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
德皓核字[2025]00000707号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二、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2 | |
三、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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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5]00000707号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894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广生堂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要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德皓核字[2025]00000707号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第2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广生堂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广生堂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894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郑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赖镇业 |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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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493.12 | -163,042.28 | -199,926.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114,872.01 | 9,117,724.29 | 9,188,687.1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851.66 | 298,826.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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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802.26 | -2,252,390.89 | -2,806,963.7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35,499.58 | 85,653.89 | |
小 计 | 46,864,680.73 | 6,792,142.78 | 6,566,277.0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450.03 | 1,161,363.55 | 1,515,322.5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77,690.97 | -12,205.69 | 274,090.68 |
合计 | 43,234,539.73 | 5,642,984.92 | 4,776,863.88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1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
镇江市丹徒区科创建设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镇江新区丁卯片区厂房搬迁补偿款 | 2,513,049.48 | 2,513,049.48 | 2,513,049.48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首批省产业领军团队补助款 | 2,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生堂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研发奖励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GST-HG131片完成I期临床试验研究投入 | 4,56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GST-HG141片完成I期临床试验研究投入 | 6,549,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索磷布韦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奖补经费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创新生物研发奖 | 4,6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4年第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4年第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阿泰特韦片/利那韦片组合包装完成II期临床试验研发投入补贴 | 6,234,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补助项目 | 5,561,422.53 | 4,104,674.81 | 5,675,637.63 | |
合计 | 45,114,872.01 | 9,117,724.29 | 9,188,6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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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 | 85,653.89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635,499.58 |
1.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于2022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金额85,653.89元。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