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11,801股后的股份数为1,694,036,3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亿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伟明环保 | 603568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程鹏 | 王菲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电话 | 0577-86051886 | 0577-86051886 |
传真 | 0577-86051888 | 0577-86051888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ir@cnweiming.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2024年初以来,为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核心战略方向,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推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持续深化落实,国内环保行业正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新机遇与挑战。近年来,随着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进入成熟期,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中标数量、新增产能及投资金额等关键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与此同时,电价补贴力度逐步减弱,叠加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的实施,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趋势或将延续。在此背景下,企业正通过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着力提升现有项目运营效率,在存量市场和增量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此外,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布局,并通过多元化收益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国内主要竞争企业包括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浙能锦江、旺能环境等。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形成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项目投资者或运营商,授予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权利,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期满后,政府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原经营者未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需按协议将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亦采用类似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包括:BOO(建设—拥有—经营)、BOT(建设—经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体现行业发展需求,更反映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国家战略需求。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持续提升,行业商业模式将持续创新进化,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固废处理需求和环境保护目标。政府将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前端环节: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承担,还有市场化主体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 后端环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服务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和电力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闭环。
4、行业发展方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14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86万吨/日,占比超过75%,填埋处理占比持续下降。自2021年以来,焚烧处理能力增速虽有所放缓,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老旧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释放的市场空间,焚烧处理能力仍有增长潜力,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
未来,垃圾焚烧企业的效益增长点将从新项目开发逐步转向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业务拓展。同时,企业通过整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通固废处理全产业链,提升整体效益。由于垃圾分类推广和运营项目增加,部分垃圾焚烧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运行。此外,多省陆续出台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政策,通过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的协同处置,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伴随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垃圾分类成效显现,餐厨垃圾处理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同时,绿色电力需求的增长和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为固废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绿电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而碳交易则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减少碳排放,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二)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业作为绿色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行业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转型,进一步增强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近年来,国内垃圾焚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显著提升,部分设备已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实现了规模化出口。除本公司外,国内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包括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华光环能等。
在深耕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材料装备领域。目前,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已在新材料装备领域取得显著进展:
湿法领域主要有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反应釜等设备,火法领域主要有侧吹炉炉体、收尘器和脱硫设备等。近年来,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新材料装备订单量显著提升。随着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产能逐步释放及业务布局的持续深化,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新材料设备的供应范围,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装备制造板块的业务收入与市场竞争力。
(三)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加速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尤为亮眼,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驱动力。自2015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领跑全球市场。2024年1-1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接近70%,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地位。中国不仅在市场规模上独占鳌头,更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为引领,成为推动全球汽车电动化发展的标杆。
在政策扶持方面,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视和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2021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产业指明了方向。2022年,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可以说,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不仅是推动绿色交通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态势,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催生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产能释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在众多锂电池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能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类型。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也因此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主要参与企业包括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容百科技、格林美和当升科技等。
(一)主营业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商,公司始终秉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自2022年起,公司紧跟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布局新能源材料业务,成功构建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环境治理业务板块深耕垃圾协同处置,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及污水处理等领域。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创新打造了垃圾协同处置模式,即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在项目周边配套建设餐厨垃圾、污泥、农林废弃物及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公司布局环保装备研发制造、环保工程建设、垃圾清运及渗滤液处理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完整的垃圾处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装备制造业务板块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专注于环保装备与新能源材料装备的研制,建立了高效的自主研发体系。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致力于打造一体化产业链,上游在印尼布局镍中间品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产品线涵盖电解镍、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等。公司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优势,自主研发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装备,在保障项目成本控制的同时,积极向行业输出成套设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及设备销售与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获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向客户销售环保和新材料装备及服务获得收入。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扩大环保项目规模、提升设备销售与服务业务体量,深化各类固废协同处理,并开展新材料一体化运营,不断提升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经营模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污泥、市政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一方面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另一方面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两种特许经营模式开展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BOT模式: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和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BOO模式: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
BOT和BOO两种模式均需要企业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垃圾处置费收入和发电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制+定制化+服务”的运营模式,通过自主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炼等新材料装备,构建“内外协同”的双轮驱动发展格局。一方面,产品服务于公司内部各项目运营公司,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外部市场,面向行业客户开展设备销售及服务。公司采用灵活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并提供包括技术咨询、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形成了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价值链体系。
(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在新材料领域构建了“国际化布局+产业链延伸”的发展模式,通过国内外业务协同发展打造一体化的产业链。在国际业务方面,公司重点布局印尼市场,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在国内市场,公司以合资公司为载体,发展硫酸镍、电解镍及动力电池材料等核心产品,形成从上游原材料到下游终端产品的一体化产业链布局。这种运营模式,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配置,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平抑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助于提升公司新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业务采购模式
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承包协议,由其负责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服务。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下属装备制造公司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并提供垃圾焚烧处理及余热利用设备、烟气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高低压电气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等核心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的可靠性和技术的先进性。在日常运营阶段,公司建立了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稳定的原料采购渠道,采购石灰、活性炭等生产必需品,并实施电量自用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能源供应模式。
(2)装备业务采购模式
装备业务采购方面,公司推行“市场化比价+战略合作”的采购策略。通过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询比价机制,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重点开展钢材、炉排片、龙骨等关键材料的采购工作,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同时实现成本控制。
(3)新材料业务采购模式
新材料在建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经验丰富的工程承包商合作,由其负责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设备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询比价方式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在日常运营阶段的采购模式以稳定供应、成本优化和质量管理为核心,主要涵盖原材料、设备备件、能源及服务四个方面。原材料采购通常采用长期协议与现货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购镍矿、硫磺、煤等,确保稳定供应并灵活应对市场波动;设备及备件、服务采购通过与优质装备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或招投标方式,保障设备可靠性和优质服务支持;能源采购以长期合同为主,结合市场竞价和自供能源,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环保、镍冶炼和新材料成套设备等核心业务实现稳定收入。具体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公司依托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通过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向电网公司出售电力获取稳定发电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向客户销售自主研发的环保设备、镍冶炼装备及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配套服务,获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7,480,181,894.87 | 24,100,583,128.67 | 14.02 | 20,336,317,58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305,518,526.21 | 11,101,962,563.14 | 19.85 | 9,391,772,653.94 |
营业收入 | 7,171,095,316.82 | 6,024,580,921.77 | 19.03 | 4,473,912,90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03,879,858.20 | 2,048,485,180.91 | 31.99 | 1,664,206,886.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18,894,932.26 | 1,988,206,184.05 | 31.72 | 1,587,168,107.92 |
经营活动产生 | 2,430,368,457.30 | 2,321,432,012.09 | 4.69 | 2,199,936,766.32 |
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4 | 20.04 | 增加2.20个百分点 | 19.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0 | 1.21 | 32.23 | 0.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8 | 1.19 | 32.77 | 0.9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08,033,045.49 | 2,105,379,522.04 | 1,932,305,063.62 | 1,125,377,68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2,424,891.49 | 710,434,440.27 | 688,002,641.60 | 593,017,884.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68,609,958.88 | 683,259,006.23 | 680,997,862.77 | 586,028,104.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6,733,760.17 | 816,066,427.72 | 507,549,522.18 | 610,018,747.2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0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71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696,373,119 | 40.8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项光明 | 170,630,782 | 10.0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121,311,918 | 7.1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素勤 | 53,976,377 | 3.1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玉 | 53,286,983 | 3.1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银 | 48,196,645 | 2.8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0,158 | 28,000,000 | 1.64 | 未知 | 其他 | ||
章锦福 | 25,339,401 | 1.4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95,659 | 22,156,861 | 1.30 | 未知 | 其他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3,789,772 | 0.81 | 无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37.21%、5.94%、20.99%、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8.42%股权。朱善玉持有嘉伟实业的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2,748,018.19万元,同比增长14.02%,所有者权益1,502,331.18万元,同比增长19.85%,资产负债率45.33%,实现营业收入717,109.53万元,同比增长1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87.99万元,同比增长31.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