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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过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监事戴晨光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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