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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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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860号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晶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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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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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7元,共计募集资金259,837.1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668.97万元(不含预付保荐费用3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16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92.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6号)。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32.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97,66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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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22.3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承销商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32.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91号)。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50.11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6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8,71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58.4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5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41,675.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40,759.66
利息收入净额B21,931.7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注1]3,761.00
利息收入净额C28.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44,520.6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940.2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904.7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注2]-9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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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3,761.00万元[注2]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共计1,211.31万元,以及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306.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97,177.6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84,704.20
利息收入净额B24,580.8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注1]45,295.96
利息收入净额C2698.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30,000.1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279.0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72,456.5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69,850.69
差异G=E-F[注2]2,605.86

[注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39,885.18万元[注2]差异系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62.31万元,已由承销商坐扣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32.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588.44万元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98,151.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91,896.35
利息收入净额B2990.24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注1]7,607.17
利息收入净额C234.3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99,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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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024.5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27.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注2]-327.43

[注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7,061.91万元[注2]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558.4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31.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光伏)于2020年6月8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因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与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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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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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到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使用。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6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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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2010002445834722024年7月3日销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301230000004007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15日销户[注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939000815106692024年6月4日销户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15844156930068/[注2、3]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15193983910059/[注2、4]
合计

[注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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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账号为0301230000004007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度,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2]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921.10万元,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万元和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921.10万元。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5,641.65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506.87万元,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万元和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06.87万元。根据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股权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3,654.9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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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3012600000049114,729,658.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4276332,506,881.9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1584415693006819,210,983.14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1[注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1519398391005915,068,719.98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1[注2、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15216582840014153,521,923.08[注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93900081510715460,653,170.19[注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1583219276008042,815,584.24[注1、3]
合计698,506,920.73

[注1]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2]根据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共计88,744.77万元将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注3]根据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800账户。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拟办理结项,该项目承诺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承诺投入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节余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经2024年8月31日公司三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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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184270000021182024年5月31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939000815109282024年6月4日销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03012100000071772024年5月15日销户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5114099550212024年5月23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939000815102262024年6月4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5526922024年6月6日销户
合计

202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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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00.00元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9日及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600,000,000.00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本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的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剔除了部分不符合最新光伏用地标准的建设场地,实际建成并网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94.59MW,予以结项。本次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4.09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0.04%,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予以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予以结项,该项目承诺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承诺投入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节余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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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经2024年8月31日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已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营,予以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拟办理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25.3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0.0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将上述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亿元及相关账户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至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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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75,474.3773,000.00
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34,001.659,900.00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200.006,000.00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1,200.001,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176,876.02150,000.00

(2)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

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

(3)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将上述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17.8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

(2)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4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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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同意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用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

(3)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最终实际结转88,743.7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4)经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5)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结项,项目承诺投入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节余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使用。

(6)经2024年8月29日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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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并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

经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经2024年12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横峰县光叁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目标项目为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公司已建成投运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69,513.07万元。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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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67,873.39万元。经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95,004.13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本公司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于以下原因需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建德市,已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电网接入批复等合规文件,并完成了土地租赁协议签署,已进场清理地表附着物,该项目的开工前相关合规手续、开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由于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影响该项目能否接入电网进行售电,公司需考虑该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安排。根据国网反馈意见,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需由当地国网投资及建设,目前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左右,具体建设计划正在国网内部审批过程中。考虑到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交付时间较晚,公司如按原计划施工,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但暂时无法并网售电情况下,不仅造成资金占用,且完成安装的组件设备功率还将自然衰减,降低项目收益。鉴于此,结合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的预计交付时间,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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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次调整主要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对建德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公司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由于以下原因需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建德市,为电网侧储能项目,综合考虑该项目的电网接入批复预计办结时间及送出线路工程筹建情况,经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建德储能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4月。

公司全力协调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取得了该项目的电网接入批复,并于2024年1月取得杭州供电公司同意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建德储能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批复意见,解决了影响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经内部统筹协调,公司现已完成建德储能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并已通过建德供电公司的初步验收,待按照杭州供电公司要求完成涉网试验后即可投入商业运营。鉴于该项目系建德市首个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相关涉网试验内容较多且测试周期较长,预计该项目无法在2024年4月完成所有涉网试验项目并投入商业运营。为保障建德储能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结合相关涉网试验的预计完成时间,公司拟将建德储能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8月。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调整主要是考虑储能项目并网验收阶段相关涉网试验对项目正式并网运营的影响,有利于项目投运后的安全稳定运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由于以下原因需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共和县,于2024年1月取得电网接入批复。由于该项目当地2月、3月的平均气温较低,气候条件不利于土建施工的开展,因此该项目于202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8月底,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升压站及配套输送线路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整体施工已进入冲刺收尾阶段。但由于项目开工时间相比计划推迟,根据当前项目进展,预计难以在原计划的2024年8月完工。为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2个月,调整至2024年10月。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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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40,000.0038,555.93[注2]38,555.9338,477.73-78.2099.80已结项-176.30不适用[注3]
偿还银行贷款60,000.0060,000.0060,000.0052,937.44-7,062.5688.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注4]68,382.20[注2]68,382.203,761.0069,523.761,141.56101.67已部分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9,900.009,900.009,900.00100.00已结项-825.15不适用[注5]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3.56[注2]5,313.565,026.81-286.7594.60已结项202.54不适用[注6]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845.28[注2]845.28821.04-24.2497.13已结项142.98不适用[注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8]60,104.0960,104.09104.1260,306.55202.46100.3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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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3,216.07[注11]3,216.073,216.07100.00已结项887.29不适用[注9]
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4,617.80[注11]4,617.804,617.80100.00已结项610.92不适用[注10]
合计250,000.00250,934.93250,934.933,865.12244,827.21-6,107.7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租赁业主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阳忠旺项目由于涉及的部分厂房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产权办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产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生产线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段实施项目,所发电量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1)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1)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1)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1之说明。

[注1]经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上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仅发生部分前期费用,并未正式开工建设,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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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截至报告期末,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完工结项,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的账号为8110201012501188645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的账号为793900081510866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361.87万元,由公司转入设立在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的账号为793900081510669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该361.87万元计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注3]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经公司2023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将上述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17.8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5]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实际建成并网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94.59MW

[注6]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2022年完成并网12.25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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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2022年完成并网3.2MW[注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2024年4月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整体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04.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按照整体结项时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60,306.55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9]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3月结项,实际建成并网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46.97MW

[注10]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实际建成并网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46.67MW

[注11]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641.65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3,216.07万元;根据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4,617.80万元。本表格列示的“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是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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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95.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268.7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3,062.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1.09%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注1]34,000.0011,326.04[注2]11,326.0411,326.04100.00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注3]35,000.0021,173.88[注2]21,173.882,643.2820,874.21-299.6798.58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16,000.0013,022.55[注2]13,022.5513,022.55[注4]100.00已结项-32.38不适用[注5]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注6]72,000.008,199.96[注2]8,199.968,199.96100.00已变更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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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注7]53,000.0036,529.71[注2]36,529.713,096.1436,360.45-169.2699.54已部分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90,000.0090,000.0090,000.0087,963.43-2,036.5797.7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46.123,046.123,062.31[注4]16.19100.5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注8][注10]8,516.80[注2]8,516.801,177.396,644.22-1,872.5878.01已结项887.29不适用
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注9][注10]10,182.38[注2]10,182.382,040.199,034.96-1,147.4288.73已结项610.92不适用
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5,804.76[注2]5,804.765,479.325,479.32-325.4494.39已结项-147.14不适用[注11]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注12]16,000.0016,000.00961.321,196.69-14,803.317.482025/10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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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72,421.0872,421.0826,944.2426,944.24-45,476.8437.20已完工-653.00不适用[注13]
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注14]7,230.997,230.992,954.072,954.07-4,276.9240.852025/4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00,000.00303,454.27303,454.2745,295.96233,062.46-70,391.8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二)1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由于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且预计短期内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由于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接入点(汇集站),原计划的项目接入点还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接入点可投入使用的时间,周边也无法找到其他适合的接入点。考虑到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接入点并取得接入批复,项目建成后存在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暂时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2)由于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第三次国土调查发布了新的土地类型认定数据,根据新的土地类型认定数据,讷河项目计划建设使用的部分地块不再符合光伏用地标准,导致该项目可利用土地只能满足90MW左右的项目建设规模,剩余容量的土地交付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后续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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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2)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2)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2之说明。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29.03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注2]截至报告期末,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结项,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建设,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已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募投项目,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3]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23年3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经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7月7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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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46.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62.31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注5]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50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注7]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93.88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8]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3月结项,实际建成并网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46.97MW

[注9]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结项,实际建成并网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容量为46.67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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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641.65万元,其中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12,425.58万元;根据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其中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10,382.2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已于2024年度结项,本表格列示的“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是上述两个项目结项时确认的累计投入和实际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情况[注11]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注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但尚未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注13]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商业运营

[注1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23.12MW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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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9,69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38.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9,734.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金昌市金川区西坡300MW光伏发电项目79,918.0080,117.67[注1]80,117.6780,117.67100.00已结项-6,309.48不适用[注2]
金塔县晶亮200MW光伏发电项目45,170.0045,170.0045,170.0045,170.00100.00已结项-4,938.59不适用[注3]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注4]72,100.0072,673.35[注1]72,673.357,607.1772,673.35100.00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注5]15,636.0015,662.50[注1]15,662.5015,662.50100.00已结项890.8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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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86,866.0086,105.37[注1]86,105.37231.0386,111.035.66100.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99,690.00299,728.89299,728.897,838.21299,734.555.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3之说明。

[注1]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3]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经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经2024年12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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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于2024年12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建设容量79MW,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投入商业运营,由于个别项目屋顶遮挡、屋顶状况变化不满足建设要求等原因,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为74.78MW,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本公司未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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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3,046.123,046.123,062.31100.5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732.8711,732.871,177.399,860.2984.04已结项887.29不适用
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4,800.1814,800.182,040.1913,652.7692.25已结项610.92不适用
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5,804.765,804.765,479.325,479.3294.39已结项-147.14不适用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16,000.0016,000.00961.321,196.697.482025/10不适用不适用
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72,421.0872,421.0826,944.2426,944.2437.20已完工-653.00不适用
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建德7,230.997,230.992,954.072,954.0740.852025/4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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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
合计275,477.04275,477.0443,317.54208,623.7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忠旺项目变更变更原因: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租赁业主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阳忠旺项目由于涉及的部分厂房建筑物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目前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产权办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产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生产线目前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段实施项目,所发电量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2021年8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9月7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2021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宝应、大众、安波福、铜陵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变更原因:宝应项目原计划并网规模100MW,因项目建设过程中,组件排布安装面积不足,实际并网规模为98.2MW,因此投资总额有所下降,募集资金略有节余;天津大众项目原计划并网规模14.58MW,因业主屋顶荷载情况较原勘测时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光伏安装条件,导致项目最终并网规模减少至12.25MW,因此项目投资总额下降,募集资金有所节余;安波福项目调整优化了设备采购方案,在不影响施工质量、发电效益的前提上,选用了更具性价比的设备类型,大幅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因此募集资金有一定节余。铜陵项目于2021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在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之前,铜陵项目根据付款需求,使用银票支付设备、工程等款项11,631.83万元,该等银票支付款项未能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导致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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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信息披露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分类调整,需重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审批完成前暂无法施工,且土地审批周期较长,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最终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3月。该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完工结项。2.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德储能项目、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二)1之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丰城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忠旺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原计划建设规模200MW,已使用募集资金建成并网186MW,剩余14MW的施工区域涉及养殖水面,需待养殖户的水产捕捞工作全部结束后方可交付施工。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14MW的容量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待施工区域交付后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剩余14MW容量。截至2024年12月底,上述14MW剩余容量涉及的养殖水面已交付施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完成了建设,丰城项目已实现200MW的全容量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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