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薄静静、杨雅莉、孙青、连莲提交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薄静静、杨雅莉、孙青、连莲的任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