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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情况概述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京梁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梁公司”)系无锡市梁溪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溪城投”)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产业基金宁波默朴霖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默朴霖景”)共同成立的合资平台公司,其中公司持股21%,默朴霖景持股39%,梁溪城投持股40%,主要进行智慧城市平台搭建及相关服务业务。公司、默朴霖景和梁溪城投作为京梁公司的股东,因业务合作纠纷产生矛盾,各方就所签署协议履约情况、京梁公司证照管理及持续运营等问题协商无果,依据所掌握的情况分别提起诉讼。上述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4日和2024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62)。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一)合众思壮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梁溪城投等合同纠纷案

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终6160号)),法院裁定:(1)撤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2024)苏0213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京梁公司诉梁溪城投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02民终6161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合众思壮诉京梁公司董事、高管周某等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

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终3976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梁溪城投诉京梁公司解散纠纷案

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初92号),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小额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进展可能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有所影响,尚需根据案件后续进展、裁定结果及审计机构后续意见进行确认。

2、公司将持续采取措施应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

3、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终6160号);

2、民事判决书((2024)苏02民终6161号);

3、民事判决书((2024)苏02民终3976号);

4、民事裁定书((2024)苏02民初92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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