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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关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5-01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曹世如、曹曾俊、曹世信、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截至目前,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继续租赁上述房屋,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开展主营业务经营。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18.06%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总经理;曹世信为曹世如兄弟;曹世如持有资产公司90%股权,曹世如之子曹曾俊持有资产公司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资子公司向曹世如、曹曾俊、曹世信、资产公司租赁房屋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曹世如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身份证号码:51010319520613****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18.06%股份,是公司总经理暨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履约能力分析

曹世如女士无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1.关联基本情况

关联人:曹曾俊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

身份证号码:510105197906******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曾俊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并持有公司2.66%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曹曾俊先生无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曹世信

1.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新光路**

身份证号码:51010219540526****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世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的兄弟,曹世信未持有公司股票。

3.履约能力分析

曹世信先生无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四:资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644.52万元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87号

法定代表人:曹曾俊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4233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持有资产公司90%的股权,为资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曾俊先生持有资产公司10%的股权。资产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512,015.48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290,170.7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6,446.8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753,239.9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资产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近三年发展状况资产公司成立于1986年1月15日,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及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序号出租房承租方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房屋地址租金(元/年)
1曹世如成都市武侯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521.42025.7.18至2028.7.17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6号18栋1层1、2号1,564,200.00
2曹曾俊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121.252025.9.17至2028.9.16高新区(西区)百草路1号1楼、3号1楼378,300
3曹世信成都市青羊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131.282025.5.10至2028.5.9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14号、锦屏南路1号“金沙蜜地”1幢1层4、5号165,412.80
4资产公司成都市金牛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156.832025.11.10至2028.11.9成都市金牛区严家祠路188号58幢49、50号39,520.95
5资产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205.922025.6.16至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独柏环街386号1层66,150.00
2028.6.15
6资产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194.132025.6.16至2028.6.15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独柏街139号1层63,000.00
7资产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12142025.12.27至2028.12.26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87号一楼4,410,00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房屋坐落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出租方详见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其他条款:

(一) 租赁费的缴纳

承租方每年度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到期按约定时间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节假日相应顺延。

(二) 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三) 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四)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 合同如需作变更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手写变更或修改、增加、减少合同内容,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公司主业经营,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762,445.64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4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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