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做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4,394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72股,回购价格为11.2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477,444.98元。
2、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4,700股,回购价格为6.57元/股,回购资金
总额合计687,879元。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上述共计147,272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因此,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875.113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1,860.386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875.1133万股减少至21,860.3861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75.113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60.3861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875.1133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860.3861万股,均为普通股。 |
本次修订已分别取得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