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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6、2024年末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32

(2)注册会计师人数:148

(3)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3

7、2024年度业务收入情况(经审计)

其中:收入总额:12,253.49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0,500.08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6,619.61万元)

8、上市公司2024年报审计情况

其中:家数: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

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余额):773.38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4、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次。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6月28日启动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选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等规范要求,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选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选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选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6月28日启动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4年11月18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入场预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顺畅联系,及时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

4、2025年2月10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财务中心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

5、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初步审计结果线上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的初审结果汇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6、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内控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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