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5,451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74,108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61,608千元。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8,474,978,0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6,177,313股后,即以8,428,800,72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36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34,368,260.64元(含税)。据此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8%。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千元) | 3,034,368 | 1,862,193 | 1,351,998 |
回购并注销总额(千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5,975,451 | 4,527,498 | 4,290,38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千元) | 4,261,6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千元)(A) | 6,248,5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千元)(B)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千元)(C) | 4,931,1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千元)(D) | 6,248,5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26.72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