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2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葛勤 | 1996年 | 1996年 | 1995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10家、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朱明江 | 1999年 | 2012年 | 2023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谢骞 | 1994年 | 1998年 | 2011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5家、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根据公司招标中标结果报价,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1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金额相同。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变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
需要,公司拟改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