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创业黑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4,008,97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59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399,9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310,834.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89,101.82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91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0月10日,“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1,408.91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4,538.94万元,投资进度为67.91%,节余募集资金8,161.8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291.95万元),
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的801110010122700948专项账户,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801010010122701299专项账户、801010010122821971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 | 801110010122700948 | 活期 | 已注销 |
北京创业未来传媒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1010010122821971 | 活期 | 已注销 |
公司名称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分行营业部 | |||
北京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801010010122701299 | 活期 | 已注销 |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公司及各项目公司与保荐人、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前述全部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后累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161.8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业黑马管理层编制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创业黑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创业黑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创业黑马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408.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38.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 | 是 | 50,000.00 | 21,408.91 | 449.67 | 14,538.94 | 67.91 | 2024.10.10 | 760.20 | 760.2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00 | 21,408.91 | 449.67 | 14,538.94 | —— | —— | 760.20 | 760.2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50,000.00 | 21,408.91 | 449.67 | 14,538.94 | —— | —— | 760.20 | 760.2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先期投入3,013.03万元。相关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3559号)。涉及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从募资资金专户转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8,161.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无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崔增英 | 谢国敏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