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