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谢获宝,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谢获宝,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多年从事会计学科研、教学工作,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兼任上市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按照规定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8次,现场出席董事会2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审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财经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财经委员会主
任委员,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财经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 |
2024.04.25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2024.08.08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2024.10.26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2024.12.20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年报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 | 审议通过 |
2024.04.07 | 第六届董事会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中,本人始终坚守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地与内部审计机构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沟通。围绕公司财务状况和各项业务情况,深入交流,在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与选聘,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推进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工作顺利开展贡献力量。
在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方面,牵头组织召开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并详细探讨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仔细询问本年度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主要变化、风险应对与化解情况,以及上一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风险点、相应应对措施和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等重要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且高效的联系,对审计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各个环节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的质量与合规性。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开展现场工作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与管理层座谈、参与战略研讨会等方式,对公司业务运作、战略规划及重大事项进行了全面调研,重点关注了公司治理、合规运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问题。考察过程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监督和咨询职能,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考察,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和解答。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创造了良好的履职环境,确保其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主动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对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仔细审查关联交易,防止管理层利用职权为自身谋取不当利益,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从而为投资者营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2、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持续跟踪并深度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透彻理解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不断强化自身对公司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以专业视角为公司的科学决策筑牢根基,为风险防控提供极具价值的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3、积极关注投资者诉求,及时向公司反馈,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通过有效的信息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稳定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基于公司业务拓展及实际运营情况的变化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经审慎核查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交易背景,我们认为此次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依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各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此次调整有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开展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保障公司在关联交易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始终保持勤勉尽职的态度,仔细审阅各项议案,确保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合规要求。同时,持续密切关注监管新规、政策动态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出相关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监管重点给予持续的督导与密切关注。在工作中,始终坚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初心,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助力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特此报告。
述职人:谢获宝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