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6000 万元项目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
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营中拓”)开展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对其
向银行申请的总额为 6,000 万元项目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营中拓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郝晓龙,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辽河路 115 号,主营业务为污水净化处理及再生利用。
该公司为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百川”)全资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于 2012 年 9 月收购了
中拓百川 60%的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此外,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中拓百川 21.19%股权、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拓百川 11.71%股权,珠海
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拓百川 7.1%股权。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 2 月(未经审计) 2012 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60.08 1,468.26
负债总额 767.56 625.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767.56 625.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992.51 842.45
项 目 2013 年 1-2 月(未经审计) 201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7.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 -7.55
该公司 201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42.62%,2013 年 2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 20.41%;
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为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0 年,东营中拓须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
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东营中拓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
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中拓百川与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签订了《东营市西城城北
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由中拓百川专门成立全资控股的东营中拓以 BOT
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4 万吨/日),特
许经营期 25 年(不含建设期)。本项目工程从 2012 年 9 月动工兴建,目前处在主
体土建工程施工阶段,预计年内建成投产。
本项目由政府提供基本付费水量,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收益稳定、可靠,还
款资金来源有保障。公司为东营中拓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可以尽快落实银行贷
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如期建成,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实际控制东营中拓的经营管理,中拓百川其他股东为少数股东,未对东营
中拓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东营中拓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