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2
2025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林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栾娜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增加,但是由于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继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同时随着新项目逐步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生产运行费用同比增加,项目利润水平同比降低。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项目,项目储备人员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增加,项目效益尚未释放,导致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本报告中如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的主营业务;“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惠城环保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中德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九江惠城 | 指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惠城环境 | 指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惠城欣隆 | 指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北海惠城 | 指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粤环保 | 指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粤化学 | 指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巴州惠疆 | 指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哈密惠疆 | 指 | 哈密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惠亚 | 指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粤实业 | 指 | 广东东粤实业有限公司 |
惠城新材料 | 指 |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惠域环境 | 指 | 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惠海 | 指 | 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西海惠洋 | 指 | 青岛西海惠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广东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FCC | 指 | Fluid Catalytic Cracking,即流化催化裂化,是炼油过程重油轻质化的一种重要反应形式 |
分子筛 | 指 | 一种人工合成的具有筛选分子作用的水合硅铝酸盐(泡沸石)或天然沸石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惠城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77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惠城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瀚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10月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00 | ||
公司网址 | www.hcpect.com | ||
电子信箱 | stock@hcpec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茹凡 | 王其龙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 |
电话 | 0532-58657701 | 0532-58657701 |
传真 | 0532-58657729 | 0532-58657729 |
电子信箱 | stock@hcpect.com | stock@hcpec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刘崇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毛传武、陈超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49,184,459.43 | 1,070,654,925.60 | 7.33% | 363,231,96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599,715.24 | 138,512,914.86 | -69.24% | 2,473,554.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925,362.64 | 139,537,119.69 | -78.55% | -8,030,829.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7,702,841.25 | 262,812,153.80 | -39.99% | -85,866,351.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80 | -60.00%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78 | -57.69% | 0.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13.66% | -10.49% | 0.3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4,938,901,051.34 | 3,285,640,074.06 | 50.32% | 2,559,505,09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36,491,021.90 | 1,319,482,914.66 | 1.29% | 762,162,366.8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0.2173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97,941,945.30 | 296,365,190.21 | 267,880,402.97 | 286,996,92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535,628.95 | 14,422,489.11 | 8,480,110.47 | -838,51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531,207.53 | 11,296,136.39 | 3,589,016.29 | -4,490,99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6,316.10 | 23,756,382.05 | -30,325,362.44 | 153,495,505.5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77,925.04 | -74,217.65 | 43,580.90 | 主要是拆迁设备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63,398.55 | 6,780,059.10 | 8,198,405.53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10,604.47 | -38,308.76 | 2,081,721.99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 3,064,018.51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6,359.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1,856.83 | -9,988,596.79 | 184,465.00 | 主要是罚没利得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825.50 | 46,115.61 | 39,078.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0,377.57 | 659,076.56 | 41,875.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5,520.43 | 154,198.29 | 992.44 | |
合计 | 12,674,352.60 | -1,024,204.83 | 10,504,384.0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2024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在复杂环境下展现了较强韧性,但结构性矛盾和外部不确定性仍然是主要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当前形势、就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出的重要要求,为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增强了信心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这表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已然成为时代发展的核心任务。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覆盖生产生活全领域,推动废弃物精细管理及高效利用,目标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循环利用体系,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供政策支撑。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同时,也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的决胜之年,亦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对于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上,重点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了以碳污同治为核心战略导向、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生态扩容提质协同推进、驱动经济社会迈向全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达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从局部优化到系统跃升的关键阶段。综上研判,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与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既为环保企业开辟了广阔市场空间,也对其创新升级提出更高要求并构成多维挑战。面对这场绿色变革浪潮,环保企业既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又要主动担当时代使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 “双碳” 目标,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在此背景下,我公司历经 19 年的发展和沉淀,始终坚持 “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 的发展路线。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涵盖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工业烟气治
理、低值废塑料循环再利用等领域,公司所研核心技术的路径区别于传统填埋、焚烧处理处置,始终围绕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三废”会对土壤、空气和水源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进而危及人类健康,且造成的危害具有长期性、灾难性以及潜伏性的特点。“三废”的污染防治是当前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针对“三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固体废催化剂资源化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等。其中固体废催化剂主要来源于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公司运营的 “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废催化剂资源化生产再利用+资源化催化剂销售”的业务模式,形成了 “废催化剂处置与催化剂销售” 互相带动的良性循环。国际能源署报告中指出,2024年至2030年,全球炼油行业处于缓慢增长的时期,中国炼油行业正面临结构性调整与绿色转型的双重挑战,呈现“产能优化、化工转型、低碳发展”的趋势。催化裂化工艺作为重质油轻质化过程之一,催化裂化催化剂在未来的需求依然保持低速稳定增长。未来公司的重点还是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有客户;在现有产品分类上积极拓展分子筛、助剂产品的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催化剂、助剂和分子筛市场。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销售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广东石化建设了中国首套 100% 石油焦制氢联合装置,是中国内地唯一可全部加工劣质重油的炼化基地。公司为其配套建设的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也属全国首套,目前在国内尚无可比公司运营类似项目。该项目解决了广东石化全重质油石油焦制氢灰渣转为一般固废实现完全资源化处理的困难,将石油焦制氢灰渣由危险废物转化为高附加值的钒系和镍系产品及其它一般工业产品,弥补了国内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技术的不足,为国内类似装置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样板。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是一种新型清洁烟气脱硝技术,该技术在中低温条件下采用非氨基还原工艺进行烟气脱硝,对于氨逃逸所导致的污水氨氮超标、脱硫石膏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同时减少了三氧化硫对设备的腐蚀和后续蓝烟拖尾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高盐废水,对此公司自研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经济效益良好的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能有效解决现有工艺中存在的硫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回
收率较低等问题。公司通过废盐分解等装置,可生产出氢氧化钠、硫酸钙晶须、氢气等资源化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塑料污染治理现已成为全球环境议题的核心之一,全球塑料年产量从1950年的200万吨增至2024年的4.9亿吨,预计到2050年将达8亿吨,而回收率一直停滞在较低水平,仅为9%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塑料用量逐年增加,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塑料消费国,废弃塑料量也在逐年增加,2023年我国废塑料产生量约为6200万吨,我国目前废塑料主要处理方式为填埋和焚烧。
填埋和焚烧,不仅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未来,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对于推动塑料污染治理、促进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市场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强调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的重要性。2024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7号文件《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加强低值废塑料可回收体系及循环再利用。为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指南》,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过程中的来源回收和再利用、回收质量、材料标准和产品规范等方面给予指导,于2024年12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政府已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废塑料再生和循环利用,构建完善的资源循环体系。
技术创新是推动废塑料循环利用的关键,公司自主研发的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CPDCC),实现一步法将混合废塑料直接制成液化塑料裂解气、塑料裂解轻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承建的首套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于2024年3月在广东省揭阳市开工建设,现已进入生产试运行准备阶段。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减少前端石化原料生产塑料及后端塑料焚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真正实现了低值资源的高值绿色循环。对于解决塑料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推动 “双碳” 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保证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原料,公司已配套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农地膜回收、造纸厂废塑料收集等低值类塑料回收业务。
公司将秉承“惠及诚信、服务共赢” 的经营理念,坚持致力绿色环保,引领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致力于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以提升废弃物再利用程度,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从而实现可为更多的行业解决废弃物处置难题,以创新驱动、快速发展、质量提升为目标,践行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行业发展,回馈公司股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材料一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20.20% | 否 | 1,628.69 | 1,566.15 |
原材料二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9.51% | 否 | 6,448.37 | 5,961.54 |
原材料三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8.78% | 否 | 19,802.59 | 19,428.08 |
原材料四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8.29% | 否 | 1,572.55 | 1,543.41 |
原材料五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7.75% | 否 | 17,289.62 | 16,276.78 |
原材料六 | 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询比价采购 | 6.14% | 否 | 792.37 | 746.07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在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铝行业波动放缓,基本维持供需平衡,但由于一直处于库存低位,使铝相关原材料价格仍居高不下;由于产能释放和供需关系变化,原材料一和原材料六价格下降;同时公司通过引进新供应商和竞争性谈判策略,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种化工催化剂的生产设备及其生产方法、一种新型催化裂化催化剂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新型脱硫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等专利技术 |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以自我技术的积累和实现支撑企业的持续发展。公司重视研发实验室和中试研发平台的建设,在稳定的业务中开展科研立项,提升催化剂、助剂、分子筛等产品性能改进、产品升级。同时更注重未来新增业务的技术积累,在现有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 |
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拓展应用环节与领域,以应对工业"三废"种类增多及状况复杂化的现状。 |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种利用废催化剂制备硫酸铝的方法、一种硫酸铝处理过程中的除镍螯合剂的再生方法、一种烷基化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硫酸的处理方法、一种有机络合钒渣中钒的回收与有机沉淀剂再利用方法、一种炉渣焙烧装置等专利技术、含重金属硅铝基废渣的处理方法和多孔二氧化硅及其应用、一种石油焦制氢灰渣的处理办法及介孔硅材料 | 公司针对石油化工行业产生的“三废”开展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工作,以汇集后集中处理或依厂而建的方式等将石油化工产生“三废”进行资源循环化处理,实现产品再生,元素的分离、富集、高值化,最终实现无废填埋、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54850吨/年 | 95.76% | 装置建成投产 |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256480吨/年 | 72.08% | 装置建成投产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山东省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新增液碱储存部分)于2024年3月19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大南海)审﹝2024﹞2号)。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于2024年5月16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惠来)审[2024]1号)。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10月25日取得了九江市生态黄金局环评批复(九环环评(2024)66号)。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主体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青环西新危37021107号 | 2024年2月4日至2029年2月3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70200783724899J001C | 2022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青环西新危37021108号 | 2023年11月18日至2028年11月17日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 | 排污许可证 | 91370200783724899J002V | 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360429MA35NR2Y7P001U | 2024年8月26日至2029年8月25日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赣环危废证字118号 | 2022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5224MA55Q2HT3U001V | 2022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445224220930 | 2023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5200MACK97TH9Y001P | 2024年12月27日至2029年12月26日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更加系统、精准、高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洞察科技前沿动态,研判行业变革趋势,锚定创新突破点,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与行业痛点,坚持向废物要资源,向创新要发展,以自主研发的突破性技术引领循环经济发展。
(一)创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落地,稳定运行,效益显现
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废催化剂资源化生产再利用+资源化催化剂销售” 的业务模式使得公司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开拓中,积聚了稳定的客户群体,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但是2024年,成品油消费开始步入下滑轨道,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对燃油的需求的降低效应开始显现。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山东省地炼,而在2024年1-9月份,国内炼油厂有6个月的炼油利润为负值,甚至不少纯炼油的企业出现了长期亏损。截至2024年10月,山东省内地炼也有超过4家进入破产程序。需求的降低、行业的不景气导致公司催化剂业务盈利能力持续降低。面对此局面,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以赢得更多市场份额。东粤环保承建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为国内首套装置,为广东石化提供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解决了广东石化石油焦制氢灰渣完全资源化处理的环保难题。该创新项目于2022年开工建设,连续两年持续稳定运行,使得公司收入规模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在中低温条件下采用非氨基还原工艺进行烟气脱硝,可高效去除烟气中的三氧化硫,彻底解决了传统脱硝技术氨逃逸带来的
一系列污染、蓝烟拖尾等问题,目前公司已为多家炼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涉及城市垃圾处理、农地膜回收、造纸厂废塑料回收等,通过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装置生产塑料裂解气、液化塑料裂解气、塑料裂解轻油等产品,打造了循环经济模式,未来效益突出。
(二)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新需求,持续深耕绿色循环技术研发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力量雄厚,公司创始人带领的研发队伍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新需求不断创新,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及技术实践应用能力,自主研发出的核心技术包括废催化剂资源化利用技术、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工业废硫酸化学链循环利用技术、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CPDCC)等。报告期内,公司拥有61例授权专利,其中发明授权48例,实用新型13例。其中多项技术已实现产业化,获得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随着行业政策法规的出台、环境治理标准的持续升级与行业领域资源整合的不断深化,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构建及技术成果转化效能已成为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成为构成现代环保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支点。基于此,公司正逐步掌握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技术集群并形成迭代升级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助力企业突破行业技术壁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加速创新技术产业化落地,布局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新赛道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是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为国内首套装置,为广东连续石化提供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解决了广东石化石油焦制氢灰渣完全资源化处理的环保难题。在此行业背景下,如有类似新装置建设,公司所拥有的高硫石油焦灰渣处置方案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近年来,废塑料污染治理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核心问题,特别是通过化学回收利用技术成为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的关键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的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CPDCC),实现一步法将混合废塑料直接制成液化塑料裂解气、塑料裂解轻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承建的首套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于2024年3月在广东省揭阳市开工建设,现已进入生产试运行准备阶段。该项目投产后,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解决塑料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双碳”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为保证废塑料项目具备充足的原料,公司在全国布局废塑料回收业务,成立了惠城环境、惠域环境、广东惠海、巴州惠疆、哈密惠疆等公司。巴州惠疆及旗下子公司致力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坚持打造从高品质农膜原料供应、高指标农膜生产销售、高效率废旧农膜回收、高产能膜渣分离装置到最终高科技分离产品的有效循环利用全新产业链,实现了农田废弃物分类处置,循环利用。
(四)专注人才建设,深化管理机制,筑牢高质量发展之基
公司始终将人才培养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一方面,聚焦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素质提升,通过引进与自主培养具有深厚行业积淀的优秀人才,形成了一支兼具战略眼光与实战经验的核心管理队伍,其丰富的环保行业经验为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提供了坚实保障。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的迅速扩张,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业务领域不断拓展,这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态势。公司通过校企合作定向输送专业人才,同步搭建了内部技术孵化平台,鼓励员工跨部门协作与知识共享,并配套设立晋升通道,同步完善绩效考核与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激活了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造就了高效、稳定、技术创新能力强、对行业理解深刻的技术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年轻化的员工队伍,实现了员工成长与企业发展的同频共振,保持了公司的经营稳定,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打造行业标杆型环保企业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石。为构建科学高效的企业治理体系,公司深入推进管理创新与机制优化。基于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成立了集团决策委员会,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制定各项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力争保障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及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集团化管理机制,从战略、研发、财务、人力资源等各职能板块加强对子公司经营的实时指导,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子公司管理团队,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子公司的规范运营水平,防范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4,918.45万元,同比增长7.33%;利润总额4,052.68万元,同比降低72.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59.97万元,同比降低69.24%。本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增加,但是由于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继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同时随着新项目逐步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生产运行费用同比增加,项目利润水平同比降低。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项目,项目储备人员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增加,项目效益尚未释放,导致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49,184,459.43 | 100% | 1,070,654,925.60 | 100% | 7.33% |
分行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1,138,131,591.53 | 99.04% | 1,063,517,542.22 | 99.33% | 7.02% |
服务业 | 11,052,867.90 | 0.96% | 7,137,383.38 | 0.67% | 54.86% |
分产品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391,024,935.35 | 34.03% | 318,583,062.08 | 29.76% | 22.74%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663,403,118.33 | 57.73% | 702,293,635.86 | 65.59% | -5.54% |
三废治理业务 | 55,076,643.78 | 4.79% | 17,743,971.70 | 1.66% | 210.40% |
其他产品 | 28,626,894.07 | 2.49% | 24,896,872.58 | 2.33% | 14.98% |
其他业务 | 11,052,867.90 | 0.96% | 7,137,383.38 | 0.67% | 54.86% |
分地区 | |||||
山东省内 | 184,055,627.29 | 16.02% | 159,217,604.90 | 14.87% | 15.60% |
山东省外 | 953,947,948.42 | 83.01% | 903,115,834.69 | 84.35% | 5.63% |
境外 | 11,180,883.72 | 0.97% | 8,321,486.01 | 0.78% | 34.3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149,184,459.43 | 100.00% | 1,070,654,925.60 | 100.00% | 7.3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1,138,131,591.53 | 860,014,696.99 | 24.44% | 7.02% | 19.56% | -7.93% |
分产品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391,024,935.35 | 294,084,959.38 | 24.79% | 22.74% | 31.39% | -4.95%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663,403,118.33 | 507,493,802.97 | 23.50% | -5.54% | 9.28% | -10.37% |
分地区 | ||||||
山东省内 | 184,055,627.29 | 163,645,839.79 | 11.09% | 15.60% | 18.49% | -2.17% |
山东省外 | 953,947,948.42 | 695,220,711.89 | 27.12% | 5.63% | 19.36% | -8.3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149,184,459.43 | 864,847,412.42 | 24.74% | 7.33% | 19.17% | -7.4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资源化综合利用 | 52,523.98 | 49,229.46 | 322,273,440.93 | 报告期内售价略 | 市场竞争加剧, |
产品(不含蒸汽) | 有下降 | 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蒸汽) | 514,157.00 | 514,157.00 | 68,751,494.42 | 报告期内售价略有下降 | 广东石化压低采购价格,单价下降。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 184,882.93 | 184,882.93 | 663,403,118.33 | 报告期内售价基本持平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原材料 | 149,314,829.52 | 50.77% | 108,953,991.18 | 48.68% | 37.04%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能耗及动力 | 55,789,592.70 | 18.97% | 46,571,839.57 | 20.81% | 19.79%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人工 | 19,975,106.52 | 6.79% | 16,453,576.40 | 7.35% | 21.40%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制造费用 | 61,395,074.70 | 20.88% | 46,312,071.95 | 20.69% | 32.57%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运费 | 7,610,355.94 | 2.59% | 5,539,531.69 | 2.47% | 37.38%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小计 | 294,084,959.38 | 100.00% | 223,831,010.79 | 100.00% | 31.39%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原材料 | 75,086,424.49 | 14.80% | 46,893,154.22 | 10.10% | 60.12%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能耗及动力 | 133,394,467.22 | 26.28% | 168,357,619.33 | 36.25% | -20.77%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人工 | 24,155,048.27 | 4.76% | 19,432,816.25 | 4.18% | 24.30%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制造费用 | 259,856,341.73 | 51.20% | 215,860,561.72 | 46.48% | 20.38%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运费 | 15,001,521.26 | 2.96% | 13,866,628.46 | 2.99% | 8.18%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小计 | 507,493,802.97 | 100.00% | 464,410,779.98 | 100.00% | 9.28% |
说明
1、本报告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1.39%。其中原材料增长37.04%,运费增长37.57%,主要是本期资源化产品销量增加所致;制造费用增加32.57%,主要是去年部分装置逐步转资,相比而言本年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其中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增长,主要是由于东粤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随着广东石化项目来料灰渣组分变化,酸碱消耗增多,直接材料成本上升;直接人工成本增加主要是生产人员增多所致;制造费用增长主要是随着装置的正式运营及转固,折旧摊销、维修费用、固废处置费等小幅增长;运费增加主要是因本期废催化剂处置量增加,运输量增加所致;燃料及动力成本减少是因为本报告期广东石化能源单价降低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2024年2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4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5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6月4日,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
2024年6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51万元,持股比例75.1%。
2024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出资420万元,持股比例84%。
2024年8月27日,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8月28日,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1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73,744,456.1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6.0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701,274,917.18 | 61.02% |
2 | 客户二 | 71,886,253.56 | 6.26% |
3 | 客户三 | 36,163,205.61 | 3.15% |
4 | 客户四 | 34,825,578.88 | 3.03% |
5 | 客户五 | 29,594,500.90 | 2.58% |
合计 | -- | 873,744,456.13 | 76.0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84,509,976.2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6.0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33,578,357.55 | 16.01% |
2 | 供应商二 | 83,018,909.43 | 9.95% |
3 | 供应商三 | 74,192,149.52 | 8.89% |
4 | 供应商四 | 56,044,635.44 | 6.72% |
5 | 供应商五 | 37,675,924.26 | 4.52% |
合计 | -- | 384,509,976.20 | 46.0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4,054,172.43 | 26,495,511.29 | 28.5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市场竞争激烈,催化剂收入规模增长,市场开拓费用增加,同时,为保证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业务原料充足,公司设立多个子公司,销售人员增多、业务规模增大,销售费随之增长。 |
管理费用 | 123,073,568.41 | 87,437,696.64 | 40.76%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逐步推进全国各地业务布局,子公司数量增长较多,员工数量、办公场所及项目前期费用大幅增长,导致管理费用增加较多。 |
财务费用 | 61,261,044.41 | 51,509,273.39 | 18.9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全国业务布局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增加,银行 |
贷款增加,同时随着新建项目的转固,资本化利息减少,导致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 | ||||
研发费用 | 24,488,678.27 | 19,758,291.74 | 23.94% | 主要是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及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含铁钒渣制备高纯钒产品技术研究 | 通过干法氯化的方法,高效提取钒铁渣中的钒元素,并通过精制提纯和氧化的手段,制备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 | 钒铁渣氯化中试单元已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已产出吨级的粗三氯氧钒产品 | 中试氯化、精馏、氧化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并产出纯度≥99.99%的三氯氧钒和五氧化二钒产品 |
掌握钒铁渣氯化提钒、铁的技术,实现了钒铁渣中钒的资源回收,为后续绿电储能项目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FCC催化剂制备用载体、粘结剂的性能优化的研究 | 1.筛选合适的高岭土品相,找出最佳指标,保证高岭土的稳定性。 2.基于公司以稀土Y分子筛为活性成分制备的催化剂产品,对粘结剂适当改性优化其性能,制备出磨损、水孔更优的催化剂。 | 1.通过对不同厂家的高岭土、拟薄水铝石进行考察,优化使用配比,提出使用建议。 2.考察了铝粒对铝溶胶性能的影响。 | 1.将筛分作为高岭土采购指标,稳定了高岭土的供应。 2.以稀土Y为活性组分的催化剂可以到达磨损<1.5%,水孔>0.37ml/g的目标,催化剂的抗磨损性能和孔结构得到提升。 | 1.提高了催化剂产品的稳定性。 2.通过优化粘结剂及其原材料的供应商和配比,降低原材料拟薄水铝石的采购压力。 3.催化剂抗磨损性能提升、孔结构得到优化。 |
增产优质针状焦催化裂化油浆原料的实验研究 | 摸索制备优质油系针状焦原料的特性,以及相应的催化剂配方。 | 项目已经结题,调研了制备优质油系针状焦原料的特性要求以及成焦机理、针状焦理化指标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 1、筛选出能够生产优质针状焦原料的FCC催化剂及相应的催化裂化工艺条件; 2、摸索出生产优质针状焦原料的性质及相应的测试方法。 | 针对炼厂的焦化装置,针对针状焦项目,我们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提供相应的催化剂配方。 |
不同形貌硫酸钙晶须技术探究 | 通过改变反应条件和添加剂的种类与含量,探索制备具有不同形貌的硫酸钙晶须的反应参数 | 探索出二水前驱体和半水制备的较优反应条件,制备出立体花状硫酸钙晶体和不同形貌的硫酸钙晶须,并已结题 | 完成对晶须不同形貌反应参数的探究,得到制备形貌均匀的硫酸钙晶须较优的工艺条件 | 掌握晶须形貌调控的技术,实现了晶须形貌的可控调控,为后续晶须满足不同应用领域长径比的调控项目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
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的研究 | 形成与完善一种混合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的工艺包。 | 完成进料系统的开发、反应系统的开发、脱氯系统的开发,并已结题 | 解决废塑料进料问题,解决废塑料中氯的脱除问题,解决废塑料裂解制化工原料反应器的设计开发工作。 | 实现低值废塑料的化学法回收利用,为20万吨废塑料裂解项目提供工艺、技术支撑。 |
SNAR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模拟计算的研究 | 不同设备内的流场及喷射方案的模拟,固体还原剂在设备内的分散情况模拟 | 除乙烯裂解炉的模拟计算外全部完成,得到了流场和合理的输送管道结构。 | 1)对SNAR除酸脱硝剂输送过程及喷射过程进行模拟,持续优化输送过程,优化喷射位置及输送管线。 | 对SNAR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推广过程中的项目实施阶段的确定加剂位置和确定配管方案具有指导作 |
用。 | ||||
SNAR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机理研究 | 研究明确SNAR非氨基还原反应过程机理 | 研究反应中间产物及实验验证机理 | 1)得到气化速率方程;2)理论分析可能的机理;3)调研仪器;4)研究反应中间产物;5)实验验证机理;6)进行反应的热力学分析及动力学分析。 | 为SNAR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技术推广过程中的应用领域提前预判和原因寻找提供依据。 |
钒铁渣中钒与铁的分离与钒产品精制的研究 | 湿法碱溶实现钒与铁的有效分离,并制备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 | 钒浸出率大于93%,制备得到高纯五氧化二钒,并已结题 | 实现钒铁有效分离,钒浸出率大于93%,并制得高纯五氧化二钒,纯度达99.5% | 湿法分离钒铁,实现高纯五氧化二钒制备的湿法工艺路线,与干法并行,作为钒铁分离的可行性工艺路线,做技术储备。 |
20万吨/年废塑料处理生产线的设计开发研究 | 验证20万吨废塑料工业化项目原料处理单元和物料输送系统工艺流程 的可行性和设备的稳定性 | 原料处理单元已完成工艺设备的长周期稳定运行,物料输送系统已确认物料破架桥的形式和完成稳定输送 | 原料处理单元设备和物料输送系统的长周期稳定运行 | 为原料处理单元和物料输送系统提供工艺参数和操作经验。验证了工艺流程的可行性。 |
水热法制备勃姆石产品的研发 | 制备出符合工业标准的勃姆石产品,可用于锂电池隔膜的制备 | 制备出符合标准的勃姆石,可达到厂家指标 | 明确制备勃姆石的工艺方法,确定反应过程相关条件 | 开拓特种氧化铝市场,增加特种氧化铝产品种类,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 |
硫酸钙晶须的应用调研研究 | 对硫酸钙晶须的应用方向和前景进行调研,实现晶须高附加值和大规模的应用 | 已完成对晶须的文献和专利的调研、市场调研,确定晶须具有前景的应用方向,已完成结题 | 通过调研确定晶须 具有应用前景且可实现大规模使用的应用领域 | 对后续制备晶须下游产品的研发提供研究方向和支撑 |
20万吨/年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油气产物脱氯技术攻关研究(合作项目) | 经该脱氯工艺废塑料裂解轻油氯含量达标,且该脱氯工艺可应用于20万吨废塑料项目 | 脱氯工艺处于工业设计阶段;脱氯催化剂在工业化中试试生产阶段 | 经脱氯工艺后的塑料裂解轻油中氯含量降低到5ppm以下 | 脱氯后的塑料裂解轻油溢价,提高公司塑料裂解轻油产品利润。 |
POX灰渣中金属赋存形态及提高金属溶出率的技术研究 | 确认POX渣中金属的赋存形态,为提高金属溶出率提供理论指导 | 已完成金属钒、铁、铝、镍的形态分析,及对溶出率的影响。进一步开展钠形态提取相关工作 | 提高钒的溶出率至90%以上,明确钠烧结机制,并降低灰渣中的钠 | 明确金属的赋存形态,为提高金属溶出率提供指导,延长工业装置稳定运行周期 |
适用于废塑料催化裂解的专用催化剂的研发 | 为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提供合适的催化剂配方,包括以丙烯为主的多产低碳烯烃催化剂以及多产乙烯催化剂。 | 已开发两种以丙烯为主的多产低碳烯烃催化剂配方,完成小试验证,有待中试验证。 | 完成以丙烯为主的多产低碳烯烃催化剂和多产乙烯催化剂在热模中试装置上的性能验证。 | 根据市场需求,为后续更大规模的废塑料裂解工业装置提供可灵活调变的催化剂配方。 |
原油直接制化学品技术研究 | 对原油直接制化学品进行调研,分析其催化剂配方,研制新型的催化剂以应对市场变化。 | 对炼油一体化进行了调研,原油蒸汽裂解、酸催化裂解、碱催化裂解技术进行了调研。 | 根据原理不同,所需的催化剂性能要求不同。根据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在实验室试制不同类型的催化剂。 | 1.了解市场变化趋势,根据炼油厂的需求变化来调整催化剂配方,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 2.开发新型的催化剂,拓宽公司催化剂产品的赛道。 |
异辛醇连续脱氢制备异辛酸 | 本项目旨在开发一种可供扩大化生产的异辛醇连续脱氢方法, | 适宜连续生产的高效ZMO催化剂已经设计完毕,该催化剂具备 | 构建完整催化剂-连续生产工艺体系 | 为公司储备异辛酸的相关技术,为未来公司进行异辛酸工艺生 |
形成国内领先的异辛醇连续脱氢工艺 | 反应速率快、反应性能高、催化剂稳定好的特点,且合成方法简单,已初步实现大量生产。对于连续工艺的探索,设计并搭建了一套多釜串联工艺装置进行连续化实验。 | 产奠定坚实基础,拓展公司的业务。 | ||
钒电解液制备工艺路线的研究 | 采用一定技术手段,将高纯五氧化二钒转化成具有优异电化学性能的3.5价钒电解液。 | 已实现两种以不同还原剂制备四价钒溶液的配方,完成实验室小试验证,并通过电还原实现了小体量3.5价钒电解液制备,与外购3.5价钒电解液相比,具有相似的电化学性能。 | 对实验参数进行校准,确保可以成功制备任何体量的3.5价钒电解液。 | 钒电解液作为高纯钒的下游产品,为公司在九江的高纯钒产品进行赋值。 |
电镀工业园污水废盐减量化及污水处理工艺路线研究 | 引入有机小分子还原剂替代焦亚硫酸钠,可以减少废盐的产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压力,促进电镀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 比较不同还原剂对六价铬的还原效果,选定水合肼做还原剂,还原后铬浓度降至0.5ppm,还原过程不需反复调节酸碱,同时可以达到减盐的目的,可采用消泡剂解决消泡问题。 | 水合肼处理含铬废水可达到《GB-21-00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总铬0.5ppm的排放限值,同时实现减盐的目标,完成含铬废水的中试放大验证。 | 掌握高效、低耗的废水处理技术和废盐减量化技术。 |
浆态床加氢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 使用氯化法将浆态床加氢废催化剂中的V、Mo等金属以金属氯化物的形式提出 | 通过改变温度、配碳量、进气方式和进气量等氯化条件,找到废加氢催化剂的最佳条件。 | 废加氢催化剂中的V、Mo元素的转化率达到95%以上。 | 操作简单,效率高,为公司后续的钼钒等金属提取提供依据。 |
垃圾分选机设备开发 |
研发一款能够适用于生活垃圾塑料清洗和高低价值塑料有效分离设备,同时满足低成本高效率和稳定运行。
改进垃圾分选机塑料缠绕问题,以及筛上物垃圾清洗分离效果明显,可以将高低值垃圾进行有效分离,目前仍存在塑料表面有纸浆等杂质残存的现象需要解决。 | (1)解决一代机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机械性能不稳定,塑料缠绕,排料不畅等问题点,同时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耗水量、降低运营成本。 (2)实现筛上物组分中的无机物、棉布类等低值垃圾以及可回收利用高值塑料的有效分离,从而使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高值塑料提取出来进行资源化利用。 | 经过前期调研,垃圾分选机作为市面上唯一可以实现棉布与塑料垃圾有效分离的设备,可以作为公司生活垃圾处理的拳头产品,以点带面,带动公司垃圾处理生产线的项目承接,支撑公司发展 | ||
低值塑料回收模式研究 | 解决废塑料裂解前端原材料的回收问题,通过大数据平台建立高效、低成本的回收路径。 | 已完成平台框架搭建。 | 研究可推广的低值塑料回收模式,打造全国范围内的可服务于废塑料裂解项目的回收平台。 | 本项目可解决废塑料裂解项目前端原料的收集、分类、结算、转运、管理等问题,通过这个平台可收集工业、农业以及生活中的废塑料。 |
生活垃圾低值资源分拣回收技术开发与模式构建项目 | 在全国范围内生活垃圾中转站打造成为一个集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环保教育、技 | 已初步打通工艺流程,继续通过实验摸索最佳的工艺条件。 | 在全国合适的垃圾中转站建立资源回收中心,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回收低值废塑 | 本项目可通过回收生活垃圾中的低值废塑料,为废塑料裂解装置提供原料。 |
术创新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处置和废塑料低值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出贡献。 | 料资源,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和低值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
生活垃圾低值塑料筛分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 | 本项目通过对低值塑料筛分技术的研究探索,分选和回收生活垃圾中的低值塑料,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和低值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初步实验设计。 | 完成生活垃圾低值塑料筛分技术的工艺设计和设备开发,形成综合处理方案,为工业化装置提供可行性参考。 | 通过对关键技术、核心设备和配套系统的集成,形成关于生活垃圾低值塑料筛分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为低值塑料筛分业务领域的产业化装置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导。 |
含铁钒渣制备高纯钒产品技术研究 | 通过干法氯化的方法,高效提取钒铁渣中的钒元素,并通过精制提纯和氧化的手段,制备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 | 钒铁渣氯化中试单元已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已产出吨级的粗三氯氧钒产品 | 中试氯化、精馏、氧化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并产出纯度≥99.99%的三氯氧钒和五氧化二钒产品 |
掌握钒铁渣氯化提钒、铁的技术,实现了钒铁渣中钒的资源回收,为后续绿电储能项目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膜渣分离生产线 | 采用无水干式膜渣分离技术,通过智能分选系统精准分离残膜、秸秆及棉纤维,实现提质增效与低故障率运行,推动全产业链高效协同,形成稳定集约化生产模式。 | 1.原料实现平稳均匀进料2.物料传输系统减少,实现长周期运行 3.对秸秆棉花进行二次分选4.除尘部位加强,减少厂房灰尘 | 1.废旧残膜二次利用,塑料循环制再生颗粒 2.减少对新塑料原料的需求和浪费 | 该技术是未来生存的必选项,对环保企业,则是抢占万亿级固废市场的新引擎。提升经济效益,开拓新市场。 |
干洗净化生产线 | 1.膜渣分离后的残膜杂质、尘土较多,经济价值较低2.将膜渣分离后的残膜,达到造粒的要求3.全自动生产,降低成本,提升产量 | 1.实现了全自动化生产2.实现长周期平稳运行,产量得到提升 | 1.减少干洗净化后残膜的含杂量 2.干洗后的残膜实现造粒3.进行直接销售干洗后的残膜 | 为公司提供造粒原料,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减少对新塑料的需求,提升经济效益,提供深度裂解装置的原材料 |
造粒生产线 | 1.干洗后的膜经济价值较低2.资源循环利用的需求3.打通循环产业链 | 1.已投入正常生产,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2.提高产品产量及质量 | 1.实现膜渣分离、干洗净化、造粒的全产业链生产2.注塑成托盘及其他塑料物品 | 发展产品出路,为公司提供更高的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62 | 141 | 14.8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76% | 17.69% | -3.9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89 | 68 | 30.88% |
硕士 | 41 | 26 | 57.69% |
专科 | 29 | 44 | -34.09% |
博士 | 3 | 3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6 | 54 | 40.74% |
30~40岁 | 59 | 70 | -15.71% |
40岁以上 | 27 | 17 | 58.82%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6,271,497.63 | 20,705,410.82 | 16,478,107.7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9% | 1.93% | 4.5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4,938,627.42 | 3,383,652.54 | 2,267,795.27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8.80% | 16.34% | 13.76%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11.59% | 2.44% | 91.68%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29%,比2023年同期上升0.36%,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是根据每年研发项目开展及进度情况而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6,454,713.53 | 904,641,064.12 | 17.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8,751,872.28 | 641,828,910.32 | 41.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702,841.25 | 262,812,153.80 | -39.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556,508.08 | 246,302,130.80 | 71.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4,506,664.19 | 781,586,746.94 | 98.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0,950,156.11 | -535,284,616.14 | -111.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365,003.93 | 1,085,323,341.08 | 41.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1,286,211.43 | 518,412,937.82 | 33.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078,792.50 | 566,910,403.26 | 48.3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073,509.91 | 294,826,583.84 | -144.8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702,841.25 | 262,812,153.80 | -39.99% | 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以及支付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0,950,156.11 | -535,284,616.14 | -111.28% | 主要是本报告期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841,078,792.50 | 566,910,403.26 | 48.36% | 主要是本报告期贷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 |
量净额 | 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073,509.91 | 294,826,583.84 | -144.8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加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各项目折旧摊销费用影响及财务费用、存货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84,163.55 | -3.17% | 主要是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损失。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87,682.39 | -0.46%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07,707.64 | -0.27%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4,880,775.30 | 12.04% | 主要是拆迁补偿款及罚没利得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87,866.79 | 0.96% | 主要是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4,102,320.87 | -10.12% | 主要是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其他收益 | 7,406,127.48 | 18.27%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593,626.36 | 3.93% | 主要是拆迁设备处置收入。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83,863,362.29 | 5.75% | 425,630,848.03 | 12.95% | -7.20% | 主要是本报告期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大所致。 |
应收账款 | 266,608,997.86 | 5.40% | 195,718,125.11 | 5.96% | -0.56% | 主要是催化剂业务新增客户账期内欠款增加,同时广东石化部分账款未回所致。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
存货 | 376,185,214.26 | 7.62% | 193,571,231.14 | 5.89% | 1.73% | 主要是本报告期为新建项目储备原料,存 |
货增加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358,445.85 | 0.51% | 24,998,797.16 | 0.76% | -0.25%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045,066.59 | 0.45% | 24,446,831.90 | 0.74% | -0.29% | |
固定资产 | 2,056,491,771.28 | 41.64% | 1,818,850,513.78 | 55.36% | -13.7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145,537,678.90 | 23.19% | 167,118,062.19 | 5.09% | 18.1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在建项目持续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760,549.14 | 0.14% | 4,962,066.52 | 0.15% | -0.01%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增租赁场地所致。 |
短期借款 | 272,789,257.65 | 5.52% | 133,632,852.65 | 4.07% | 1.45% | 主要是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2,501,261.39 | 0.25% | 1,933,544.48 | 0.06% | 0.19% | 主要是预收货款及作业服务费等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494,748,445.27 | 30.26% | 889,828,042.76 | 27.08% | 3.18% | 主要是由于项目建设增加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361,286.28 | 0.03% | 72,179.39 | 0.00% | 0.03%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增租赁场地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0.52% | 5,724,350.19 | 0.17% | 0.35% | 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38,393,983.00 | 0.78% | 27,412,899.67 | 0.83% | -0.05% | 主要是已背书未到期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票据还原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763,427.66 | 0.08% | 13,957,922.48 | 0.42% | -0.34% | 主要是应收票据余额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45,143,371.24 | 0.91% | 16,792,018.17 | 0.51% | 0.40% | 主要是本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6,884,535.34 | 0.54% | 19,344,464.73 | 0.59% | -0.0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356,323.05 | 2.15% | 42,596,104.78 | 1.30% | 0.8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2,400,000.00 | 0.05% | 3,300,000.00 | 0.10% | -0.05% | |
无形资产 | 330,110,044.77 | 6.68% | 172,632,706.73 | 5.25% | 1.43%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土地购置所致。 |
商誉 | 1,746,589.64 | 0.04% | 1,746,589.64 | 0.05% | -0.01%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14,229.83 | 0.17% | 3,894,761.55 | 0.12% | 0.05%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装修费等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17,206.21 | 0.44% | 13,883,166.80 | 0.42% | 0.0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可弥补亏损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566,690.71 | 2.85% | 109,058,613.49 | 3.32% | -0.47% | 主要是本报告期预付在建项目工程及设备采购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43,587,621.52 | 0.88% | 55,666,166.40 | 1.69% | -0.81% | |
应付账款 | 251,799,512.01 | 5.10% | 102,350,786.17 | 3.12% | 1.9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付供应商原材料及作业服务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70,195.76 | 0.26% | 13,953,751.54 | 0.42% | -0.16% | |
应交税费 | 3,275,003.34 | 0.07% | 1,894,895.00 | 0.06% | 0.01%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土地缴纳契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25,241,889.24 | 12.66% | 242,353,628.95 | 7.38% | 5.28% | 主要是本报告期项目建设应支付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8,022,202.77 | 6.24% | 183,427,819.04 | 5.58% | 0.66% | 主要是本报告期部分长期借款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1,778,777.91 | 0.85% | 36,575,707.76 | 1.11% | -0.26% | |
应付债券 | 126,963,612.69 | 2.57% | 147,121,428.18 | 4.48% | -1.91%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可转债转股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36,006,684.02 | 0.73% | 76,185,355.02 | 2.32% | -1.59% | 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
递延收益 | 145,777,654.30 | 2.95% | 31,596,104.53 | 0.96% | 1.9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超长期国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7,344.95 | 0.01% | 231.63 | 0.00% | 0.01% | 主要是本报告期使用权资产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股本 | 196,043,071.00 | 3.97% | 137,660,770.00 | 4.19% | -0.22% | 主要是资本公积转股及可转债转股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 | 22,977,531.74 | 0.47% | 28,509,394.65 | 0.87% | -0.4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可转债转股所致。 |
资本公积 | 837,189,096.99 | 16.95% | 848,946,977.67 | 25.84% | -8.89%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0,755.33 | 0.01% | 673,340.79 | 0.02% | -0.01% | 主要是外币折算差额所致。 |
盈余公积 | 27,807,583.12 | 0.56% | 26,392,782.5 | 0.80% | -0.24% |
8 | ||||||
未分配利润 | 297,700,122.52 | 6.03% | 277,299,648.97 | 8.44% | -2.4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5,248,282.54 | 4.56% | 49,564,665.90 | 1.51% | 3.05%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724,350.19 | 1,310,604.47 | 432,000,000.00 | 413,554,820.05 | 25,480,134.61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308.81 | 5,000,000.00 | 5,023,308.81 | |||||
金融资产小计 | 5,724,350.19 | 1,310,604.47 | 23,308.81 | 437,000,000.00 | 413,554,820.05 | 30,503,443.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957,922.48 | 90,497,799.43 | 100,692,294.25 | 3,763,427.66 | ||||
上述合计 | 19,682,272.67 | 1,310,604.47 | 23,308.81 | 0.00 | 527,497,799.43 | 514,247,114.30 | 34,266,871.0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767,411.74 | 9,767,411.74 | 支取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2,068,640.83 | 22,068,640.83 | 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 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119,820,384.02 | 113,829,364.82 | 质押借款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28,471,418.27 | 95,329,489.45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116,142,800.00 | 111,088,555.61 | 抵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
长期股权投资 | 所有权受限 | 公司以持有的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68.97%股权为子公司东粤化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 ||
合计 | 396,270,654.86 | 352,083,462.45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554,506,664.19 | 781,586,746.94 | 98.8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10万吨/年废塑料资料综合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54,283,863.20 | 54,467,864.14 | 自有资金 | 26.71% | 预计年产值15,690万元 | 不适用 |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
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722,865,176.27 | 725,191,155.57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超长期特别国债 | 70.00% | 预计年产值124,326万元 | 不适用 |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2023年6月6日 | 《关于拟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
东粤广场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86,649,229.21 | 89,893,670.23 | 自有资金 | 39.19% | 预计年产值1,400万元 | 不适用 |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
1万吨/年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一期1000吨/年)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8,164,619.02 | 34,403,177.96 | 自有资金 | 34.40% | 预计年产值9,000万元 | 不适用 |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2024年02月07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238,533,009.57 | 1,332,294,929.93 | 自有资金 | 100.00% | 年产值7亿元 | 14.66亿元 | 不适用 | 2021年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19 |
合计 | -- | -- | -- | 1,110,495,897.27 | 2,236,250,797.83 | -- | --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9年 | 公开发行 | 2019年05月22日 | 29,821.23 | 29,821.23 | 4,579.74 | 25,077.35 | 84.09% | 0 | 15,184.95 | 50.92% | 5,196.0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其中,4921.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84.5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2021年 | 发行可转债 | 2021年07月26日 | 31,221.58 | 31,221.58 | 2,111.67 | 28,648.87 | 91.76% | 2,635.3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其中,977.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9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
2023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07月24日 | 30,836.96 | 30,836.96 | 48 | 30,836.96 | 100.0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91,879.77 | 91,879.77 | 6,739.41 | 84,563.18 | 92.04% | 0 | 15,184.95 | 16.53% | 7,831.37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77.35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500万元;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支付项目建设款9990.57万元;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支付项目设备款10586.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21.4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90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收入332.7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9.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84.5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 |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2、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648.87万元,用于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7.4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650万元。购买理财收入49.37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2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7.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838.9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838.96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0.00万元。目前该账户已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19年公开发行 | 2019年05月22日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5,184.95 | 10,778.56 | 4,523.58 | 10,586.35 | 98.22% | 2023年04月30日 | 1,336.61 | 1,987.68 | 否 | 否 |
2019年公开发行 | 2019年05月22日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0,136.28 | 10,072.53 | 56.16 | 9,990.57 | 99.19% | 2019年03月31日 | -503.4 | -4,161.05 | 否 | 否 |
2019年公开发行 | 2019年05月22日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 | 否 | 4,500 | 4,500 | 0 | 4,5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2021年发行可 | 2021年07月26 | 4万吨/年 | 生产建设 | 否 | 31,221.58 | 30,306.55 | 2,111.67 | 28,648.87 | 94.53% | 2023年02月28 | 4,226.26 | 7,361.9 | 否 | 否 |
转债 | 日 | 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 | 日 |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07月24日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流 | 否 | 30,836.96 | 30,836.96 | 48 | 30,836.9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1,879.77 | 86,494.60 | 6,739.41 | 84,562.75 | -- | -- | 5,059.47 | 5,188.5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91,879.77 | 86,494.60 | 6,739.41 | 84,562.75 | -- | -- | 5,059.47 | 5,188.53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原因一是受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危险废物原料跨省转移手续受到影响,原料库存不能保证,使装置不能高负荷稳定运行,各项消耗增加;二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处置及资源化产品销售价格降低,装置未达到预期产能及销量。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拓,不断进行生产优化,整体处于好转趋势,但仍未实现扭亏为盈。 (2)“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了保持市场占有率,处置服务价格下降,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3)“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主要由于受山东地炼整合、部分国企采购减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盈利能力下降,造成效益不及预期。公司为提升装置盈利能力:一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二是坚定出海战略,积极开拓大陆地区以外市场。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适用 | |||||||||||||
(1)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84.07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67号募集资金 |
情况 | 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8月1日置换4,000万元,8月2日置换2,184.07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9-016号)。 (2)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 万,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公告2021-072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2月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30日收回4,000.00万元,2021年4月7日收回5,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22号) (2)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21年7月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0万元,2021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700.00万元;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6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25,3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19,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9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28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19,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100.00万元,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2,200.00万元。 (7)2024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8月13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万元,2024年8月7日,交行募集资金户转出140.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3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81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4970.5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其中4,780.5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交行募集资金户有140.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 |
流动资金。2024年8月1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3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有2,627.4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其中977.4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26日,扣除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780.53万元,“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40.95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预计节余募集资金977.45万元,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初始规划时间距离实际实施时间较长,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等,使得实际投资额有所降低;第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4年7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等相关公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19年公开发行 | 首次公开发行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0,778.56 | 4,523.58 | 10,586.35 | 98.22% | 2023年04月30日 | 1,336.61 | 否 | 否 |
合计 | -- | -- | -- | 10,778.56 | 4,523.58 | 10,586.35 | -- | -- | 1,336.6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同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变化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危废回收处置利用 | 246,760,000.00 | 1,707,281,236.44 | 514,775,288.20 | 714,511,924.26 | 118,740,220.48 | 119,444,359.90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三废治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 150,000,000.00 | 159,152,553.91 | 72,394,764.97 | 18,664,859.78 | -6,416,755.69 | -6,524,638.84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危废回收处置利用 | 157,000,000.00 | 188,404,246.79 | 115,886,226.06 | 22,907,082.94 | -8,188,059.49 | -8,124,613.47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三废治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 100,000,000.00 | 192,155,762.43 | 91,544,749.32 | 44,942,857.06 | 4,268,377.34 | 4,085,148.2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是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的环保装置,为国内首套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该装置于2022年12月投入运行,新增处理处置服务费及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1,451.19万元,净利润11,944.44万元,其中灰渣处置收益3,033.27万元,含蒸汽在内的资源化产品收益8,911.17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展望及 2025 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 “十四五” 规划圆满收官的决胜之年,亦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的落地之年。在此背景下,环保产业迎来政策红利密集释放期,但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等外部风险仍存,行业竞争加剧与技术迭代压力显著提升。公司需深刻把握 “危与机同生并存” 的辩证关系,在全面总结 2024 年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谋划、创新驱动、项目推进、管理提升、防范风险的主线,在市场开拓、持续研发、项目复制、上下游协同、高效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措施与目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积极拓展客户渠道,稳定集团基本业务,寻求突破
受石化炼油板块盈利能力下降、部分国企采购减少、山东地炼困境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FCC催化剂(新剂)销售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将通过降低销售价格、积极开拓大陆地区以外的市场等方式,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资源化处理处置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销售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总结两年平稳运行经验,进一步提升装置运转水平,同时关注并积极开拓潜在客户,因地制宜的制定服务方案,拓展业务空间。在工业烟气非氨基还原除酸脱硝
技术推广业务中,借鉴多家炼化企业综合服务方案,持续深化服务质量,加强该业务推广力度。稳步提升成熟业务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2、加快推进新项目投产,布局新赛道,寻求突破
塑料由于其难于降解处理,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塑料污染治理已然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在此背景下,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应运而生。该行业通过物理回收、化学回收及能源转化等技术,将废弃塑料转化为再生原料或能源,成为解决塑料污染与资源循环的关键路径。废塑料行业正处于政策驱动与技术革新的双重拐点。公司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的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现已进入生产准备阶段,该项目旨在通过颠覆性化学法实现废塑料的高效转化、循环利用,推动塑料污染治理产业的升级。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投产并产出合格产品是公司2025年重中之重的工作,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推动全球废塑料化学循环利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也将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为了匹配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复制,公司将着力布局废塑料回收业务,充分发挥公司在工业端、生活垃圾端以及农业端低值废塑料的回收工作,探索产业链整合机会,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3、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支撑企业快速发展需求
在新项目落地成功的驱动下,公司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全国布局对集团化公司的搭建和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集团化公司建设,对标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制定精细管控、组织赋能、人才提升等战略规划。组织搭建集团各职能部门服务职能,持续加强对各子公司的条线管理能力和业务融合能力,强化对项目经营数据的全面跟踪分析,为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加强风险预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坚定产业与资本的融合,助力新业务布局,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将产融协同作为战略牵引,持续完善投融资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及子公司战略布局提供精准资金支持。此外,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内在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共生共荣。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落实推进 “长期、稳定、可持续” 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优化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实现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5、重视人力资本规划,构建“引育用留”机制,为企业快速发展做好人才保障
人才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优势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面对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市场竞争格局重塑的新挑战,在企业快速发展扩张的过程中,人才更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并持续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生产要素活力,打造能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提高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干部梯队建设专题,全面分析公司人才队伍情况,形成公司各层级人才储备库及人才发展方案,打造双通道、多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能、体现职业价值创造舞台。公司合理优化各层级人员年龄结构,加快推进干部年轻化工作。最终实现公司发展培育人才进步,人才进步促进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现有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受石化炼油板块盈利能力下降、部分国企采购减少、山东地炼困境加剧等因素影响,催化裂化催化剂系列产品以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行业竞争加剧,给公司业务拓展带来了一定压力。随着 3 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正式投产,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产能由2.85万吨/年上升至5.85万吨/年,FCC催化剂(新剂)产能由2万吨/年上升至4万吨/年,产能增幅较大,产销量的增长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现有项目产能存在无法消化的风险。公司将制定并执行统一有利的销售策略,通过多种方式开拓销售渠道,积极接洽大型国有企业、新开大型炼化项目和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客户,加强与国际客户的交流,更多的开展实质性的商业活动,扩大订单并发货,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新项目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加大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推广及项目建设风险。该技术是公司自主研发技术,是公司建设的首套工业化装置,其技术需要工业化持续验证和持续的研发投入。若公司未来未能及时跟进技术迭代升级,或未能满足国家关于低值废塑料处理处置相关环保等方面要求,公司可能由此存在竞争力下降、盈利能力下滑风险。为此公司会持续关注全球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方向,持续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增加研发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收益。
3、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为 20 万吨/年混合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等重大项目,公司按照整体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但如果资
金筹措不达预期,或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规模扩大,工程建设将受到不利影响。为规避上述风险,除自有资金外,公司已经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部分项目建设资金;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措施筹集,如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渠道。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灵活调整策略,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财务风险,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4、单一客户依赖带来的合作稳定性、收入下降风险
广东石化是中国内地唯一可全部加工劣质重油的炼化基地项目;公司凭借自有技术,成为广东石化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唯一供应商;广东石化也为公司该业务唯一客户。公司已与广东石化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基于技术的创新性及双方合作协议的违约条款安排,广东石化选择或增加其他合作方、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市场上存在其他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有更好的方式或相关环保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广东石化选择或增加其他合作方、选取其他处理方式。另外,公司蒸汽仅面对广东石化一家客户,议价能力低、销售选择少,存在单价降低、部分时段无法并网销售的情形。如果未来广东石化灰渣交付量、蒸汽采购量降低,或相关服务、产品价格下降,公司对广东石化的收入、毛利将下降,公司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存在下降风险。公司会进行蒸汽外接管网搭建,拓宽销售渠道,将蒸汽销售至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的其他客户,提高蒸汽销售单价、并网销售量,并且公司会积极开拓潜在客户,因地制宜的制定服务方案,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及项目知名度,增强市场影响力。
5、公司多地发展,管理分散及人力资源无法匹配的风险
随着公司集团化布局向多区域纵深推进,组织架构层级复杂化与子公司管理效能失衡的矛盾日益显现。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公司运营体系,能满足目前的经营规模和发展,但仍存在跨地域协同成本攀升及人才供应链动态适配压力成为制约集团战略落地的潜在风险点。公司会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调整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集团对各子公司的条线管理能力和业务融合能力,强化对项目经营数据的全面跟踪分析,为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运营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4日 | 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 | 实地调研 | 机构、个人 | 聚鸣投资、鹤禧投资、中信 | 详见2024年5月14日登载 | 详见2024年5月14日登载 |
城广场418会议室 | 证券、非马资产、华鑫证券、商田投资、国盛环保、汉马恒生、国联证券、工银瑞信基金、乾惕投资、深圳市瑞丰银投资、华西证券、汐泰投资、淳元投资、星石投资、中邮创业基金、北京盛华投资等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
2024年06月18日 | 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7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邮基金、浙商证券、鸿途私募、慈阳投资、浙商石化、汇盛投资、星元投资、臻谦投资、歌汝资产 | 详见2024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详见2024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年08月09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河清资本、金信基金、兆信资产、胤胜资产、汇丰晋信、野村资管、南华基金、星石投资、中信建投自营、宝盈基金、鹏华基金、国盛证券、进门财经、青骊投资、富舜资产、华宝基金、广发证券资管、东方自营、中信建投基金、衍航投资、中金基金、盈峰资本、国寿安保、冲积资产、星云投资、华夏财富创新投资、长江资管、盈峰资本、中信保诚、禾永投资、南方基金、中银国际资管部、健顺 | 详见2024年8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详见2024年8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投资、前海开源基金、兴银理财、富国基金海外部、工银瑞信、中航基金、鸿道投资、交银基金、理成资产、中邮基金、甬兴自营、嘉实基金、前海联合基金、农银人寿、农银理财 | ||||||
2024年09月10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易米基金、胤胜资产、永望资产、中加基金、富舜资产、信复创值投资、野村资管、申九资产、峰岚资产、星石投资、人保养老、广东鸿途、兴银理财、明世伙伴基金、泰达宏利、千合资本、卧龙私募、泰信基金、兴银基金、恒泽资本、冰河资产、中邮基金、进门财经、汐泰投资、重阳投资 | 详见2024年9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详见2024年9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2024年11月13日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邮基金、奕碳科技、重庆产业研究院、摩睿科技、胤胜资产、鸿途基金、三松集团、国盛证券 | 详见2024年11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详见2024年11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2024年11月28日 | “中证网”(https://www.cs.com.cn)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通过“中证网”(https://www.cs.com.cn)参与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详见2024年1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推动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严格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股东大会,所有股东不管持股多少均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要事项均最终由股东大会表决,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张新功先生,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作为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成员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运作并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企业绩效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与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及自主的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不存在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的情况。公司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符合法定程序,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东越权任命的情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并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有关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于关联企业。
3、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具备独立的招投标、采购、建设、运营等系统,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办公场所、配套设备以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完整。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并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职能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5、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财务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08% | 2024年02月27日 | 2024年02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82%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3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0.00% | 2024年05月15日 | 2024年05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m.cn)公告编号:2024-042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3.28% | 2024年07月15日 | 2024年07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74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38%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89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叶红 | 女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48,000 | 0 | 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叶红 | 女 | 51 | 董事长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张新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15 | 2024 | 44,06 | 9,750 | 17,62 | 51,93 | 实施 |
功 | 年09月19日 | 年09月26日 | 0,250 | ,000 | 4,100 | 4,350 | 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协议转让 | |||||
林瀚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48,00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林瀚 | 男 | 36 | 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4月22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史惠芳 | 女 | 44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4月19日 | 48,00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史惠芳 | 女 | 4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史惠芳 | 女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21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杨朝合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王爱东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周灿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李宏宽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马丽丽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郭昆 | 女 | 48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20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
盛波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48,00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盛波 | 男 | 5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0 | 0 | 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谭映临 | 女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48,00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李恩泉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07月24日 | 2024年09月26日 | 48,000 | 69,600 | 117,6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 |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茹凡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9月26日 | 12,000 | 17,400 | 29,40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合计 | -- | -- | -- | -- | -- | -- | 44,360,250 | 0 | 9,750,000 | 18,059,100 | 52,669,35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惠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惠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史惠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史惠芳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4年04月19日 | 工作调动 |
茹凡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04月19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叶红女士,女,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中国石化长盛公司工程师;2009年至2013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2013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张新功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培训中心(现更名为湖南石化高等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至今任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九江青岛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曾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2020年4月、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3)林瀚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2013年8月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长,2015年至2019年7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4)史惠芳女士,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澳东化工有限公司主管,青岛理查斯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
2013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14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2年5月任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董事。
(5)杨朝合先生,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学院院长、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三维化学集团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理事、中国石油学会智库专家、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王爱东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23年10月退休。曾任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席,致公党石油大学支部主委。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岛区政协委员。曾任东营市河口区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周灿先生,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采油工艺设计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期间组织部挂职一年;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诚功(黄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9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李宏宽先生,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课长,青岛鑫龙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青岛金海滨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监事;2020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马丽丽女士,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实验中学教师;2010年至2018年任济南茶文坊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12月任威海福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任山东瀚顺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郭昆女士,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负责中油吉林化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2019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工程审计专员;2020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基本情况如下:
(1)林瀚(简历见上述董事介绍)
(2)叶红(简历见上述董事介绍)
(3)史惠芳(简历见上述董事介绍)
(4)盛波,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公司第二化肥厂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2012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谭映临,女,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生产部部长;2011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李恩泉,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化工总厂催化剂厂班长、中国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工艺主任、吉林京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嘉孚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9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茹凡,男,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1月至今,历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主管,证券事务部副部长;现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2017年1月至今任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8月22日至今任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新功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1年06月16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新功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1月09日 | 否 | |
张新功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18日 | 否 | |
张新功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
史惠芳 | 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23日 | 2024年03月14日 | 否 |
史惠芳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8月31日 | 否 | |
史惠芳 | 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04月09日 | 否 | |
史惠芳 | 惠疆环保(喀 | 董事 | 2024年10月25 | 否 |
什)有限公司 | 日 | ||||
杨朝合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教授 | 1987年06月16日 | 是 | |
杨朝合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年09月10日 | 否 | |
杨朝合 |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
杨朝合 |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22日 | 是 | |
王爱东 |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10日 | 是 | |
王爱东 | 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3月16日 | 是 | |
周灿 |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21年06月11日 | 是 | |
李宏宽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08月22日 | 否 | |
李宏宽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28日 | 否 | |
马丽丽 | 山东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二中心副总经理 | 2012年07月01日 | 是 | |
马丽丽 | 威海福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2月01日 | 是 | |
马丽丽 |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29日 | 否 | |
马丽丽 | 山东瀚顺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7月31日 | 否 | |
李恩泉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
茹凡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1月09日 | 否 | |
茹凡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8月22日 | 否 | |
茹凡 | 青岛海发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3月23日 | 2024年03月14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考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
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根据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规定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2024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叶红 | 女 | 51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77.02 | 否 |
张新功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84.29 | 否 |
林瀚 | 男 | 36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91.08 | 否 |
史惠芳 | 女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94.61 | 否 |
杨朝合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 | 否 |
王爱东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 | 是 |
周灿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 | 是 |
李宏宽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5.7 | 否 |
马丽丽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郭昆 | 女 | 48 | 监事 | 现任 | 7.96 | 否 |
盛波 | 男 | 53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87.19 | 否 |
谭映临 | 女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1.79 | 否 |
李恩泉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82.28 | 否 |
茹凡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38.45 | 否 |
合计 | -- | -- | -- | -- | 798.37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2月06日 | 2024年02月0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0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3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4月2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6月27日 | 2024年06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1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7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6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8月07日 | 2024年08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7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9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0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12日 | 2024年12月1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叶红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张新功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林瀚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史惠芳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杨朝合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王爱东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周灿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非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义务,为公司战略发展、业务经营、对外投资等事项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独立董事在各自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1月18日 | 1.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2月0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3月07日 | 1.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4月18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4月22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7月08日 | 1.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08月06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申 |
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10月23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王爱东、杨朝合、周灿 | 9 | 2024年11月1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朝合、王爱东、叶红 | 1 | 2024年04月18日 | 1.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灿、王爱东、林瀚 | 1 | 2024年04月18日 | 1.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 张新功、杨朝合、王爱东、史惠芳 | 3 | 2024年02月06日 | 1.《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 张新功、杨朝合、王爱东、史惠芳 | 3 | 2024年04月18日 |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 张新功、杨朝合、王爱东、史惠芳 | 3 | 2024年06月26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限售期安排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
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0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6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7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7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76 |
销售人员 | 60 |
技术人员 | 162 |
财务人员 | 50 |
行政人员 | 229 |
合计 | 1,17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硕士以上 | 57 |
本科 | 457 |
专科 | 391 |
其他 | 272 |
合计 | 1,177 |
2、薪酬政策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考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薪酬政策: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按月发放。公司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3、培训计划
(1)公司员工培训:由企业管理部总负责公司员工培训,每年12月份,公司企业管理部向各部门下发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并据此拟定《公司级年度计划》和《部门级年度培训计划》,由公司和各部门按年度计划内容实施培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除需按照公司企业管理部的培训计划执行外,还需参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或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611,138.49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7,974,876.36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94,840,86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9,484,086.8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9,484,086.80 |
可分配利润(元) | 127,368,775.6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 1: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注 2:上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是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196,045,82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204,955股后的股本194,840,868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新增归属的80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9日上市流通。
(8)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新增归属的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2日上市流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叶红 | 董事 | 72,00 | 0 | 50,40 | 50,40 | 4.62 | 50,40 | 97.60 |
长、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72,000 | 0 | 50,400 | 50,400 | 4.62 | 50,400 | 97.60 | |||||
史惠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72,000 | 0 | 50,400 | 50,400 | 4.62 | 50,400 | 97.60 | |||||
盛波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72,000 | 0 | 50,400 | 50,400 | 4.62 | 50,400 | 97.60 |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72,000 | 0 | 50,400 | 50,400 | 4.62 | 50,400 | 97.60 |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72,000 | 0 | 50,400 | 50,400 | 4.62 | 50,400 | 97.60 | |||||
茹凡 | 董事会秘书 | 18,000 | 0 | 12,600 | 12,600 | 4.62 | 12,600 | 97.60 | |||||
合计 | -- | 450,000 | 0 | 315,000 | 315,000 | -- | 315,000 | -- | 0 | 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上表中所指股票期权数量指的是董事、高管获得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指的是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另外,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促进了高管团队与公司发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激励机制,能够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开展各项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实现了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2)企业对已公布财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 公司如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 (4)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缺陷或一般缺陷。 | 其他情形则按影响程度,认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一般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50万元(含)以上 重要缺陷 5万(含)--50万元 一般缺陷 5万元以下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惠城环保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治理专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与之配套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等,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1、危险废物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
《环境保护法》 | 1989年发布,2014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纲要性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法律。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995年发布, 2020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这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1982年发布,2023年第二次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08年发布,2018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国家鼓励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的资源化利用。 |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2011年 | 国务院 | 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要求不断加大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2004年发布,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在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废经营许可证。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2021年公布,2022年实施 |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 污染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海洋转移危险废物的,不适用本办法。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 2024年11月发布,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详细规定了50个大类、上千种细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名录,为危险废物管理划清范围。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年 | 国务院 | 要求: 1、“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 |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 3、“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7年 | 原环保部 | 其中要求:“修订危险废物贮存、填埋、焚烧等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重点行业管理,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制定焚烧飞灰、制药菌渣、废催化剂、化工残渣、医疗废物等典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规范”。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年 | 国务院 | 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国务院 | 要求: 1、“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 2、“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 3、“全面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提升危险废弃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 |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 2003年 | 发改委、原环保总局等五部委 |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处置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3年发布,2016年修订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明确了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惩治力度,其中要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明确了“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危废的合理处置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 2019年 | 生态 环境部 | 鼓励危废源头减量和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危废处理能力,有效解决危废处理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
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 | 发布 时间 | 发布单位 | 相关主要内容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 2019年 | 发改委等7个部门 | 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发改委 | 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再生资源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行业确定为我国经济发展鼓励类行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 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
2、石油化工行业 |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 2006年 | 国务院 | 加快相关技术在材料与产品开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及回收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形成高效、节能、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 优先发展主题:高纯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 |
《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 | 2006年 | 国务院 | 强化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发、推广低成本清洁燃料生产等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清洁生产集成技术自主开发能力。 开发炼油用“三剂”新产品和新技术,强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处置。加快高含酸、高含硫等特质原油加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程。 |
《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2009年 | 国务院 | 扶持骨干企业、重点企业的产品种类,以及扶持高端替代产品的种类,提出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开展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等,同时对环境与生态保护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2011年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 优先发展“油品加工技术及设备”:加氢裂化催化剂和相关技术,劣质原油和渣油加氢技术,催化裂化原料预加氢技术,煤液化油加氢提质技术,合成油加氢改质技术,特种油品的加氢技术,电脱盐、常减压蒸馏等一次加工技术,催化裂化、焦化、重整、异构化、烷基化、S-Zorb等二次加工技术,油品精制技术,润滑油加氢技术,生产超清洁汽柴油的油品加氢技术,油浆、石油焦的加工利用技术。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7年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将高端催化稀土功能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发改委 | 将“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2年 | 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 | 1、“推进催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 2、“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绿氢”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 3、“提升废催化剂、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年FCC催化剂项目于2009年2月取得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岛审[2009] 45号),分别于2010年3月、2011年11月通过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竣工环保验收(青环黄验[2011] 242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项目于2011年3月取得了青岛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审[2011]30号),2013年9月通过了青岛市环保局的验收(青环验[2013]80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废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于2015年3月12日取得青岛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青环审[2015]9号),2019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年6月10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审[2016]127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生产线污水升级回用改造项目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青环黄审[2017]373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年FCC催化剂生产线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19]383号),2021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于2020年8月3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20]305号);2023年5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3万t/a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评批复(青环西新审[2020]359号);2023年9月完成验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厂区)于2019年10月开始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70200783724899J001V),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至2022年12月25日;现已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后经审批部门变更,证书编号为91370200783724899J001C),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至2027年12月25日。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于2022年1月开始对4万吨项目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22年3月28日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70200783724899J002V),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3月27日;2022年9月完成董家口3万吨
项目排污许可证申领,2022年12月完成4万吨项目排污许可证变更,2023年6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6月29日。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厂区)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青环西新危37021108号)换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7日。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厂区)于2024年2月4日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青环西新危37021107号)换证,有效期至2029年2月3日。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于2017年9月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赣环评字2017(55)号),于2019年7月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批复函(赣环环评函(2019)24号)。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赣环评字2020(98)号),项目正在建设中。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10月25日取得了九江市生态黄金局环评批复(九环环评(2024)66号),项目证在建设中。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拟薄水铝石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九环评字(2022)57号),2024年11月完成拟薄水铝石(硝酸法)生产线环评自主验收。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19年9月30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429MA35NR2Y7P001U),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至2022年09月29日;2022年9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了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污许可证延续申领,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至2027年9月29日;2024年08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了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领,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8月25日。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审【2021】30号),并于2023年8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与2022年7月25日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244MA55Q2HT3U001V,许可证有效期5年;2022年12月完成第一次排污许可证变更,2024年8月根据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指南以及项目运行实际排污情况,完成第二次排污许可证变更。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对危废经营许可证进行申领,并于2022年9月30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45224220930,许可证有效期1年;
2023年9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通过了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危废经营许可证延续申领,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至2028年9月24日。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新增液碱储存部分)于2024年3月19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大南海)审﹝2024﹞2号)。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审(2023)27号)。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对排污证开始申报,并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45200MACK97TH9Y001P,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九瑞环评字[2023]32号)。
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于2024年5月16日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揭市环(惠来)审[2024]1号)。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4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4.18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14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2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3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09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气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13.84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43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气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3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1.67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03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气 | 氨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3.96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14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pH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0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SS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0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pH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26.44mg/L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 | 1.018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岛流域》(DB37/3416.5-2018)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SS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14.45mg/L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0.447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0.45mg/L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 | 0.024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固体废物 | 离子交换再生污泥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2.88 t/a | -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 | 固体废物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0t/a | -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6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3.75 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1.55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5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3.23 mg/m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1.38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 | 废气 | 氮氧化 | 连续排 | 5 | 排气筒 | 均值 | 《区域 | 6.78t/a | 未核定 | 无 |
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物 | 放 | 出口 | 15.84 mg/m3 | 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总量 |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气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3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1.32 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80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气 | 镍及其化合物 | 间歇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0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水 | pH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水 | 氨氮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1.03 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0.59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废水 | SS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7.1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3.80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 | 固体废物 | 含镍固渣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249.587t/a | -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2 | 排气筒出口 | -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 13.85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限公司 | 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46.08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44.56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5.69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间断排放 | 4 | 污水处理站 | 8.09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间断排放 | 4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3.49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4.54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SS | 间断排放 | 4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10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间断排放 | 3 | 污水处理站 | 均值0.49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 1.09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标准》(GB31573-2015)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废润滑油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11.196t/a | -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废布袋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20.05350t/a | - | 无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废含油抹布手套 | 委托处置,排放量为0 | - | - | - | - | 0.5705t/a | - | 无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 | 5 | 排气筒出口 | 均值12.95mg/m?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1.2909t/a | 未核定总量 | 无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3mg/m?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0.098t/a | 无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3mg/m?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0.617t/a | 无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化氢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未投产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氯气 | 连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未投产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九江惠 | 固体废 | 生活垃 | 委托处 | - | - | 未投产 | 《危险 | - | 未核定 | 无 |
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物 | 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 | 置,排放量为0 |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总量 | |||||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氨气、 硫化氢 | 间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未投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气、 硫化氢 | 间断排放 | 1 | 排气筒出口 | 未投产 | 《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未核定总量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公司淮河路厂区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达到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要求后排放至高盐水管道排海。其他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氯化氢、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离子交换再生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弃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公司董家口厂区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浓度限值,通过管道输送至青岛董家口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处排海。
(2)废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氯化氢的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铝粒清洗底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滤机废滤布、实验试剂废包装、实验废液、生产原料废包装、设备检修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3、东粤环保
东粤环保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外排监测池,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广东石化工程进水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广东石化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外排监测池。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场排水经处理后排入广东石化工程含油含盐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作循环补充水,回用率为73.6%,其余26.4%排入广东石化工程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海。
(2)废气:本项目的工程废气主要来自脱碳氧化炉烟气、钒铁及铝镍工序的粉尘、制酸等,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NOx、颗粒物等。本项目采用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清洁燃料、废气处理等三方面环保措施,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排放。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布袋、实验室废包装、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九江惠城
九江惠城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至生产工艺,不对外排放。
(2)废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NOx、颗粒物等,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混合镍盐、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东粤化学
东粤化学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废弃物,排放及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在建设中
(2)废气:本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裂解单元中进料仓含尘废气和催化剂再生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有so2、NOx、颗粒物等,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废橡胶废塑料裂解油化成套生产装备》(GB/T32662-2016)。
(3)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粉尘、废布袋、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手套、废化学试剂包装,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淮河路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3月28日修订及评审完毕,2021年4月14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1-5009-M;2022年11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489-M。
公司董家口厂区4万吨项目于2022年3月9日签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8044-M;公司董家口厂区3万吨项目于2022年10月13日签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0月17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2-08024-M;公司董家口厂区于2023年8月15日重新修订并签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16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70211-2023-09018-M。
九江惠城第三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11月3日修订及评审完毕,2024年11月20日在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毕,备案编号:360481-2024-013-M。
东粤环保于2022年7月21日完成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回执,备案编号:445209-2022-0002-M。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3年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东粤环保于2022年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因公司排污许可内容需根据自行监测指南与项目实际运行排污情况进行变更,于2023年12月重新修订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东粤环保于2023年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2023年10月份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并制定了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九江惠城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投入环保费用12,330.64万元,运行成本3,646.62万元,本报告期缴纳环保税6.15万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地位、平等的股东权利;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让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尊重员工,积极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增强公司凝聚力;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帮助每一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与企业共同成长。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及更多的人文
关怀。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首要前提,继续完善安全双体系的运行,强化环保工作的管控,开展不间断的HSE检查,形成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公司安全管理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管理现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运营管理程序。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准备和应对的相关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事故演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止 | 正常履行中,所持股份已于2022年5月23日解除限售。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持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人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单位持有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单位承诺如下:①持股份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②于对股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在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后,首次减持公司股票或持有公司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公告。④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全部股票。⑤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⑥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 2019年05月22日 | 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叶红;张新功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已向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律师及发行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与惠城环保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与惠城环保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惠城环保控股股东(/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惠城环保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惠城环保《章程》、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而且不损害惠城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作为惠城环保股东的地位,损害惠城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叶红;张新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第一条在本人作为惠城环保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惠城环保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惠城环保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第二条 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惠城环保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惠城环保,并尽可能地协助惠城环保取得该商业机会。第三条 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惠城环保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一)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惠城环保的独立发展;(二)捏造、散布不利于惠城环保的消息,损害惠城环保的商誉;(三)利用对惠城环保的控股或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惠城环保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四)从惠城环保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张新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不发生占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叶红;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叶红;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一)公司对本次首发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为填补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发行人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发行人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投资于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和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积极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分配利润的发放、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6、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2、不侵占公司利益;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宏宽;马丽丽;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波;史惠芳;谭映临;叶红;张新 | 其他承诺 |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 2019年05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功 | 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但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新功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涉及)。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敦促发行人按照上述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果因发行人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回购数量将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叶红、谭映临、盛波、史惠芳、李恩泉、林瀚 | 其他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2020年06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06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新功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3年07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叶红、张新功、林瀚、史惠芳、杨朝合、王爱东、周灿、盛波、谭映临、李恩泉 | 其他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3年07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 张新功 | 股份限售承诺 | 1、因本次发行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 2023年07 | 自2023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让;本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2、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分红、配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本人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 | 月24日 | 起至2026年7月23日止 | |||
股权激励承诺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06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叶红、林瀚、史惠芳、盛波、谭映临、李恩泉等65名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吕灵灵、张秋艳、张立萍等20名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3年06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
2024年2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4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5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6月4日,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
2024年6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751万元,持股比例75.1%。
2024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出资420万元,持股比例84%。
2024年8月27日,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认缴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8月28日,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024年1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刘崇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许培梅5年,刘崇军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披露标准小额诉讼 | 259.74 | 否 | 再审申请已受理 | 待判决,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披露标准小额仲裁 | 14.6 | 否 | 已和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24/4/23 | 2037/4/22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30,000,000.00 | 2022/3/1 | 2030/12/31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3/1 | 2031/12/31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2/3/1 | 2031/12/31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9/21 | 2028/8/29 | 否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43,500.00 | 2024/3/27 | 2028/3/27 | 否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92,500.00 | 2024/8/27 | 2028/8/27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新功 | 17,275,175.28 | 2019/10/31 | 2024/10/30 | 是 |
张新功 | 22,673,667.60 | 2019/12/30 | 2024/12/29 | 是 |
张新功、周惠玲 | 430,000,000.00 | 2022/3/1 | 2030/12/31 | 否 |
张新功 | 99,000,000.00 | 2022/4/28 | 2025/4/27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3/12/7 | 2029/12/7 | 否 |
张新功、周惠玲 | 50,000,000.00 | 2022/9/21 | 2028/8/29 | 否 |
注1: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2024年4月23日,东粤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建行揭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8亿元,借款期限120个月,东粤化学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882.98万元。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东粤化
学68.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8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2: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将前次审议通过的项目贷款额度由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向银行(具体银行待定)申请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同时,公司将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2022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惠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HTC440790000ZGDB2022N00E、HTC440790000ZGDB2022N00F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7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2023年3月,双方签署了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补充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担保金额变更为4.3亿元。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广东东粤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2024年9月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将担保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将主合同签订期间“2022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变更为“2022年3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3:2022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惠玲与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020229914983602的贷款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4: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青岛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4.35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青岛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74.35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青岛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均为人民币325.65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5: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惠城”)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5.52万元。2024年8月27日,山东惠亚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威海银行东营分行”)
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与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209.25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6: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2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1,6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0月31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1,727.52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已履行完毕。注7: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1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2,1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2月30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2,267.37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已履行完毕。注8:见注2注9: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QM201800501019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合同》,投资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投资期为3日,投资金额9,900万元,最终申请金额8,500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投资的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投资期限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10:2023年12月7日,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CIBFL-2023-370-HZ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为惠城环保董家口港厂区的核心生产设备,转让价格9,000.00万元,起租日为2023年12月7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9,759.52万元,由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时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11:见注5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子公司东粤环保与深圳市荣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年期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居住、办公等,年租金520.73万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东惠亚 | 2024年03月11日 | 174.35 | 2024年03月27日 | 174.35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是 | ||
山东惠亚 | 2024年08月09日 | 1,255.52 | 2024年08月27日 | 20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429.87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383.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 1,429.87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83.6 |
合计(A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75,300 | 2022年03月18日 | 37,000 | 质押 | 公司持有东粤环保的股权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75,300 | 2022年09月22日 | 5,000 | 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涉及所担保的债务分期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日,均以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 | 否 | 否 |
准计算。以保证、抵押、质押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还清止的期间。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75,300 | 2023年06月06日 | 6,000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07日 | 0 | 2024年04月23日 | 80,000 | 质押 | 公司持有东粤化学的股权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 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 否 | 否 |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75,300 | 2024年09月04日 | 8,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28,000 | 0 | |||||||
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1日 | 14,000 | 0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17,3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8,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17,3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36,5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18,729.87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8,883.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8,729.87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6,883.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2.4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70,059.06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0,059.06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东粤环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申请额度为3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购置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或置换股东及他行对应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同类型贷款,贷款期限为96个月。由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以持有的东粤环保股权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粤环保以应收账款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2022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东粤环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借款金额由人民币37,000万元变更为43,000万元,新增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建行揭阳分行分别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东粤环保向建行揭阳分行累计申请的43,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东粤环保向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36个月。由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东粤环保以其依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东粤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建行揭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8亿元,借款期限120个月,东粤化学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882.98万元。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东粤化学68.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 | 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800 | 2,500 | 0 | 0 |
合计 | 18,800 | 2,5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1,731,695股,“惠城转债”余额为123,915,600.00元人民币(即1,239,156张)。
2、股份回购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截止2025年2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4,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108,2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8,197,099股(含本数)股票。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32号),并于 2025 年 3 月 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0号)。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复《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所提出的问题。
4、股权激励事项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011,187 | 29.06% | 236,250 | 13,308,075 | -6,741,000 | 6,803,325 | 46,814,512 | 23.8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011,187 | 29.06% | 236,250 | 13,308,075 | -6,741,000 | 6,803,325 | 46,814,512 | 23.8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011,187 | 29.06% | 236,250 | 13,308,075 | -6,741,000 | 6,803,325 | 46,814,512 | 23.8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649,583 | 70.93% | 845,950 | 42,117,101 | 8,615,925 | 51,578,976 | 149,228,559 | 76.1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7,649,583 | 70.93% | 845,950 | 42,117,101 | 8,615,925 | 51,578,976 | 149,228,559 | 76.1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7,660,770 | 100.00% | 1,082,200 | 55,425,176 | 1,874,925 | 58,382,301 | 196,043,07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2024年度,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了1,874,925股。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董事张新功发行股票2,700万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4日上市,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2024年董事张新功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按照其计算基数75%锁定。
3.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5,425,176股。
4. 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082,200股。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完成后的股份的75%被锁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确定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7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本次所转增股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1,082,2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影响,具详体见本报告第二节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新功 | 39,795,187 | 13,218,075 | 6,750,000 | 46,263,262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2026年7月24日;高管锁定股: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叶红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林瀚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史惠芳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盛波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谭映临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李恩泉 | 36,000 | 52,200 | 88,20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茹凡 | 0 | 22,050 | 22,050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 |
合计 | 40,011,187 | 13,553,325 | 6,750,000 | 46,814,51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10月14日 | 4.62 | 1,082,200 | 2024年11月12日 | 1,082,200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07日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1,08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期初,公司股份总数为137,660,770股,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5,425,176股,本次所转增股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082,2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4年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了1,874,925股,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137,660,770股变更为196,043,071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 9,418 | 年度报 | 11,100 | 报告期末 | 0 | 年度报告披 | 0 | 持有特 | 0 |
股股东总数 | 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新功 | 境内自然人 | 26.49% | 51,934,350 | 7,874,100 | 46,263,262 | 5,671,088 | 质押 | 22,270,000 |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73% | 15,159,900 | 4,331,400 | 0 | 15,159,900 | 质押 | 9,405,500 | |||||||
张敏 | 境内自然人 | 4.97% | 9,750,000 | 9,750,000 | 0 | 9,750,000 | 质押 | 5,700,000 | |||||||
毛欣 | 境内自然人 | 1.69% | 3,307,819 | 1,425,319 | 0 | 3,307,819 | 不适用 | 0 | |||||||
王亚君 | 境内自然人 | 1.68% | 3,292,260 | 3,292,260 | 0 | 3,292,260 | 不适用 | 0 | |||||||
孟亮 | 境内自然人 | 1.67% | 3,265,320 | 2,320,620 | 0 | 3,265,320 | 不适用 | 0 | |||||||
李亚洲 | 境内自然人 | 1.27% | 2,495,127 | 2,419,627 | 0 | 2,495,127 | 不适用 | 0 | |||||||
王道斌 | 境内自然人 | 0.94% | 1,841,140 | 1,760,640 | 0 | 1,841,140 | 不适用 | 0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3% | 1,632,477 | 941,136 | 0 | 1,632,477 | 不适用 | 0 | |||||||
林淑艺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433,660 | 677,860 | 0 | 1,433,66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张新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新功和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5,15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59,900 | ||||||||||||
张敏 | 9,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0,000 | ||||||||||||
张新功 | 5,671,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1,088 | ||||||||||||
毛欣 | 3,307,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7,819 | ||||||||||||
王亚君 | 3,292,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2,260 | ||||||||||||
孟亮 | 3,265,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5,320 | ||||||||||||
李亚洲 | 2,495,1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5,127 | ||||||||||||
王道斌 | 1,841,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1,140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32,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2,477 |
林淑艺 | 1,433,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3,66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张新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新功和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王亚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0,000股,通过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92,260股,合计持有3,292,260股。 公司股东孟亮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48,740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6,580股,合计持有3,265,320股。 公司股东王道斌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69,740股,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1,400股,合计持有1,841,14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新功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新功 | 本人 | 中国 | 否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新功为实际控制人、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2月07日 |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至2,000,000股。 | 0.73%至1.4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2024.2.6-2025.2.5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1,054,855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 (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惠城转债 | 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 3,200,000 | 320,000,000.00 | 196,084,400.00 | 11,731,695 | 11.73% | 123,915,600.00 | 38.72%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张正舟 | 境内自然人 | 120,370 | 12,037,000.00 | 9.71% |
2 | 杨亦芬 | 境内自然人 | 76,910 | 7,691,000.00 | 6.21% |
3 | 唐德琼 | 境内自然人 | 76,320 | 7,632,000.00 | 6.16%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4,560 | 6,456,000.00 | 5.21%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3,690 | 6,369,000.00 | 5.14% |
6 | 黄俊龙 | 境内自然人 | 62,200 | 6,220,000.00 | 5.02% |
7 | 高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54,000 | 5,400,000.00 | 4.36% |
8 | 毛欣 | 境内自然人 | 28,400 | 2,840,000.00 | 2.29% |
9 | 孟亮 | 境内自然人 | 25,040 | 2,504,000.00 | 2.02% |
10 | 蒋招娣 | 境内自然人 | 25,020 | 2,502,000.00 | 2.02%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报告期末公司相关指标及同期对比变动情况,详见本章节“八、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内容。
主要指标变化分析如下:
(1)流动比率从1.22下降至0.75,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工程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由58.33%上升至68.38%,主要是银行借款及应付工程款增加,导致总负债增加所致。
(3)速动比率由0.97下降至0.51,主要是在建项目持续投入,货币资金减少,导致速动资产减少,同时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4)扣非后净利润大幅降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增加,但是由于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继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同时随着新项目逐步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生产运行费用同比增加,项目利润水平同比降低。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项目,项目储备人员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增加,项目效益尚未释放,导致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5)利息保障倍数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减少主要是本期利息增加,同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减少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出具编号为联合【2024】4830号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并维持“惠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75 | 1.22 | -38.52% |
资产负债率 | 68.38% | 58.33% | 10.05% |
速动比率 | 0.51 | 0.97 | -47.4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992.54 | 13,953.71 | -78.5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4.60% | 26.55% | -11.95% |
利息保障倍数 | 1.54 | 3.37 | -54.3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35 | 4.60 | -48.9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20 | 5.79 | -27.4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培梅、刘崇军 |
审计报告正文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惠城环保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惠城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 |
关于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关于应收账款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惠城环保合并口径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9,867.6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3,206.73万元,账面价值为26,660.90万元。 惠城环保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和组合应收账款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计提且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惠城环保管理层基于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单独确定信用损失。除单独确定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采用账龄分析法和其他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性; 2、复核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后转回或实际发生损失的情况,判断惠城环保管理层对历史数据预期的准确性; 3、对于单项计提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 4、对于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采用组合计提的方法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抽样检查组合分类重点为账龄分类的适当性,同时,结合历史发生的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5、检查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二)收入确认 | |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七);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五)。 2024年度,惠城环保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113,813.16万元,主要来源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以及三废治理业务收入等。 惠城环保确认收入的一般原则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惠城环保确认收入的具体原则为:对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在接收的危险废物处置完毕时点确认;对于销售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产生的收入在公司收到客户签收的回执单时作为确认收入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进而评估惠城环保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规定; 3、结合业务类型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函 |
的时点;对于三废治理业务产生的收入在客户完成试运行验收公司取得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惠城环保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证程序; 5、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单据,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单证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
? 其他信息
惠城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惠城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惠城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惠城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惠城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惠城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惠城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培梅(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崇军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16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3,863,362.29 | 425,630,848.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5,724,350.1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应收账款 | 266,608,997.86 | 195,718,125.11 |
应收款项融资 | 3,763,427.66 | 13,957,922.48 |
预付款项 | 45,143,371.24 | 16,792,018.1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884,535.34 | 19,344,464.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6,185,214.26 | 193,571,231.1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6,356,323.05 | 42,596,104.78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2,679,349.31 | 940,747,964.3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00,000.00 | 3,3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2,045,066.59 | 24,446,831.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23,308.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358,445.85 | 24,998,797.16 |
固定资产 | 2,056,491,771.28 | 1,818,850,513.78 |
在建工程 | 1,145,537,678.90 | 167,118,062.1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760,549.14 | 4,962,066.52 |
无形资产 | 330,110,044.77 | 172,632,706.7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50,120.3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746,589.64 | 1,746,589.64 |
长期待摊费用 | 8,414,229.83 | 3,894,761.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17,206.21 | 13,883,166.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566,690.71 | 109,058,613.4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66,221,702.03 | 2,344,892,109.76 |
资产总计 | 4,938,901,051.34 | 3,285,640,074.0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2,789,257.65 | 133,632,852.6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587,621.52 | 55,666,166.40 |
应付账款 | 251,799,512.01 | 102,350,786.17 |
预收款项 | 50,997.80 | |
合同负债 | 12,501,261.39 | 1,933,544.4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70,195.76 | 13,953,751.54 |
应交税费 | 3,275,003.34 | 1,894,895.00 |
其他应付款 | 625,241,889.24 | 242,353,628.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519,6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8,022,202.77 | 183,427,819.04 |
其他流动负债 | 41,778,777.91 | 36,575,707.76 |
流动负债合计 | 1,571,816,719.39 | 771,789,151.9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94,748,445.27 | 889,828,042.76 |
应付债券 | 126,963,612.69 | 147,121,428.1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61,286.28 | 72,179.39 |
长期应付款 | 36,006,684.02 | 76,185,355.0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5,777,654.30 | 31,596,104.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7,344.95 | 231.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5,345,027.51 | 1,144,803,341.51 |
负债合计 | 3,377,161,746.90 | 1,916,592,493.5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6,043,071.00 | 137,660,7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2,977,531.74 | 28,509,394.6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7,189,096.99 | 848,946,977.67 |
减:库存股 | 45,527,138.80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0,755.33 | 673,340.7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807,583.12 | 26,392,782.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97,700,122.52 | 277,299,648.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6,491,021.90 | 1,319,482,914.66 |
少数股东权益 | 225,248,282.54 | 49,564,665.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1,739,304.44 | 1,369,047,580.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938,901,051.34 | 3,285,640,074.06 |
法定代表人:林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娜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2,291,808.32 | 302,941,412.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5,724,350.1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236,288.82 | 16,538,342.91 |
应收账款 | 211,180,441.18 | 187,829,919.89 |
应收款项融资 | 3,534,667.67 | 13,763,186.48 |
预付款项 | 17,251,457.47 | 11,248,009.14 |
其他应收款 | 468,386,426.42 | 212,986,820.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8,300,000.00 | |
存货 | 143,294,873.50 | 155,037,009.05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854,527.37 | 27,912,833.79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0,510,625.36 | 933,981,884.4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00,000.00 | 3,3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985,032,276.25 | 835,811,067.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23,308.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039,732.86 | 50,387,376.78 |
固定资产 | 699,458,159.12 | 722,549,056.72 |
在建工程 | 58,825,405.79 | 44,221,687.9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2,798,646.51 | 72,864,586.2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84,826.03 | 2,334,997.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878,412.49 | 13,227,505.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30,8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02,171,567.86 | 1,744,696,277.76 |
资产总计 | 2,942,682,193.22 | 2,678,678,162.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6,287,028.21 | 133,584,178.5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587,621.52 | 55,876,696.08 |
应付账款 | 101,867,642.80 | 63,252,690.1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74,968.13 | 333,397.62 |
应付职工薪酬 | 4,505,555.47 | 6,956,745.88 |
应交税费 | 1,079,471.00 | 1,096,408.36 |
其他应付款 | 210,737,903.85 | 324,796,717.6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0,566,212.05 | 142,483,665.26 |
其他流动负债 | 28,538,465.98 | 24,103,798.33 |
流动负债合计 | 840,844,869.01 | 752,484,297.8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53,848,629.28 | 501,280,000.00 |
应付债券 | 126,963,612.69 | 147,121,428.1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5,006,684.02 | 76,185,355.0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891,919.38 | 23,288,577.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5,710,845.37 | 747,875,360.45 |
负债合计 | 1,776,555,714.38 | 1,500,359,658.2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6,043,071.00 | 137,660,7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2,977,531.74 | 28,509,394.6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7,366,813.15 | 850,265,514.27 |
减:库存股 | 45,527,138.80 | |
其他综合收益 | 89,842.94 | 70,030.4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807,583.12 | 26,392,782.58 |
未分配利润 | 127,368,775.69 | 135,420,011.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6,126,478.84 | 1,178,318,503.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42,682,193.22 | 2,678,678,162.2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49,184,459.43 | 1,070,654,925.60 |
其中:营业收入 | 1,149,184,459.43 | 1,070,654,925.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16,468,399.90 | 919,417,640.56 |
其中:营业成本 | 864,847,412.42 | 725,730,332.1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743,523.96 | 8,486,535.40 |
销售费用 | 34,054,172.43 | 26,495,511.29 |
管理费用 | 123,073,568.41 | 87,437,696.64 |
研发费用 | 24,488,678.27 | 19,758,291.74 |
财务费用 | 61,261,044.41 | 51,509,273.39 |
其中:利息费用 | 62,489,218.29 | 47,566,044.42 |
利息收入 | 4,180,698.81 | 1,514,336.13 |
加:其他收益 | 7,406,127.48 | 7,647,192.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4,163.55 | -2,276,142.8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06,090.62 | -3,382,109.1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76,359.79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682.39 | -1,144,275.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02,320.87 | -384,560.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7,707.64 | -87,579.6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93,626.36 | -74,217.6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033,938.92 | 154,917,701.65 |
加:营业外收入 | 4,880,775.30 | 405,404.91 |
减:营业外支出 | 387,866.79 | 10,394,001.7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526,847.43 | 144,929,104.86 |
减:所得税费用 | -7,113,059.58 | -8,588,683.0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639,907.01 | 153,517,787.9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639,907.01 | 153,517,787.9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99,715.24 | 138,512,914.86 |
2.少数股东损益 | 5,040,191.77 | 15,004,873.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2,585.46 | -176,842.2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2,585.46 | -176,842.2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12.4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12.49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2,397.95 | -176,842.2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2,397.95 | -176,842.2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267,321.55 | 153,340,945.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227,129.78 | 138,336,072.6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40,191.77 | 15,004,873.0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2 | 0.8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3 | 0.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林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娜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24,196,108.21 | 326,983,875.04 |
减:营业成本 | 327,505,565.46 | 251,353,289.51 |
税金及附加 | 5,169,302.25 | 5,031,094.46 |
销售费用 | 27,858,213.55 | 23,326,963.74 |
管理费用 | 60,321,759.95 | 52,323,631.08 |
研发费用 | 21,701,286.17 | 18,416,670.49 |
财务费用 | 32,441,952.61 | 23,344,154.51 |
其中:利息费用 | 45,336,260.46 | 33,143,661.96 |
利息收入 | 13,274,370.88 | 10,457,223.94 |
加:其他收益 | 4,724,876.42 | 5,426,059.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797,302.40 | 1,105,966.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682.39 | -1,144,275.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21,142.19 | 3,689,205.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555.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93,626.36 | -149,108.6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99,452.90 | -37,884,081.20 |
加:营业外收入 | 3,322,905.41 | 130,722.60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756.61 | 312,473.4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93,601.70 | -38,065,832.07 |
减:所得税费用 | -7,654,403.72 | -6,688,236.5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8,005.42 | -31,377,595.5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8,005.42 | -31,377,595.5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812.4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12.4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12.49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67,817.91 | -31,377,595.53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0,861,905.97 | 795,117,561.2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79,747.77 | 88,647,616.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113,059.79 | 20,875,886.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6,454,713.53 | 904,641,064.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2,670,087.41 | 428,747,951.6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853,397.65 | 114,258,920.5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114,535.23 | 18,677,769.1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113,851.99 | 80,144,268.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8,751,872.28 | 641,828,91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702,841.25 | 262,812,153.8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56,508.08 | 1,099,866.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2,2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000,000.00 | 24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556,508.08 | 246,302,130.8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4,360,934.14 | 541,586,746.9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3,145,730.0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000,000.00 | 24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4,506,664.19 | 781,586,746.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0,950,156.11 | -535,284,616.1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99,364.00 | 344,082,48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099,600.00 | 29,2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11,468,339.93 | 650,840,861.0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97,300.00 | 90,4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365,003.93 | 1,085,323,341.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3,311,597.79 | 423,546,633.9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2,438,301.36 | 48,996,454.4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536,312.28 | 45,869,849.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1,286,211.43 | 518,412,937.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078,792.50 | 566,910,403.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012.45 | 388,642.9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073,509.91 | 294,826,583.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169,460.46 | 111,342,876.6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095,950.55 | 406,169,460.4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4,231,091.20 | 231,618,893.0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522,235.26 | 10,379,877.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31,657.04 | 492,967,703.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184,983.50 | 734,966,473.4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4,934,707.85 | 303,886,763.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922,064.64 | 61,204,660.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15,781.28 | 6,916,513.5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91,299.75 | 505,178,347.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463,853.52 | 877,186,284.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21,129.98 | -142,219,810.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55,523.62 | 1,099,866.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7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1,817,577.30 | 550,112,638.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3,373,100.92 | 551,413,269.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879,713.19 | 78,968,505.9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2,300,000.00 | 366,773,889.2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380,594.58 | 467,884,835.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3,560,307.77 | 913,627,230.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187,206.85 | -362,213,960.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9,764.00 | 314,802,48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34,933,275.35 | 557,250,859.2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997,300.00 | 396,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2,930,339.35 | 1,268,053,339.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2,194,709.75 | 398,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063,825.19 | 30,008,638.3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331,214.66 | 111,119,962.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6,589,749.60 | 540,028,600.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40,589.75 | 728,024,738.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012.45 | 169,315.3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3,030,474.67 | 223,760,282.5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554,871.25 | 61,794,588.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524,396.58 | 285,554,871.25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660,770.00 | 28,509,394.65 | 848,946,977.67 | 673,340.79 | 26,392,782.58 | 277,299,648.97 | 1,319,482,914.66 | 49,564,665.90 | 1,369,047,580.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660,770.00 | 28,509,394.65 | 848,946,977.67 | 673,340.79 | 26,392,782.58 | 277,299,648.97 | 1,319,482,914.66 | 49,564,665.90 | 1,369,047,580.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8,382,301.00 | -5,531,862.91 | -11,757,880.68 | 45,527,138.80 | -372,585.46 | 1,414,800.54 | 20,400,473.55 | 17,008,107.24 | 175,683,616.64 | 192,691,723.88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2,585.46 | 42,599,715.24 | 42,227,129.78 | 5,040,191.77 | 47,267,32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57,125.00 | -5,531,862.91 | 43,667,295.32 | 45,527,138.80 | -4,434,581.39 | 174,162,275.71 | 169,727,694.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82,200.00 | 3,917,564.00 | 45,527,138.80 | -40,527,374.80 | 175,099,600.00 | 134,572,225.2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874,925.00 | -5,531,862.91 | 27,227,926.78 | 23,570,988.87 | 23,570,988.8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210,477.15 | 11,210,477.15 | 11,210,477.15 | ||||||||||||
4.其他 | 1,311,327.39 | 1,311,327.39 | -937,324.29 | 374,003.10 | |||||||||||
(三)利润分配 | 1,414,800.54 | -22,199,241.69 | -20,784,441.15 | -3,518,850.84 | -24,303,291.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14,800.54 | -1,414,800.5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784,441.15 | -20,784,441.15 | -3,518,850.84 | -24,303,291.9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425,176.00 | -55,425,17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425,176.00 | -55,425,17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 |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043,071.00 | 22,977,531.74 | 837,189,096.99 | 45,527,138.80 | 300,755.33 | 27,807,583.12 | 297,700,122.52 | 1,336,491,021.90 | 225,248,282.54 | 1,561,739,304.4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033,404.06 | 850,182.99 | 26,392,782.58 | 138,786,734.11 | 762,162,366.84 | 2,044,654.13 | 764,207,020.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033,404.06 | 850,182.99 | 26,392,782.58 | 138,786,734.11 | 762,162,366.84 | 2,044,654.13 | 764,207,020.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5,239,833.00 | -23,168,931.45 | 406,913,573.61 | -176,842.20 | 138,512,914.86 | 557,320,547.82 | 47,520,011.77 | 604,840,559.5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6,842.20 | 138,512,914.86 | 138,336,072.66 | 15,004,873.07 | 153,340,945.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239,833.00 | -23,168,931.45 | 406,913,573.61 | 418,984,475.16 | 32,515,138.70 | 451,499,613.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804,000.00 | 285,888,102.60 | 313,692,102.60 | 32,099,350.00 | 345,791,45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435,833.00 | -23,168,931.45 | 114,463,022.09 | 98,729,923.64 | 98,729,923.6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02,963.17 | 7,502,963.17 | 7,502,963.17 | ||||||||||||
4.其他 | -940,514.25 | -940,514.25 | 415,788.70 | -524,725.5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 |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660,770.00 | 28,509,394.65 | 848,946,977.67 | 673,340.79 | 26,392,782.58 | 277,299,648.97 | 1,319,482,914.66 | 49,564,665.90 | 1,369,047,580.5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660,770.00 | 28,509,394.65 | 850,265,514.27 | 70,030.45 | 26,392,782.58 | 135,420,011.96 | 1,178,318,503.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660,770.00 | 28,509,394.65 | 850,265,514.27 | 70,030.45 | 26,392,782.58 | 135,420,011.96 | 1,178,318,503.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58,382,301.00 | -5,531,862.91 | -12,898,701.12 | 45,527,138.80 | 19,812.49 | 1,414,800.54 | -8,051,236.27 | -12,192,025.07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12.49 | 14,148,005.42 | 14,167,817.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57,125.00 | -5,531,862.91 | 42,526,474.88 | 45,527,138.80 | -5,575,401.8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82,200.00 | 3,917,564.00 | 45,527,138.80 | -40,527,374.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874,925.00 | -5,531,862.91 | 27,227,926.78 | 23,570,988.87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380,984.10 | 11,380,984.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14,800.54 | -22,199,241.69 | -20,784,441.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14,800.54 | -1,414,800.54 | ||||||||||
2.对所有者(或股 | -20,784,441.15 | -20,784,441.15 |
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425,176.00 | -55,425,17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425,176.00 | -55,425,17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 |
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043,071.00 | 22,977,531.74 | 837,366,813.15 | 45,527,138.80 | 89,842.94 | 27,807,583.12 | 127,368,775.69 | 1,166,126,478.8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337,786.15 | 70,030.45 | 26,392,782.58 | 166,797,607.49 | 789,697,469.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420,937.00 | 51,678,326.10 | 442,337,786.15 | 70,030.45 | 26,392,782.58 | 166,797,607.49 | 789,697,469.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239,833.00 | -23,168,931.45 | 407,927,728.12 | -31,377,595.53 | 388,621,034.14 | |||||||
(一)综合收 | -31,377,595 | -31,377,595 |
益总额 | .53 | .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239,833.00 | -23,168,931.45 | 407,927,728.12 | 419,998,629.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804,000.00 | 285,888,102.60 | 313,692,10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435,833.00 | -23,168,931.45 | 114,463,022.09 | 98,729,923.6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76,603.43 | 7,576,603.4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137,660,77 | 28,509,394 | 850,265,51 | 70,030.45 | 26,392,782 | 135,420,01 | 1,178,318, |
期末余额 | 0.00 | .65 | 4.27 | .58 | 1.96 | 503.9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83724899J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文件)核准,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13.59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股权登记等发行费用共计4,153.7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21.23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00万元,股本溢价27,321.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股票简称为:惠城环保,股票代码:30077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023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12,494.78万元人民币(即1,249,47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7,435,833股,增加公司股本743.5833万元;2024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2,983.28万元人民币(即298,32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874,925股,增加公司股本187.4925万元。2023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07.0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836.96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7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8,136.96万元;2023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804,000股,增加公司股本80.40万元;2024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82,200股,增加公司股本108.22万元。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64,355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964,355股后的138,562,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55,425,176股,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增加公司股本5,542.5176股。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4,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81%(以中登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结构表计算)。
法定代表人:林瀚。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的安装、生产、销售;炼油催化剂(包括不限于FCC 催化剂、RFCC 催化剂,PFCC催化剂、裂解催化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增产丙烯助剂等炼油助剂、化工催化剂、助剂、沸石分子筛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固废、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及技术咨询服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历史沿革
1、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7日,由张新功、周惠玲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周惠玲出资
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该出资业经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鲁光会青内验字(2006)第Q-131号验资报告。公司初始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70.00 | 70.0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周惠玲 | 30.00 | 30.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100.00 | 100.00 |
2、2007年11月6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周惠玲将其持有的30万元股权转让给杜峰,转让价款30万元,同意增加杜峰、李晶、刘欣梅为公司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
252.00万元、杜峰出资38.00万元、李晶出资60.00万元、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康帮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康帮内验字(2007)第05-Y117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股权结构:张新功出资3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64.40%;杜峰出资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13.60%;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00%;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322.00 | 64.4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杜峰 | 68.00 | 13.6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晶 | 60.00 | 12.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刘欣梅 | 50.00 | 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500.00 | 100.00 |
3、2008年7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李文战、徐贵山,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张新功出资200.00万元、徐贵山出资200.00万元、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嵩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08)青嵩会内验字第335-C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张新功出资5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20%;徐贵山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杜峰出资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0%;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0%;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522.00 | 52.20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00.00 | 20.0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文战 | 100.00 | 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68.00 | 6.80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李晶 | 60.00 | 6.00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欣梅 | 50.00 | 5.0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4、2010年8月19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李国赞,增加注册资本1,006.00万元,其中:
张新功出资902.00万元、徐贵山出资80.00万元、李国赞出资2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6.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7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6.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张新功出资1,4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99%;徐贵山出资2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96%;李文战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9%;杜峰出资68.00万,占注册资本的3.39%;李晶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9%;刘欣梅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9%;李国赞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70.99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13.96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李文战 | 100.00 | 4.99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68.00 | 3.39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李晶 | 60.00 | 2.99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欣梅 | 50.00 | 2.49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24.00 | 1.20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2,006.00 | 100.00 |
5、2010年9月13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王莉芸等23位自然人作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13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14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8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45.35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8.92 | 货币 | 自然人 |
3 | 王莉芸 | 208.00 | 6.62 | 货币 | 自然人 |
4 | 杜峰 | 193.00 | 6.15 | 货币 | 自然人 |
5 | 刘胜贵 | 124.00 | 3.95 | 货币 | 自然人 |
6 | 李文战 | 100.00 | 3.18 | 货币 | 自然人 |
7 | 孙中惠 | 93.00 | 2.96 | 货币 | 自然人 |
8 | 罗宇 | 85.00 | 2.71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周广涛 | 75.00 | 2.3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彭敏丹 | 65.00 | 2.07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李晶 | 60.00 | 1.91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刘欣梅 | 50.00 | 1.59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潘栋梁 | 50.00 | 1.59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何明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王秋桂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邵爱美 | 37.00 | 1.18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程文亭 | 31.00 | 0.99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孔繁俊 | 31.00 | 0.99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张崇波 | 24.00 | 0.76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李国赞 | 24.00 | 0.76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16.00 | 0.51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孙颖涛 | 15.00 | 0.48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谢卫东 | 15.00 | 0.48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马丽华 | 12.00 | 0.38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黄慧 | 12.00 | 0.38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钟映梅 | 11.00 | 0.35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周明 | 11.00 | 0.3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杨学鹰 | 8.00 | 0.25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苏传金 | 6.00 | 0.19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吴荣华 | 6.00 | 0.19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3,140.00 | 100.00 |
6、2010年12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汪攸等10名自然人股东,同意增加对公司新增投资1,807.59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677.00万元,其余1,130.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817.00万元,同意李文战将其持有的100.00万元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国赞,转让价款
107.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10)润德所验字3-005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7.31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7.34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5.5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5.45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5.06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3.25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3.25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3.14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孙中惠 | 93.00 | 2.44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罗宇 | 85.00 | 2.23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周明 | 82.00 | 2.15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广涛 | 75.00 | 1.96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吕绪尧 | 75.00 | 1.96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彭敏丹 | 65.00 | 1.70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李晶 | 60.00 | 1.57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张鲁芹 | 56.00 | 1.47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刘欣梅 | 50.00 | 1.31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潘栋梁 | 50.00 | 1.31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吴聿 | 46.00 | 1.21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刘忠 | 38.00 | 1.00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何明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王秋桂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邵爱美 | 37.00 | 0.97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程文亭 | 31.00 | 0.81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孔繁俊 | 31.00 | 0.81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张崇波 | 24.00 | 0.63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黄慧 | 23.00 | 0.60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陈静淑 | 22.00 | 0.58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晁青 | 20.00 | 0.52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孙颖涛 | 15.00 | 0.39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谢卫东 | 15.00 | 0.39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马丽华 | 12.00 | 0.31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钟映梅 | 11.00 | 0.29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战玉富 | 10.00 | 0.26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杨学鹰 | 8.00 | 0.21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韩忠祥 | 7.00 | 0.18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刘树文 | 7.00 | 0.18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苏传金 | 6.00 | 0.16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吴荣华 | 6.00 | 0.16 | 货币 | 自然人 |
合计 | 3,817.00 | 100.00 |
7、2011年6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新增的法人股东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投资1,205.0999万元,其中446.3333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758.766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263.3333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内验字[2011]第04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3.4011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6.5676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4.9257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4.8788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4.5270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9085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9085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8147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孙中惠 | 93.00 | 2.1814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罗宇 | 85.00 | 1.9937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周明 | 82.00 | 1.9234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广涛 | 75.00 | 1.7592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吕绪尧 | 75.00 | 1.7592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彭敏丹 | 65.00 | 1.5246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李晶 | 60.00 | 1.4073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张鲁芹 | 56.00 | 1.3135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刘欣梅 | 50.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潘栋梁 | 50.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吴聿 | 46.00 | 1.0790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刘忠 | 38.00 | 0.8913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何明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王秋桂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邵爱美 | 37.00 | 0.8679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程文亭 | 31.00 | 0.7271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孔繁俊 | 31.00 | 0.7271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张崇波 | 24.00 | 0.5629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黄慧 | 23.00 | 0.539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陈静淑 | 22.00 | 0.5160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晁青 | 20.00 | 0.4691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孙颖涛 | 15.00 | 0.3518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谢卫东 | 15.00 | 0.3518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马丽华 | 12.00 | 0.2815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钟映梅 | 11.00 | 0.2580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战玉富 | 10.00 | 0.2346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杨学鹰 | 8.00 | 0.1876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韩忠祥 | 7.00 | 0.1642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刘树文 | 7.00 | 0.1642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苏传金 | 6.00 | 0.1407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吴荣华 | 6.00 | 0.1407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10.4691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4,263.3333 | 100.00 |
8、2011年7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张薇莉、李德杰,同意张薇莉向公司投资
440.1360万元,其中12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20.136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李德杰向公司投资293.4240万元,其中8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213.42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463.3333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内验字[2011]第054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31.9044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6.2733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4.705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4.6602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4.3241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7782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7782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6886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6886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2.0836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9044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8372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7924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6804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6804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4563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1.2547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1.1202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1.1202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1.0306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8514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8290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6945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6945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5377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5153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4929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4481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3361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3361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2465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2240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792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568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568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344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344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10.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4,463.3333 | 100.00 |
9、2011年8月6日经股东会决议,并于2011年8月10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115.8333万元,由新股东道博嘉美有限公司以相当于4,092.6533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认缴,其中1,115.8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2,976.8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5,579.1666万元。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30日和2011年8月31日出资639.9990万美元和1.0990万美元,分别按当日汇率折算人民币合计4,093.3486万元,其中1,115.8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2,977.51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1]第009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5.5235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5.0187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764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7282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3.4593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2226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2226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1509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150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6669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5235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4698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4339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3443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1650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0754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1.0037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8962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8962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8245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6811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6632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5556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5556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4302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4122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943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585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689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151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972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792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434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255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255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075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075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46.3333 | 8.0000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115.8333 | 20.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5,579.1666 | 100.00 |
10、2012年1月29日经董事会决议,于2012年2月1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新增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增加投资2,243.042万元,由山东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99.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9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出资448.6085万元,其中84.1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4.44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5.4335万元,其中3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8.76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0万元。
2012年2月7日,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出资71.0990万美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448.7484万元,其中84.1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364.581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2]第00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3.7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4.6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5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4667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3.2167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4.00 | 2.0667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24.00 | 2.0667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2.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2.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5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4167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3667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3333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75.00 | 1.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0833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1.0000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0.9333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8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8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7667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38.00 | 0.6333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37.00 | 0.6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5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5167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4000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3833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333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5.00 | 0.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500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2000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833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667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333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167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167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6.00 | 0.1000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83.00 | 8.0500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200.00 | 20.0000 | 货币 | 法人 |
4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5.0000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11、2012年9月13日经董事会决议,并于2012年9月25日经青岛市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增加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480.00万元,由李国赞出资56.00万元,其中8.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4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刘胜贵出资7.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吕绪尧出资10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何明出资14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王秋桂出资161.00万元,其中23.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3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邵爱美出资
273.00万元,其中39.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3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刘忠出资1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孙颖涛出资1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吴荣华出资10.50万元,其中1.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9.50万元,其中8.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5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出资2,520.00万元,其中36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2,1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48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青岛明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青明会外验字[2012]第012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 方式 | 股东 性质 |
1 | 张新功 | 1,424.00 | 21.9753 | 货币 | 自然人 |
2 | 徐贵山 | 280.00 | 4.3210 | 货币 | 自然人 |
3 | 汪攸 | 210.00 | 3.2407 | 货币 | 自然人 |
4 | 王莉芸 | 208.00 | 3.2099 | 货币 | 自然人 |
5 | 杜峰 | 193.00 | 2.9784 | 货币 | 自然人 |
6 | 刘胜贵 | 125.00 | 1.9290 | 货币 | 自然人 |
7 | 李国赞 | 132.00 | 2.0370 | 货币 | 自然人 |
8 | 冯长娟 | 120.00 | 1.8519 | 货币 | 自然人 |
9 | 张薇莉 | 120.00 | 1.8519 | 货币 | 自然人 |
10 | 孙中惠 | 93.00 | 1.4352 | 货币 | 自然人 |
11 | 罗宇 | 85.00 | 1.3117 | 货币 | 自然人 |
12 | 周明 | 82.00 | 1.2654 | 货币 | 自然人 |
13 | 李德杰 | 80.00 | 1.2346 | 货币 | 自然人 |
14 | 周广涛 | 75.00 | 1.1574 | 货币 | 自然人 |
15 | 吕绪尧 | 90.00 | 1.3889 | 货币 | 自然人 |
16 | 彭敏丹 | 65.00 | 1.0031 | 货币 | 自然人 |
17 | 李晶 | 60.00 | 0.9259 | 货币 | 自然人 |
18 | 张鲁芹 | 56.00 | 0.8642 | 货币 | 自然人 |
19 | 刘欣梅 | 50.00 | 0.7716 | 货币 | 自然人 |
20 | 潘栋梁 | 50.00 | 0.7716 | 货币 | 自然人 |
21 | 吴聿 | 46.00 | 0.7099 | 货币 | 自然人 |
22 | 刘忠 | 40.00 | 0.6173 | 货币 | 自然人 |
23 | 何明 | 57.00 | 0.8796 | 货币 | 自然人 |
24 | 王秋桂 | 60.00 | 0.9259 | 货币 | 自然人 |
25 | 邵爱美 | 76.00 | 1.1728 | 货币 | 自然人 |
26 | 程文亭 | 31.00 | 0.4784 | 货币 | 自然人 |
27 | 孔繁俊 | 31.00 | 0.4784 | 货币 | 自然人 |
28 | 张崇波 | 24.00 | 0.3704 | 货币 | 自然人 |
29 | 黄慧 | 23.00 | 0.3549 | 货币 | 自然人 |
30 | 陈静淑 | 22.00 | 0.3395 | 货币 | 自然人 |
31 | 晁青 | 20.00 | 0.3086 | 货币 | 自然人 |
32 | 孙颖涛 | 17.00 | 0.2623 | 货币 | 自然人 |
33 | 谢卫东 | 15.00 | 0.2315 | 货币 | 自然人 |
34 | 马丽华 | 12.00 | 0.1852 | 货币 | 自然人 |
35 | 钟映梅 | 11.00 | 0.1698 | 货币 | 自然人 |
36 | 战玉富 | 10.00 | 0.1543 | 货币 | 自然人 |
37 | 杨学鹰 | 8.00 | 0.1235 | 货币 | 自然人 |
38 | 韩忠祥 | 7.00 | 0.1080 | 货币 | 自然人 |
39 | 刘树文 | 7.00 | 0.1080 | 货币 | 自然人 |
40 | 苏传金 | 6.00 | 0.0926 | 货币 | 自然人 |
41 | 吴荣华 | 7.50 | 0.1157 | 货币 | 自然人 |
4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491.50 | 7.5849 | 货币 | 法人 |
4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200.00 | 18.5185 | 货币 | 法人 |
4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4.6296 | 货币 | 法人 |
45 | 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 | 360.00 | 5.5556 | 货币 | 法人 |
合计 | 6,480.00 | 100.00 |
12、2013年3月29日经董事会决议,并于2013年4月7日经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复,同意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新功。
13、2015年1月28日经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王莉芸将其持有的208.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14、2015年3月31日经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同意烟台鲁创恒富创业投资中心将其持有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15、根据公司2015年8月24日董事会决议,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全体发起人以变更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03,175,371.21元,作价人民币203,175,371.21元,其中人民币7,500.00万元折合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128,175,371.21元作为“资本公积”。此次股份变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850011号验资报告。
股份变动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22.7470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7.7470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8,790,750.00 | 11.7210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4.6300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4.6300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4.3210 |
7 | 汪攸 | 2,430,750.00 | 3.2410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9770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2.0370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9290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8520 |
12 | 张薇莉 | 1,389,000.00 | 1.852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4350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3890 |
15 | 罗宇 | 984,000.00 | 1.312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1.2650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1.2350 |
18 | 邵爱美 | 879,750.00 | 1.1730 |
19 | 周广涛 | 867,750.00 | 1.1570 |
20 | 彭敏丹 | 752,250.00 | 1.0030 |
21 | 李晶 | 694,500.00 | 0.9260 |
22 | 王秋桂 | 694,500.00 | 0.9260 |
23 | 何明 | 660,000.00 | 0.8800 |
24 | 张鲁芹 | 648,000.00 | 0.8640 |
25 | 刘欣梅 | 579,000.00 | 0.7720 |
26 | 潘栋梁 | 579,000.00 | 0.7720 |
27 | 吴聿 | 532,500.00 | 0.7100 |
28 | 刘忠 | 462,750.00 | 0.6170 |
29 | 程文亭 | 358,500.00 | 0.4780 |
30 | 孔繁俊 | 358,500.00 | 0.4780 |
31 | 张崇波 | 277,500.00 | 0.3700 |
32 | 黄慧 | 266,250.00 | 0.3550 |
33 | 陈静淑 | 255,000.00 | 0.3400 |
34 | 晁青 | 231,750.00 | 0.3090 |
35 | 孙颖涛 | 196,500.00 | 0.2620 |
36 | 谢卫东 | 173,250.00 | 0.2310 |
37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850 |
38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700 |
39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540 |
40 | 杨学鹰 | 92,250.00 | 0.1230 |
41 | 吴荣华 | 87,000.00 | 0.1160 |
42 | 韩忠祥 | 81,000.00 | 0.1080 |
43 | 刘树文 | 81,000.00 | 0.1080 |
44 | 苏传金 | 69,750.00 | 0.0930 |
合计 | 75,000,000.00 | 100.00 |
16、2016年11月,公司股东潘栋梁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7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69,750.00股,持股比例12.4930%。
2016年11月,公司股东张薇莉与岳廷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8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岳廷林,转让后岳廷林持有公司股份1,389,000.00股,持股比例1.8520%。
17、2017年2月,公司股东邵爱美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79,75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249,500.00股,持股比例13.6660%。
2017年2月,公司股东刘欣梅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79,00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28,500.00股,持股比例14.4380%。
2017年2月,公司股东晁青与聂廷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1,75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聂廷彬,转让后聂廷彬持有公司股份231,750.00股,持股比例0.3090%。
经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22.7470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7.7470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4.4380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4.6300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4.6300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4.3210 |
7 | 汪攸 | 2,430,750.00 | 3.2410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9770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2.0370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9290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8520 |
12 | 岳廷林 | 1,389,000.00 | 1.852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4350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3890 |
15 | 罗宇 | 984,000.00 | 1.312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1.2650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1.2350 |
18 | 周广涛 | 867,750.00 | 1.1570 |
19 | 彭敏丹 | 752,250.00 | 1.0030 |
20 | 李晶 | 694,500.00 | 0.9260 |
21 | 王秋桂 | 694,500.00 | 0.9260 |
22 | 何明 | 660,000.00 | 0.8800 |
23 | 张鲁芹 | 648,000.00 | 0.8640 |
24 | 吴聿 | 532,500.00 | 0.7100 |
25 | 刘忠 | 462,750.00 | 0.6170 |
26 | 程文亭 | 358,500.00 | 0.4780 |
27 | 孔繁俊 | 358,500.00 | 0.4780 |
28 | 张崇波 | 277,500.00 | 0.3700 |
29 | 黄慧 | 266,250.00 | 0.3550 |
30 | 陈静淑 | 255,000.00 | 0.3400 |
31 | 聂廷彬 | 231,750.00 | 0.3090 |
32 | 孙颖涛 | 196,500.00 | 0.2620 |
33 | 谢卫东 | 173,250.00 | 0.2310 |
34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850 |
35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700 |
36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540 |
37 | 杨学鹰 | 92,250.00 | 0.1230 |
38 | 吴荣华 | 87,000.00 | 0.1160 |
39 | 韩忠祥 | 81,000.00 | 0.1080 |
40 | 刘树文 | 81,000.00 | 0.1080 |
41 | 苏传金 | 69,750.00 | 0.0930 |
合计 | 75,000,000.00 | 100.00 |
18、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文件)核准,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经上述新增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17.0603 |
2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13,310,250.00 | 13.3103 |
3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0.8285 |
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72,500.00 | 3.4725 |
5 | 青岛宜鸿久益投资企业 | 3,472,500.00 | 3.4725 |
6 | 徐贵山 | 3,240,750.00 | 3.2408 |
7 | 汪攸 | 2,430,750.00 | 2.4308 |
8 | 杜峰 | 2,232,750.00 | 2.2328 |
9 | 李国赞 | 1,527,750.00 | 1.5278 |
10 | 刘胜贵 | 1,446,750.00 | 1.4468 |
11 | 冯长娟 | 1,389,000.00 | 1.3890 |
12 | 岳廷林 | 1,389,000.00 | 1.3890 |
13 | 孙中惠 | 1,076,250.00 | 1.0763 |
14 | 吕绪尧 | 1,041,750.00 | 1.0418 |
15 | 罗宇 | 984,000.00 | 0.9840 |
16 | 周明 | 948,750.00 | 0.9488 |
17 | 李德杰 | 926,250.00 | 0.9263 |
18 | 周广涛 | 867,750.00 | 0.8678 |
19 | 彭敏丹 | 752,250.00 | 0.7523 |
20 | 李晶 | 694,500.00 | 0.6945 |
21 | 王秋桂 | 694,500.00 | 0.6945 |
22 | 何明 | 660,000.00 | 0.6600 |
23 | 张鲁芹 | 648,000.00 | 0.6480 |
24 | 吴聿 | 532,500.00 | 0.5325 |
25 | 刘忠 | 462,750.00 | 0.4628 |
26 | 程文亭 | 358,500.00 | 0.3585 |
27 | 孔繁俊 | 358,500.00 | 0.3585 |
28 | 张崇波 | 277,500.00 | 0.2775 |
29 | 黄慧 | 266,250.00 | 0.2663 |
30 | 陈静淑 | 255,000.00 | 0.2550 |
31 | 聂廷彬 | 231,750.00 | 0.2318 |
32 | 孙颖涛 | 196,500.00 | 0.1965 |
33 | 谢卫东 | 173,250.00 | 0.1733 |
34 | 马丽华 | 138,750.00 | 0.1388 |
35 | 钟映梅 | 127,500.00 | 0.1275 |
36 | 战玉富 | 115,500.00 | 0.1155 |
37 | 杨学鹰 | 92,250.00 | 0.0923 |
38 | 吴荣华 | 87,000.00 | 0.0870 |
39 | 韩忠祥 | 81,000.00 | 0.0810 |
40 | 刘树文 | 81,000.00 | 0.0810 |
41 | 苏传金 | 69,750.00 | 0.0698 |
42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25,000,000.00 | 25.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 |
1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2022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4,130.38万元人民币(即413,03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2,420,937股,增加公司股本242.0937万元,可转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为10,242.09万元。
经上述新增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17,060,250.00 | 16.66 |
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10.57 |
3 | 道博嘉美有限公司 | 6,941,050.00 | 6.78 |
4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67,591,137.00 | 65.99 |
合计 | 102,420,937.00 | 100 |
20、2023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12,494.78万元人民币(即1,249,47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7,435,833股,增加公司股本743.5833万元。
2023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07.0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7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8,136.96万元。
2023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804,000股,增加公司股本80.40万元。
经上述新增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44,060,250.00 | 32.01 |
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828,500.00 | 7.87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70,283.00 | 2.16 |
4 | 张正舟 | 2,259,380.00 | 1.64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8,729.00 | 1.40 |
6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75,613,628.00 | 54.92 |
合计 | 137,660,770.00 | 100.00 |
2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64,355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964,355股后的138,562,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55,425,176股,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增加公司股本5,542.5176万元。
2024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2,983.28万元人民币(即298,32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874,925股,增加公司股本187.4925万元。
2024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82,200股,增加公司股本108.22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与张敏女士于2024年8月15日和2024年9月3日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张新功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敏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1%(以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259%,相关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经上述股本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新功 | 51,934,350.00 | 26.49 |
2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15,159,900.00 | 7.73 |
3 | 张敏 | 9,750,000.00 | 4.97 |
4 | 毛欣 | 3,307,819.00 | 1.69 |
5 | 王亚君 | 3,292,260.00 | 1.68 |
6 |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 | 112,598,742.00 | 57.44 |
合计 | 196,043,071.00 | 100.00 |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
(二十七)收入”、“三、(三十一)租赁”。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本公司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中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商业承兑汇票中承兑公司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组合 | 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股利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其他款项
应收其他款项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其他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履约保证金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附 “五、11 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详见本附 “五、11 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附 “五、11 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 “五、11 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00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
其中: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年限平均法 | 0 | 权属证书记载年限 |
软件
软件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使用年限 |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2.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4、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确认原则为: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的收入确认
收到危险废物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冲减其他流动负债并确认收入。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
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在收到购货方签收的回执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三废治理业务的收入确认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在客户完成试运行验收公司取得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
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确认准则为: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的收入确认
收到危险废物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冲减其他流动负债并确认收入。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
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在收到购货方签收的回执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三废治理业务的收入确认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在客户完成试运行验收公司取得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以外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本公司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如果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则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否则以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XX)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七)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1.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七)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套期会计
1. 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 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 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o 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o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各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占各类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1%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占各类预付账款总额的5%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占各类合同负债总额的5%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各类应付账款总额的1%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各类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以上或金额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增减变动金额有一项大于人民币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营业收入占集团营业收入的25%以上,或净利润占集团净利润的绝对值25%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来自于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占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10%以上,或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5%以上,或对合营、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30%以上,或合营、联营企业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协同性或依赖性影响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资本化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研发支出资本化总金额的10%以上 |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
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
(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
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
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免税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面积 | 定额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25%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免税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20%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广东东粤实业有限公司 | 20% |
广东东粤环境有限公司 | 25% |
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20% |
九江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哈密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 | 20% |
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 |
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西海惠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 |
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 | 20% |
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 | 20% |
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
(1)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2月14日公司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23710005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6000567,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1日,有效期内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注册地美国德克萨斯州,按照当地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广东东粤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哈密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惠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6)本公司子公司哈密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包含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公司部分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收入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3月1日开始执行。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公司资源化利用产品中的催化剂(新剂)产品符合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自2018年9月15日开始执行。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即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4)本公司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适用《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3、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其他税种:
本公司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广东东粤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哈密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惠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1,662.43 | 116,147.70 |
银行存款 | 253,185,135.04 | 406,053,312.76 |
其他货币资金 | 30,616,564.82 | 19,461,387.57 |
合计 | 283,863,362.29 | 425,630,848.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692,642.02 | 34,728,861.85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5,724,350.19 |
其中: | ||
远期外汇合约 | 667,817.00 | |
资管计划 | 25,480,134.61 | 5,056,533.19 |
其中: | ||
合计 | 25,480,134.61 | 5,724,350.19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合计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8,393,983.00 | 100.00% | 0.00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100.00% | 0.00 | 27,412,899.67 |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38,393,983.00 | 100.00% | 0.00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100.00% | 0.00 | 27,412,899.67 | ||
合计 | 38,393,983.00 | 100.00% | 0.00 | 38,393,983.00 | 27,412,899.67 | 100.00% | 0.00 | 27,412,899.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风险组合 | 38,393,983.00 | 0.00 | |
合计 | 38,393,983.00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068,640.83 | |
合计 | 22,068,640.83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3,035,146.94 | 177,727,367.71 |
1至2年 | 6,891,646.23 | 21,844,976.76 |
2至3年 | 14,020,618.45 | 9,039,819.93 |
3年以上 | 14,728,926.70 | 15,002,617.27 |
3至4年 | 1,387,060.55 | 1,949,293.12 |
4至5年 | 288,542.00 | 17,631.00 |
5年以上 | 13,053,324.15 | 13,035,693.15 |
合计 | 298,676,338.32 | 223,614,781.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811,453.15 | 3.95% | 11,811,453.15 | 100.00% | 11,811,453.15 | 5.28% | 11,811,453.1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6,864,885.17 | 96.05% | 20,255,887.31 | 7.06% | 266,608,997.86 | 211,803,328.52 | 94.72% | 16,085,203.41 | 7.59% | 195,718,125.1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6,864,885.17 | 100.00% | 20,255,887.31 | 7.06% | 266,608,997.86 | 211,803,328.52 | 100.00% | 16,085,203.41 | 7.59% | 195,718,125.11 |
合计 | 298,676,338.32 | 100.00% | 32,067,340.46 | 266,608,997.86 | 223,614,781.67 | 100.00% | 27,896,656.56 | 195,718,125.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811453.15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00.00% | 债务人破产,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52,994.00 | 252,994.00 | 252,994.00 | 252,994.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青岛圣韩整形美容有限公司 | 250,288.16 | 250,288.16 | 250,288.16 | 250,288.16 | 100.00% | 债务人已注销,无法收回 |
合计 | 11,811,453.15 | 11,811,453.15 | 11,811,453.15 | 11,811,453.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55,887.3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2,904,248.56 | 13,145,212.43 | 5.00% |
1至2年 | 7,022,544.61 | 702,254.46 | 10.00% |
2至3年 | 14,020,618.45 | 4,206,185.54 | 30.00% |
3至4年 | 1,387,060.55 | 693,530.28 | 50.00% |
4至5年 | 108,542.00 | 86,833.60 | 80.00% |
5年以上 | 1,421,871.00 | 1,421,871.00 | 100.00% |
合计 | 286,864,885.17 | 20,255,887.3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组合,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11,453.15 | 11,811,453.15 | ||||
账龄组合 | 16,085,203.41 | 4,170,683.90 | 20,255,887.31 | |||
合计 | 27,896,656.56 | 4,170,683.90 | 32,067,34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19,820,384.02 | 0.00 | 119,820,384.02 | 40.12% | 5,991,019.20 |
单位二 | 13,691,400.44 | 13,691,400.44 | 4.58% | 684,570.02 | |
单位三 | 13,191,959.20 | 0.00 | 13,191,959.20 | 4.42% | 659,597.96 |
单位四 | 12,547,245.12 | 0.00 | 12,547,245.12 | 4.20% | 631,728.70 |
单位五 | 11,752,682.84 | 0.00 | 11,752,682.84 | 3.93% | 587,634.14 |
合计 | 171,003,671.62 | 0.00 | 171,003,671.62 | 57.25% | 8,554,550.02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763,427.66 | 13,957,922.48 |
合计 | 3,763,427.66 | 13,957,922.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7,842,514.74 | |
合计 | 17,842,514.7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3,957,922.48 | 90,497,799.43 | 100,692,294.25 | 3,763,427.66 | ||
合计 | 13,957,922.48 | 90,497,799.43 | 100,692,294.25 | 3,763,427.66 |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6,884,535.34 | 19,344,464.73 |
合计 | 26,884,535.34 | 19,344,464.73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收款项 | 28,228,384.76 | 20,759,727.18 |
合计 | 28,228,384.76 | 20,759,727.1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890,373.66 | 10,583,248.69 |
1至2年 | 10,449,652.86 | 8,200,089.37 |
2至3年 | 50,000.00 | 973,080.84 |
3年以上 | 838,358.24 | 1,003,308.28 |
3至4年 | 35,049.96 | 49,062.20 |
4至5年 | 49,062.20 | 705,000.00 |
5年以上 | 754,246.08 | 249,246.08 |
合计 | 28,228,384.76 | 20,759,727.1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2,000.00 | 1.88% | 532,000.00 | 100.00% | 532,000.00 | 2.56% | 532,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696,384.76 | 98.12% | 811,849.42 | 2.93% | 26,884,535.34 | 20,227,727.18 | 97.44% | 883,262.45 | 4.37% | 19,344,464.7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681,722.64 | 27.74% | 811,849.42 | 10.57% | 6,869,873.22 | 4,495,279.80 | 22.22% | 883,262.45 | 19.65% | 3,612,017.35 |
履约保证金组合 | 20,014,662.12 | 72.26% | 20,014,662.12 | 15,732,447.38 | 77.78% | 15,732,447.38 | ||||
合计 | 28,228,384.76 | 100.00% | 1,343,849.42 | 26,884,535.34 | 20,759,727.18 | 100.00% | 1,415,262.45 | 19,344,464.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32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洪湖市宏林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100.00% | 债务人已破产,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湖南恒鑫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17,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532,000.00 | 532,000.00 | 532,000.00 | 532,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11849.4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80,157.42 | 234,007.90 | 5.00% |
1至2年 | 2,628,206.98 | 262,820.70 | 10.00% |
2至3年 | 50,000.00 | 15,000.00 | 30.00% |
3至4年 | 35,049.96 | 17,524.98 | 50.00% |
4至5年 | 29,062.20 | 23,249.76 | 80.00% |
5年以上 | 259,246.08 | 259,246.08 | 100.00% |
合计 | 7,681,722.64 | 811,849.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83,262.45 | 532,000.00 | 1,415,262.4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8,363.03 | -68,363.03 | ||
本期核销 | 3,050.00 | 3,05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11,849.42 | 532,000.00 | 1,343,849.4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2,000.00 | 532,000.00 | ||||
账龄组合 | 883,262.45 | -68,363.03 | 3,050.00 | 811,849.42 | ||
合计 | 1,415,262.45 | -68,363.03 | 3,050.00 | 1,343,849.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 3,05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 |
交易产生 | |||||
成都宝还亮商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3,050.00 | 无法收回 | 审议决策 | 否 |
合计 | 3,050.0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履约保证金 | 20,014,662.12 | 1-2年 | 70.90% | 0.00 |
单位二 | 保证金 | 1,230,000.00 | 1-2年 | 4.36% | 123,000.00 |
单位三 | 投标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2.84% | 40,000.00 |
单位四 | 备用金 | 55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95% | 45,000.00 |
单位五 | 设备款 | 495,000.00 | 5年以上 | 1.75% | 495,000.00 |
合计 | 23,089,662.12 | 81.80% | 703,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2,822,940.65 | 94.85% | 16,411,121.50 | 97.73% |
1至2年 | 2,180,065.80 | 4.83% | 269,396.67 | 1.60% |
2至3年 | 137,864.79 | 0.31% | 11,500.00 | 0.07% |
3年以上 | 2,500.00 | 0.01% | 100,000.00 | 0.60% |
合计 | 45,143,371.24 | 16,792,018.1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6,337,178.60 | 14.04 |
单位二 | 4,082,660.80 | 9.04 |
单位三 | 3,218,448.58 | 7.13 |
单位四 | 3,170,920.00 | 7.03 |
单位五 | 2,259,037.50 | 5.00 |
合计 | 19,068,245.48 | 42.24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0,037,930.05 | 240,037,930.05 | 53,681,765.03 | 53,681,765.03 | ||
在产品 | 110,039,667.77 | 110,039,667.77 | 106,386,113.05 | 106,386,113.05 | ||
库存商品 | 25,543,032.44 | 374,324.11 | 25,168,708.33 | 33,631,965.46 | 353,443.20 | 33,278,522.26 |
周转材料 | 1,140.00 | 1,140.00 | 0.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726,368.86 | 726,368.86 | 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211,399.25 | 211,399.25 | 224,830.80 | 224,830.80 | ||
合计 | 376,559,538.37 | 374,324.11 | 376,185,214.26 | 193,924,674.34 | 353,443.20 | 193,571,231.1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353,443.20 | 107,707.64 | 86,826.73 | 374,324.11 | ||
合计 | 353,443.20 | 107,707.64 | 86,826.73 | 374,324.11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03,141,270.67 | 42,377,587.53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858,898.09 | |
预缴税金 | 356,154.29 | 218,517.25 |
合计 | 106,356,323.05 | 42,596,104.78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山东嘉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23,308.81 | 23,308.81 | 23,308.81 | |||||
合计 | 5,023,308.81 | 23,308.81 | 23,308.81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综合收益的原
因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2,400,000.00 | 2,400,000.00 | 3,300,000.00 | 3,300,000.00 | |||
合计 | 2,400,000.00 | 2,400,000.00 | 3,300,000.00 | 3,3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446,831.90 | -2,606,090.62 | 204,325.31 | 22,045,066.59 | ||||||||
小计 | 24,446,831.90 | -2,606,090.62 | 204,325.31 | 22,045,066.59 | ||||||||
合计 | 24,446,831.90 | -2,606,090.62 | 204,325.31 | 22,045,066.5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注:1、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惠亚)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注册资本6,118.27万元。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惠城)对山东
惠亚承诺以货币认缴增资3,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49.03%,并于2020年12月实缴出资1,500万元,2021年实缴出资1,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惠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602.03万元,北海惠城认缴出资额不变,出资比例为34.88%。
2、北海惠城累计实缴出资金额3,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出资额占山东惠亚实缴出资比例为35.40%。根据山东惠亚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本期计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260.61万元。因其他股东增资,本公司持有股权相应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43万元。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222,137.28 | 8,107,389.92 | 29,329,527.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6,903.72 | 342,639.77 | 1,239,543.4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896,903.72 | 342,639.77 | 1,239,543.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119,041.00 | 8,450,029.69 | 30,569,070.6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55,298.43 | 975,431.61 | 4,330,730.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7,131.07 | 212,763.73 | 879,894.80 | |
(1)计提或摊销 | 503,820.03 | 159,654.22 | 663,474.25 |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163,311.04 | 53,109.51 | 216,420.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022,429.50 | 1,188,195.34 | 5,210,624.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96,611.50 | 7,261,834.35 | 25,358,445.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66,838.85 | 7,131,958.31 | 24,998,797.1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56,033,990.84 | 1,818,850,513.78 |
固定资产清理 | 457,780.44 | |
合计 | 2,056,491,771.28 | 1,818,850,513.7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交通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7,617,426.83 | 1,458,461,605.14 | 14,906,074.26 | 11,981,431.49 | 2,152,966,537.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907,859.52 | 75,959,002.16 | 14,018,972.59 | 7,107,202.75 | 438,993,037.02 |
(1)购置 | 9,028,833.57 | 46,955,391.24 | 12,422,089.10 | 6,784,560.67 | 75,190,874.58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3,981,546.20 | 29,003,610.92 | 77,793.14 | 6,200.00 | 353,069,150.26 |
(3)企业合并增加 | 64,308.42 | 316,442.08 | 380,750.50 | ||
(4)竣工决算调整 | 8,897,479.75 | 8,897,479.75 | |||
(5)其他 | 1,454,781.93 | 1,454,781.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20,687.89 | 32,947,015.05 | 156,219.27 | 40,823,922.21 | |
(1)处置或报废 | 6,823,784.17 | 8,528,936.70 | 156,219.27 | 15,508,940.14 | |
(2)竣工决算调整 | 22,963,296.42 | 22,963,296.42 | |||
(3)转出投资性房地产 | 896,903.72 | 896,903.72 | |||
(4)其他 | 1,454,781.93 | 1,454,781.93 | |||
4.期末余额 | 1,001,804,598.46 | 1,501,473,592.25 | 28,768,827.58 | 19,088,634.24 | 2,551,135,652.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3,386,673.71 | 230,109,757.76 | 5,546,337.66 | 5,073,254.81 | 334,116,023.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004,414.94 | 95,532,238.34 | 4,497,008.36 | 2,532,149.95 | 169,565,811.59 |
(1)计提 | 67,004,414.94 | 95,532,238.34 | 3,853,092.26 | 2,418,703.23 | 168,808,448.77 |
(2)企业合并增加 | 30,631.80 | 113,446.72 | 144,078.52 | ||
(3)投 |
资性房地产转入 | |||||
(4)其他 | 613,284.30 | 613,284.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08,621.92 | 3,641,075.99 | 130,475.93 | 8,580,173.84 | |
(1)处置或报废 | 4,645,310.88 | 3,027,791.69 | 130,475.93 | 7,803,578.50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63,311.04 | 163,311.04 | |||
(3)其他 | 613,284.30 | 613,284.30 | |||
4.期末余额 | 155,582,466.73 | 322,000,920.11 | 9,912,870.09 | 7,605,404.76 | 495,101,661.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6,222,131.73 | 1,179,472,672.14 | 18,855,957.49 | 11,483,229.48 | 2,056,033,990.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4,230,753.12 | 1,228,351,847.38 | 9,359,736.60 | 6,908,176.68 | 1,818,850,513.7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中石化厂区厂房 | 476,060,012.28 | 无土地证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457,780.44 | |
合计 | 457,780.44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45,537,678.90 | 167,010,350.68 |
工程物资 | 107,711.51 | |
合计 | 1,145,537,678.90 | 167,118,062.1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725,191,155.57 | 725,191,155.57 | 2,325,979.30 | 2,325,979.30 | ||
东粤广场项目(一期) | 89,893,670.23 | 89,893,670.23 | 3,244,441.02 | 3,244,441.02 | ||
10万吨/年废塑料资料综合利用项目 | 54,467,864.14 | 54,467,864.14 | 184,000.94 | 184,000.94 | ||
阿克苏惠疆资产收购及整合项目 | 41,119,639.11 | 41,119,639.11 |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36,598,651.80 | 36,598,651.80 | ||||
1万吨/年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一期1000吨/年) | 31,204,738.35 | 31,204,738.35 | 26,238,558.94 | 26,238,558.94 | ||
三旋四旋项目 | 32,751,928.74 | 32,751,928.74 | ||||
联盟石化烷基化废酸再生装置提浓改造实验项目 | 22,747,959.67 | 22,747,959.67 | 22,071,279.23 | 22,071,279.23 |
万吨级高强耐候农膜生产线、生活垃圾集中分选及废塑料原料化项目 | 16,757,094.16 | 16,757,094.16 | ||||
尉犁县棉田废旧膜回收治理再利用项目 | 16,740,025.10 | 16,740,025.10 | 8,716,804.08 | 8,716,804.08 | ||
20万吨/年废塑料处理生产线中试项目 | 11,503,903.52 | 11,503,903.52 | 200,000.00 | 200,000.00 | ||
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 | 9,725,703.19 | 9,725,703.19 | 1,592,047.20 | 1,592,047.20 | ||
污水回用项目 | 9,191,098.94 | 9,191,098.94 | 9,156,217.82 | 9,156,217.82 | ||
炼油催化剂资源化项目 | 6,891,285.71 | 6,891,285.71 | 6,447,355.51 | 6,447,355.51 | ||
余热锅炉改造 | 5,252,816.16 | 5,252,816.16 | ||||
烧炭器改造 | 4,786,579.41 | 4,786,579.41 | ||||
硫酸钠废水回收利用生产硫酸钙晶须项目 | 4,737,539.20 | 4,737,539.20 | 4,684,627.57 | 4,684,627.57 | ||
碱液罐组项目 | 4,691,191.82 | 4,691,191.82 | 739,120.71 | 739,120.71 | ||
2023年董家口厂区新增预算和库房扩建及库房新建项目 | 3,483,451.54 | 3,483,451.54 | 83,301.89 | 83,301.89 | ||
灌区防腐防渗改造 | 2,740,508.02 | 2,740,508.02 | ||||
董家口厂区工艺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2,444,495.25 | 2,444,495.25 |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55,698,790.90 | 55,698,790.90 | ||||
3000吨薄水铝石项目 | 16,223,106.45 | 16,223,106.45 | ||||
环保-HOT项目(技服) | 6,045,244.72 | 6,045,244.72 | ||||
其他小项目汇总 | 12,616,379.27 | 12,616,379.27 | 3,359,474.40 | 3,359,474.40 | ||
合计 | 1,145,537,678.90 | 1,145,537,678.90 | 167,010,350.68 | 167,010,350.6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0万 | 1,301 | 2,325 | 722,8 | 725,1 | 55.73 | 70.00 | 4,587 | 4,587 | 3.45% | 其他 |
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360,000.00 | ,979.30 | 65,176.27 | 91,155.57 | % | % | ,712.64 | ,712.64 | ||||
东粤广场项目(一期) | 229,357,800.00 | 3,244,441.02 | 86,649,229.21 | 89,893,670.23 | 39.19% | 39.19% | 其他 | |||||
10万吨/年废塑料资料综合利用项目 | 203,960,000.00 | 184,000.94 | 54,283,863.20 | 54,467,864.14 | 26.71% | 26.71% | 其他 | |||||
阿克苏惠疆资产收购及整合项目 | 42,477,876.11 | 41,119,639.11 | 41,119,639.11 | 96.80% | 96.80% | 其他 |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490,695,500.00 | 36,598,651.80 | 36,598,651.80 | 7.46% | 7.46% | 其他 | ||||||
三旋四旋项目 | 78,320,200.00 | 32,751,928.74 | 32,751,928.74 | 41.82% | 41.82% | 其他 | ||||||
1万吨/年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一期1000吨/年) | 100,000,000.00 | 26,238,558.94 | 8,164,619.02 | 3,198,439.61 | 31,204,738.35 | 34.40% | 34.40% | 其他 | ||||
联盟石化烷基化废 | 23,250,000.00 | 22,071,279.23 | 676,680.44 | 22,747,959.67 | 97.84% | 97.84% | 其他 |
酸再生装置提浓改造实验项目 |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 1,356,985,800.00 | 55,698,790.90 | 238,533,009.57 | 277,717,804.41 | 16,513,996.06 | 98.18% | 100.00% | 20,111,426.84 | 其他 | |||
3000吨薄水铝石项目 | 18,000,000.00 | 16,223,106.45 | 596,655.90 | 16,819,762.35 | 93.44%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3,844,407,176.11 | 125,986,156.78 | 1,222,239,453.26 | 297,736,006.37 | 16,513,996.06 | 1,033,975,607.61 | 24,699,139.48 | 4,587,712.64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107,711.51 | 107,711.51 | ||||
合计 | 107,711.51 | 107,711.51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31,393.43 | 5,931,393.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48,106.32 | 5,748,106.32 |
—新增租赁 | 5,748,106.32 | 5,748,106.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679,499.75 | 11,679,499.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69,326.91 | 969,326.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49,623.70 | 3,949,623.70 |
(1)计提 | 3,949,623.70 | 3,949,623.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18,950.61 | 4,918,950.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60,549.14 | 6,760,549.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62,066.52 | 4,962,066.5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6,305,228.49 | 15,191,015.39 | 1,178,357.25 | 202,674,601.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123,838.57 | 126,820.77 | 4,888,507.12 | 317,615.04 | 170,456,781.50 |
(1)购置 | 108,532,245.49 | 126,820.77 | 317,615.04 | 108,976,681.30 | |
(2)内部研发 | 4,888,507.12 | 4,888,507.1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6,591,593.08 | 56,591,593.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639.77 | 342,639.77 | |||
(1)处置 |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42,639.77 | 342,639.77 | |||
4.期末余额 | 351,086,427.29 | 126,820.77 | 20,079,522.51 | 1,495,972.29 | 372,788,742.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381,334.24 | 5,698,958.15 | 961,602.01 | 30,041,894.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17,739.95 | 2,857.02 | 3,151,678.26 | 117,637.97 | 12,689,913.20 |
(1)计提 | 6,053,258.62 | 2,857.02 | 3,151,678.26 | 117,637.97 | 9,325,431.87 |
—企业合并增加 | 3,364,481.33 | 3,364,481.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109.51 | 53,109.51 | |||
(1)处置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3,109.51 | 53,109.51 | |||
4.期末余额 | 32,745,964.68 | 2,857.02 | 8,850,636.41 | 1,079,239.98 | 42,678,698.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 |
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8,340,462.61 | 123,963.75 | 11,228,886.10 | 416,732.31 | 330,110,044.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2,923,894.25 | 9,492,057.24 | 216,755.24 | 172,632,706.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5.39%。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1,746,589.64 | 1,746,589.64 | ||||
合计 | 1,746,589.64 | 1,746,589.64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根据上述形成商誉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与管理层近年对公司市场发展的开拓及预测假设,预测被投资单位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所在资产组账面价值,基于上述原因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 | 2,039,739.00 | 101,986.92 | 1,937,752.08 | ||
研发中心会所摊销 | 1,475,021.82 | 122,918.50 | 1,352,103.32 | ||
北京办事处装修 | 1,537,964.02 | 307,592.77 | 1,230,371.25 | ||
董家口实验室装修 | 903,934.35 | 190,301.86 | 713,632.49 | ||
建筑施工资质及环保资质 | 896,000.00 | 192,000.00 | 704,000.00 |
堆场地坪平整费 | 360,629.98 | 459,384.85 | 126,437.66 | 693,577.17 | |
天津污泥项目 | 790,812.60 | 395,406.36 | 395,406.24 | ||
垃圾分选项目地面硬化施工 | 420,554.28 | 85,536.48 | 335,017.80 | ||
厂房地面修复 | 170,641.86 | 143,274.31 | 26,357.82 | 287,558.35 | |
淮河路宿舍楼装修 | 234,509.21 | 11,725.47 | 222,783.74 | ||
其他小项目汇总 | 352,188.48 | 340,230.14 | 150,391.23 | 542,027.39 | |
合计 | 3,894,761.55 | 6,230,123.35 | 1,710,655.07 | 8,414,229.83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782,640.75 | 3,760,761.46 | 24,306,441.81 | 3,814,000.05 |
可抵扣亏损 | 93,397,291.09 | 14,245,210.09 | 49,509,280.02 | 7,432,812.61 |
固定资产差异 | 6,805,110.98 | 1,020,766.65 | 6,699,095.43 | 1,004,864.31 |
股份支付费用 | 19,209,034.35 | 3,098,620.76 | 10,336,607.98 | 1,640,567.11 |
租赁负债 | 3,539,432.15 | 884,858.05 | 143,809.03 | 28,761.81 |
专项拨款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 | 2,375,000.00 | 593,750.00 | ||
合计 | 150,108,509.32 | 23,603,967.01 | 90,995,234.27 | 13,921,005.8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308.81 | 3,496.32 | ||
专项拨款递延收入 | 2,352,251.90 | 588,062.98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813,980.62 | 203,495.16 | ||
使用权资产 | 6,316,205.20 | 1,579,051.29 | 190,353.61 | 38,070.72 |
合计 | 9,505,746.53 | 2,374,105.75 | 190,353.61 | 38,070.7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86,760.80 | 21,717,206.21 | 37,839.09 | 13,883,166.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6,760.80 | 487,344.95 | 37,839.09 | 231.6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981,992.33 | 5,269,576.29 |
可抵扣亏损 | 38,109,631.45 | 43,168,436.65 |
合计 | 47,091,623.78 | 48,438,012.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4,692,113.73 | ||
2025年 | 4,686,684.30 | 13,889,116.92 | |
2026年 | 13,669,776.71 | 8,266,139.67 | |
2027年 | 7,472,406.95 | 1,060,223.40 | |
2028年 | 1,618,152.34 | 15,260,842.93 | |
2029年 | 10,662,611.15 | ||
合计 | 38,109,631.45 | 43,168,436.65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12,987.99 | 1,212,987.99 | ||||
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项 | 140,566,690.71 | 140,566,690.71 | 107,845,625.50 | 107,845,625.50 | ||
合计 | 140,566,690.71 | 140,566,690.71 | 109,058,613.49 | 109,058,613.49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767,411.74 | 9,767,411.74 | 支取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9,461,387.57 | 19,461,387.57 | 支取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用于担保的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2,068,640.83 | 22,068,640.83 | 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 | 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未终止 | 21,982,220.80 | 21,982,220.80 | 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 | 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未终止 |
件 | 确认的应收票据 | 件 | 确认的应收票据 | |||||
固定资产 | 128,471,418.27 | 95,329,489.45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154,645,053.82 | 130,700,977.22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116,142,800.00 | 111,088,555.61 | 抵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34,553,573.65 | 32,365,180.63 | 贷款抵押 | 抵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119,820,384.02 | 113,829,364.82 | 质押借款 | 质押借款 | ||||
在建工程 | 8,306,194.68 | 8,306,194.68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所有权受限 | 公司以持有的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68.97%股权为子公司东粤化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 ||||||
合计 | 396,270,654.86 | 352,083,462.45 | 238,948,430.52 | 212,815,960.90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72,789,257.65 | 133,632,852.65 |
合计 | 272,789,257.65 | 133,632,852.6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87,621.52 | 55,666,166.40 |
合计 | 43,587,621.52 | 55,666,166.4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7,142,685.50 | 94,561,064.27 |
1-2年 | 1,501,093.34 | 3,407,432.40 |
2-3年 | 1,139,808.39 | 956,669.00 |
3年以上 | 2,015,924.78 | 3,425,620.50 |
合计 | 251,799,512.01 | 102,350,786.1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519,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621,722,289.24 | 242,353,628.95 |
合计 | 625,241,889.24 | 242,353,628.95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519,600.00 | |
合计 | 3,519,6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款项 | 572,625,778.90 | 203,971,816.89 |
保证金 | 34,630,093.68 | 35,841,355.54 |
员工报销款 | 2,340,774.30 | 1,187,680.17 |
咨询及维修费等 | 8,489,676.63 | 896,652.52 |
押金 | 120,579.50 | 5,500.00 |
其他 | 3,515,386.23 | 450,623.83 |
合计 | 621,722,289.24 | 242,353,628.9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3,962,709.40 | 工程未决算 |
湖北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04,673.74 | 尚未结清 |
合计 | 7,067,383.14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50,997.80 | |
合计 | 50,997.8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2,501,261.39 | 1,933,544.48 |
合计 | 12,501,261.39 | 1,933,544.48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947,357.34 | 142,723,179.44 | 143,906,735.22 | 12,763,801.5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275,096.07 | 13,275,096.07 | ||
三、辞退福利 | 6,394.20 | 363,956.36 | 363,956.36 | 6,394.20 |
合计 | 13,953,751.54 | 156,362,231.87 | 157,545,787.65 | 12,770,195.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449,823.39 | 113,209,653.42 | 114,175,517.78 | 11,483,959.03 |
2、职工福利费 | 3,801.67 | 11,528,974.37 | 11,532,776.04 | |
3、社会保险费 | 6,643,940.16 | 6,643,940.1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940,217.76 | 5,940,217.76 | ||
工伤保险费 | 703,722.40 | 703,722.40 | ||
4、住房公积金 | 3,140.64 | 8,812,222.00 | 8,812,222.00 | 3,140.64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83,713.81 | 2,528,389.49 | 2,742,279.24 | 1,169,824.06 |
(8)党支部经费 | 106,877.83 | 106,877.83 | ||
合计 | 13,947,357.34 | 142,723,179.44 | 143,906,735.22 | 12,763,801.5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683,898.72 | 12,683,898.72 | ||
2、失业保险费 | 591,197.35 | 591,197.35 | ||
合计 | 13,275,096.07 | 13,275,096.07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8,420.53 | 65,632.27 |
企业所得税 | 455,348.88 | 342,114.85 |
个人所得税 | 53,782.69 | 162,240.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48.89 | 9,921.73 |
房产税 | 900,341.62 | 898,688.16 |
教育费附加 | 3,565.57 | 7,274.95 |
土地使用税 | 219,727.04 | 225,945.92 |
环保税 | 30,274.11 | 27,110.85 |
美国工资税 | 21,164.88 | 59,651.70 |
契税 | 882,900.00 | |
车船税 | 165.00 | |
印花税 | 284,464.13 | 96,313.90 |
合计 | 3,275,003.34 | 1,894,895.00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1,929,418.19 | 114,128,845.2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2,456,525.47 | 65,863,665.2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44,096.19 | 2,893,442.00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392,162.92 | 541,866.50 |
合计 | 308,022,202.77 | 183,427,819.04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处理危险废物形成负债 | 5,662,265.59 | 14,139,013.57 |
待处理残膜回收作业服务形成负债 | 2,201,038.33 | 84,685.71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22,068,640.83 | 21,982,220.80 |
待转销项税 | 11,846,833.16 | 369,787.68 |
合计 | 41,778,777.91 | 36,575,707.7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78,659,926.69 | 376,540,000.00 |
抵押借款 | 257,500,000.00 | 23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2,008,042.76 | |
信用借款 | 558,588,518.58 | 266,280,000.00 |
合计 | 1,494,748,445.27 | 889,828,042.7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HTZ440790000XMRZ2022N004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编号为HTZ440790000XMRZ2022N004补充01的补充协议和编号为HTZ440790000XMRZ2022N004补充02的补充协议,用于购置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或置换股东及他行对应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同类型贷款,合同金额为四亿三千万元,贷款期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2030年3月9日。本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以持有的东粤环保股权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粤环保以应收账款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配偶周惠玲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37,654.00万元,其中2025年6月21日及2025年12月 21 日需分别偿还本金3,254.00万元,共计 6,508.00 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2:本公司子公司东粤环保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编号为建银揭并字2024年第01号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用于支付收购粤丰国业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购交易价款和置换并购资本金比例之外的股东及关联公司借款。合同金额为四千五百万元,贷款期间为2024年9月43日至2031年9月3日。由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持有的公共设施用地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4,400.00万元,其中2025年12月 21 日需偿还本金650万元,共计 65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3:本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签订编号为HTZ440790000XMRZ2024N003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用于“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建设,包括:支付工程款,购置项目建设所需材料、设备及相关费用,偿还建设期利息,置换股东超出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等。合同金额为八亿元,贷款期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34年4月22日。由本公司为本次项目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以持有的东粤化学股权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粤化学以工业用地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36,769.99万元,其中2025年12月 21 日需偿还本金50万元,共计 5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4: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签订编号为 HCHB-GDHT-20210001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两亿五千万元,实际取得两亿四千九百九十万元,借款期间为 2021 年 1 月12 日至 2028 年 1 月 12 日。抵押物为工业用地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0156001 号工业
用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23,500.00万元,其中2025年6月21日需偿还本金500.00万元,2025年12月21日需偿还本金1,000.00万元,共计1,500.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26,963,612.69 | 147,121,428.18 |
合计 | 126,963,612.69 | 147,121,428.1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惠城转债 | 320,000,000.00 | 2021-7-7 | 6 年 | 320,000,000.00 | 147,121,428.18 | 1,608,537.59 | 9,252,380.06 | -31,018,733.14 | 126,963,612.69 | 否 | |||
合计 | —— | 320,000,000.00 | 147,121,428.18 | 1,608,537.59 | 9,252,380.06 | -31,018,733.14 | 126,963,612.69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21 年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 32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公司债券于 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 123118。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5%、第六年 3.0%。每年付息一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易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6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361,286.28 | 72,179.39 |
合计 | 1,361,286.28 | 72,179.39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5,006,684.02 | 76,185,355.02 |
专项应付款 | 1,000,000.00 | |
合计 | 36,006,684.02 | 76,185,355.0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5,006,684.02 | 76,185,355.02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3,232,559.45 | 9,655,650.15 |
合计 | 35,006,684.02 | 76,185,355.02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揭榜挂帅”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596,104.53 | 120,753,106.56 | 6,571,556.79 | 145,777,654.30 | 财政拨款 |
合计 | 31,596,104.53 | 120,753,106.56 | 6,571,556.79 | 145,777,654.30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7,660,770.00 | 55,425,176.00 | 2,957,125.00 | 58,382,301.00 | 196,043,071.00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64,355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964,355股后的138,562,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55,425,176股,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增加公司股本5,542.5176万元。注2:2024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2,983.28万元人民币(即298,32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874,925股,增加公司股本187.4925万元。注3:2024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82,200股,增加公司股本108.22万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
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2024 年 5 月 2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3 元/股调整为 11.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1月12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
11.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 | 1,537,484.00 | 28,509,394.65 | 298,328.00 | 5,531,862.91 | 1,239,156.00 | 22,977,531.74 | ||
合计 | 1,537,484.00 | 28,509,394.65 | 298,328.00 | 5,531,862.91 | 1,239,156.00 | 22,977,531.74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本年度“惠城转债” 因转股减少2,983.28 万元人民币(即 298,32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 1,874,925股,增加公司股本 187.4925 万元。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37,853,401.63 | 32,252,492.86 | 55,425,176.00 | 814,680,718.49 |
其他资本公积 | 11,093,576.04 | 11,414,802.46 | 22,508,378.50 | |
合计 | 848,946,977.67 | 43,667,295.32 | 55,425,176.00 | 837,189,096.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64,355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964,355股后的138,562,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55,425,176股,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增加公司股本5,542.5176万元,减少资本公积5,542.5176万元。注2:本公司对子公司东粤化学和巴州惠疆增资,本公司股比相应变化,增加资本公积110.70万元。注3:本年度,“惠城转债”因转股减少2,983.28万元人民币(即298,328张),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874,925股,增加公司股本187.492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722.79万元。注4:2024年8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82,200股,增加公司股本108.2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1.76万元。注5:本公司施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末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21.05万元。注6:本公司联营企业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股东增资,本公司持有股权相应稀释仍按权益法核算,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43万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45,527,138.80 | 45,527,138.80 | ||
合计 | 45,527,138.80 | 45,527,138.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4,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81%(以中登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结构表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97.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5.66 元/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308.81 | 3,496.32 | 19,812.49 | 19,812.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308.81 | 3,496.32 | 19,812.49 | 19,812.49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3,340.79 | -392,397.95 | -392,397.95 | 280,942.8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3,340.79 | -392,397.95 | -392,397.95 | 280,942.8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73,340.79 | -369,089.14 | 3,496.32 | -372,585.46 | 300,755.3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392,782.58 | 1,414,800.54 | 27,807,583.12 | |
合计 | 26,392,782.58 | 1,414,800.54 | 27,807,583.1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7,299,648.97 | 138,786,734.1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7,299,648.97 | 138,786,734.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599,715.24 | 138,512,914.8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14,800.5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784,441.1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7,700,122.52 | 277,299,648.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8,131,591.53 | 860,014,696.99 | 1,063,517,542.22 | 719,303,883.98 |
其他业务 | 11,052,867.90 | 4,832,715.43 | 7,137,383.38 | 6,426,448.12 |
合计 | 1,149,184,459.43 | 864,847,412.42 | 1,070,654,925.60 | 725,730,332.1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 391,024,935.35 | 294,084,959.38 | 391,024,935.35 | 294,084,959.38 |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663,403,118.33 | 507,493,802.97 | 663,403,118.33 | 507,493,802.97 | ||||
三废治理业务 | 55,076,643.78 | 36,576,014.30 | 55,076,643.78 | 36,576,014.30 | ||||
其他产品 | 28,626,894.07 | 21,859,920.34 | 28,626,894.07 | 21,859,920.3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省内 | 184,055,627.29 | 163,645,839.79 | 184,055,627.29 | 163,645,839.79 | ||||
省外 | 953,947,948.42 | 695,220,711.89 | 953,947,948.42 | 695,220,711.89 | ||||
国外 | 11,180,883.72 | 5,980,860.74 | 11,180,883.72 | 5,980,860.7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38,131,591.53 | 860,014,696.99 | 1,138,131,591.53 | 860,014,696.9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1,149,184,459.43 | 864,847,412.42 | 1,149,184,459.43 | 864,847,412.42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劳务 | 公司在每处理一批危险废物后一周内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后10天之内进行付款。 | 不适用 | 否 | 无,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之后即取得了收取客户款项的权利,且预期无需要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对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且不得私自转移、买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公司负责。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863,303.92元,其中,7,863,303.92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489.19 | 64,367.07 |
教育费附加 | 30,284.62 | 28,457.94 |
房产税 | 5,590,066.97 | 6,533,458.81 |
土地使用税 | 1,546,661.53 | 1,057,505.79 |
车船使用税 | 24,918.09 | 19,618.06 |
印花税 | 1,404,949.64 | 660,112.31 |
环保税 | 61,515.27 | 74,006.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638.65 | 17,899.96 |
残疾人保障金 | 31,108.83 | |
合计 | 8,743,523.96 | 8,486,535.40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015,430.55 | 45,910,880.29 |
折旧费 | 18,939,887.75 | 13,137,888.94 |
服务费 | 7,953,281.31 | 2,307,790.69 |
股权激励费用 | 6,942,367.05 | 5,533,671.75 |
招待费 | 5,770,524.85 | 4,948,522.08 |
办公费 | 4,262,927.65 | 3,339,809.06 |
摊销费 | 3,366,578.95 | 3,398,249.79 |
差旅费 | 2,909,727.53 | 1,651,675.52 |
中介机构费 | 1,932,233.83 | 1,216,924.60 |
租赁及物业费 | 1,550,899.65 | 918,996.58 |
车辆使用费 | 1,193,070.39 | 785,563.71 |
咨询费 | 829,080.20 | 952,624.09 |
检验维修环保费 | 625,630.72 | 1,206,075.71 |
通讯费 | 243,847.88 | 188,422.06 |
其他 | 4,538,080.10 | 1,940,601.77 |
合计 | 123,073,568.41 | 87,437,696.64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理费 | 10,951,034.56 | 9,213,681.82 |
招待费 | 9,935,710.61 | 7,712,645.37 |
职工薪酬 | 8,004,542.58 | 6,380,765.87 |
差旅费 | 1,847,598.70 | 729,921.41 |
办公费 | 1,219,863.24 | 1,295,615.53 |
股权激励费用 | 632,348.08 | 398,615.66 |
中介机构费 | 301,620.97 | 217,566.51 |
广告费 | 153,979.47 | 260,461.63 |
折旧费 | 91,804.46 | 28,500.38 |
维修检测费 | 58,218.93 | 158,320.09 |
其他 | 857,450.83 | 99,417.02 |
合计 | 34,054,172.43 | 26,495,511.29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12,077,179.41 | 10,800,220.47 |
无形资产摊销 | 3,155,808.06 | 2,436,533.46 |
股权激励费用 | 3,806,188.97 | 1,644,316.02 |
折旧费用 | 1,650,556.02 | 1,414,283.55 |
材料费用 | 816,501.88 | 1,097,297.42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566,037.72 | 786,163.50 |
其他费用 | 2,416,406.21 | 1,579,477.32 |
合计 | 24,488,678.27 | 19,758,291.74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2,489,218.29 | 47,566,044.4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62,391.52 | 53,015.26 |
减:利息收入 | 4,180,698.81 | 1,514,336.13 |
汇兑损益 | -880,466.16 | -1,288,692.75 |
手续费及其他 | 3,832,991.09 | 6,746,257.85 |
合计 | 61,261,044.41 | 51,509,273.39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342,248.60 | 7,588,089.1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0,400.04 | 12,987.3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2,825.50 | 46,115.61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653.34 | |
合计 | 7,406,127.48 | 7,647,192.05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682.39 | -1,144,275.00 |
合计 | -187,682.39 | -1,144,275.00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06,090.62 | -3,382,109.1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98,286.86 | 1,105,966.24 |
债务重组收益 | -176,359.79 | |
合计 | -1,284,163.55 | -2,276,142.86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170,683.90 | -3,232,994.0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363.03 | 2,848,433.74 |
合计 | -4,102,320.87 | -384,560.29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7,707.64 | -87,579.64 |
合计 | -107,707.64 | -87,579.64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593,626.36 | -74,217.65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246,753.00 | 3,246,753.00 | |
盘盈利得 | 83.02 | 66,109.33 | 83.02 |
罚没利得 | 1,026,317.00 | 235,814.12 | 1,026,317.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539,401.35 | 539,401.35 | |
其他 | 68,220.93 | 103,481.46 | 68,220.93 |
合计 | 4,880,775.30 | 405,404.91 | 4,880,775.30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10,000,000.00 | 20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15,701.32 | 115,701.32 | |
滞纳金 | 50,537.13 | 8,486.02 | 50,537.13 |
赔偿或违约支出 | 227.46 | 104,200.00 | 227.46 |
其他 | 21,400.88 | 281,315.68 | 21,400.88 |
合计 | 387,866.79 | 10,394,001.70 | 387,866.79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7,362.83 | -1,383,142.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350,422.41 | -7,205,540.64 |
合计 | -7,113,059.58 | -8,588,683.0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0,526,847.4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79,027.1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109,767.7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49.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90,594.8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564,575.0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22,374.48 |
预期未来税率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影响 | 57.92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34,365.52 |
环保节能项目减免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159,451.89 |
所得税费用 | -7,113,059.58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五十七。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120,775,031.39 | 9,450,860.32 |
收到保证金及收到退回保证金 | 9,970,738.79 | 5,740,455.52 |
职工归还备用金 | 2,180,984.14 | 2,111,543.16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3,454,484.03 | 339,295.58 |
收到存款利息 | 4,205,571.09 | 1,514,336.13 |
供应商退款 | 2,860,110.77 | 253,513.4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2,825.50 | 46,115.61 |
拆迁补偿 | 3,196,753.00 | |
收租金款 | 2,162,036.63 | |
往来款 | 5,264,524.45 | 1,419,766.25 |
合计 | 154,113,059.79 | 20,875,886.0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类费用 | 107,370,944.09 | 50,828,820.46 |
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9,423,871.87 | 16,340,845.80 |
捐赠支出 | 200,000.00 | 10,000,000.00 |
员工借备用金 | 4,119,036.03 | 2,974,602.70 |
合计 | 121,113,851.99 | 80,144,268.9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本金收回 | 412,000,000.00 | 235,000,000.00 |
退回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422,000,000.00 | 245,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本金 | 432,000,000.00 | 240,000,000.00 |
合计 | 432,000,000.00 | 24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入非金融机构借款 | 40,797,300.00 | 400,000.00 |
售后回租取得的借款 | 90,000,000.00 | |
合计 | 40,797,300.00 | 90,4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支付租金 | 69,886,775.86 | 40,441,865.24 |
支付租赁款 | 5,775,097.62 | 3,018,787.30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40,797,300.00 | 1,427,000.00 |
定增中介费用 | 745,404.00 |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 | 236,792.86 | |
收到的专项应付款 | 1,000,000.00 | |
支付融资顾问费 | 2,550,000.00 | |
库存股回购 | 45,527,138.80 | |
合计 | 165,536,312.28 | 45,869,849.4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427,819.04 | 32,039,941.84 | 431,750,588.00 | 339,196,146.11 | 308,022,202.77 | |
短期借款 | 133,632,852.65 | 273,876,018.06 | 33,858,770.81 | 168,578,383.87 | 272,789,257.65 | |
长期借款 | 889,828,042.76 | 1,005,892,321.87 | 14,508,042.76 | 386,463,876.60 | 1,494,748,445.27 | |
应付债券 | 147,121,428.18 | 12,348,360.85 | 1,487,443.20 | 31,018,733.14 | 126,963,612.69 | |
长期应付款 | 76,185,355.02 | 1,000,000.00 | 6,423,090.70 | 3,952,469.84 | 43,649,291.86 | 36,006,684.02 |
租赁负债 | 72,179.39 | 1,616,896.55 | 3,808,873.68 | 2,289,839.69 | 1,846,823.65 | 1,361,286.28 |
合计 | 1,430,267,677.04 | 1,314,425,178.32 | 488,189,684.04 | 530,012,325.47 | 462,978,725.25 | 2,239,891,488.6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7,639,907.01 | 153,517,787.9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210,028.51 | 472,139.9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9,471,923.02 | 132,734,559.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949,623.70 | 969,326.91 |
无形资产摊销 | 9,325,431.87 | 5,760,005.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10,655.07 | 244,937.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93,626.36 | 74,217.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701.3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7,682.39 | 1,144,275.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394,205.84 | 47,177,401.5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 1,284,163.55 | 2,276,142.86 |
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37,535.73 | -7,205,772.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7,113.32 | 231.6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2,634,864.03 | -86,787,942.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6,290,432.50 | 6,893,321.5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5,282,864.27 | 5,541,521.4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702,841.25 | 262,812,153.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4,095,950.55 | 406,169,460.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6,169,460.46 | 111,342,876.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073,509.91 | 294,826,583.8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5,357,136.48 |
其中: | |
其中: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5,357,136.48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211,406.43 |
其中: | |
其中: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211,406.43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3,145,730.05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4,095,950.55 | 406,169,460.46 |
其中:库存现金 | 61,662.43 | 116,147.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3,185,134.99 | 406,053,312.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849,153.08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095,950.55 | 406,169,460.46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767,411.74 | 17,386,541.61 | 支取受限 |
用于担保的保证金 | 2,074,845.96 | 支取受限 | |
合计 | 9,767,411.74 | 19,461,387.57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2,205,593.23 | ||
其中:美元 | 3,089,087.02 | 7.1884 | 22,205,593.13 |
欧元 | |||
港币 | |||
日元 | 2.00 | 0.0462 | 0.10 |
应收账款 | 14,256,408.68 | ||
其中:美元 | 1,983,252.00 | 7.1884 | 14,256,408.68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20,023,922.12 | ||
其中:美元 | 2,784,300.00 | 7.1884 | 20,014,662.12 |
港币 | 10,000.00 | 0.9260 | 9,260.00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40,433,710.70 | ||
其中:日元 | 877,087,000.00 | 0.0461 | 40,433,710.70 |
应付职工薪酬 | 88,315.75 | ||
其中:美元 | 12,285.87 | 7.1884 | 88,315.75 |
应交税费 | 21,164.88 | ||
其中:美元 | 2,944.31 | 7.1884 | 21,164.88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公司子公司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62,391.52 | 53,015.26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141,240.00 | 128,178.5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816,337.62 | 3,018,787.30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3,043,443.55 | |
合计 | 3,043,443.5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61,085.12 | 11,588,039.46 |
无形资产摊销 | 3,155,808.06 | 2,436,533.46 |
材料费用 | 1,512,519.65 | 3,356,586.93 |
股权激励费用 | 3,806,188.97 | 1,644,316.02 |
折旧费用 | 2,292,656.20 | 1,591,922.61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566,037.72 | 786,163.50 |
其他费用 | 2,833,009.97 | 1,738,382.30 |
合计 | 29,427,305.69 | 23,141,944.2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488,678.27 | 19,758,291.7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4,938,627.42 | 3,383,652.54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钒铁渣中钒与铁的分离与钒产品的精制的研究 | 1,322,951.38 | 1,322,951.38 | ||||||
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的研究 | 3,101,536.89 | 3,101,536.89 | ||||||
FCC催化剂制备用载体、粘性剂的性能优化的研究 | 464,018.85 | 464,018.85 | ||||||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 | 50,120.30 | 50,120.30 | ||||||
合计 | 4,938,627.42 | 4,888,507.12 | 50,120.30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钒铁渣中钒与铁的分离与钒产品的精制的研究 | 100% | 2024年12月01日 | 将技术投入生产 | 2024年01月01日 | 通过评审 |
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化工原料的研究 | 100% | 2024年12月01日 | 将技术投入生产 | 2024年01月01日 | 通过评审 |
FCC催化剂制备用载体、粘性剂的性能优化的研究 | 100% | 2024年12月01日 | 将技术投入生产 | 2024年01月01日 | 通过评审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山东惠鲁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甘肃惠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揭阳市东粤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阿克苏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四级子公司揭阳市惠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7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湖南惠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751万元,持股比例
75.1%
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青岛瑞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420万元,持股比例84%本期本公司新设四级子公司岷县新奥资源环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四级子公司嘉峪关陇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惠疆环保(喀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本期本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菏泽红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九江 | 九江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北海 | 北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Forl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LLC | 14,148,098.60 | 美国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6,760,000.00 | 揭阳 | 揭阳 | 制造业 | 93.21% | 设立 |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 | 新疆 | 制造业 | 80.00% | 设立 | |
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制造业 | 60.00% | 设立 |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580,000,000.00 | 揭阳 | 揭阳 | 制造业 | 68.97%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同意张新功先生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惠城”)增资700万元,本公司放弃优先出资权。上述事项完成后,九江惠城的注册资本将由15,000万元增为15,700万元,其中,本
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九江惠城股权的95.541%,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出资700万元,占九江惠城股权的4.459%,并于2021年12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尚未出资到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年度税后利润,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因此,在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出资到位前,本公司仍按100%比例享有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权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79% | 8,110,272.04 | 3,519,600.00 | 34,953,242.07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31.35% | -703,581.35 | 0.00 | 167,408,677.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0,089,211.04 | 1,487,192,025.40 | 1,707,281,236.44 | 794,891,943.51 | 397,614,004.73 | 1,192,505,948.24 | 165,038,667.11 | 1,113,183,291.31 | 1,278,221,958.42 | 438,369,722.43 | 393,506,342.76 | 831,876,065.19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 | 472,551,229.36 | 920,096,029.46 | 1,392,647,258.82 | 391,529,188.34 | 467,204,266.27 | 858,733,454.61 | 237,264,198.50 | 64,066,015.31 | 301,330,213.81 | 878,321.84 | 878,321.84 |
有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14,511,924.26 | 119,444,359.90 | 119,444,359.90 | 180,969,629.01 | 738,406,093.24 | 192,856,562.64 | 192,856,562.64 | 408,509,033.30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2,244,278.62 | -2,244,278.62 | -9,488,635.18 | 0.00 | -48,108.03 | -48,108.03 | -235,790,111.57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惠疆”)业务发展,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巴州惠疆进行增资,巴州惠疆少数股东阿克苏光明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巴州惠疆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对巴州惠疆的持股比例由60%增加至80%。
(2)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增加至58,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业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惠城化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共同认购东粤化学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8,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东粤化学的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下降至68.97%,仍为东粤化学的控股股东。2024年本公司对东粤化学新增实缴出资6,730万元,少数股东新增实缴出资16,80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额共36,780.00万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子公司东粤化学和巴州惠疆增资,本公司股比相应变化,增加资本公积110.70万元。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 | 山东省东营市 | 制造业 | 35.4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56,296,244.09 | 39,353,672.03 |
非流动资产 | 129,489,826.96 | 124,714,623.19 |
资产合计 | 185,786,071.05 | 164,068,295.22 |
流动负债 | 92,742,066.73 | 57,143,917.69 |
非流动负债 | 32,734,179.03 | 39,828,970.59 |
负债合计 | 125,476,245.76 | 96,972,888.28 |
所有者权益 | 60,309,825.29 | 67,095,406.9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1,346,739.83 | 23,748,505.14 |
调整事项 | 698,326.76 | 698,326.76 |
--商誉 | 698,326.76 | 698,326.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045,066.59 | 24,446,831.9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3,886,437.27 | 90,633,158.26 |
净利润 | -7,362,851.25 | -9,555,295.5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362,851.25 | -9,555,295.5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注册资本6,118.27万元。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惠亚承诺以货币认缴增资3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49.0335%,并于2020年12月实缴出资15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41.7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东惠亚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602.03万元,北海惠城认缴出资不变,认缴持股比例降至
34.8755%,北海惠城于2021年完成履行出资义务,占实缴出资比例35.40%。根据山东惠亚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商誉及投资收益以实缴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0,190,437.78 | 120,004,339.58 | 5,194,834.07 | 144,999,943.2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405,666.75 | 748,766.98 | 1,376,722.72 | 777,711.01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 | 6,571,556.79 | 3,737,228.78 |
其他收益 | 770,691.81 | 3,850,860.32 |
合计 | 7,342,248.60 | 7,588,089.1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 、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资产负债表表外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履行财务担保所需支付的最大金额1,368,836,000.00元。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 、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219,801,061.75 | 219,801,061.75 | 272,789,257.65 | ||||
应付票据 | 43,587,621.52 | 43,587,621.52 | 43,587,621.52 | ||||
应付账款 | 251,799,512.01 | 251,799,512.01 | 251,799,512.01 | ||||
其他应付款 | 625,241,889.24 | 625,241,889.24 | 625,241,889.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6,488,811.70 | 366,488,811.70 | 308,022,202.77 | ||||
长期借款 | 575,278,841.98 | 864,264,765.58 | 159,305,641.32 | 1,598,849,248.88 | 1,494,748,445.27 | ||
应付债券 | 3,225,098.40 | 4,520,970.00 | 186,263,964.00 | 194,010,032.40 | 126,963,612.69 | ||
租赁负债 | 394,845.24 | 394,845.24 | 839,690.48 | 1,629,380.96 | 1,361,286.28 | ||
长期应付 | 23,601,476.71 | 35,006,684.02 | 58,608,160.73 | 36,006,684.02 |
款 | |||||||
合计 | 1,510,538,839.86 | 603,796,133.93 | 1,086,375,104.08 | 159,305,641.32 | 3,360,015,719.19 | 3,160,520,511.45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35,908,713.18 | 135,908,713.18 | 133,632,852.65 | ||||
应付票据 | 55,666,166.40 | 55,666,166.40 | 55,666,166.40 | ||||
应付账款 | 102,350,786.17 | 102,350,786.17 | 102,350,786.17 | ||||
其他应付款 | 242,353,628.95 | 242,353,628.95 | 242,353,628.9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914,372.84 | 186,914,372.84 | 183,427,819.04 | ||||
长期借款 | 280,998,349.33 | 553,178,152.11 | 82,083,040.00 | 916,259,541.44 | 889,828,042.76 | ||
应付债券 | 2,170,065.60 | 3,255,098.40 | 190,784,934.00 | 196,210,098.00 | 147,121,428.18 | ||
租赁负债 | 76,807.30 | 76,807.30 | 72,179.39 | ||||
长期应付款 | 44,587,121.18 | 31,598,233.84 | 76,185,355.02 | 76,185,355.02 | |||
合计 | 725,363,733.14 | 328,917,376.21 | 775,561,319.95 | 82,083,040.00 | 1,911,925,469.30 | 1,830,638,258.56 |
3. 、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670,769.31元(2023年12月31日:568,544.87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港币 | 日元 | 合计 | 美元 | 港币 | 合计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22,205,593.13 | 0.10 | 22,205,593.23 | 44,487,765.36 | 44,487,765.36 | ||
应收账款 | 14,256,408.68 | 14,256,408.68 | 4,342,930.11 | 4,342,930.11 |
其他应收款 | 20,014,662.12 | 9,260.00 | 20,023,922.12 | 9,062.00 | 9,062.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722.44 | 722.44 | |||||
短期借款 | 40,433,710.70 | 40,433,710.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315.75 | 88,315.75 | 81,947.55 | 81,947.55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21,164.88 | 21,164.88 | 59,651.70 | 59,651.70 | |||
合计 | 56,586,144.56 | 9,260.00 | 40,433,710.80 | 97,029,115.36 | 48,973,017.16 | 9,062.00 | 48,982,079.16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563,671.83元(2023年12月31日:486,898.19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25,480,134.6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480,134.61 | 25,480,134.61 | ||
其他 | 25,480,134.61 | 25,480,134.6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23,308.81 | 5,023,308.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763,427.66 | 3,763,427.6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4,266,871.08 | 34,266,871.0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转让,且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资管计划,资管计划根据持仓份额面值调整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24,350.19 | 1,310,604.47 | 432,000,000.00 | 413,554,820.05 | 25,480,134.61 | 480,134.6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24,350.19 | 1,310,604.47 | 432,000,000.00 | 413,554,820.05 | 25,480,134.61 | 480,134.61 | |||||
—远期外汇合约 | 667,817.00 | -667,817.00 | |||||||||
—资管计划及理财 | 5,056,533.19 | 1,978,421.47 | 432,000,000.00 | 413,554,820.05 | 25,480,134.61 | 480,134.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957,922.48 | 90,497,799.43 | 100,692,294.25 | 3,763,427.6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308.81 | 5,000,000.00 | 5,023,308.81 | 23,308.81 | |||||||
合计 | 19,682,272.67 | 1,310,604.47 | 23,308.81 | 527,497,799.43 | 514,247,114.30 | 34,266,871.08 | 503,443.42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股东张新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934,350股,持股比例26.49%,通过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59,900股,持股比例7.73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094,250股,持股比例34.2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新功。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叶红 | 董事长,副总经理 |
林瀚 | 董事,总经理 |
王爱东 | 独立董事 |
周灿 | 独立董事 |
杨朝合 | 独立董事 |
李宏宽 | 监事会主席 |
马丽丽 | 监事 |
郭昆 | 职工监事 |
盛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史惠芳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谭映临 | 副总经理 |
李恩泉 | 副总经理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彰泰商贸有限公司 | 曾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
青岛斯耐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曾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配偶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00 | 2,000,000.00 | 否 | 577,497.98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0,732.64 | 0.00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服务 | 3,962.26 | 1,524.5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 | 受托方/承包 | 委托/出包资 | 委托/出包起 | 委托/出包终 | 托管费/出包 | 本期确认的托 |
方名称 | 方名称 | 产类型 | 始日 | 止日 | 费定价依据 | 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2037年04月22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30,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0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1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1年12月31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28年08月29日 | 否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43,5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8年03月27日 | 否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92,500.00 | 2024年08月27日 | 2028年08月2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新功 | 17,275,175.28 | 2019年10月31日 | 2024年10月30日 | 是 |
张新功 | 22,673,667.6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是 |
张新功、周惠玲 | 430,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0年12月31日 | 否 |
张新功 | 99,000,000.00 | 2022年04月28日 | 2025年04月27日 | 否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3年12月07日 | 2029年12月07日 | 否 |
张新功、周惠玲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21日 | 2028年08月2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2024年4月23日,东粤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建行揭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 亿元,借款期限 120 个月,东粤化学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882.98 万元。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东粤化学 68.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 8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2: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将前次审议通过的项目贷款额度由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向银行(具体银行待定)申请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同时,公司将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2022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惠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HTC440790000ZGDB2022N00E、HTC440790000ZGDB2022N00F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7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2023年3月,双方签署了编号为HTC440790000ZGDB2022N00D-补充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担保金额变更为4.3亿元。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广东东粤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2024年9月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将担保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500.00 万元,将主合同签订期间“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变更为“2022年 3 月 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3:2022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及其配偶周惠玲与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0020229914983602的贷款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4:公司于 2024 年 3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青岛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4.35 万元。
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青岛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74.35 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青岛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均为人民币325.65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5:公司于 2024 年 8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惠城”)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 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5.52 万元。2024年8月27日,山东惠亚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6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公司与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 209.25 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6: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2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1,6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0月31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1,727.52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已履行完毕。注7: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190677001的《融资回租合同》,标的物为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设备一批,转让价格2,100.00万元,起租日为2019年12月30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2,267.37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终止。目前担保已履行完毕。注8:见注2注9: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青岛华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QM201800501019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合同》,投资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投资期为3日,投资金额9,900万元,最终申请金额8,500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投资的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张新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投资期限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10:2023年12月7日,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CIBFL-2023-370-HZ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为惠城环保董家口港厂区的核心生产设备,转让价格9,000.00万元,起租日为2023年12月7日,租赁期36个月。累计应支付的本息合计9,759.52万元,由公司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在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时止。目前担保尚未履行完毕。注11:见注5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983,683.81 | 6,908,688.31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902.00 | 9,995.60 | 34,402.00 | 3,380.20 |
应收账款 | 青岛惠城信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662.00 | 4,515.40 | 16,062.00 | 1,525.40 |
预付款项 | 山东彰泰商贸有限公司 | 936,215.40 | |||
预付款项 | 青岛斯耐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2,703.96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64.97 | 483.48 | 1,064.97 | 288.86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750.00 | 210,272.12 |
7、关联方承诺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惠城”)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5.52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青岛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山东惠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74.35 万元。2024年8月27日,公司与威海银行东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山东惠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9.25万元。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员工 | 1,082,200.00 | 4,999,764.00 | 1,082,200.00 | 4,999,764.00 | ||||
合计 | 1,082,200.00 | 4,999,764.00 | 1,082,200.00 | 4,999,764.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2.4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2.0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42%;预留限制性股票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4,149股的0.3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4.58%。
2、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
2022年度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2023年度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3.09元的50%,为每股6.55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3.23元的50%,为每股6.62元。因公司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均由6.62元/股调整为4.62元/股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指标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 2024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210,477.1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380,904.10 |
其他说明: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调整后)为844,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调整后)为238,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6,942,367.05 |
研发人员 | 3,806,188.97 | |
销售人员 | 632,348.08 | |
合计 | 11,380,904.10 |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若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先关调整方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6,000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数量=(2,050,000-804,000-40,000)×(1+0.4)=1,688,400股,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50,000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数量=350,000×(1+0.4)=490,000股。根据相关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n)=(6.62-0.15)÷(1+0.4)=4.62元/股。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与关联方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相应内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2025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可转换债券转股数2752股,新增股本2752元。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期限 6 年。本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 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6日)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7 年 7月 6 日。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可转换债券转股数2752股,新增股本2752元。 | 可转债转股2752股,对应应付债券减少24497.61元,其他权益工具减少5748.3元,实收资本增加2752元,资本公积增加27453.8元。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 1: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注 2:上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是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196,045,82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204,955股后的股本194,840,868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o 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4,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108,2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1月2日,符合回购方案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 |
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业务综合性高和内部组织结构统一,从技术和市场策略上,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单独管理经营活动,不存在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o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3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2,563,781.56 | 166,115,063.59 |
1至2年 | 13,474,132.51 | 21,817,403.95 |
2至3年 | 14,077,852.45 | 8,759,253.46 |
3年以上 | 14,707,782.32 | 13,300,617.77 |
3至4年 | 1,407,164.55 | 425,460.40 |
4至5年 | 425,460.40 | 17,631.00 |
5年以上 | 12,875,157.37 | 12,857,526.37 |
合计 | 234,823,548.84 | 209,992,338.7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561,164.99 | 4.92% | 11,561,164.99 | 100.00% | 11,561,164.99 | 5.51% | 11,561,164.99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3,262,383.85 | 95.08% | 12,081,942.67 | 5.41% | 211,180,441.18 | 198,431,173.78 | 94.49% | 10,601,253.89 | 5.34% | 187,829,919.8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4,160,784.66 | 55.61% | 12,081,942.67 | 9.73% | 112,078,841.99 | 121,143,903.36 | 61.05% | 10,601,253.89 | 8.75% | 110,542,649.47 |
关联方组合 | 99,101,599.19 | 44.39% | 99,101,599.19 | 77,287,270.42 | 38.95% | 77,287,270.42 | ||||
合计 | 234,823,548.84 | 100.00% | 23,643,107.66 | 211,180,441.18 | 209,992,338.77 | 100.00% | 22,162,418.88 | 187,829,919.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561,164.9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1,128,170.99 | 100.00% | 债务人破产,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52,994.00 | 252,994.00 | 252,994.00 | 252,994.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11,561,164.99 | 11,561,164.99 | 11,561,164.99 | 11,561,164.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81,942.6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0,351,956.37 | 5,017,597.82 | 5.00% |
1至2年 | 6,920,982.29 | 692,098.23 | 10.00% |
2至3年 | 14,006,172.45 | 4,201,851.74 | 30.00% |
3至4年 | 1,387,060.55 | 693,530.28 | 50.00% |
4至5年 | 88,742.00 | 70,993.60 | 80.00% |
5年以上 | 1,405,871.00 | 1,405,871.00 | 100.00% |
关联方组合 | 99,101,599.19 | ||
合计 | 223,262,383.85 | 12,081,942.6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61,164.99 | 11,561,164.99 | ||||
账龄组合 | 10,601,253.89 | 1,480,688.78 | 12,081,942.67 | |||
合计 | 22,162,418.88 | 1,480,688.78 | 23,643,107.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40,307,557.26 | 40,307,557.26 | 17.17% | ||
单位二 | 30,055,406.30 | 30,055,406.30 | 12.80% | ||
单位三 | 24,030,000.00 | 24,030,000.00 | 10.23% | ||
单位四 | 13,191,959.20 | 13,191,959.20 | 5.62% | 659,597.96 | |
单位五 | 12,547,245.12 | 12,547,245.12 | 5.34% | 631,728.70 | |
合计 | 120,132,167.88 | 120,132,167.88 | 51.16% | 1,291,326.6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8,3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420,086,426.42 | 212,986,820.13 |
合计 | 468,386,426.42 | 212,986,820.13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8,300,000.00 | |
合计 | 48,3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
断依据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借款 | 407,027,029.61 | 204,636,302.02 |
租赁费 | 5,049,908.00 | 3,670,857.40 |
代子公司垫付工资 | 4,309,469.48 | 3,260,123.60 |
保证金、质保金 | 2,950,667.13 | 930,167.34 |
个人保险公积金 | 748,642.75 | 625,382.59 |
设备款 | 135,000.00 | 135,000.00 |
押金 | 83,081.53 | 82,981.53 |
二期采购款 | 35,274.08 | 35,274.08 |
股权转让未回款 | 9,260.40 | 9,062.20 |
其他 | 319,538.90 | 42,661.42 |
合计 | 420,667,871.88 | 213,427,812.1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73,690,562.36 | 198,410,234.63 |
1至2年 | 32,285,109.30 | 3,850,181.51 |
2至3年 | 3,850,181.51 | 10,529,764.57 |
3年以上 | 10,842,018.71 | 637,631.47 |
3至4年 | 10,204,387.24 | 388,125.39 |
4至5年 | 388,125.39 | 10,000.00 |
5年以上 | 249,506.08 | 239,506.08 |
合计 | 420,667,871.88 | 213,427,812.1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20,000.00 | 0.01% | 2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0,647,871.88 | 100.00% | 561,445.46 | 0.13% | 420,086,426.42 | 213,407,812.18 | 99.99% | 420,992.05 | 0.20% | 212,986,820.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262,529.76 | 1.01% | 561,445.46 | 13.17% | 3,701,084.30 | 1,850,529.16 | 0.87% | 420,992.05 | 22.75% | 1,429,537.11 |
关联方组合 | 416,385,342.12 | 98.99% | 416,385,342.12 | 211,557,283.02 | 99.13% | 211,557,283.02 | ||||
合计 | 420,667,871.88 | 100.00% | 581,445.46 | 420,086,426.42 | 213,427,812.18 | 100.00% | 440,992.05 | 212,986,820.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债务人在破产重整中,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61445.4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90,530.34 | 114,526.52 | 5.00% |
1至2年 | 1,641,381.18 | 164,138.12 | 10.00% |
2至3年 | 50,000.00 | 15,000.00 | 30.00% |
3至4年 | 22,049.96 | 11,024.98 | 50.00% |
4至5年 | 9,062.20 | 7,249.76 | 80.00% |
5年以上 | 249,506.08 | 249,506.08 | 100.00% |
关联方组合 | 416,385,342.12 | ||
合计 | 420,647,871.88 | 561,445.4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0,992.05 | 20,000.00 | 440,992.0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0,453.41 | 140,453.4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61,445.46 | 20,000.00 | 581,445.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 | 20,000.00 | ||||
账龄组合 | 420,992.05 | 140,453.41 | 561,445.46 | |||
合计 | 440,992.05 | 140,453.41 | 581,445.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代子公司垫付工资、借款 | 184,341,671.59 | 1年以内 | 43.82% | |
单位二 | 借款 | 71,103,315.32 | 1-2年 | 16.90% | |
单位三 | 借款 | 63,647,064.16 | 1年以内 | 15.13% | |
单位四 | 借款,代子公司垫付工资 | 47,696,603.86 | 0-5年 | 11.34% | |
单位五 | 借款 | 33,500,000.00 | 1年以内 | 7.96% | |
合计 | 400,288,654.93 | 95.1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85,032,276.25 | 985,032,276.25 | 835,811,067.10 | 835,811,067.10 | ||
合计 | 985,032,276.25 | 985,032,276.25 | 835,811,067.10 | 835,811,067.1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577,332.09 | 611,991.09 | 151,189,323.18 | |||||
青岛惠城欣隆实业有限公司 | 10,182,503.06 | 61,070.98 | 10,243,574.04 | |||||
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ForlandPetrochemicalTechnologyLLC | 12,329,629.11 | 12,329,629.11 | ||||||
青岛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0,500,000.00 | 45,000,000.00 | 37,321.15 | 75,537,321.15 | ||||
青岛惠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829,025.00 | 4,829,025.00 | ||||||
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1,892,577.84 | 804,635.07 | 232,697,212.91 | |||||
巴州惠疆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35,000,000.00 | 80,000,000.00 | |||||
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300,500,000.00 | 67,300,000.00 | 406,190.86 | 368,206,190.86 | ||||
合计 | 835,811,067.10 | 147,300,000.00 | 1,921,209.15 | 985,032,276.2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9,888,046.24 | 325,090,218.66 | 289,045,423.20 | 247,651,327.02 |
其他业务 | 44,308,061.97 | 2,415,346.80 | 37,938,451.84 | 3,701,962.49 |
合计 | 424,196,108.21 | 327,505,565.46 | 326,983,875.04 | 251,353,289.5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资源和综合利用产品 | 317,443,891.76 | 281,683,927.18 | 317,443,891.76 | 281,683,927.18 |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 27,866,456.07 | 21,161,921.76 | 27,866,456.07 | 21,161,921.76 | ||||
三废治理业务 | 17,467,977.34 | 9,733,533.88 | 17,467,977.34 | 9,733,533.88 | ||||
其他产品 | 17,109,721.07 | 12,510,835.84 | 17,109,721.07 | 12,510,835.8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省内 | 179,439,643.08 | 160,889,020.26 | 179,439,643.08 | 160,889,020.26 | ||||
省外 | 233,575,581.41 | 160,635,684.46 | 233,575,581.41 | 160,635,684.46 | ||||
境外 | 11,180,883.72 | 5,980,860.74 | 11,180,883.72 | 5,980,860.7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79,888,046.24 | 325,090,218.66 | 379,888,046.24 | 325,090,218.6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424,196,108.21 | 327,505,565.46 | 424,196,108.21 | 327,505,565.46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劳务 | 公司在每处理一批危险废物后一周内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后10天之内进行付款。 | 不适用 | 否 | 无,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之后即取得了收取客户款项的权利,且预期无需要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对接收客户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且不得私自转移、买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公司负责。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957,737.12元,其中,11,957,737.12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300,00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97,302.40 | 1,105,966.24 |
合计 | 49,797,302.40 | 1,105,966.24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477,925.04 | 主要是拆迁设备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63,398.55 |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10,604.47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176,359.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1,856.83 | 主要是罚没利得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825.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0,377.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5,520.43 | |
合计 | 12,674,352.6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7% | 0.32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3% | 0.23 | 0.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