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刘斌)
本人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斌,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至1998年任江阴市职教中心教师,1998年至2000年任江阴黄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年至今任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0年至2018年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21年任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至今任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8次董事会,未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未有缺席情况。
本人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斌 | 在任 | 8 | 8 | 0 | 0 | 否 | 5 |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延期及公司股票回购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没有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作为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并出席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议案,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编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出席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全面介绍了公司研发、生产与制造、供应链及运营、市场业务等情况,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详细了解了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并根据应聘文件进行评价,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以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