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3个议案,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4年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设3人。2024年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4日 |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7月28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6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姓名 | 职务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
刘辉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6 | 6 | 3 | 3 |
胡成春 | 监事 | 6 | 3 | ||
钟小萍 | 监事 | 6 | 3 |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