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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 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 011388 号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创业黑马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创业黑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2 页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创业黑马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04 月1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07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8,976 股,发行价为 15.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399,935.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884,527.45 元,余额为人民币 215,515,408.39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306.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89, 101.8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91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1,408.91 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14,538.94 万元,投资进度为 67.91%,节余募集资金 8, 161.8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1,291.95 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 据 《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 本 公 司董 事 会 批 准 开 设 了 恒 丰 银 行 北 京 通 州 分 行 的801110010122700948 专项账户,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 801010010122701299 专项账户、801010010122821971 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公司及各项目公司与保荐人、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前述全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后累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8, 161.8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方 银行账户账号 式 活期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公司名称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放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
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余额

已注销

余额

已注销

北京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801010010122821971

801010010122821971801010010122701299

801010010122701299801110010122700948

801110010122700948已注销

已注销

已注销

已注销

活期

活期活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对部分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编制单位: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408.91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449.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14,538.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 项目50,000.0021,408.91449.6714,538.9467.912024.10.10760.20760.2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21,408.91449.6714,538.94——760.20760.2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0,000.0021,408.91449.6714,538.94——760.20760.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 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 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8, 161.8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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