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1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心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韩心戈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韩心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副总经理简历:
韩心戈,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3C事业部销售总监,现任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