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1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马崇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周继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名马崇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6,9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周继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崇基先生、周继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如适用)
公告编号:2025-013
部科员、经理,现任公司总裁。
周继锋先生,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1年起任职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售后工程师、客服工程部科长、客服工程部经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主管、数据中心副经理、数据中心经理职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公司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