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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4月11日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14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145

二、评估目的 ...... 14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9

四、价值类型 ...... 154

五、评估基准日 ...... 154

六、评估依据 ...... 154

七、评估方法 ...... 15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67

九、评估假设 ...... 168

十、评估结论 ...... 16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7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76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 36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 127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 129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 136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 138

六、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 139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 140

八、证监会2020年11月4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 141九、签名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 142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 145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5〕200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华峰化学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峰热塑公司的股权,为此需要对华峰热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华峰热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华峰热塑公司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291,990,548.02元、1,953,094,065.30元和338,896,482.72元;按照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293,951,649.44元、1,954,578,696.87元和339,372,952.57元。华峰热塑公司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包括34项专利权(包含28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商标许可使用权和1项域名。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963,236,8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拾玖亿陆仟叁佰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与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39,372,952.57元相比,评估增值1,623,863,847.43元,增值率为478.49%。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华峰化学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峰热塑公司的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坤元评报〔2025〕200号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一) 委托人概况

1. 名称: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

2.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3.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4. 注册资本:肆拾玖亿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玖拾柒元

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39983

7. 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热塑公司)

2.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

3. 法定代表人:尤飞煌

4.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6795546236

7. 登记机关: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热塑性聚氨酯系列产品、热熔胶系列产品、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 企业历史沿革1.公司成立时情况华峰热塑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5日,初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2011年8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书,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2011年9月1日,华峰热塑公司在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3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书,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5,000.00万元。2017年3月14日,华峰热塑公司在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上述股权增资后,截至评估基准日,华峰热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8,000.00万元,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及前一年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见下表:

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2,228,450,056.212,293,951,649.44
负债1,591,897,755.151,954,578,696.87
股东权益合计636,552,301.06339,372,952.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36,552,301.06339,372,952.57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2,857,497,994.843,180,860,455.59
营业成本2,524,636,639.072,841,457,292.43
利润总额142,899,633.45171,957,415.63
净利润139,832,567.54162,820,65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32,567.54162,820,651.51

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2,225,073,725.142,291,990,548.02
负债1,589,254,474.431,953,094,065.30
股东权益合计635,819,250.71338,896,482.72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2,854,724,284.593,178,086,745.37
营业成本2,523,235,876.152,839,744,541.82
利润总额142,750,103.74172,214,800.50
净利润139,695,373.58163,077,232.01

上述财务报表均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 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等华峰热塑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新型环保型企业。公司成立以来,随着生产线的不断增加,生产能力逐年提高,现可年产TPU 30万吨。公司产品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和环保性能,具有耐磨防滑、良好的低温柔韧性、优异的加工性和良好的流动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鞋材、电子、运动器具、机械设备及汽车零部件、管材、电线电缆、薄膜等个人消费品及工业领域。产品销售区域覆盖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台湾等全国20多个省市,同时销往韩国、印度、中东、中南美洲等多个国家及区域。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ISO14001: 2004以及OHSAS 18001: 2007等认证体系。截至评估基准日,华峰热塑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峰热塑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屹峰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屹峰公司),位于广东东莞,主要从事仓储及辅助运输业务。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的股权。

(四)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华峰化学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峰热塑公司的股权,为此需要对华峰热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华峰热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华峰热塑公司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峰热塑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按照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业经审计的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291,990,548.02元、1,953,094,065.30元和338,896,482.72元;按照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293,951,649.44元、1,954,578,696.87元和339,372,952.57元。

具体内容(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1,607,126,426.42
二、非流动资产684,864,121.60
其中:债权投资102,162,328.77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0
固定资产865,137,571.60537,539,038.43
在建工程13,110,995.50
无形资产22,171,788.89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8,962,806.26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3,208,982.63
递延所得税资产7,338,117.77
其他非流动资产541,852.24
资产总计2,291,990,548.02
三、流动负债1,932,190,531.97
四、非流动负债20,903,533.33
负债合计1,953,094,065.30
项 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股东权益合计338,896,482.72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258,050,040.91元,包括库存现金20,035.48元、银行存款131,659,708.14元和其他货币资金126,370,297.29元。

2.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67,881,714.27元,其中账面余额284,500,775.07元,坏账准备16,619,060.80元,均系应收的货款。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740,614,268.23元,均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

4.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337,879,952.68元,其中账面余额353,126,173.41元,存货跌价准备15,246,220.73元,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库周转材料。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MDI、二乙二醇等主要材料和聚氨酯用添加剂等辅助材料;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在库及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各型号芳香族聚酯TPU、芳香族聚醚TPU等产品;在库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在库的金属垫片、球阀等各类备件材料。上述存货主要存放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和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3788号生产场所及仓库内。

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0,000.00元,其中账面余额2,000,000.00元,减值准备0.00元,系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屹峰公司的投资。

6.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175,516,100.60元,账面净值141,019,117.41元,减值准备0.00元。包括房屋建筑物4项,建筑面积合计56,573.88平方米,主要包括立体库、辅助楼、门卫和厂房等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构筑物及辅助设施2项,主要包括罐区和厂区室外工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分布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厂区内,已取得浙(2021)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53073号《不动产权证

书》。

7.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689,621,471.00元,账面净值396,519,921.02元,共计4,284台(套、辆)。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主要包括聚合反应器、水下造粒机、同向双螺杆挤出机等生产设备,供配电、供水、供气系统等公用工程设备,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及车辆,主要分布于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3788号生产场地和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办公场所内。

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3,110,995.50元,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工程物资。其中土建工程系年产30万吨TPU配套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测温改造一期项目、建立降噪仓和双螺杆挤出机安装等项目;工程物资主要包括法兰、波纹管截止阀及其他配件,主要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和瑞安市滨海三单元(0577-RA-BH-13)01-05-08地块生产场地。

(二)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1. 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8,962,806.26元,系分别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和瑞安市滨海三单元(0577-RA-BH-13)01-05-08地块的2宗出让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合计71,548.31平方米,截至评估报告日,已取得浙(2021)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53073号和浙(2025)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08720号《不动产权证书》。

(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208,982.63元,包括公司购入的各类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等软件的摊余额。

2. 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峰热塑公司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34项专利权(包含28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商标许可使用权和1项域名,具体清单如下:

(1) 专利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明一种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210984864.6华峰热塑公司2022/8/1720年原始取得
2发明一种高硬度热塑性聚氨酯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ZL202211025920.X华峰热塑公司2022/8/2520年原始取得
3发明一种低熔点聚氨酯热熔胶ZL202210944876.6华峰热塑公司2022/8/820年原始取得
4发明多羟基氮磷协同阻燃剂、阻燃PU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901979.2华峰热塑公司2019/9/2420年原始取得
5发明一种聚氨酯粘合剂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ZL202010614593.6华峰热塑公司2020/6/3020年原始取得
6发明热塑性聚氨酯弹性纤维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219747.9华峰热塑公司2019/3/2220年原始取得
7发明热塑性聚氨酯嵌段共聚物、嵌段共聚物薄膜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515503.5华峰热塑公司2019/6/1420年原始取得
8发明一种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组合物ZL202011403970.8华峰热塑公司2020/12/320年原始取得
9发明一种用于制备多孔结构的致密热塑性聚氨酯ZL202010221438.8华峰热塑公司2020/3/2620年原始取得
10发明一种聚酯型热塑性弹性体ZL202010950088.9华峰热塑公司2020/9/1020年原始取得
11发明一种热塑性聚氨酯粘合剂及其制备ZL201811275083.X华峰热塑公司2018/10/3020年原始取得
12发明一种TPU粘合剂的制备方法及其用途ZL202010618020.0华峰热塑公司2020/6/3020年原始取得
13发明高硬度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1239882.6华峰热塑公司2019/12/620年原始取得
14发明防水透湿热塑性聚氨酯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837069.8华峰热塑公司2018/7/2620年原始取得
15发明湿地止滑、耐磨型热塑性聚氨酯及其应用ZL201910543321.9华峰热塑公司2019/6/2120年原始取得
16发明低析出长效耐黄变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211347.3华峰热塑公司2019/3/2020年原始取得
17发明可逆交联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809192.3华峰热塑公司2019/8/2920年原始取得
18发明一种热熔胶膜用粒子及其制备方法ZL201910344311.2华峰热塑公司2019/4/2620年原始取得
19发明热塑性聚氨酯的制备方法ZL201810220205.9华峰热塑公司2018/3/1620年原始取得
20发明服装用抗菌性热塑性聚氨酯网膜及制备方法ZL201811275068.5华峰热塑公司2018/10/3020年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1发明易加工高模量的雾面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1045314.8华峰热塑公司2018/9/720年原始取得
22发明一种表面不粘结哑光型软质TPU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1545811.4华峰热塑公司2018/12/1720年原始取得
23发明发泡热塑性弹性体珠粒及其制备方法和装置ZL201710832503.9华峰热塑公司2017/9/1520年原始取得
24发明压延级耐高温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0859540.3华峰热塑公司2018/8/120年原始取得
25发明反应型热塑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1007094.X华峰热塑公司2018/8/3120年原始取得
26发明低硬度高回弹低熔点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制法和应用ZL201711374058.2华峰热塑公司2017/12/1920年原始取得
27发明高物性哑光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711375503.7华峰热塑公司2017/12/1920年原始取得
28发明一种高性能水性聚氨酯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ZL201310255840.8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2013/6/2520年原始取得
29实用新型TPU生产设备中的进料装置ZL202020388842.X华峰热塑公司2020/3/2410年原始取得
30实用新型干燥振动筛ZL202020271688.8华峰热塑公司2020/3/610年原始取得
31实用新型卧式过滤器ZL202020272788.2华峰热塑公司2020/3/610年原始取得
32实用新型用于粉末材料集中供料包装的生产模组ZL202020281538.5华峰热塑公司2020/3/610年原始取得
33实用新型用于热塑性聚氨酯试片生产的模具ZL202020274351.2华峰热塑公司2020/3/610年原始取得
34实用新型具有均化装置的干燥桶ZL202020271848.9华峰热塑公司2020/3/610年原始取得

(2) 商标许可使用权

序号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注册号国际分类许可期限
1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1008724612024年3月14日至2034年3月13日

(3) 域名

序号权利人网站首页网址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日期
1华峰热塑公司www.huafontpu.com huafengtpu.com浙ICP备16003359号-12020年6月3日

(三)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除上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外,企业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

(四)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

1. 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2. 市场价值的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等因素后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法》;

2.《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等;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4.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6.《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发票等权属证明;

4.专利证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相关权属证明;

5.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 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3.《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5.《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6.有关工程的原始资料、竣工决算资料、工程承包合同、业务合同、询价记录等;

7.资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调查资料;

8.《机电产品报价查询系统》及其他市场价格资料、询价记录;

9.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

10.《海关进出口税则》;国家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

1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评估参数取值参考资料;

12.主要资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

13.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库存商品市场销价情况调查资料;

14.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15.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16.从Wind资讯终端或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17.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外汇汇价表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8.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19.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20.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企业特性,评估人员难以在公开市场上收集到与被评估单位相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也无法收集并获得在公开市场上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案例,不适合采用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执行必要的核查程序,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华峰热塑公司业务模式已经逐步趋于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华峰热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评估结果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二) 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的评估价值

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于人民币现金和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于外币银行存款,按核实后的外币存款数和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作为评估值;对于其他货币资金,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同时将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库周转材料等,根据各类存货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库存商品采用逆减法评估,对销售价格高于账面成本的库存商品,即按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以及所得税,再扣除适当的税后利润计算确定评估值。对销售价格低于账面成本的库存商品,即按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算确定评估值。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系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经核实该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

1. 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至评估基准日应计未收的存款利息已足额计入本科目,该定期存款风险等级较低,相应利息收益收回应有保障,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 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该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权益×股权比例

3.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对于列入评估范围的工业厂房、仓库、辅助用房等工业房屋建筑物,由于其类似交易和租赁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和公允收益情况难以获取,故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筑物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2) 成新率的确定

1) 复杂、大型、独特、高价的建筑物分别按年限法、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后,经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采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的计算公式为:

完损等级评定系数(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

将上述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取加权平均值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K=A1×K1+A2×K2

其中A1、A2分别为加权系数,本次评估A1、A2各取0.5。

2) 其他建筑物的成新率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和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时的经验判断综合评定。

4. 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2)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 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

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B.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C. 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3)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4)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

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生产线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另外,对于在明细表中单列的、属整体设备安装或改造、修理时发生的费用,在相应的设备评估时考虑;对于期后已转让的设备,以其期后转让价扣减相应税费后的余额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仍在使用的电子设备,以其估计的可变现净值为评估价值;对于暂时性停用的设备,本次评估在成新率里适当考虑。

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和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系年产30万吨TPU配套项目。经过对项目的实地查勘,发现该项目各项投入时间较短,经了解,支出合理,工程进度正常,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测温改造一期项目、建立降噪仓和双螺杆挤出机安装等项目。经核各项目支出合理,由于相关设备为近期购入,市价变动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由于工程物资均为近期购入,市价变动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内涵

本次评估土地价格设定为土地开发程度为熟地,即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

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工业用途用地在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2)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因待估宗地所在区域交易案例比较容易取得,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

(3) 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V=VB×A×B×C×D×E×F

式中: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

F——待估宗地容积率指数/比较案例容积率指数

本次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

7.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 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包括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以及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其中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公司购入的各类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等软件的摊余额,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34项专利权(包含28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商标许可使用权和1项域名。

(2) 评估方法选择

对于账面记录的公司外购的各类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等软件,经核实原始发生额正确,摊销合理,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经调查了解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对于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34项专利权(包含28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商标许可使用权和1项域名,因其将在公司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本次评估将其视为一个整体的无形资产组合,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在估算无形资产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折现率,将纯收益折算为现值并累加确定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V—待估无形资产价值

Ai—第i年无形资产纯收益r—折现率n—收益年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人员选用收入分成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贡献进而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收入分成法系基于无形资产对收入的贡献率,以收入为基数采用适当的分成比率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的方法。本次评估通过对无形资产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进行分析,结合该无形资产的法定年限和其他因素,确定收益年限;采用风险累加法进行分析确定折现率。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华峰热塑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收益、未弥补亏损和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加计扣除产生的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负债)。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

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在具

体科目评估时已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故此处评估为零。

对递延收益中政府补助款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根据相应补助款项的评估值结合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其他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系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因各项资产期后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

三) 负债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及递延收益等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余额发放函证、了解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递延收益系补助款摊余额,对应的项目均已完工,期后无需支付,将其评估为零。除递延收益外,其余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 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二) 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

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价值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t

(1)1)n

nnnttt

CFF

Prr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tCFF

——第t年的企业现金流r——加权平均资本成本t——未来的第t年

nP

——第n年以后的价值三)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那么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2029年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四) 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五) 折现率的确定1.折现率计算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ed

EDWACCKKT

EDED=?+???

++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K

——权益资本成本

dK

——债务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D/E——资本结构债务资本成本

dK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构成计算取得。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efcKRBetaERPR=+?+

式中:

eK

——权益资本成本

fR

——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c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2) 资本结构

通过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相关上市公司至评估基准日资本结构。

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3) 权益风险系数Beta

通过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我国证券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的Beta系数。通过公式

()'lu

β=β×1+1-tD/E????

,计算华峰热塑公司带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

(4) 计算市场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ERP

衡量股市ERP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

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300指数为A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5年到2024年。

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ERP。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

(5)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它反映了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包括外部行业因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企业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后,计算得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1) 权益资本成本

eK

的计算

efc

KRBetaERPR=+?+

式中:

eK

——权益资本成本

fR

——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c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 债务资本成本

dK

计算债务资本成本

dK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 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

ed

EDWACCKKT

EDED=?+???

++

六)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

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应收的待退回项目建设保证金、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加计扣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后已转让的固定资产、对外出租的车辆等。对上述非经营性资产,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七) 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付息债务均为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及其利息和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及正式出具报告,具体过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阶段

1.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 资产核实阶段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样,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2.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委估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3.审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有关测算资料;

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察,收集整理资产购建、运行、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5.收集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

6.收集整理行业资料,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竞争优势和风险;

7.获取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等资料,了解其现有的生产能力和发展规划;

8.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 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收集市场信息;

3.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4.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然后分析、比较各项参数,选择具体计算方法,确定评估结果。

(四)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阶段

1.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2.对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确定评估结论;

3.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4.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5.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五) 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 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 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现行国际贸易政策环境不发生重大变更,各国税率无较大变化。

(6)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 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 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假设

假设公司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政策不变,即华峰热塑公司未来年度继续享有15%的税率,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屹峰公司未来年度继续享有20%的税率。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华峰热塑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2,291,990,548.02元,评估价值2,570,803,398.47元,评估增值278,812,850.45元,增值率为12.16%;

负债账面价值1,953,094,065.30元,评估价值1,932,190,531.97元,评估减值20,903,533.33元,减值率为1.07%;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38,896,482.72元,评估价值638,612,866.50元,评估增值299,716,383.78元,增值率为88.4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一、流动资产1,607,126,426.421,619,572,956.5112,446,530.090.77
二、非流动资产684,864,121.60951,230,441.96266,366,320.3638.89
其中:债权投资102,162,328.77102,162,328.77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02,860,912.21860,912.2143.05
固定资产537,539,038.43616,732,860.0079,193,821.5714.73
在建工程13,110,995.5013,110,995.50
无形资产22,171,788.89213,935,382.63191,763,593.74864.90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8,962,806.2675,697,400.0056,734,593.74299.19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3,208,982.63138,237,982.63135,029,000.004,20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7,338,117.771,886,110.61-5,452,007.16-74.30
其他非流动资产541,852.24541,852.24
资产总计2,291,990,548.022,570,803,398.47278,812,850.4512.16
三、流动负债1,932,190,531.971,932,190,531.97
四、非流动负债20,903,533.330.00-20,903,533.33-100.00
负债合计1,953,094,065.301,932,190,531.97-20,903,533.33-1.07
股东全部权益338,896,482.72638,612,866.50299,716,383.7888.44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963,236,800.00元。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638,612,866.50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963,236,800.00元,两者相差1,324,623,933.50元,差异率67.47%。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采用该方法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来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对于企业未申报的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管理效率、商誉等无形资产或资源,由于难以对上述各项无形资产或资源对未来收益的贡献进行分割,故未对其单独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的价值,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经营资质、行业竞争力、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管理效率、商誉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价值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收益法能够弥补资产基础法仅从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的缺陷,避免了资产基础法对效益好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价值被低估、对效益差或企业发展前景较差的企业价值高估的不足。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1,963,236,8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拾玖亿陆仟叁佰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作为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1日出具的天健审〔2025〕3438号审计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华峰热塑公司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华峰热塑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华峰热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以下资产质押和租赁等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但本次评估难以全面考虑:

(1) 质押事项

1) 根据华峰热塑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订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华峰热塑公司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华峰热塑公司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7日在该银行处办理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峰热塑公司有银行承兑汇票119,125,267.51元(账列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保证金57,394,994.51元(账列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和银行存单本息102,162,328.77元(账列债权投资科目)进入该资产质押池,为华峰热塑公司提供担保,华峰热塑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39,520,262.02元(账列应付票据科目)。

2)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峰热塑公司以其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8,975,302.78元(账列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为质押物,为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689,753,027.18元(账列应付票据科目)。

(2) 租赁事项

1) 房屋租赁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用途面积(平方米)租赁地址租赁期限
1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办公1,576.22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华峰集团办公大楼第3层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研发2,625.44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研发中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仓储6,846.09浙江省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3788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续签至2025年12月31日)
4赵紫平华峰热塑公司住宅201.8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22号越秀星汇瀚府4栋602、603房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5戴灵海华峰热塑公司办公、仓储39.90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福埔兰峰城市花园7栋公寓B公寓C商C-2-03室二层C-2-03号店面2020年4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6张丽芬华峰热塑公司办公、仓储134.80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福埔兰峰城市花园7栋公寓B公寓C商C-2-02室店面2020年4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7夏成旺华峰热塑公司住宅249.40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福埔兰峰城市花园5幢1-2C室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8郑国先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43.46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建发央著10号楼1001室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续签至2025年12月31日)
9张倩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92.00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星凯国际6-2-4012024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
10王勇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80.00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创业路666号吉田国际广场4号楼1单元1901室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
11刘翰林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80.99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创业路666号吉田国际广场4号楼701室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2孙林冲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80.50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润泽大院20幢1102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13钟宝玲华峰热塑公司住宅135.80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天湖一路39号峰境瑞府1栋A座3302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用途面积(平方米)租赁地址租赁期限
14东莞市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屹峰公司仓库7,800.00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冼沙三坊村2019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 设备租赁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资产租赁期限
1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华峰热塑公司储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续签至2025年12月31日)
2东莞屹峰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车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续签至2025年12月31日)

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对于上述质押事项,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对于上述房屋租赁第14项,由于已在东莞屹峰公司“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科目反映,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已适当考虑,其他租赁事项未在资产基础法中考虑;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对上述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均已适当考虑。

4.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5.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6.本次评估中对已查明的呆坏账作评估增减值处理,企业若需账务处理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7.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除库存商品外,未对其他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8.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9.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

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10.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1.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含)起一年。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以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6. 如果存在资产评估报告日后、有效期以内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经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结果。

7. 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

8.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4月11日。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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