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通”、“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江苏神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 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2,106.41万元
2、2024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633.5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083.3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4,438.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111.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6,187.07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2,106.41 |
其中:“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再融资项目” | 26,469.34 |
“补充流动资金” | 5,637.07 |
减:本期直接投入再融资项目 | 5,052.86 |
其中:“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 4,393.76 |
“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659.10 |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74.31 |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46.51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期末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 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5474937989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01477212068,该专户仅用于无锡法兰“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无锡法兰连同公司、国泰海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
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
50147721206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54749379896)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
757.2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来源如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江苏神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神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江苏神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 翼 | 徐开来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 37,050.00 | 本报告期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 5,527.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 37,633.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4,393.76 | 15,959.33 | 106.40% | 2023-8-31 | 870.48 | 是 | 否 | |||||||||
补流 | 0.08 | 0.08 | ||||||||||||||||||
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5,550.00 | 15,550.00 | 659.10 | 15,562.87 | 103.13% | 2022-12-31 | 1,486.78 | 否 | 否 | |||||||||
补流 | 474.23 | 474.23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6,500.00 | 5,637.07 | 0 | 5,637.0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7,050.00 | 36,187.07 | 5,527.17 | 37,633.58 | 104.00% | - | 2,357.2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效益完成率为122.01%。 2、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和2024年效益完成率分别为38.69%和68.83%,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因设备未满负荷生产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承诺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50147721206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54749379896)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757.2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来源如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374.7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