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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1-2
二、附表3

委托单位: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5]第0154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有棵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有棵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有棵树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许长英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砚群
2025年04月17日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应收款192.52 192.52 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6,674.4977.850.0072.226,680.12-
注:有棵树公司与金华维康氏科技有限公司本年累计发生额-2.72万元为汇兑损益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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