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 |
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延续性,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双方责任、时间安排等进行了事前沟通记录。
(三)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主要人员、天健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行了事后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审阅了天健的审计总结和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尚未解决的重大分歧,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及其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已恰当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列报披露。
(四)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江百灵张金柱葛洪义
日期: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