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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等规定要求,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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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