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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三)业务规模

华兴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6.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

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四)会计师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

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股份、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参加了纳川股份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成为华兴所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蓝岛环保、闽东电机等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了福建高速、智光电气、联瑞新材、泰胜风能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华兴所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二)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同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华兴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华兴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华兴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所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

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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