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其中董事汪莉、黄国荣、独立董事胡学龙、王荔红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延长至2026年4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庄占龙已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延长至2026年4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庄占龙已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