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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24年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等工作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变动及委员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葛洪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张金柱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江百灵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召集人江百灵先生作为国内资深的会计学教授,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议题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通讯方式1.《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暨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任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1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对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和丰富公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沟通,全力配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并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各委员恪尽职守,结合各专业领域的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年报审计协调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对公司科学、可持续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与外部审计、财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性经营发展,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江百灵葛洪义张金柱

签署时间: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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