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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3证券简称:派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722,936.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扣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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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人民币225,105,253.5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17,581.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09.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107,712,328.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62.0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7,712,328.05 | 181,305,581.60 | 382,865,405.9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07,306.54 | 515,637,536.98 | 1,272,728,971.0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4,722,936.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71,883,315.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09,824,604.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 671,883,3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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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0.18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1,112,053,648.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1,317,408,984.0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9.8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62.03%,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1.34%,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6.58%。公司本次拟分红金额不会影响未来偿债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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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除此之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暂无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