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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边逸军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同意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

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同意《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出具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有关聘用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聘用合同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三亿元整;同时,拟将公司2022年度审批通过已到期的不超过人民币十八亿元整向银行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三年有效期)进行延期。

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合计人民币三十一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办理53.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加速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提高境外全资孙公司KFAMCO., LTD.(以下简称“韩国江丰”)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建设韩国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为Konfoong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对韩国江丰增加投资3.50亿元人民币,即对韩国江丰的投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就本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须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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