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2025年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