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购买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
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等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