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其中债券期限中期票据不超过3年期(含3年),短期融资券1年期(含1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公司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5-021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