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营业绩方面,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292,478.26元,同比增长
4.59%,其中精细化工业务增长了0.56%,新能源业务增长了12.68%,两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共同增长。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顺利按计划清偿了所有高息债务,财务费用因此减少约1,600万元。在剔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管理费用也减少约2,000万元,体现了公司在成本控制上的显著成效。此外,相关担保资产解除受限,增强了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了融资灵活性,有利于缓解流动性压力。
2024年,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计划,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高息负债清零,步入“轻装前行”新阶段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标志着历时多年的高息负债清偿工作圆满完成。在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摆脱了长期以来的高息债务枷锁,实现了高息负债的全面清零。不仅彻底解除了高息债务对公司发展的制约,还促进了相关担保资产的充分释放,
公司的资产安全性因此得到了显著提升。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实现了大幅优化,削减约1,600万元,这一成果充分展现了公司财务结构的健康化与运营效率的提升,标志着公司正式步入“轻装前行”的新发展阶段。
2、聚焦主业发展,非核心资产处置策略
2024年,公司坚定推进财务性投资占比的缩减,以降低潜在风险,确保现金流的稳健与持续,同时,深化对核心主营业务的聚焦,以推动资产结构的优化与资源配置的高效整合,全面提升公司的整体发展质量与市场竞争力。为此,公司采取了果断措施,系统性剥离了与当前主营业务协同效应不足的财务性投资业务。具体而言,公司成功出售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SPV公司股权,不仅有效减轻了财务负担,更为后续的融资活动及股权融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与保障。同时,这一策略的实施,也促使公司的财务结构实现了深度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了主营业务的发展基础,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3、跨越银行授信挑战,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在化解高息债务这一历史遗留难题后,公司董事会持续聚焦于优化融资结构,以降低财务费用并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2024年,公司在融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开辟了一条创新的融资路径。在此基础上,公司顺利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随后,又顺利获得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通过这一系列与央国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成功携手,公司不仅获得了强有力的现金流支撑,还实现了融资结构的全面优化升级,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与成本,显著提升了资金运作效率。这些成果充分彰显了市场对公司稳健经营与良好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
4、圆满完成股份回购目标,彰显资本市场承诺与实力
2023年12月11日,为展现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深度认可,公司正式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该计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承诺完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计划。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成功回购股份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回购过程中,最高成交价达到2.67元/股,最低成交价则为1.76元/股,回购总金额精确至50,014,03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份回购的圆满完成,不仅向市场清晰传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乐观预期与坚定信心,更凸显了公司稳健的财务基础及对长期价值创造的坚定承诺。这一行动不仅强化了市场信心,也再次证明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成长潜力的认同与积极展望。
5、董事会换届,国资引领,独董护航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具体包括2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1名职工董事以及4名独立董事。
在新《公司法》框架下,公司积极优化董事会构成,创新性地构建了国资董事与独立董事并重的“双引擎”制衡体系。这一变革显著增强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在监督指导管理层决策与计划执行方面的效能。
国资董事的加入,为公司注入了丰富的资源与合规指导力量,确保了公司战略方向的科学与合理性,引入更多资源与市场机遇。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超过半数,他们来自法律、财务、金融等多个领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独立董事凭借其专业性、公正性与独立性,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中发挥着关键的监督制衡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及权责的清晰界定。
这一系列治理结构的完善,不仅为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更体现了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尊重与重视。这不仅增强了市场的信任度,更为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全面推行薪酬证券化
为了持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员工薪酬的革新升级,公司早前已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步入2024年,随着股份回购的圆满达成,我们正式推出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不仅深化了薪酬证券化的理念,还将其广泛拓展至控股子公司及一线表现优异的团队中。这一举措促使员工角色实现了从“参与者”到“所有者”的深刻转变,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忠诚度以及工作热情,进而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从团队建设层面来看,这一计划有助于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活力。从公司治理的层面看,它优化了股权结构,增强了内部制衡,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效能与水平。
7、推行董监高责任险,持续保护股东利益
为了加大对管理团队的支持力度并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顺利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对于公司而言,在特定情况下,当公司需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承担赔偿责任时,该保险能有效防范董监高赔偿风险对股东权益的冲击;对于董监高个人而言,该保险提供了针对非故意失职保障,这不仅增强了他们的履职安全感,也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充分地行使权力与履行职责。因此,购置董监高责任险不仅是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战略。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文件170份,包含定期报告4份。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应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及延时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办公室充分利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共计回答公众
提问249条,回复率达100%。针对投资者的每一条询问,部门工作人员均给予认真细致的答复,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业务前景等重要信息。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每一条建议,并认真进行登记,及时传达至公司各管理层,对于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我们均高效、及时地进行了处理与解决,从而有效加强了与投资者的关系。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致力于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与投资者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来抓,并将投资者保护视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积极投入资源和人力,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策略。同时,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结合互动易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用股东大会、接待来访等多种交流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沟通交流。这些举措不仅方便了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更实现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密切、有效互动,让投资者能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管理结构的提升和企业形象的优化提供有力支持,进而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促进公司治理理念与时俱进,治理实践有规可依,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董事会办公室通过邮件提醒等形式,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董事会办公室持续保持与监管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关注监管信
息并提供相关资料。在股权监控方面,董事会办公室定期下载持有人名册,对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及时掌握股东股权动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1、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5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22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2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3 | 2024年5月21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
4 | 2024年9月2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5 | 2024年12月9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2、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1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 | 2024年2月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4年3月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2023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授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4 | 2024年3月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
5 | 2024年3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2024年4月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的议案》 |
7 | 2024年4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2024年5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关于拟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
9 | 2024年6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 2024年8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 2024年8月1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关于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2 | 2024年10月1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13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4 | 2024年11月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5 | 2024年11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6 | 2024年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
17 | 2024年12月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重要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后作出相应的决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和1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一共召开了6次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事项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5日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2 | 2024年3月4日 |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2023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授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3 | 2024年3月8日 |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4 | 2024年3月14日 |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5 | 2024年4月28日 |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小额快速融资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 | 2024年5月15日 | 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3、董事长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董事长严格依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并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科学决策,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他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经营动态信息以及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以确保董事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深入的讨论。此外,他还严格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在此期间,公司各董事之间保持着紧密而有效的沟通,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应对并解决公司面临的各种问题,积极处理各项事务。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董事们都能够及时给予相应的反馈,并始终以公司的持续性发展为前提,以广大股东的诉求为依据,做出有利于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决策。这种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召集人的主持下,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披露、高管考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经营状况呈现良好且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展望充满希望的2025年,董事会将聚焦以下四大核心战略方向:一是以多轮驱动策略引领业务实现新突破;二是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力求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三是全面加强公司治理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四是积极推进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发展,坚定不移地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将致力于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奋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加丰厚的回报。
一、多轮驱动,引领业务新发展
公司作为气雾剂行业的领军企业,始终坚守成为“中国最佳气雾剂制造商”的宏伟目标,并坚定不移地在精细化工领域进行战略投入,以推动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从具体实施路径来看,公司致力于不断拓宽气雾剂产品的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工业气雾剂逐步向家居、个人护理及医药气雾剂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延伸,力求在气雾剂行业的各个细分领域都成为标杆企业,引领并塑造气雾剂行业的未来趋势。
在全球绿色能源转型的浪潮以及国内“双碳”目标的强劲驱动下,公司积极把握新能源发展的机遇,积极布局并深化战略转型。一方面,我们不断优化并升级现有电站的运维管理体系,同时强化光伏EPC项目的承揽与建设能力,通过融合前沿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显著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进一步巩固并提升我们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依托光伏发电业务的坚实基础与强大的运维能力,我们进一步拓展新能源版图,涉足风力发电、储能系统、充电站设施以及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致力于构建一个全面覆盖、深度协同的绿色能源产业链综合服务体系。这一系列前瞻性的布局与行动,不仅促进了传统业务与新能源领域的深度融合与互促共进,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的驱动力。
二、内部管理革新,降本增效,加速运营效能提升
在公司发展的“黄金期”与“转型的关键期”我们正实施一系列策略以深化内部管理革新,提升盈利效能与财务稳健性。
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方面,在精细化工领域,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并深化国内外市场开拓,稳步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增强盈利水平;而在光
伏领域,则在巩固现有电站运维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光伏产业链上下游,深入挖掘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及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市场潜力。
在强化成本控制与费用管理方面,公司推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必要;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我们加强现金流跟踪预测,精细编制预算与计划,优化应收账款、付款周期及存货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融资成本降低方面,公司采用多元化融资策略优化融资结构,深化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创新融资渠道,注入低成本高效率资金,加速转型与升级。
三、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公司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多样化成长机会,激发创新精神和热情。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薪酬体系,通过薪酬证券化等方式提升员工薪酬水平,增强归属感和责任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体系,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储备,建立多通道晋升机制。同时,加强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将员工的个人绩效与薪酬待遇、晋升机会紧密挂钩,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薪酬证券化战略的深化和人才梯队长效赋能机制的构建,打造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核心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四、推进ESG发展,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己任,积极推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全面发展,并将其贯穿于各业务板块之中。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自有品牌“7CF”环保涂料,坚守“人与环境的和谐高于一切”的核心理念,致力于研发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可持续产品系列,以满足市场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虚拟电厂业务,通过整合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可控负荷,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控制手段,实现电力的精细调度与高效运营,从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削减能源损耗,并有力推动碳排放的降低。
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达成碳减
排目标贡献力量。在电站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遵循严格的环保标准,广泛采用环保材料与先进工艺,力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与原有业务板块共同构建绿色环保节能体系,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品质与社会责任,深耕主营业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环保融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我们将继续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安心、可持续的产品,同时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我们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