月28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永茂泰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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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7020001号),如果因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周秋玲 | 其他关联方 | 2024年4月21日偿还 | 食堂备用金 | 150,000 | 0 | 150,000 | 0 | 0 | / | / | / |
合计 | / | / | / | 150,000 | 0 | 150,000 | 0 | 0 |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7%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笔款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并已根据公司日常规章制度审批通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24年4月21日已全部偿还,本期没有新增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事项发表意见:公司该往来款项系食堂备用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用途,考虑到公司未及时调整备用金额度,形成实质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按谨慎性原则已将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周秋玲的其他应收款15万元认定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无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2023年10,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主要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3项内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执行的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2、根据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出版发行,其中第十四章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公司对执行的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从“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3、根据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主要包括“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2项内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执行的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详见第十节、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均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边珊姗、李唯婕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注1] | 8,509.23 | 2018-5-1 | 2031-2-21 | 826.06 | 租赁协议 | 826.06 | 否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广德奥德伟尔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 | 2,381.68 | 2019-10-1 | 2040-2-1 | 329.88 | 租赁协议 | 329.88 | 否 |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熔化车间[注2] | 2019-4-29 | 2024-4-28 | -121.81 | 租赁协议 | -121.81 | 否 |
烟台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厂房 | 2022-6-12 | 2024-6-11 | -13.87 | 房屋租赁合同 | -13.87 | 否 | ||
辽宁永学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厂房 | 1,503.11 | 2024-10-7 | 2029-10-6 | 20.93 | 厂房租赁协议 | 20.93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注1]:该项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为配套华域皮尔博格(广德)开展铝合金液厂内直供业务需要。[注2]:该项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为配套一汽铸造成都有色开展铝合金液厂内直供业务需要。除此之外的其他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或临近的其他外部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上述租赁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租赁收益为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3,88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9,19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9,19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7.7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未包含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的质押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559.50 | 1,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理财主要包括美元、欧元、人民币定期存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等;发生额为单日最高余额。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1,424,900 | 48.93 | -161,424,900 | -161,424,90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1,424,900 | 48.93 | -161,424,900 | -161,424,900 | 0 | 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7,550,000 | 5.32 | -17,550,000 | -17,550,00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3,874,900 | 43.61 | -143,874,900 | -143,874,90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8,515,100 | 51.07 | 161,424,900 | 161,424,900 | 329,940,000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8,515,100 | 51.07 | 161,424,900 | 161,424,900 | 329,940,000 | 100.00 |
三、股份总数 | 329,940,000 | 100.00 | 0 | 0 | 329,94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年期限售股因限售期满解禁并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包括徐宏、徐文磊、徐娅芝、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秋玲、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雄辉、徐精女等8名股东,合计持股161,4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3%。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徐宏 | 101,987,917 | 101,987,917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文磊 | 17,550,000 | 17,55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娅芝 | 17,550,000 | 17,55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69,800 | 13,969,8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周秋玲 | 5,558,483 | 5,558,483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0,200 | 3,580,2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章雄辉 | 1,053,000 | 1,053,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精女 | 175,500 | 175,5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合计 | 161,424,900 | 161,424,9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8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989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宏 | 0 | 101,987,917 | 30.9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娅芝 | 1,600 | 17,551,600 | 5.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文磊 | 0 | 17,550,000 | 5.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969,800 | 4.23 | 0 | 无 | 0 | 其他 | |
周秋玲 | 0 | 5,558,483 | 1.6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成华 | 4,102,200 | 4,102,200 | 1.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580,200 | 1.09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成 | 3,152,775 | 3,152,775 | 0.9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孙福荣 | -900 | 2,860,05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梅艳 | -1,500 | 2,016,300 | 0.6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徐宏 | 101,987,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987,917 | |||||
徐娅芝 | 17,55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1,600 | |||||
徐文磊 | 17,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0,000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6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69,800 |
周秋玲 | 5,558,4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8,483 |
王成华 | 4,10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2,200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0,200 |
王成 | 3,152,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2,775 |
孙福荣 | 2,86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0,050 |
王梅艳 | 2,01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6,3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56,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未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徐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徐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控股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姓名 | 周秋玲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徐娅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徐文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8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回购价格上限12.52元计算,拟回购数量为 |
159.75-319.48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49%-0.96% |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5,456,828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5647号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茂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茂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和五(二)1。
永茂泰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铝金属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收入。2024年度,永茂泰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09,954.35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永茂泰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永茂泰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复杂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领用清单或结算清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客户领用清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十一)及五(一)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茂泰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35,585.58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822.0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8,763.55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永茂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永茂泰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永茂泰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永茂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永茂泰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永茂泰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边珊姗(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唯婕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651,388.31 | 107,636,403.3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056,008.73 | 10,068,812.22 | |
应收账款 | 1,287,635,522.38 | 872,509,764.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933,439.97 | 275,119,255.10 | |
预付款项 | 116,056,899.02 | 76,734,427.5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20,878.18 | 1,594,254.8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59,198,427.49 | 495,543,676.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737,049.61 | 1,136,178.4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225,724.18 | 37,465,825.7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16,215,337.87 | 1,877,808,598.3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18,232.45 | 2,869,643.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3,424,859.00 | 92,566,531.38 | |
固定资产 | 1,187,894,789.40 | 1,005,793,866.31 | |
在建工程 | 174,792,815.64 | 183,711,704.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95,816.36 | 846,767.95 | |
无形资产 | 61,079,669.12 | 69,218,656.0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653,321.97 | 84,813,011.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74,433.12 | 31,583,993.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86,809.36 | 26,933,772.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1,020,746.42 | 1,498,337,946.48 | |
资产总计 | 3,997,236,084.29 | 3,376,146,544.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1,755,251.93 | 483,280,124.9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192.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050,000.00 | ||
应付账款 | 332,954,071.67 | 190,424,908.1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37,335.48 | 16,984,306.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60,440.58 | 34,376,806.68 | |
应交税费 | 17,708,834.07 | 18,508,916.13 | |
其他应付款 | 1,098,338.12 | 1,211,834.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123,007.39 | 27,164,555.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79,637.48 | 2,208,065.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8,716,916.72 | 800,334,709.3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28,700,000.00 | 402,685,666.3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57,223.64 | 146,467.2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889.09 | ||
递延收益 | 85,714,517.96 | 72,528,166.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81.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8,071,741.60 | 475,387,470.30 | |
负债合计 | 1,896,788,658.32 | 1,275,722,179.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9,940,000.00 | 329,9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26,424,677.33 | 826,424,677.33 | |
减:库存股 | 37,197,164.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3,428,018.01 | 27,207,677.99 |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16,172,056.12 | 885,172,171.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0,447,425.97 | 2,100,424,365.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0,447,425.97 | 2,100,424,365.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97,236,084.29 | 3,376,146,544.83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780,497.34 | 42,450,748.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681,535.45 | ||
应收账款 | 129,039,866.37 | 162,178,149.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826,849.17 | 102,493,329.63 | |
预付款项 | 56,517,793.89 | 24,271,892.00 | |
其他应收款 | 860,756,055.73 | 954,895,623.5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527,248.32 | 11,787,717.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737,049.61 | 1,136,178.4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54,969.61 | 5,753,905.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3,440,330.04 | 1,307,649,080.2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18,232.45 | 2,869,643.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838,325,834.47 | 818,325,834.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29,583,545.02 | 32,410,410.88 | |
固定资产 | 9,717,372.91 | 11,406,908.2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6,969.85 | 358,162.3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01,776.14 | 6,193,010.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3,793,730.84 | 871,563,969.66 | |
资产总计 | 2,027,234,060.88 | 2,179,213,049.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56,680.56 | 180,155,069.4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4,766,373.52 | 107,575,967.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814,159.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63,219.16 | 7,910,463.22 | |
应交税费 | 5,956,332.20 | 9,340,788.94 | |
其他应付款 | 56,269,209.31 | 71,753,756.5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8,472,407.36 | 22,001,766.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5,840.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3,384,222.11 | 547,737,811.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9,200,000.00 | 238,226,092.3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2,317.06 | 932,885.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9,832,317.06 | 239,158,978.18 | |
负债合计 | 703,216,539.17 | 786,896,789.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9,940,000.00 | 329,9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0,667,848.76 | 830,667,848.76 | |
减:库存股 | 37,197,164.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未分配利润 | 168,926,998.44 | 200,028,572.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24,017,521.71 | 1,392,316,260.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27,234,060.88 | 2,179,213,049.94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99,543,471.30 | 3,536,373,002.75 | |
其中:营业收入 | 4,099,543,471.30 | 3,536,373,002.7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09,958,742.90 | 3,512,006,745.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3,869,677,587.15 | 3,293,869,452.9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241,656.01 | 20,644,434.49 | |
销售费用 | 4,378,436.17 | 5,156,797.57 | |
管理费用 | 79,962,011.18 | 82,336,036.65 | |
研发费用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
财务费用 | 29,028,594.36 | 18,163,758.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372,425.26 | 24,148,411.56 | |
利息收入 | 1,920,883.43 | 3,657,491.97 | |
加:其他收益 | 90,735,648.17 | 40,421,296.2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50,009.69 | -18,886,197.2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192.33 | -122,463.9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197,062.43 | -5,353,751.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925,858.46 | -11,343,557.6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1,247.69 | -1,296,714.6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511,390.63 | 27,784,869.1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586.34 | 166,137.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37,968.76 | 4,156,613.0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095,008.21 | 23,794,393.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6,414,616.20 | -7,116,597.0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34,439,056.29 | 1,157,671,222.24 |
减:营业成本 | 820,142,896.40 | 1,123,852,632.95 | |
税金及附加 | 3,017,111.79 | 2,901,206.65 | |
销售费用 | 1,381,255.11 | 1,583,320.06 | |
管理费用 | 29,626,483.13 | 31,866,428.7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164,372.05 | 10,231,467.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622,244.84 | 12,005,442.83 | |
利息收入 | 784,675.49 | 929,590.78 | |
加:其他收益 | 969,819.38 | 720,464.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87,532.67 | -7,534,427.3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7,757.45 | 1,506,099.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105.04 | 117,605.0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503,123.07 | -17,954,091.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98.00 | 146,589.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575.16 | 25,004.0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500,600.23 | -17,832,506.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7,908,765.63 | -4,156,018.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91,834.60 | -13,676,488.6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91,834.60 | -13,676,488.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591,834.60 | -13,676,488.6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28,448,563.32 | 4,117,307,749.7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058,319.11 | 25,999,221.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13,591.05 | 72,610,059.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7,420,473.47 | 4,215,917,031.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13,963,746.41 | 3,670,812,956.7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4,854,507.89 | 232,403,971.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7,727,124.70 | 149,242,314.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37,325.64 | 70,262,359.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8,782,704.65 | 4,122,721,601.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62,231.18 | 93,195,429.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45,009.80 | 620,381.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84,099.57 | 78,711,027.1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29,109.37 | 79,331,408.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6,762,621.29 | 177,498,886.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99,585.33 | 81,500,840.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9,562,206.62 | 258,999,727.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733,097.24 | -179,668,319.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9,758,724.34 | 1,013,483,086.6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9,758,724.34 | 1,063,483,086.6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2,700,000.00 | 946,964,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659,500.07 | 32,173,117.4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433,702.35 | 31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1,793,202.42 | 979,447,117.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965,521.92 | 84,035,969.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53,850.07 | 3,577,399.7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975,956.43 | 1,140,479.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624,275.26 | 106,483,795.9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48,318.83 | 107,624,275.26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50,652,966.14 | 774,314,219.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45,175.34 | 10,173,461.3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048,660.11 | 1,407,222.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4,146,801.59 | 785,894,903.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2,164,467.81 | 527,173,426.8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28,688.47 | 36,069,788.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01,788.08 | 20,115,509.9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99,255.88 | 291,213,928.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894,200.24 | 874,572,653.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252,601.35 | -88,677,749.8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8,637.64 | 1,545,978.2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46,838.40 | 57,627,097.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45,476.04 | 59,173,075.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4,256.92 | 966,108.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31,083.33 | 61,7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685,340.25 | 62,666,108.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39,864.21 | -3,493,032.3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0.00 | 5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000,000.00 | 54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2,600,000.00 | 421,264,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185,824.45 | 25,005,245.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97,164.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982,988.70 | 446,269,245.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82,988.70 | 93,730,754.5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48,972.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70,251.56 | 3,108,944.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450,748.90 | 39,341,804.2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780,497.34 | 42,450,748.90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26,424,677.33 | 27,207,677.99 | 31,679,838.76 | 885,172,171.15 | 2,100,424,365.23 | 2,100,424,365.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9,940,000.00 | 826,424,677.33 | 27,207,677.99 | 31,679,838.76 | 885,172,171.15 | 2,100,424,365.23 | 2,100,424,365.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97,164.25 | 6,220,340.02 | 30,999,884.97 | 23,060.74 | 23,060.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509,624.41 | 37,509,624.41 | 37,509,624.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
(三)利润分配 | -6,509,739.44 | -6,509,739.44 | -6,509,739.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09,739.44 | -6,509,739.44 | -6,509,739.4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五)专项储备 | 6,220,340.02 | 6,220,340.02 | 6,220,340.02 | ||||||||||||
1.本期提取 | 16,873,660.99 | 16,873,660.99 | 16,873,660.99 | ||||||||||||
2.本期使用 | 10,653,320.97 | 10,653,320.97 | 10,653,320.9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26,424,677.33 | 37,197,164.25 | 33,428,018.01 | 31,679,838.76 | 916,172,056.12 | 2,100,447,425.97 | 2,100,447,425.9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20,942,477.70 | 31,679,838.76 | 864,159,389.28 | 2,073,146,383.07 | 2,073,146,383.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20,942,477.70 | 31,679,838.76 | 864,159,389.28 | 2,073,146,383.07 | 2,073,146,383.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6,265,200.29 | 21,012,781.87 | 27,277,982.16 | 27,277,982.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910,990.56 | 30,910,990.56 | 30,910,990.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265,200.29 | 6,265,200.29 | 6,265,200.29 | ||||||||||||
1.本期提取 | 17,238,183.81 | 17,238,183.81 | 17,238,183.81 | ||||||||||||
2.本期使用 | 10,972,983.52 | 10,972,983.52 | 10,972,983.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26,424,677.33 | 27,207,677.99 | 31,679,838.76 | 885,172,171.15 | 2,100,424,365.23 | 2,100,424,365.23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30,667,848.76 | 31,679,838.76 | 200,028,572.48 | 1,392,316,260.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9,940,000.00 | 830,667,848.76 | 31,679,838.76 | 200,028,572.48 | 1,392,316,260.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97,164.25 | -31,101,574.04 | -68,298,738.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591,834.60 | -24,591,834.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
(三)利润分配 | -6,509,739.44 | -6,509,739.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09,739.44 | -6,509,739.4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88,605.76 | 588,605.76 | |||||||||
2.本期使用 | 588,605.76 | 588,605.7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30,667,848.76 | 37,197,164.25 | 31,679,838.76 | 168,926,998.44 | 1,324,017,521.7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31,679,838.76 | 223,603,269.80 | 1,415,890,957.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31,679,838.76 | 223,603,269.80 | 1,415,890,957.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23,574,697.32 | -23,574,697.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76,488.63 | -13,676,488.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59,799.62 | 1,759,799.62 | |||||||||
2.本期使用 | 1,759,799.62 | 1,759,799.6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30,667,848.76 | 31,679,838.76 | 200,028,572.48 | 1,392,316,260.00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楚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徐宏、徐小飞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742121602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2,994.00万元,股份总数32,994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3号)核准,公司已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铝合金锭、铝合金液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三届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子公司 | 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1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19.00-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产权登记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50年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5年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①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同时对不同方法及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 铝合金销售业务 公司铝合金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或结算清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 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对于直接发往客户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对于采用中间仓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取得客户实际领用清单后确认。外销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FOB条款的,以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采用FCA条款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办理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采用DAP条款的,以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或领用后确认。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营业成本 | 6,116,646.46 |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销售费用 | -6,116,646.46 |
其他说明: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③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按13%、9%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15%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海永茂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 20% |
辽宁永学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 |
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 | 20% |
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11月15日,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10016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 2023年12月7日,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40072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 2024年12月6日,子公司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4340067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至2026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标准,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辽宁永学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要求,本期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辽宁永学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本期享受上述税费优惠政策。
7.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本期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39 | 16.39 |
银行存款 | 50,477,056.94 | 106,939,380.4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4,314.98 | 697,006.53 |
合计 | 50,651,388.31 | 107,636,403.3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存出投资款174,025.92元、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利息287.17元、银行承兑保证金利息1.42元、信用证保证金利息0.47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7,056,008.73 | 10,068,812.22 |
合计 | 27,056,008.73 | 10,068,812.2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2,575,664.05 | |
合计 | 22,575,664.0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480,009.19 | 100.00 | 1,424,000.46 | 5.00 | 27,056,008.73 | 10,598,749.71 | 100.00 | 529,937.49 | 5.00 | 10,068,812.22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28,480,009.19 | 100.00 | 1,424,000.46 | 5.00 | 27,056,008.73 | 10,598,749.71 | 100.00 | 529,937.49 | 5.00 | 10,068,812.22 |
合计 | 28,480,009.19 | / | 1,424,000.46 | / | 27,056,008.73 | 10,598,749.71 | / | 529,937.49 | / | 10,068,812.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8,480,009.19 | 1,424,000.46 | 5.00 |
合计 | 28,480,009.19 | 1,424,000.46 | 5.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9,937.49 | 894,062.97 | 1,424,000.46 | |||
合计 | 529,937.49 | 894,062.97 | 1,424,00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54,637,932.64 | 913,279,274.23 |
1年以内小计 | 1,354,637,932.64 | 913,279,274.23 |
1至2年 | 710,557.00 | 5,248,095.48 |
2至3年 | 128,550.09 | 244,526.45 |
3年以上 | 378,751.63 | 592,032.89 |
合计 | 1,355,855,791.36 | 919,363,929.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5,855,791.36 | 100.00 | 68,220,268.98 | 5.03 | 1,287,635,522.38 | 919,363,929.05 | 100.00 | 46,854,164.08 | 5.10 | 872,509,764.9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55,855,791.36 | 100.00 | 68,220,268.98 | 5.03 | 1,287,635,522.38 | 919,363,929.05 | 100.00 | 46,854,164.08 | 5.10 | 872,509,764.97 |
合计 | 1,355,855,791.36 | / | 68,220,268.98 | / | 1,287,635,522.38 | 919,363,929.05 | / | 46,854,164.08 | / | 872,509,764.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54,637,932.64 | 67,731,896.63 | 5.00 |
1-2年 | 710,557.00 | 71,055.70 | 10.00 |
2-3年 | 128,550.09 | 38,565.02 | 30.00 |
3年以上 | 378,751.63 | 378,751.63 | 100.00 |
合计 | 1,355,855,791.36 | 68,220,268.98 | 5.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854,164.08 | 21,366,104.90 | 68,220,268.98 | |||
合计 | 46,854,164.08 | 21,366,104.90 | 68,220,268.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242,489,789.35 | 17.88 | 12,124,489.47 |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4,064,305.79 | 7.68 | 5,203,215.29 |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63,943,099.96 | 4.72 | 3,197,155.00 |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52,034,605.46 | 3.84 | 2,601,730.27 | ||
芜湖舜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406,600.46 | 3.79 | 2,570,330.02 | ||
合计 | 513,938,401.02 | 37.91 | 25,696,920.05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5,926,294.53 | 208,503,219.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2,906,616.24 | 27,406,730.70 |
工银e信 | 18,100,529.20 | 39,209,305.40 |
合计 | 106,933,439.97 | 275,119,255.1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05,439,806.18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65,761,226.01 | |
工银e信 | 28,500,000.00 | |
合计 | 1,099,701,032.19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大型财务公司,由其承兑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数字信用凭据项下数字供应链电子保理业务合同》,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该项应收账款出售不附追索权,故在收到中国工商银行保理回款时即终止确认相关应收账款。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933,439.97 | 100.00 | 106,933,439.97 | 275,119,255.10 | 100.00 | 275,119,255.1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5,926,294.53 | 71.00 | 75,926,294.53 | 208,503,219.00 | 75.79 | 208,503,219.0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2,906,616.24 | 12.07 | 12,906,616.24 | 27,406,730.70 | 9.96 | 27,406,730.70 | ||||
工银e信 | 18,100,529.20 | 16.93 | 18,100,529.20 | 39,209,305.40 | 14.25 | 39,209,305.40 | ||||
合计 | 106,933,439.97 | / | / | 106,933,439.97 | 275,119,255.10 | / | / | 275,119,255.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工银e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06,933,439.97 | ||
合计 | 106,933,439.9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4,905,058.54 | 99.01 | 75,393,602.59 | 98.25 |
1至2年 | 684,287.06 | 0.59 | 1,029,450.37 | 1.34 |
2至3年 | 391,320.78 | 0.34 | 112,274.88 | 0.15 |
3年以上 | 76,232.64 | 0.06 | 199,099.71 | 0.26 |
合计 | 116,056,899.02 | 100.00 | 76,734,427.5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蜃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7,839,999.98 | 23.99 |
浙江物产中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5 | 15.51 |
上海基托贸易有限公司 | 17,764,858.18 | 15.31 |
上海五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8,773,526.00 | 7.56 |
台州旌茂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6.89 |
合计 | 80,378,384.21 | 69.26 |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20,878.18 | 1,594,254.85 |
合计 | 2,720,878.18 | 1,594,254.85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04,076.04 | 893,375.22 |
1年以内小计 | 2,404,076.04 | 893,375.22 |
1至2年 | 404,548.94 | 518,595.69 |
2至3年 | 104,159.86 | 398,303.26 |
3年以上 | 1,972,294.49 | 1,942,669.67 |
合计 | 4,885,079.33 | 3,752,943.8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429,860.49 | 2,039,749.63 |
应收暂付款 | 2,455,218.84 | 1,713,194.21 |
合计 | 4,885,079.33 | 3,752,943.8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4,668.77 | 51,859.57 | 2,062,160.65 | 2,158,688.9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0,227.45 | 20,227.4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415.98 | 10,415.9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5,762.49 | -21,216.15 | -69,034.18 | 5,512.1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0,203.81 | 40,454.89 | 2,003,542.45 | 2,164,201.1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基托贸易有限公司 | 960,500.01 | 19.66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48,025.00 |
烟台市福山区非税收入管理处 | 954,091.00 | 19.53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954,091.00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650,000.00 | 13.3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32,500.00 |
广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550,000.00 | 11.26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550,000.00 |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14 | 应收暂付款 | 3年以上 | 300,000.00 |
合计 | 3,414,591.01 | 69.90 | / | / | 1,884,616.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0,465,360.07 | 140,581.93 | 370,324,778.14 | 222,632,979.91 | 222,632,979.91 | |
在产品 | 87,743,084.85 | 5,068,317.08 | 82,674,767.77 | 76,109,525.29 | 4,914,645.52 | 71,194,879.77 |
库存商品 | 139,773,401.64 | 6,134,167.37 | 133,639,234.27 | 155,930,553.59 | 6,090,406.75 | 149,840,146.84 |
发出商品 | 28,372,707.19 | 610,453.08 | 27,762,254.11 | 13,863,351.20 | 46,180.37 | 13,817,170.83 |
低值易耗品 | 36,925,880.48 | 9,966,287.61 | 26,959,592.87 | 34,167,757.62 | 11,546,880.82 | 22,620,876.80 |
周转材料 | 16,618,676.10 | 16,618,676.10 | 9,576,611.75 | 9,576,611.75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19,124.23 | 1,219,124.23 | 5,861,010.32 | 5,861,010.32 | ||
合计 | 681,118,234.56 | 21,919,807.07 | 659,198,427.49 | 518,141,789.68 | 22,598,113.46 | 495,543,676.2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0,581.93 | 140,581.93 | ||||
在产品 | 4,914,645.52 | 4,415,997.13 | 4,262,325.57 | 5,068,317.08 | ||
库存商品 | 6,090,406.75 | 4,497,522.95 | 4,453,762.33 | 6,134,167.37 | ||
发出商品 | 46,180.37 | 610,453.08 | 46,180.37 | 610,453.08 | ||
低值易耗品 | 11,546,880.82 | 2,409,884.17 | 3,990,477.38 | 9,966,287.61 | ||
合计 | 22,598,113.46 | 12,074,439.26 | 12,752,745.65 | 21,919,807.0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 | 10,585,638.8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151,410.72 | 1,136,178.40 |
合计 | 11,737,049.61 | 1,136,178.4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0,882,573.72 | 31,592,023.6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8,180.85 | 2,565,072.28 |
抵债资产[注] | 3,254,969.61 | 3,308,729.84 |
合计 | 54,225,724.18 | 37,465,825.72 |
其他说明:
[注]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偿还拆借款,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以其质押的木地板抵偿部分债务。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813,283.15 | 95,050.70 | 1,718,232.45 | 3,031,386.15 | 161,742.99 | 2,869,643.16 | 4.20%-4.30%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87,731.01 | 87,731.01 | 203,473.75 | 203,473.75 |
合计 | 1,813,283.15 | 95,050.70 | 1,718,232.45 | 3,031,386.15 | 161,742.99 | 2,869,643.16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1,014.16 | 100.00 | 95,050.70 | 5.00 | 1,805,963.46 | 3,234,859.90 | 100.00 | 161,742.99 | 5.00 | 3,073,116.9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01,014.16 | 100.00 | 95,050.70 | 5.00 | 1,805,963.46 | 3,234,859.90 | 100.00 | 161,742.99 | 5.00 | 3,073,116.91 |
合计 | 1,901,014.16 | / | 95,050.70 | / | 1,805,963.46 | 3,234,859.90 | / | 161,742.99 | / | 3,073,116.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 | 1,901,014.16 | 95,050.70 | 5.00 |
合计 | 1,901,014.16 | 95,050.70 | 5.00 |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742.99 | -66,692.29 | 95,050.70 | |||
合计 | 161,742.99 | -66,692.29 | 95,05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037,913.53 | 17,871,158.65 | 108,909,072.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93,061.07 | 10,339,142.75 | 22,332,203.82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1,993,061.07 | 11,993,061.0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无形资产转入 | 10,339,142.75 | 10,339,142.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3,030,974.60 | 28,210,301.40 | 131,241,276.0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479,573.98 | 1,862,966.82 | 16,342,540.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31,614.69 | 2,942,261.51 | 11,473,876.20 |
(1)计提或摊销 | 4,447,866.31 | 409,172.10 | 4,857,038.41 |
(2)固定资产转入 | 4,083,748.38 | 4,083,748.38 | |
(3)无形资产转入 | 2,533,089.41 | 2,533,089.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3,011,188.67 | 4,805,228.33 | 27,816,417.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019,785.93 | 23,405,073.07 | 103,424,859.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6,558,339.55 | 16,008,191.83 | 92,566,531.3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87,894,789.40 | 1,005,793,866.3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87,894,789.40 | 1,005,793,866.31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2,044,878.91 | 30,703,428.34 | 1,517,129,529.69 | 23,500,648.55 | 1,903,378,485.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482,581.68 | 6,102,814.12 | 204,156,827.91 | 7,409,266.41 | 356,151,490.12 |
(1)购置 | 6,085,999.96 | 12,598,842.94 | 7,409,266.41 | 26,094,109.3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8,482,581.68 | 16,814.16 | 191,557,984.97 | 330,057,380.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24,819.02 | 818,208.47 | 30,762,829.89 | 2,007,333.93 | 44,513,191.31 |
(1)处置或报废 | 818,208.47 | 30,762,829.89 | 2,007,333.93 | 33,588,372.29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0,924,819.02 | 10,924,819.02 | |||
4.期末余额 | 459,602,641.57 | 35,988,033.99 | 1,690,523,527.71 | 28,902,581.03 | 2,215,016,784.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7,550,448.12 | 20,217,355.53 | 765,641,198.62 | 14,175,616.91 | 897,584,619.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42,713.80 | 3,750,174.41 | 137,855,357.63 | 4,193,561.47 | 163,941,807.31 |
(1)计提 | 18,142,713.80 | 3,750,174.41 | 137,855,357.63 | 4,193,561.47 | 163,941,807.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83,748.38 | 725,114.29 | 28,585,777.04 | 1,861,211.08 | 35,255,850.79 |
(1)处置或报废 | 725,114.29 | 28,585,777.04 | 1,861,211.08 | 31,172,102.41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083,748.38 | 4,083,748.38 | |||
4.期末余额 | 111,609,413.54 | 23,242,415.65 | 874,910,779.21 | 16,507,967.30 | 1,026,270,575.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1,419.20 | 851,419.20 | |||
(1)计提 | 851,419.20 | 851,419.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51,419.20 | 851,419.2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7,993,228.03 | 12,745,618.34 | 814,761,329.30 | 12,394,613.73 | 1,187,894,789.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4,494,430.79 | 10,486,072.81 | 751,488,331.07 | 9,325,031.64 | 1,005,793,866.3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专用设备 | 8,240,175.21 | 6,522,812.07 | 851,419.20 | 865,943.94 | |
小 计 | 8,240,175.21 | 6,522,812.07 | 851,419.20 | 865,943.94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专用设备 | 2,131,279.30 |
通用设备 | 380,885.34 |
运输工具 | 161,124.64 |
小 计 | 2,673,289.2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山东烟台厂房 | 9,395,956.69 | 因子公司山东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为整体规划的连体建筑,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厂房为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尚未全部建设完毕,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小 计 | 9,395,956.69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专用设备 | 1,224,769.20 | 373,350.00 | 851,419.20 | 公允价值=市场价×修正系数 处置费用以预计处置费用率确定 | 修正系数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情况、使用状况、新旧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的修正系数。 | 修正系数=交易因素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新旧程度修正系数×外部环境修正系数。交易因素修正是指对交易方式、交易动机、交易背景、交易规模对市场价的影响;使用状况修正为基于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相关资产的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的调整;新旧程度修正为基于年限法成新率对资产新旧程度的调整,年限法成新率的计算公式为: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公式中的经济耐用年限根据被评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情况,并考虑承载力、负荷、腐蚀、材质等影响后综合评定;外部环境修正主要考虑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的调整。 |
合计 | 1,224,769.20 | 373,350.00 | 851,419.20 | / | / | / |
注:公司委托外部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专用设备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第272号),根据评估报告中专用设备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4,792,815.64 | 183,711,704.0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4,792,815.64 | 183,711,704.03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20,196,034.63 | 20,196,034.63 | 4,619,998.99 | 4,619,998.99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6,001,327.46 | 6,001,327.46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66,401,101.53 | 66,401,101.53 | 63,083,437.21 | 63,083,437.21 | ||
年产10万吨再生铝新材料项目 | 15,832,331.27 | 15,832,331.27 | 77,537,339.19 | 77,537,339.19 | ||
在安装设备 | 68,362,385.27 | 68,362,385.27 | 31,186,661.67 | 31,186,661.67 | ||
零星建筑工程 | 4,000,962.94 | 4,000,962.94 | 1,282,939.51 | 1,282,939.51 | ||
合计 | 174,792,815.64 | 174,792,815.64 | 183,711,704.03 | 183,711,704.0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619,998.99 | 51,273,081.22 | 35,697,045.58 | 20,196,034.6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63,083,437.21 | 144,673,371.18 | 141,355,706.86 | 66,401,101.5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年产10万吨再生铝新材料项目 | 420,310,000 | 77,537,339.19 | 17,930,125.73 | 79,635,133.65 | 15,832,331.27 | 23.24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31,186,661.67 | 104,286,327.48 | 67,110,603.88 | 68,362,385.27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20,310,000 | 176,427,437.06 | 318,162,905.61 | 323,798,489.97 | 170,791,852.70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09,304.39 | 4,409,304.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02,865.00 | 5,302,865.00 |
(1)租入 | 5,302,865.00 | 5,302,865.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09,304.39 | 4,409,304.39 |
(1)处置 | 4,409,304.39 | 4,409,304.39 |
4.期末余额 | 5,302,865.00 | 5,302,865.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62,536.44 | 3,562,536.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8,910.96 | 1,198,910.96 |
(1)计提 | 1,198,910.96 | 1,198,910.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54,398.76 | 4,054,398.76 |
(1)处置 | 4,054,398.76 | 4,054,398.76 |
4.期末余额 | 707,048.64 | 707,048.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95,816.36 | 4,595,816.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6,767.95 | 846,767.9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8,630,639.64 | 4,146,313.39 | 82,776,953.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4,428.80 | 1,904,428.80 | |
(1)购置 | 1,904,428.80 | 1,904,428.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39,142.75 | 10,339,142.75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0,339,142.75 | 10,339,142.75 | |
4.期末余额 | 70,195,925.69 | 4,146,313.39 | 74,342,239.0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37,492.20 | 2,620,804.75 | 13,558,296.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4,324.18 | 703,038.24 | 2,237,362.42 |
(1)计提 | 1,534,324.18 | 703,038.24 | 2,237,362.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3,089.41 | 2,533,089.41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533,089.41 | 2,533,089.41 | |
4.期末余额 | 9,938,726.97 | 3,323,842.99 | 13,262,569.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257,198.72 | 822,470.40 | 61,079,669.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693,147.44 | 1,525,508.64 | 69,218,656.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 | 期末余额 |
少金额 | |||||
模具 | 84,731,717.08 | 57,266,808.64 | 55,380,931.89 | 86,617,593.83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81,294.30 | 45,566.16 | 35,728.14 | ||
合计 | 84,813,011.38 | 57,266,808.64 | 55,426,498.05 | 86,653,321.97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1,692,740.32 | 17,382,536.91 | 68,998,086.19 | 12,612,506.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488,027.16 | 2,923,204.07 | 15,115,840.77 | 2,267,376.12 |
可抵扣亏损 | 162,055,777.37 | 29,253,745.57 | 94,365,802.25 | 16,624,614.82 |
产品质量保证 | 2,783,783.88 | 417,567.58 | 24,889.09 | 3,733.36 |
预提费用 | 2,332,133.27 | 334,811.2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25,192.33 | 18,778.85 | ||
递延收益 | 42,860,126.88 | 6,429,019.03 | 23,874,545.74 | 3,581,181.86 |
租赁负债 | 4,658,374.22 | 698,756.13 | 823,298.95 | 80,040.92 |
合计 | 323,538,829.83 | 57,104,829.29 | 205,659,788.59 | 35,523,044.0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8,273,491.45 | 2,741,023.72 | 25,748,890.50 | 3,862,333.57 |
使用权资产 | 4,595,816.36 | 689,372.45 | 846,767.95 | 78,998.54 |
合计 | 22,869,307.81 | 3,430,396.17 | 26,595,658.45 | 3,941,332.1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30,396.17 | 53,674,433.12 | 3,939,050.75 | 31,583,993.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0,396.17 | 3,939,050.75 | 2,281.3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048,699.53 | 3,514,311.86 |
可抵扣亏损 | 61,710,451.83 | 69,452,828.12 |
合计 | 64,759,151.36 | 72,967,139.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4年 | 6,992,733.43 | |
2025年 | 7,549,398.45 | 7,549,398.45 |
2026年 | 6,596,623.09 | 6,802,312.02 |
2027年 | 10,385,558.02 | 10,783,713.50 |
2028年 | 24,820,802.74 | 37,324,670.72 |
2029年 | 12,358,069.53 | |
合计 | 61,710,451.83 | 69,452,828.12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7,186,809.36 | 7,186,809.36 | 26,933,772.88 | 26,933,772.88 | ||
合计 | 7,186,809.36 | 7,186,809.36 | 26,933,772.88 | 26,933,772.88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89.06 | 289.06 | 其他 | 远期结售汇、信用证、银行承兑保证金利息 | 12,128.06 | 12,128.06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锁汇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2,575,664.05 | 21,446,880.85 | 其他 |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
固定资产 | 52,474,190.60 | 42,299,128.84 | 抵押 | 开立应付票据抵押 | ||||
无形资产 | 10,958,276.46 | 9,681,198.85 | 抵押 | 开立应付票据抵押 | ||||
其中:数据资源 | ||||||||
货币资金 | 2,780.42 | 2,780.42 | 冻结 | 账户全额冻结 | ||||
专利权(ZL202311452265.0)放置砂芯机器人用监控报警系统及方法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专利权(ZL202111029646.9)一种汽车零部件的双轴钻孔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专利权(ZL202110969180.4)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专利权(ZL202011551112.8)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专利权(ZL2021110992034.3)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专利权(ZL202210551220.8)铝合金铸件废料用环 | 质押 | 借款质押 |
保粉碎清洗装置 | ||||||||
专利权(202010650942X)一种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投资性房地产 | 679,841.32 | 551,018.79 | 抵押 | 开立应付票据抵押 | ||||
合计 | 22,578,733.53 | 21,449,950.33 | / | / | 64,124,436.44 | 52,543,474.54 | / | /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87,596,597.23 | 308,834,430.54 |
保证借款 | 461,664,481.94 | 174,445,694.45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30,025,666.66 | |
附追索权商业汇票贴现 | 22,468,506.10 | |
合计 | 801,755,251.93 | 483,280,124.99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192.33 | /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125,192.33 | / | |
合计 | 125,192.33 | / |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050,000.00 | |
合计 | 26,050,000.00 |
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42,640,381.20 | 142,134,774.10 |
工程设备款 | 70,972,655.50 | 42,376,413.17 |
其他 | 19,341,034.97 | 5,913,720.84 |
合计 | 332,954,071.67 | 190,424,908.1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737,335.48 | 16,984,306.06 |
合计 | 737,335.48 | 16,984,306.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2,362,440.67 | 207,390,081.60 | 207,977,832.29 | 31,774,689.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82,550.55 | 15,413,620.33 | 15,864,243.01 | 831,927.87 |
三、辞退福利 | 731,815.46 | 2,157,453.95 | 1,035,446.68 | 1,853,822.73 |
合计 | 34,376,806.68 | 224,961,155.88 | 224,877,521.98 | 34,460,440.5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840,068.82 | 184,457,599.57 | 185,677,940.66 | 30,619,727.73 |
二、职工福利费 | 30,180.50 | 9,629,961.30 | 9,603,864.12 | 56,277.68 |
三、社会保险费 | 159,253.72 | 9,027,705.71 | 8,443,466.83 | 743,492.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39.16 | 8,091,967.07 | 7,557,329.90 | 537,576.33 |
工伤保险费 | 156,314.56 | 935,738.64 | 886,136.93 | 205,916.27 |
四、住房公积金 | 180,112.82 | 4,016,680.30 | 4,006,133.12 | 190,66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2,824.81 | 258,134.72 | 246,427.56 | 164,531.97 |
合计 | 32,362,440.67 | 207,390,081.60 | 207,977,832.29 | 31,774,689.9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26,223.05 | 14,825,186.61 | 15,283,706.15 | 767,703.51 |
2、失业保险费 | 56,327.50 | 588,433.72 | 580,536.86 | 64,224.36 |
合计 | 1,282,550.55 | 15,413,620.33 | 15,864,243.01 | 831,927.87 |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254,616.16 | 13,169,935.54 |
企业所得税 | 7,236,342.01 | 1,449,129.1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32,105.49 | 409,091.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903.49 | 165,411.30 |
房产税 | 1,319,574.68 | 1,189,573.86 |
土地使用税 | 531,984.01 | 526,128.98 |
教育费附加 | 24,385.42 | 90,990.95 |
地方教育附加 | 16,256.94 | 60,660.6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50,280.06 | 230,934.42 |
印花税 | 1,564,022.49 | 1,161,657.59 |
环保税 | 24,363.32 | 31,685.53 |
车辆购置税 | 23,716.81 | |
合计 | 17,708,834.07 | 18,508,916.13 |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98,338.12 | 1,211,834.22 |
合计 | 1,098,338.12 | 1,211,834.22 |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0,079.97 | 100,079.97 |
应付暂收款 | 1,048,258.15 | 1,111,754.25 |
合计 | 1,098,338.12 | 1,211,834.2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121,856.81 | 26,487,723.7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01,150.58 | 676,831.67 |
合计 | 187,123,007.39 | 27,164,555.43 |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95,853.60 | 2,208,065.35 |
产品质量保证 | 2,783,783.88 | |
合计 | 2,879,637.48 | 2,208,065.35 |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 | 85,007,125.00 | |
保证借款 | 209,500,000.00 | 164,459,574.04 |
信用借款 | 219,200,000.00 | 153,218,967.32 |
合计 | 428,700,000.00 | 402,685,666.36 |
[注]质押借款系以公司专利权质押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925,586.80 | 155,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8,363.16 | 8,532.72 |
合计 | 3,657,223.64 | 146,467.28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24,889.09 | ||
合计 | 24,889.09 | / |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2,528,166.21 | 26,011,000.00 | 12,824,648.25 | 85,714,517.96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72,528,166.21 | 26,011,000.00 | 12,824,648.25 | 85,714,517.96 |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29,940,000 | 329,94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24,249,077.33 | 824,249,077.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75,600.00 | 2,175,600.00 | ||
合计 | 826,424,677.33 | 826,424,677.33 |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
合计 | 37,197,164.25 | 37,197,164.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流通股5,456,828股,回购支出共计37,197,164.25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7,207,677.99 | 16,873,660.99 | 10,653,320.97 | 33,428,018.01 |
合计 | 27,207,677.99 | 16,873,660.99 | 10,653,320.97 | 33,428,018.01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合计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85,172,171.15 | 864,159,389.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509,739.44 | 9,898,208.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16,172,056.12 | 885,172,171.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04,189,490.48 | 3,823,279,881.40 | 3,465,095,306.24 | 3,264,470,953.86 |
其他业务 | 95,353,980.82 | 46,397,705.75 | 71,277,696.51 | 29,398,499.05 |
合计 | 4,099,543,471.30 | 3,869,677,587.15 | 3,536,373,002.75 | 3,293,869,452.9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铝合金锭 | 1,650,758,240.75 | 1,617,268,056.46 | 1,466,093,900.58 | 1,440,738,504.25 |
铝合金液 | 1,283,847,499.09 | 1,210,882,054.89 | 964,392,440.83 | 917,760,949.55 |
铝合金加工 | 49,337,768.44 | 36,149,087.56 | 34,172,710.80 | 26,486,325.39 |
汽车零部件 | 1,020,245,982.20 | 958,980,682.49 | 1,000,436,254.03 | 879,485,174.67 |
其他 | 77,197,110.68 | 40,178,828.89 | 49,910,052.29 | 22,911,902.26 |
小 计 | 4,081,386,601.16 | 3,863,458,710.29 | 3,515,005,358.53 | 3,287,382,856.12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3,843,276,198.39 | 3,670,479,540.91 | 3,289,272,159.67 | 3,122,829,687.05 |
境外 | 238,110,402.77 | 192,979,169.38 | 225,733,198.86 | 164,553,169.07 |
小 计 | 4,081,386,601.16 | 3,863,458,710.29 | 3,515,005,358.53 | 3,287,382,856.12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081,386,601.16 | 3,515,005,358.53 |
小 计 | 4,081,386,601.16 | 3,515,005,358.53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12,799.93 | 5,299,643.77 |
教育费附加 | 3,723,136.19 | 3,149,928.66 |
地方教育附加 | 2,482,090.78 | 2,097,671.50 |
印花税 | 6,476,156.04 | 3,131,853.85 |
房产税 | 4,960,751.94 | 4,698,039.61 |
土地使用税 | 2,182,868.36 | 2,123,355.85 |
车船税 | 3,505.54 | 5,753.88 |
环保税 | 100,347.23 | 138,187.37 |
合计 | 26,241,656.01 | 20,644,434.49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75,521.52 | 4,561,449.03 |
折旧及摊销 | 96,570.74 | 459,225.31 |
其他 | 6,343.91 | 136,123.23 |
合计 | 4,378,436.17 | 5,156,797.57 |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318,371.76 | 48,275,166.48 |
中介咨询费 | 5,369,794.12 | 6,621,328.48 |
折旧及摊销 | 9,114,826.65 | 13,866,333.41 |
差旅及交通费 | 3,200,287.33 | 3,352,420.10 |
办公费 | 3,205,209.04 | 2,816,132.33 |
业务招待费 | 4,232,218.89 | 1,830,522.91 |
水电费 | 740,126.04 | 613,341.06 |
排污及环保费 | 986,103.52 | 924,383.47 |
其他 | 4,795,073.83 | 4,036,408.41 |
合计 | 79,962,011.18 | 82,336,036.65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48,171,604.65 | 38,053,527.38 |
职工薪酬 | 40,045,248.05 | 40,708,760.44 |
折旧及摊销 | 10,905,267.61 | 11,415,638.17 |
其他费用 | 1,548,337.72 | 1,658,338.98 |
合计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372,425.26 | 24,148,411.56 |
利息收入 | -1,920,883.43 | -3,657,491.97 |
银行手续费 | 730,902.60 | 1,250,238.77 |
汇兑损益 | -1,153,850.07 | -3,577,399.77 |
合计 | 29,028,594.36 | 18,163,758.59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824,648.25 | 12,526,109.1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7,630,729.00 | 27,705,435.7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42,769.01 | 189,751.35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0,137,501.91 | |
合计 | 90,735,648.17 | 40,421,296.22 |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597.57 | -7,232,284.31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0,565,607.26 | -11,653,912.97 |
合计 | -10,550,009.69 | -18,886,197.28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192.33 | -122,463.99 |
其中:远期结售汇合约 | 125,192.33 | -122,463.99 |
合计 | 125,192.33 | -122,463.99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94,062.97 | -529,937.4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366,104.90 | -4,863,327.2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512.16 | 221,037.40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617.60 | -129,185.05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52,338.63 | |
合计 | -22,197,062.43 | -5,353,751.04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074,439.26 | -11,343,557.6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51,419.20 | |
合计 | -12,925,858.46 | -11,343,557.67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25,109.93 | -1,296,714.65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36,137.76 | |
合计 | -261,247.69 | -1,296,714.65 |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8,580.6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8,580.62 | ||
其他 | 21,586.34 | 147,556.73 | 21,586.34 |
合计 | 21,586.34 | 166,137.35 | 21,586.34 |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10,420.34 | 1,432,198.28 | 310,420.3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10,420.34 | 1,432,198.28 | 310,420.34 |
对外捐赠 | 300,000.00 | 300,000.00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343,713.91 | 2,391,671.57 | |
其他 | 483,834.51 | 332,743.16 | 483,834.51 |
合计 | 3,437,968.76 | 4,156,613.01 | 1,094,254.85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678,104.97 | 4,619,876.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092,721.17 | -11,736,473.46 |
合计 | -6,414,616.20 | -7,116,597.0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095,008.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773,752.0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55,453.1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22,929.9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9,458.1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96,442.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9,952.8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45,721.88 |
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影响 | -94,915.43 |
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3,503,682.57 |
所得税费用 | -6,414,616.20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4,080,729.00 | 36,240,487.10 |
租赁收入 | 20,179,651.69 | 23,533,076.65 |
收到往来款 | 1,024,955.04 | 5,669,447.40 |
利息收入 | 1,498,771.91 | 3,657,491.97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953,000.00 | 212,000.00 |
收到保函保证金 | 12,128.06 | 3,150,000.00 |
其他 | 164,355.35 | 147,556.73 |
合计 | 117,913,591.05 | 72,610,059.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期间费用 | 68,576,279.38 | 66,821,243.61 |
支付往来款 | 1,994,046.26 | 2,675,115.84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1,228,000.00 | 766,000.00 |
退回政府补助 | 439,000.00 | |
合计 | 72,237,325.64 | 70,262,359.45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工程设备款 | 266,762,621.29 | 177,498,886.84 |
合计 | 266,762,621.29 | 177,498,886.8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期货保证金 | 12,484,099.57 | 78,711,027.13 |
合计 | 12,484,099.57 | 78,711,027.1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货保证金及平仓盈亏 | 11,700,000.00 | 81,500,840.88 |
支付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331,083.33 | |
远期结售汇 | 768,502.00 | |
合计 | 22,799,585.33 | 81,500,840.88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借款保证金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库存股 | 37,197,164.25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相关租赁款 | 1,236,538.10 | 310,000.00 |
合计 | 38,433,702.35 | 31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83,280,124.99 | 1,004,758,724.34 | 15,477,840.10 | 701,761,437.50 | 801,755,251.93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29,173,390.12 | 215,000,000.00 | 15,736,789.82 | 45,088,323.13 | 614,821,856.8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23,298.95 | 5,460,660.34 | 1,177,650.51 | 447,934.56 | 4,658,374.22 | |
合计 | 913,276,814.06 | 1,219,758,724.34 | 36,675,290.26 | 748,027,411.14 | 447,934.56 | 1,421,235,482.9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244,869,018.07 | 191,293,890.15 |
其中:支付货款 | 125,531,360.07 | 143,112,107.43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119,337,658.00 | 48,181,782.72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7,509,624.41 | 30,910,990.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925,858.46 | 11,343,557.67 |
信用减值损失 | 22,197,062.43 | 5,353,751.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9,588,584.58 | 165,752,917.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46,534.52 | 2,632,004.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5,426,498.05 | 24,991,573.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1,247.69 | 1,296,714.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0,420.34 | 1,413,617.6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192.33 | 122,463.9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218,575.19 | 20,571,011.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597.57 | 7,232,284.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90,439.81 | -11,738,754.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81.36 | 2,281.3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729,190.53 | 87,432,415.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0,799,413.96 | -214,618,229.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0,095,138.69 | -45,768,370.09 |
其他 | 6,220,340.02 | 6,265,20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62,231.18 | 93,195,429.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648,318.83 | 107,624,275.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7,624,275.26 | 106,483,795.9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975,956.43 | 1,140,479.2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648,318.83 | 107,624,275.26 |
其中:库存现金 | 16.39 | 16.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474,276.52 | 106,939,380.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74,025.92 | 684,878.47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48,318.83 | 107,624,275.2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2,780.42 | 账户全额冻结 | |
其他货币资金 | 289.06 | 12,128.06 | 远期结售汇、信用证、银行承兑保证金利息 |
合计 | 3,069.48 | 12,128.06 | /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996,440.19 |
其中:美元 | 116,242.85 | 7.1884 | 835,600.10 |
欧元 | 21,372.11 | 7.5257 | 160,840.09 |
应收账款 | - | - | 63,959,795.59 |
其中:美元 | 6,274,005.16 | 7.1884 | 45,100,058.68 |
欧元 | 2,506,044.21 | 7.5257 | 18,859,736.91 |
应付账款 | - | - | 513.28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68.20 | 7.5257 | 513.28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36,538.1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资产 | 18,156,870.14 | |
合计 | 18,156,870.1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48,171,604.65 | 38,053,527.38 |
职工薪酬 | 40,045,248.05 | 40,708,760.44 |
折旧及摊销 | 10,905,267.61 | 11,415,638.17 |
其他费用 | 1,548,337.72 | 1,658,338.98 |
合计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0,670,458.03 | 91,836,264.97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2月27日 | 尚未实缴出资 |
宣城永茂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4月12日 | 尚未实缴出资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0 | 上海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20,000.00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88.00 | 12.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3,800.00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2,000.00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500.00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2,000.00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2,000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2,000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宣城永茂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1,000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2,528,166.21 | 26,450,000.00 | 12,824,648.25 | 439,000.00 | 85,714,517.9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2,528,166.21 | 26,450,000.00 | 12,824,648.25 | 439,000.00 | 85,714,517.96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80,455,377.25 | 40,231,544.87 |
合计 | 80,455,377.25 | 40,231,544.87 |
其他说明: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退回金额 | 退回原因 |
年产20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及其机加工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 439,000.00 | 退回多申报补助 |
合 计 | 439,00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
(一)4、五(一)6、五(一)10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7.91%(2023年12月31日:40.88 %)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416,577,108.74 | 1,451,852,057.86 | 1,011,137,447.65 | 400,990,310.20 | 39,724,300.01 |
应付账款 | 332,954,071.67 | 332,954,071.67 | 332,954,071.67 | ||
其他应付款 | 1,098,338.12 | 1,098,338.12 | 1,098,338.12 | ||
租赁负债 | 4,658,374.22 | 5,103,262.84 | 1,177,676.04 | 2,355,352.08 | 1,570,234.72 |
小 计 | 1,755,287,892.75 | 1,791,007,730.49 | 1,346,367,533.48 | 403,345,662.28 | 41,294,534.73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912,453,515.11 | 944,202,146.50 | 517,023,696.67 | 427,178,449.8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5,192.33 | 125,192.33 | 125,192.33 | ||
应付票据 | 26,050,000.00 | 26,050,000.00 | 26,050,000.00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190,424,908.11 | 190,424,908.11 | 190,424,908.11 | ||
其他应付款 | 1,211,834.22 | 1,211,834.22 | 1,211,834.22 | ||
租赁负债 | 823,298.95 | 857,533.16 | 702,533.16 | 155,000.00 | |
小 计 | 1,131,088,748.72 | 1,162,871,614.32 | 735,538,164.49 | 427,333,449.83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76,8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67,4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1之说明。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22,575,664.05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966,810,427.51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390,604.68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款项融资 | 28,5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1,122,276,696.24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966,810,427.51 | 4,184,981.69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04,390,604.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保理 | 28,500,000.00 | 199,500.00 |
合计 | / | 1,099,701,032.19 | 4,384,481.69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贴现 | 22,575,664.05 | 22,468,506.10 |
合计 | / | 22,575,664.05 | 22,468,50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6,933,439.97 | 106,933,439.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6,933,439.97 | 106,933,439.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工银e信,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 | 其他 |
凤阳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1)周秋玲为徐宏之妻,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直接持有本公司14,264.8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为43.23%,徐娅芝、徐文磊分别通过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006.49万股、71.08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7%,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32%。
(2)公司独立董事彭立明自2024年5月17日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其自2023年6月至今在凤阳爱尔思担任董事,因此凤阳爱尔思自2024年5月17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凤阳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铝合金锭、原材料 | 566,795.5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凤阳爱尔思自2024年5月17日开始为公司关联方,交易金额为2024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金额。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98.75 | 542.4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周秋玲 | 150,000.00 | 15,000.00 | ||
小 计 | 150,000.00 | 15,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与凤阳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就爱尔思授权永茂泰对非热处理自强化铝硅合金及其制备工艺加工和销售及使用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的《签订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爱尔思董事彭立明自2024年5月17日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爱尔思自2024年5月17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852,058.90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铝合金锭业务、铝合金液业务、铝合金加工业务及汽车零部件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②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铝合金锭 | 铝合金液 | 铝合金加工 | 汽车零部件 | 其他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65,075.82 | 128,384.75 | 4,933.78 | 102,024.60 | 7,719.71 | 408,138.66 |
营业成本 | 161,726.81 | 121,088.21 | 3,614.91 | 95,898.07 | 4,017.88 | 386,345.8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客户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代为采购原材料事项,相关义务已在本期履行完毕;该代采义务本期产生损益8,300,626.52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5,831,438.28 | 170,662,699.66 |
1年以内小计 | 135,831,438.28 | 170,662,699.66 |
1至2年 | 53,983.43 | |
合计 | 135,831,438.28 | 170,716,683.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831,438.28 | 100.00 | 6,791,571.91 | 5.00 | 129,039,866.37 | 170,716,683.09 | 100.00 | 8,538,533.32 | 5.00 | 162,178,149.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5,831,438.28 | 100.00 | 6,791,571.91 | 5.00 | 129,039,866.37 | 170,716,683.09 | 100.00 | 8,538,533.32 | 5.00 | 162,178,149.77 |
合计 | 135,831,438.28 | / | 6,791,571.91 | / | 129,039,866.37 | 170,716,683.09 | / | 8,538,533.32 | / | 162,178,149.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5,831,438.28 | 6,791,571.91 | 5.00 |
合计 | 135,831,438.28 | 6,791,571.9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38,533.32 | -1,746,961.41 | 6,791,571.91 | |||
合计 | 8,538,533.32 | -1,746,961.41 | 6,791,571.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63,943,099.96 | 47.08 | 3,197,155.00 |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44,840,177.85 | 33.01 | 2,242,008.89 |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23,498,985.59 | 17.30 | 1,174,949.28 | ||
上海菲特尔莫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998,166.21 | 1.47 | 99,908.31 | ||
皮尔博格(昆山)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864,700.76 | 0.64 | 43,235.04 | ||
合计 | 135,145,130.37 | 99.49 | 6,757,256.52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60,756,055.73 | 954,895,623.59 |
合计 | 860,756,055.73 | 954,895,623.59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60,743,810.73 | 954,744,423.59 |
1年以内小计 | 860,743,810.73 | 954,744,423.59 |
1至2年 | 168,000.00 | |
2至3年 | 18,000.00 | |
合计 | 860,761,810.73 | 954,912,423.5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860,736,710.73 | 954,744,423.59 |
押金保证金 | 23,000.00 | 18,000.00 |
应收暂付款 | 2,100.00 | 150,000.00 |
合计 | 860,761,810.73 | 954,744,423.5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800.00 | 16,8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00.00 | 1,800.00 | ||
本期计提 | 355.00 | -15,000.00 | 3,600.00 | -11,045.00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55.00 | 5,400.00 | 5,755.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304,796,891.44 | 35.4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46,881,898.27 | 28.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7,827,874.97 | 18.3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广德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62,906,656.28 | 7.3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1,680,000.00 | 7.1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834,093,320.96 | 96.90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38,325,834.47 | 83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
合计 | 838,325,834.47 | 83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3,000,000.00 | 393,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36,000,000.00 | 336,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41,850,000.00 | 41,850,000.00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475,834.47 | 7,475,834.47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重庆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818,325,834.47 | 20,000,000.00 | 838,325,834.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4,843,245.57 | 729,772,145.27 | 1,036,426,685.62 | 1,007,385,551.33 |
其他业务 | 99,595,810.72 | 90,370,751.13 | 121,244,536.62 | 116,467,081.62 |
合计 | 834,439,056.29 | 820,142,896.40 | 1,157,671,222.24 | 1,123,852,632.9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铝合金锭 | 681,706,280.86 | 679,516,817.35 | 997,877,816.76 | 970,629,985.16 |
铝合金液 | 50,377,232.41 | 48,219,192.53 | 26,857,453.74 | 29,590,689.92 |
铝合金加工 | 2,759,732.30 | 2,036,135.39 | 11,691,415.12 | 7,164,876.25 |
其他 | 99,595,810.72 | 87,543,885.27 | 121,129,492.37 | 113,427,661.73 |
小 计 | 834,439,056.29 | 817,316,030.54 | 1,157,556,177.99 | 1,120,813,213.06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834,439,056.29 | 817,316,030.54 | 1,157,556,177.99 | 1,120,813,213.06 |
小 计 | 834,439,056.29 | 817,316,030.54 | 1,157,556,177.99 | 1,120,813,213.06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834,439,056.29 | 1,157,556,177.99 |
小 计 | 834,439,056.29 | 1,157,556,177.99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6,838.40 | -4,733,460.02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4,034,371.07 | -2,800,967.37 |
合计 | -3,487,532.67 | -7,534,427.39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1,668.0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3,538.6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0,789.9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2,248.1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300,626.5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84,378.76 |
合计 | 14,286,660.0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9 | 0.11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1 | 0.07 | 0.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