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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邱创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1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2012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2年任职期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董事会。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年度任职以来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
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出具了专项意见。
    本人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未发现以上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未提出异议,并出具了表示赞同的专项意见。
    三、日常工作
    本年度任职以来,本人认真查阅了公司的财务资料、跟踪调研了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调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部分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有效地行使了监督职能;对须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能够事先认真审核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
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审慎行使了决策权力。
    本人在公司2012年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听取了公司高管人员关于公司2012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本人认为公司2012年度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高管人员能够全面履行
岗位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
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自身学习。能够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及时了
解监管动态。
    五、其它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邱创斌
                                                             201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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