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58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6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5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4议案八:《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1
议案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2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44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45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9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1
议案十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52议案十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 53
议案十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54议案十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55
听取事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军) ...... 57
听取事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北忠) ...... 62
听取事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云) ...... 67
听取事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竞晖) ...... 71
听取事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 ...... 7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小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本次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00分
二、会议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须知;
3.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推选2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4:《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5:《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5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7:《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8:《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议案1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2.05:发行数量
12.06:限售期
12.0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2.0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12.09:上市地点
12.10: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1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议案1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1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1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议案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议案1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听取事项:《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
7.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8.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2.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5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12.55万元,同比增长10.69%;其中,烟标业务营业收入59,319.56万元,同比增长5.75%;酒标业务营业收入9,277.17万元,同比下降24.81%;境外管制药品相关业务营业收入14,234.88万元,同比增长75.57%。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1.58万元,同比增长59.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25.59万元,同比增长33.5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5,301.14万元,同比增长2.33%,净资产为133,544.27万元,同比增长11.16%。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会议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一)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4-03-0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 | 2024-03-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4-04-0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2024-04-23 | 第六届董事会第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一次会议
一次会议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
5 | 2024-08-2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2024-10-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7 | 2024-11-0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8 | 2024-12-1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并签署意向协议的议案》 |
9 | 2024-12-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14项。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4-04-23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10.0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02、《董事会议事规则》
10.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0.0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0.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累积投票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邓代兴
12.02、黄凯
12.03、余根潇
12.04、吴天一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薛军
13.02、胡北忠
13.03、崔云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蒲永宁
14.02、陈茜
10.0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02、《董事会议事规则》
10.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0.0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0.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累积投票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邓代兴
12.02、黄凯
12.03、余根潇
12.04、吴天一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薛军
13.02、胡北忠
13.03、崔云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蒲永宁
14.02、陈茜
(三)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支持董事会科学、合规、高效运作。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1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外部审计等工作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政策与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公司有关董事会换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相关程序。
三、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领导下,通过全力外拓市场、降本增效确保生产经营稳定,从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及人才储备等多方面激发企业潜能,在“以变应变”中不断探索新路径、激发新动能,深耕主业领域做优做强做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三)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继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四)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二: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三: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编制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2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一部分 2024年度财务决算
一、基本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单位:元;%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同比变动 |
资产总额 | 1,953,011,439.17 | 1,908,509,325.51 | 2.33 |
流动资产 | 850,757,227.77 | 765,179,311.66 | 11.18 |
货币资金 | 146,182,387.22 | 178,893,448.06 | -18.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020,007.32 | 28,794,071.57 | 84.14 |
应收票据 | 4,790,919.74 | 2,767,609.15 | 73.11 |
应收账款 | 300,995,778.55 | 281,968,554.96 | 6.75 |
应收款项融资 | 82,482,189.33 | 23,500,000.00 | 250.99 |
预付款项 | 16,175,009.13 | 22,297,331.97 | -27.46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9,453,319.49 | 11,108,225.01 | -14.90 |
存 货 | 199,486,423.40 | 182,777,277.44 | 9.14 |
其他流动资产 | 38,171,193.59 | 33,072,793.50 | 15.42 |
非流动资产 | 1,102,254,211.40 | 1,143,330,013.85 | -3.59 |
长期股权投资 | 56,313,885.99 | 49,413,903.67 | 13.9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0,100,124.96 | 179,726,643.50 | 0.21 |
固定资产 | 677,761,280.05 | 468,116,916.05 | 44.78 |
在建工程 | 13,904,315.60 | 213,660,039.75 | -93.49 |
使用权资产 | 662,663.66 | 1,786,538.42 | -62.91 |
无形资产 | 62,857,738.13 | 64,509,898.55 | -2.56 |
商誉 | 81,543,542.00 | 135,866,230.88 | -39.98 |
长期待摊费用 | 6,317,951.26 | 7,427,737.04 | -14.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49,060.38 | 6,773,091.04 | -0.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43,649.37 | 6,049,014.95 | -0.09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5,302.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4.14 %,原因主要系私募证券投资同比增加;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479.0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3.11 %,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加;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 8,248.2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0.99 %,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加;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期末余额 67,776.1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4.78%,原因系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1,390.4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3.49 %,原因系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
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 66.2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2.91 %,原因系部分房屋租赁到期;
报告期末商誉期末余额8,154.3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9.98 %,原因系计提商誉减值。
2、债务结构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末合同负债期末余额76.1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5.26 %,原因系预收货款减少;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同比变动 |
负债总额 | 617,568,785.59 | 707,104,021.83 | -12.66 |
流动负债 | 356,855,499.57 | 347,558,181.07 | 2.68 |
应付票据 | 47,700,000.00 | 53,148,964.48 | -10.25 |
应付账款 | 161,748,545.18 | 177,850,124.60 | -9.05 |
合同负债 | 761,549.49 | 2,191,904.44 | -65.26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83,557.15 | 21,251,789.01 | -2.67 |
应交税费 | 10,198,265.16 | 14,335,770.28 | -28.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432,179.90 | 39,734,027.61 | 57.13 |
其他应付款 | 13,327,247.45 | 19,000,713.59 | -29.86 |
其他流动负债 | 4,155.24 | 44,887.06 | -90.74 |
非流动负债 | 260,713,286.02 | 359,545,840.76 | -27.49 |
长期借款 | 97,678,141.82 | 174,750,012.91 | -44.10 |
应付债券 | 130,369,224.33 | 126,927,481.15 | 2.71 |
租赁负债 | 653,324.48 | 1,313,651.46 | -50.27 |
长期应付款 | 0 | 27,168,290.54 | -100.00 |
递延收益 | 26,130,641.25 | 24,573,483.31 | 6.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81,954.14 | 4,812,921.39 | 22.21 |
(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243.2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7.13%,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转入;
(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期末余额9,767.8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4.10%,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贷款转出及年内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4)报告期末租赁负债期末余额65.3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0.27%,原因系部分房屋租赁到期。
3、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同比变动 |
所有者权益 | 1,335,442,653.58 | 1,201,405,303.68 | 11.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95,360,708.43 | 1,071,261,630.02 | 11.58 |
其他权益工具 | 14,127,720.58 | 14,195,746.60 | -0.48 |
股本 | 420,059,942.00 | 419,979,443.00 | 0.02 |
资本公积 | 116,624,354.87 | 110,196,577.94 | 5.83 |
减:库存股 | 10,383,273.80 | 17,056,869.80 | -39.13 |
其他综合收益 | -538,752.90 | 14,917,246.64 | -103.61 |
盈余公积 | 139,899,388.00 | 132,513,913.85 | 5.57 |
未分配利润 | 515,571,329.68 | 396,515,571.79 | 30.03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末库存股期末余额1,038.33万元,较上年减少系因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锁致回购义务相应减少;
(2)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53.8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03.61%,原因系澳元汇率波动所致。
4、营业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905,125,536.81 | 817,697,733.09 | 10.69 |
营业成本 | 541,524,526.09 | 536,648,771.16 | 0.91 |
税金及附加 | 8,979,766.41 | 8,096,332.24 | 10.91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累计实现90,512.55万元,增长10.69 %,系管制药品等产品营收实现增长;
(2)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897.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91%,原因系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5、期间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销售费用 | 11,747,901.76 | 12,677,307.19 | -7.33 |
管理费用 | 95,789,896.63 | 92,464,142.31 | 3.60 |
研发费用 | 46,368,212.96 | 46,618,487.99 | -0.54 |
财务费用 | 9,201,696.46 | 11,214,178.14 | -17.95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174.79万元,较上年减少7.33 %,原因系包装物支出同比减少;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9,578.99万元,较上年增加3.60 %,原因系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92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7.95 %,原因系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坏账准备 | -3,017,897.32 | -7,380,252.33 | -59.11 |
7、盈利水平
单位:元;%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利润 | 196,121,498.51 | 114,995,010.62 | 70.55 |
利润总额 | 195,567,264.61 | 114,606,431.91 | 70.64 |
净利润 | 169,658,786.16 | 102,281,364.62 | 65.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0,015,814.67 | 100,152,353.14 | 59.77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本报告期营业利润累计实现196,121,498.51元,增长70.55%,利润总额累计实现195,567,264.61元,增长70.64%,净利润累计实现169,658,786.16元,增长6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累计实现160,015,814.67元,增长59.77%,主要是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提升,同时不断改进精益生产水平、全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产品的盈利水平得以提升。
8、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280,886.39 | 31,103,809.30 | 344.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82,429.36 | -146,949,787.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00,021.94 | 19,580,740.84 | -458.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490,881.75 | -96,255,670.18 | -70.40 |
报告期末,公司上述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44.58%,主要原因系营收增长以及享受税收优惠致税金缴纳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5,126.74万元,主要原因系购建固定资产及子公司建设项目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58.00%,主要原因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指标变动(%) |
流动比率(倍) | 2.38 | 2.20 | 8.37 |
速动比率(倍) | 1.78 | 1.58 | 12.6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11 | 3.63 | -14.46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83 | 2.83 | 0.00 |
资产负债率(%) | 31.62 | 37.05 | -5.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5 | 9.52 | 4.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6 | 8.99 | 2.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12 | 0.2412 | 58.04 |
三、其他事项
(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财务预算
一、预算工作安排情况
2025年公司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编制而成。根据公司2025年预算工作部署安排,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下结合、横向协调、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审批下达”的编制程序,确定了包括预算目标确认、分解下达、执行监督、调整、分析、考评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司根据上年实际情况,认真研判2025年度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结合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行业运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了2025年公司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预算落实的思路、措施及策略,对本年度销售计划、采购计划、生产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汇总。
二、2025年主要生产经营预算目标
公司根据财务指标测算,结合市场情况,2025年度的预算目标为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亿元。
三、特别提示
2025年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2024年薪酬:
一、2024年度薪酬
人员 | 职务 | 薪酬总额(万元) |
邓代兴 | 董事长 | 0.0001 |
黄凯 | 董事、副总经理 | 88.2000 |
余根潇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7.0320 |
吴天一 | 董事 | 18.0000 |
李秀玉 | 总经理(离任) | 19.7200 |
钱国军 | 总经理 | 72.3550 |
黄革 | 副总经理(离任) | 84.6960 |
杨顺祥 | 副总经理(离任) | 12.5040 |
王忱 | 财务总监 | 86.7400 |
弋才伟 | 监事(离任) | 0 |
赵明强 | 监事 | 12.3868 |
蒲永宁 | 监事 | 19.3542 |
陈茜 | 监事 | 10.3398 |
彭海三
彭海三 | 副总经理(离任) | 89.9520 |
合计 | - | 601.2799 |
二、2025年度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参考2024年度薪酬体系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精神,遵照公司相关薪酬政策执行。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调整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独立董事支付2024年津贴:
一、2024年度津贴
人员 | 职务 | 薪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段竞晖 | 独立董事 | 2.00 | 独立董事津贴 |
王强 | 独立董事 | 2.00 | 独立董事津贴 |
薛军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胡北忠 | 独立董事 | 4.00 | 独立董事津贴 |
崔云 | 独立董事 | 4.00 | 独立董事津贴 |
合计 | - | 18.00 | - |
二、2025年度津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及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等因素,并参考同行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6万元/年调整至税前16万元/年。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行业基本水平和公司现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5年度
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478,338.16 | 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015,501.12 | 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 |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0 | 2,516,122.23 | 2024年8月起,贵州三力成为公司的新增关联方,年初无法预计(注1)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 |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694,389.14 |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0 | 11,952.21 | ||
其他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0 | 8,944.95 | |
小计 | 6,500,000.00 | 7,725,247.81 | 注1 |
注1:2024年1-12月,公司向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销售产品的金额为4,412,271.51元。2024年8月6日,贵州三力成为公司
2024年度新增的关联方,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贵州三力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16,122.23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2:2025年3月3日,公司与贵州众鑫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牛王”)22.131%的股权转让给众鑫合。2025年3月10日,西牛王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西牛王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13.65 | 390,502.65 | 3,478,338.16 | 31.96 |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 | 64,262.41 | 1,015,501.12 | 1.09 |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21.45 | 844,236.70 | 2,516,122.23 | 23.12 | 见上表注1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00 | 0 | 0 | 0 |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36 | 71,586.00 | 694,389.14 | 1.57 | 注2 |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0 | 0 | 0 | 11,952.21 | 0.04 | ||
其他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 | 4.34 | 0 | 8,944.95 | 0.52 | |
小计 | 11,409,000.00 | / | 1,370,587.76 | 7,725,247.81 | / |
(公告编号:2025-02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6.3.3条所述“关联法人”情形之一的法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2026年3月10日起,西牛王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214599522P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06月04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55号 |
法定代表人 | 蔡雪飞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35,880万元、净资产33,011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40,700万元、净利润10,821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公司大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2、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22MA6GX9BM7B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4月12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栋1单元24层1-5、12号 |
法定代表人 | 念伟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包装服务;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3,428.34万元、净资产3,467.76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943.45万元、净利润-98.22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3、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622416959Q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1年04月03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新北街86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娟 |
注册资本 | 13,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纸包装印刷产品,商标设计与制作,开发新包装产品,商标印刷,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 |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36,879.37万元、净资产24,958.65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26,373.43万元、净利润5,076.10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2025年3月10日起,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6.3.3条所述“关联法人”情形之一的法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2026年3月10日起,西牛王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
4、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30MACYJ6AE8A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住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平西路153号 |
法定代表人 | 卓超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476.49万元、净资产220.88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151.60万元、净利润-70.58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
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622415091L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5-09-22 |
住所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 |
注册资本 | 40980.2216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胶囊剂、硬胶囊剂、喷雾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中医药科技咨询服务。) |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92,045.11万元、净资产185,769.6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4,711.42万元、净利润19,878.36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海控制的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基础,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琳,201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2 年12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6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八: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审议议案18项。监事会2024年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4年3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3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
2 | 2024年4月0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4年04月23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2024年08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2024年10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6 | 2024年12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善的档案。公司未发生违规现象。
9、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20,059,942股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7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元(税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86,676.33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15,814.6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公开发行了1,458,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86.80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并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吉转债”,债券代码“1136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永吉转债自2022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985,542股,公司的股本总数增加至420,059,94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2月25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75,8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变更为419,884,997股。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间,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419,886,584股。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41,997.9443万元变更为41,988.658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997.9443万股变更为41,988.6584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修订前的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97.9443万元,等额划分为41,997.9443万股。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88.6584万元,等额划分为41,988.6584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997.944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988.658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5,965,499股
(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49.96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
1 | 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 | 28,215.34 | 28,215.34 |
2 | 研发设计及打样中心建设项目 | 12,920.65 | 12,920.65 |
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7,913.97 | 7,913.97 |
合计 | 49,049.96 | 49,049.96 |
注:根据收购Phytoca Holdings Pty Ltd100%股权项目的《股份买卖协议》《股份出售和购买选择权协议》及《认购与贷款偿还协议》,预计本次收购的交易总对价为6,229.51万澳
元,按协议签署日202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5293元)折算为人民币28,215.34万元,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七: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议案十九: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针对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验资、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6、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本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修改、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除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则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听取事项: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军)
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薛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93年7月-1997年6月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人员;1995年3月-1997年6月任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7月-2008年2月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年3月至今在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原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高级合伙人、主任,并担任中国共产党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3月至今任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薛军 | 9 | 9 | 5 | 0 | 0 | 1 |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薛军 | 2 | 2 | 1 | 1 | 1 | 1 |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
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为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调整,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175.1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15名激励对象已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谨慎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薛军2025年3月27日
听取事项: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北忠)
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4-12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胡北忠: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年8月-1998年3月任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专任教师;1998年4月-2000年8月任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大专部系副主任、副教授;2000年9月-2004年10月任贵州工业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2004年11月-2005年3月任贵州大学审计处处长、副教授;2005年4月-2006年11月任贵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教授;2006年12月-2010年5月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分院副院长、教授;2010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3年11月在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退休。2012年7月至今任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4-12月,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胡北忠 | 6 | 6 | 1 | 0 | 0 | 1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胡北忠 | 3 | 3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4年4-12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谨慎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胡北忠2025年3月27日
听取事项: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云)
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4-12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崔云: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副教授。2010年11月-2012年9月任贵州财经大学审计处科员;2016年7月-2017年2月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2017年3月-2019年7月从事贵州银行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2019年8月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2022年7月起任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4-12月,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崔云 | 6 | 6 | 1 | 0 | 0 | 1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崔云 | 3 | 3 | 1 | 1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4年4-12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谨慎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崔云2025年3月27日
听取事项: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竞晖)2024年1-4月,本人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1-4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段竞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4年5月任贵州省计划干部学院(现并入贵州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6月至今任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1-4月,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段竞晖 | 3 | 3 | 3 | 0 | 0 | 1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对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公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段竞晖 | 3 | 3 | 1 | 1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基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了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
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此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及担任相关职务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结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段竞晖2025年3月27日
听取事项: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
2024年1-4月,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2024年1-4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年7月-1996年9月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1999年11月至今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4月至今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5月至今贵阳百业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2024年4月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4年9月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2024年2月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1-4月,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强 | 3 | 3 | 2 | 0 | 0 | 1 |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对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公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王强 | 3 | 3 | 1 | 1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基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了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
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此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175.1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15名激励对象已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岀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强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