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1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39,687,607.7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21,809.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8,768,269.80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1,792,180.91元,减应付的普通股股利199,809,149.92元,截止2024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5,088,748.08元。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99,809,149.92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9,687,607.78 | 77,985,286.55 | 65,591,748.7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5,088,748.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9,809,149.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5,370,190.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9,809,149.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长输管网、城市燃气、燃气销售、液电调峰、新能源五大业务板块,做实、做优燃气主业,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持之以恒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寻求燃气产业发展新亮点。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44,628,432.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9,687,607.78元。2025年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打通调运堵点和输送瓶颈,继续完善山西省“一张网”战略, 推进区域管网互联互通,持续深化销售体制改革,公司需保障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水平、债务状况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做出的合理安排。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等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始终将广大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持续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馈投资者,公司2021年至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199,809,149.92元。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