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非金融机构借款、并购贷款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本次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等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