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2024年6月20日,上述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前对众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经核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众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二)2024年1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展现了出色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任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全面、清晰,能够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