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筹划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
业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履行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以下简称“东营项目”)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多方论证发股收购的可行性。经前期尽职调查及反复论证,认为现阶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缺乏可行性,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权。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交易协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
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现金收购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权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东股权,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股权收购有关事宜,收购对价以经上级有权审批单位备案通过的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评估报告为依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