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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7号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胜宏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

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胜宏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

制,如实反映胜宏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胜宏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胜宏科技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胜宏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滕海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邹志

中国·上海2025年4月16日

鉴证报告第2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95,566股,发行价为2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8.1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14,656,693.93元,余额为人民币1,985,343,304.25元。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号验资报

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2024年4月30日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

,

,

,

.

已注销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已注销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2024年4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司惠州惠阳支行已注销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银行账户账号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状态序号户名开户银行

2024年4月26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司惠州惠阳支行已注销2024年5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司惠州分行已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2024年4月30日

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惠州分行已注销

,

,

,

.

合计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系尚未划转

的发行费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并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

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

,

.

,

.

封装基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

,

.

合计

,

.

,

.

1、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2年由于宏观经济增速、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

时放缓。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多层、高阶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中。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为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148,534.33万元,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4.8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运营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杠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3、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为实现PCB产业链横向一体化、快速落地海外产能及全球化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电路

板全系列产品及一体化服务,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部分对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

%。

以上变更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注)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

合计

,

.

注:“支付收购Pole Star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

额以支付收购对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因银行存款结息存在滞后性,支付时存在少

量利息尚未到账的情形,相关利息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将剩余募集资金7,428.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8

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

剩余募集资金7,896.05万元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决议的授权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收益(含利息

收入)93,943,312.18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本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

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故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

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

体竞争力,在满足客户多种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分散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本

次收购契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将在客户资源、供应链、技术等多方面产生协同效应,该战

略投资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产生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

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胜宏科技收购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时未设置业绩承诺或补偿安排,“支付收购PoleStar Limited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承诺效益参考《Pole Star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下的盈利预测:2023年营业收入204,199.83万元,净利润13,930.56

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55,677.75万元,净利润19,130.04万元。(评估报告预测的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以美元为单位,已采用各年度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胜宏科技收购Pole Star Limited的合并日为2023年11月30日,选取2023年、2024年全年数据,是为与收益预测期间一致。计算实际效益时,对于2023年11月30日前购入资产所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所依据的

资产价值为其在原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以保持与收益预测基准年度已审数的可比性,未考虑并购日评估增值对于折旧/摊销的影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本报告于2025年4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年:

,

.

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年:

,

.

年:

,

.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葬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额度)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

高端多层、高阶

项目终止

.

.

.

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HDI印制线路板及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1)

.

.

,

.

,

.

,

.

不适用

IC封装基板建设项

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

.

,

.

,

.

项目完成

,

.

100%股权部分对价(注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

.

,

.

不适用

,

.

,

.

,

.

,

.

.

还银行贷款款(注

)

,

.

合计

,

.

,

.

,

.

,

.

,

.

,

.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7,896.05万元,系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Pole Star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将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支付收购Pole Star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出1,484.33万元,系使用

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出59.02万元,系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

入。

附表

第1页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编制单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是否达到预计承诺效益项目名称序号计产能利用率

年度

年度

年度累计实现效益效益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

不适用项目终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

是不适用不适用

,

.

,

.

/

,

.

部分(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

胜宏科技收购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时未设置业绩承诺或补偿安排,“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承诺效益参

考《Pole Star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下的盈利预测:2023年营业收入204,199.83万元,净利润13,930.56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255,677.75万元,净利润19,130.04万元。(评估报告预测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美元为单位,已采用各年度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胜宏科技收购Pole Star Limited的合并日为2023年

月30日,选取2023年、2024年全年数据,是为与收益预测期间一致。

计算实际效益时,对于2023年11月30日前购入资产所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所依据的资产价值为其在原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以保持与收益预测基准年度已审数的可比性,未考虑并购日评估增值对于折旧/摊销的影响。

附表

第1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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